A. 分拆上市後原來持有的股票怎麼辦
也是一樣分拆,比如一股分拆成十股,則之前有一股變成十股,所有在登記的股民都應該享有的。
B. 股票分拆的股票分拆上市
在股票市場上,以往的很多上市公司,在一個母公司名下,都有幾個子公司。為了適應證券投資市場的發展趨勢,特別是適應創業板的需求,證監會允許母公司將其子公司分拆出來,成立新的上市公司發行新股上市。因此,近來一個新概念,即分拆上市概念便應運而生了。
分拆上市概念是指一個母公司通過將其在子公司中所擁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給現有母公司的股東,從而在法律上和組織上將子公司的經營從母公司的經營中分離出來,成立一個新的上市公司的一種概念。
股票分拆上市的常見兩種情況:
1.即一家母公司出售一家子公司的少數權益(一般為20%或以下),以進行子公司的首次公開上市或供股發行
2.一家非網路實業公司與創業投資者與新的管理隊伍聯合實行互聯網業務分拆上市
C. 創業板上市和股票上市有什麼區別
創業板上市只是股票上市得一種
創業板的概念
創業板首先是一種證券市場,它具有一般證券市場的共有特性,包括上市企業、券商和投資者三類市場活動主體,是企業融資和投資者投資的場所。相對於現在的證券市場(主板市場)而言,主板市場在上市公司數量,單個上市公司規模以及對上市公司條件的要求上都要高於創業板,所以創業板的性質屬於二板市場。
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一般是指中小企業的市場、小盤股市場、創業股市場,是在服務對象、上市標准、交易制度等方面不同於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的資本市場,是交易所主板市場之外的另一證券市場,其主要目的是為新興中小企業提供集資途徑,幫助其發展和擴展業務。由於我國的二板市場定位於為創業型中小企業服務,所以稱為創業板。根據已定的方案,創業板擬定設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
二板市場作為主要為中小型創業企業服務的市場,其特有功能是風險投資基金(創業資本)的退出機制,二板市場的發展可以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融資環境。大多數新興中小企業,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卻對資本的需求很大,證券市場的多次籌資功能可以改善中小企業對投資的大量需求,還可以引入競爭機制,把不具有市場前景的企業淘汰出局。國際上成熟的證券市場大都設有二板市場,只是名稱不同。
希望能解決您的問題。
D. 拆分(子公司到創業板)上市的股票有哪些
這類股票不少:像比較有名的同方、紫光、誠志股份。
拆分上市不見得完全是利好,有的拆分之後可能形成競爭或替代效應,對母公司反而是利空。現在市場都是在炒作,有這個題材就炒。
E. 創業板新上市股票漲跌規則
創業板股票每交易日漲跌限制為20%,創業板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無漲跌限制,科技創新板股票每交易日漲跌限制為20%,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無漲跌限制。滬深股票每交易日漲跌限制為10%,新股上市第一交易日無漲跌限制。
創業板新股上市第一天的交易規則:在沒有漲跌限制的情況下,當日盤中首次比開盤價上漲下跌30%和60%,每次停牌10分鍾,最遲復盤14:57。掛單限價:買入掛單≤買入102%,賣出掛單≥賣出98%。
拓展資料:1、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市場上市的創業型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 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中國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2、創業板出現於上世紀70年代的美國,興起於90年代,各國政府對二板市場的監管更為嚴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監管部門還通過「保薦人」制度來幫助投資者選擇高素質企業。在證券發展歷史的長河中,創業板剛開始是對應於具有大型成熟公司的主板市場,以中小型公司為主要對象的市場形象而出現的。
6、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 。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可以說,創業板是一個門檻低、風險大、監管嚴格的股票市場,也是一個孵化創業型、中小型企業的搖籃。
F. 分拆上市對母公司和創業板分別是利好還是利空為什麼
分拆上市對母公司是有很大的利好的,因為創業板的股價很高,上市後母公司可獲得比整體上市更多的融資,整體上市不僅盤大些而且還少了些創業板的"高新技術"的概念.
對創業板是利空,更多的公司加入創業板使創業板股票的數量大增,分流了資金,使得股價被一定程度的調控.
分拆上市主要是為了抑制創業板的暴炒和過高的股價,為了防範將來的不確定的過高風險,可以說是調控提前介入.
G. 上市股票拆分至創業板對原有二級市場持有人配售嗎
不配售,分拆上市的公司是上市公司的資產,但上市以後還是上市公司的,因此上市公司會獲益,分拆上市的公司會有正常的新股上市程序。
H. 分拆上市的分拆上市
你好,《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境內上市試點若干規定》,對於分拆上市的條件進行詳細的規定,主要是包含有七個方面的條件。
條件一:進行分拆上市的原上市公司必須已經在A股上市的時間滿3年。
條件二:在上市的最近三年內的必須出現連續的盈利,並且公司的凈利潤數值不能夠低於6億人民幣。
條件三:進行分拆出去的子公司在最近的1個會計年度合並報表的利潤表中不能夠超過總利潤的50%;凈資產則是不能夠超過30%。
條件四:分拆上市的子公司的資金或者資產不能夠存在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佔有的情況或者是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重大關聯交易。
條件五:分拆子公司在最近的3個會計年度內使用的募集資金不能夠超過其凈資產總值的10%;再有就是通過重大資產重組進行收購的業務或者資產不符合進行分拆子公司上市的業務以及資產。這一條件中還有一點要求是對於一些從事金融業務的子公司不能夠分拆其上市。
條件六: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以及關聯方對於要分拆上市的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不能夠超過這一子公司上市之前的總股本的10%;子公司高管等持有公司股份不能夠超過30%。
條將七:上市公司做好充足的信息披露的說明。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