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證券公司的風險控制
證券公司經營的風險控制: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證券公司的凈資本,凈資本與負債的比例,凈資本與凈資產的比例,凈資本與自營、承銷、資產管理等業務規模的比例,負債與凈資產的比例,以及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例等風險控制指標作出規定。證券公司從每年的稅後利潤中提取交易風險准備金,用於彌補證券交易的損失,其提取的具體比例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對證券公司的財務狀況、內部控制狀況、資產價值進行審計或者評估。
為了控制和化解證券公司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眾利益,保障證券業健康發展,國務院於2008年4月23日通過了《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該條例規定了證券公司的停業整頓、託管、接管、行政重組、撤銷、破產清算和重整、監督協調以及法律責任等。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處置證券公司風險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監督。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其他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以及省級人民政府建立處置證券公司風險的協調配合與快速反應機制。處置證券公司風險過程中,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維護社會穩定。處置證券公司風險過程中,應當保障證券經紀業務正常進行。
良好的風險控制體系,必須建立在科學的證券分析基礎之上,主要包括如下三個方面:
(1)技術分析:技術分析是以預測市場價格變化的未來趨勢為目的,通過分析歷史圖表對市場價格的運動進行分析的一種方法。股票技術分析是證券投資市場中普遍應用的一種分析方法。
(2)基本分析:基本分析法通過對決定股票內在價值和影響股票價格的宏觀經濟形勢、行業狀況、公司經營狀況等進行分析,評估股票的投資價值和合理價值,與股票市場價進行比較,相應形成買賣的建議。
(3)演化分析:演化分析是以演化證券學理論為基礎,將股市波動的生命運動特性作為主要研究對象,從股市的代謝性、趨利性、適應性、可塑性、應激性、變異性和節律性等方面入手,對市場波動方向與空間進行動態跟蹤研究,為股票交易決策提供機會和風險評估的方法總和。
Ⅱ 證券經營機構如何提升自身的風險管理能力
風險控制是中國券商跨世紀的必然選擇。其要旨是:
●任何一項業務都應避免由一個人從頭到尾包辦到底
●重大業務決策不能由一個部門、一個主管、一支筆全權包辦,應有橫向部門 予以評估確認
●風險控制的核心是強化內部控制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發揮社會監管合力是防止「內部人控制」的有效措施
作為跨世紀的中國券商,除了擴大資產規模,提高交易水平,研究業務創新之 外,一個很重要的課題是如何控制和化解證券經營機構的風險。那麼,建立什麼樣 的內控機制,才能防範風險;建立什麼樣的風險控制體系,才能化解風險呢?
建立風險控制體系 強化內部控制制度
一、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建立風險控制體系
面對世紀之交的中國券商,應逐漸由粗放經營向以風險防範為核心的集約經營 轉變。建立一個系統、高效的風險防範和控制體系,應作為券商的工作重點,常抓 不懈。
在傳統的「金字塔型」的管理模式下,業務的開拓和風險的控制往往依賴於領 導者的素質、能力和覺悟。隨著券商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這種模式的缺陷越來越 明顯,既不利於業務規模的擴張,也不利於專業化水平的提高,更不利於風險的防 范。筆者認為,「矩陣型」經營管理體制有助於克服以上弊端。「矩陣型」體制使 各項活動置於業務部門(橫向)和管理部門(縱向)的網路式控制體系之下。既賦 予業務和管理職能部門更多許可權和責任,又強化了對分支機構監督管理和服務指導 的功能。在提高專業化水平和快速發展業務的同時,使監管達到橫向到邊、縱向到 底的效果。
根據我國證券經營機構現階段的特點,我們需要建立一個全面、權威、多層次 的風險管理體系。由此設計的一個風險控制體系構架如下:
(1)設立直接向公司最高決策層負責的風險控制機構(可稱作委員會、 總經 濟師室或辦公室等)。機構設有專職負責人,其他專職人員還包括資深會計、法律 和投行專家,以及分析師等,也可以吸收獨立董事、策略專家作為非專職成員。該 機構負責公司風險控制政策的規劃,參與公司業務戰略的制訂,並對業務授權和限 額指標進行審批。如該機構認定某項業務開展的風險超出公司風險承受能力,則可 否決該項業務的實施(還可視該機構人員的組成情況,決定是否實施「一票否決權」 )
