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改革前後有什麼區別
改革後的入門資格考試盡管要考兩科,考試的范圍也從資本市場擴大回到了金融市場,但是考試難度答有較大幅度的降低:一是考試內容從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專業操守調整為專業知識和專業操守,改革後的兩科內容與改革前的一科《
證券市場基礎知識
》大體相當,每科題量從原來150題降低到100題,降低了三分之一;二是知識點的掌握程度從應知應會調整為以應知為主,比改革前的《證券市場基礎知識》難度有相當程度降低,考試題型從單選題、多選題和
判斷題
三種調整為選擇題一種,減少了三分之
㈡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是考改革前的好還是改革後的好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雖然自2016年1月1日起,改革前的考試測試科目不再開考,所有考生只能報考新的科目,但是之前通過的考試都是有效的,考生可自由選擇。能在今年把考試拿下就爭取今年都通過考試,不然的話,還是選擇新制度的考試吧。從新制度的角度看,新的入門考試科目難度降低,入門考試、專業考試和管理資質測試之間科目銜接、難度遞進,符合考生職業發展和知識技能積累規律,便於准備,有利工作。
㈢ 證券從業改革之前過了兩門,改革之後,就全要重考嗎
7、改革前的成績還有效嗎?
答:有效。改革前的成績按照「平衡、全面、自由」的原則與新的制度銜接,一是「能認的都認」,改革前考試測試合格的,改革後依然合格,全面認可改革前的合格成績,實行「改革前的成績都有用」;二是「能選的可選」,改革前部分科目成績合格但未考試合格,可選擇補考改革後的相應科目,達到合格成績就可以認定為考試合格,實行「改革前的成績可選用」;三是「能給的都給」,降低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合格門檻和證券經紀人專項考試合格資格銜接門檻,規定科目成績合格就可以認定為入門資格考試合格,實行「改革前的成績有大用」。
㈣ 通過改革前5門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的,相當於改革後取得了什麼任職資格
並不是每一個改革前的科目在改革後都有具體的資格來對應,《證券交易》和《證券發行與承銷》在改革前就是相對比較「雞肋」的科目。改革前的5門全過,也就是對應獲得改革後的證券一般從業資格、基金從業資格和投資咨詢業務資格,其中從事投資咨詢業務還需要同時滿足學歷和工作經驗方面的要求;沒有多的了。如果一定要說有什麼額外的益處,就是改革前5門全過的考生擁有了考CIIA的資格,僅此而已。
㈤ 證券從業資格2015年報考是改制前還是改制後
一)關於入門資格考試
改革前的資格考試科目由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組成。基礎科目為《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專業科目包括《證券交易》、《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投資分析》和《證券投資基金》。
1、通過基礎科目《證券市場基礎知識》的,入門資格考試合格。
2、通過一門及一門以上專業科目的,應通過改革後的《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或《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後,入門資格考試合格。
㈥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改革之後還可以報考改制前的科目嗎想要報考之前的版本啊可以嗎證一樣嗎
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可以報考之前的科目,明年就要按改革後的科目考試了。今年改革前和改革後都可以考
㈦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改革後,怎麼才算拿到證
1、從事一般證券業務,是指你通過了改革前的《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證券交易》考試,獲得了證券從業資格,申請執業資格的時候,就是進行了執業注冊,可以申請執業資格類別為:一般證券業務和證券經紀營銷,兩種證券執業資格。一般證券業務適用崗位為:證券機構的一般行政人員及崗位(市場管理崗、電腦崗、前台、證券營銷服務崗、財務崗、出納、證券經紀業務運營崗、證券經紀業務管理崗)、證券經紀業務崗及二類證券經紀業務銷售人員(客戶經理、經紀人、獨立經紀人)
2、改革前考試通過《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分析》的,獲得證券咨詢從業資格,執業注冊後可申請證券咨詢業務執業資格,改革後,可以選擇投資顧問執業資格和證券分析師執業資格。其實都是證券咨詢執業資格,只是工作內容和方向不一樣,主要作用就是限制了從事投資顧問執業資格後的投資顧問去做證券分析師的事情而發布證券分析報告的情形,也就是說你做證券分析師的就繼續做證券分析研究工作,就不能交叉的做證券投資顧問接受客戶咨詢,你做了投資顧問接受客戶咨詢的,就不能做證券分析師發布研究報告。
獲得了證券咨詢資格的,就必須參加每年的後續培訓,不再是考試成績終生有效,等於是既要參加培訓又要參加年檢一樣,否則就會被作廢,以此強制性來提高咨詢隊伍的連續性和專業性。
3、僅持有咨詢資格相應科目考試合格證的必須每年參加後續培訓,以延續資格有效,若因為出國而不能參加培訓的,請向中國證券業協會或設立在省級的分支證券業協會垂詢,該改革辦法出台後也有考慮不周之處,有異議可提前提出並咨詢證券業協會。
㈧ 改革前和改革後的證券從業分別考哪幾科可以取得從業資格證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改革前考試科目分為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基礎科目為《證券市場基礎知識》。
專業科目包括:《證券交易》、《證券發行與承銷》、《證券投資分析》、《證券投資基金》。
改革後的《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或《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後,入門資格考試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