(2)機構下設風險管理部。風險管理部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與公司其他業務 管理部門平行運作。其職責是制定風險管理程序,設置各業務活動的風險控制或預 警標准,進行風險檢查、評估與審核,提交風險控制建議和風險控制報告。
(3)依管理職能設若干風險控制小組。 任命相關「風險責任人」(或稱風險 控制員、風險管理員等),協助風險管理政策的實施,將風險防線延伸到每一項業 務中去。風險責任人同時對風險管理政策的效果進行評價。
(4)實行「多線負責制」。風險控制的組織結構按不同業務、不同地區劃分。 部門經理和風險責任人一起監察各項業務活動,只不過部門經理向其上級主管負責, 而風險責任人向風險管理部門匯報。這種多線負責制,有效地制約了領導層一個人 完全控制下級的情況,使領導層的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以上風險控制構架的特點是:風險的監控滲透到每一項業務活動中,各項業務 必須在業務指導部門、管理職能部門和風險控制部門三方的共同協調下開展,與矩 陣式的經營管理體制相結合,形成了一個多維立體型的組織構架。
有無權威的、專職的風險控制機構和人員,是衡量風險控制力度的重要標志。
當然,一個有效的風險控制體系中還必須包括一個高效、安全的計算機網路系 統。而對這些數據的動態監控、分析和反饋,更依賴於一個先進的通信和網路管理 系統,以確保風險控制體系各個環節之間的有效聯系和高效運作。
二、加強自律管理,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風險控製作為法人的自律管理方式,其核心是健全的內控制度。內部控製作為 公司所採取的一套制度,概指公司本身的組織規劃,及其所採取的各種協調方法與 措施。一般而言,各種管理辦法、程序、規章及手冊散見於證券經營機構各部門中, 必須通過內控制度的原則加以貫穿,才能形成一個整體。
從廣義的范圍講,內部控制主要包括兩方面:(1) 內部會計控制;(2) 內部管 理控制。前者主要是為了保護資產的安全,提高會計系統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後者 是為了增進經營效率,促進、監督並檢查管理政策的實施,以保證經營活動達到預 期的目標。
內部控制的范疇,涉及證券經營機構幾乎所有的活動,包括公司的政策、計劃、 組織、協調、控制、預算等。其中,會計和財務工作是重點,其它還體現為經紀、 投行、自營、債券等業務活動及投資管理、資金計劃、信息技術、人力資源與薪酬 管理等,不能存在內部控制的盲點。
內部控制制度從本質上說,是一套制約平衡機制。其基本原則是:a. 對各項 業務根據需要劃分作業流程,在每一流程中,設定若干關鍵點(責任人),負責檢 查該項業務有無錯誤,是否符合規定等,同時予以確認,並負連帶責任。b. 不允 許任何一項業務由一個人從頭到尾包辦到底,每個人所從事的工作,必須受到其他 人對其所履行職責的檢查核對。c. 重大業務決策不能由一個部門、一個主管、 一 支筆全權包辦,應有橫向部門予以評估確認。
以上制約平衡機制可概括為縱向雙人制,橫向雙部門制;重大決策多線負責制。
在內部控制制度實施的過程中,還應注意以下幾點:首先,證券經營機構要建 設「每個員工都應承擔風險控制義務」的企業文化,倡導風險控制的全員性。其次, 樹立風險控制制度的權威性。應由公司最高層領導牽頭,進行制度的建立和修訂。 對違規者的處罰應是嚴厲的、制度化的。第三,內部稽核工作要協助調查和評估內 控制度,促進內控制度的改進和完善。
從國內幾家券商的違規事件來看,盡管形式不同、性質不同,但都存在一個共 性,就是在內控制度上出了問題,或在某個內控環節上失控,或在整個內控體繫上 不完善。具體表現為:(1) 分支機構在會計上設立「帳外帳」; (2) 財務和資金 脫離了總公司財務部門的監管,處於失控狀態。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證券經營機構應著眼於建立一個全方位、多視角, 信息化、網路化,結合現代化技術、群策群力的風險控制機制。在此,筆者依據內 控制度的原理提出如下建議:
1、營業部(二級公司、分支機構)授權經營、三權分離原則
營業部(二級公司、分支機構)的管理,一直是券商經營管理中的薄弱環節。 券商自身要加大對分支機構的監管力度,對分支機構實行授權經營制度,明確其業 務范圍。同時,對營業部(二級公司、分支機構)的總經理、財務負責人、電腦負 責人三個重要職位,從人事組織上進行三權分離,即財務人員、電腦人員實行「委 派制」,行政上分別歸總公司財務部、電腦部管理,實行垂直領導,並直接對總公 司財務部、電腦部負責,其任免、工資、獎金與營業部全部脫鉤。
2、重要崗位輪換原則
部門負責人可以考慮每二年至三年一輪換;財務負責人、電腦負責人也確定二 年至多三年必須輪換;而從立體式輪換看,必須再加設一個制約,即部門總經理、 財務負責人、電腦負責人三人在同一部門中同時任職不能超過一年以上。
這一原則,還適用於其他重要崗位系列,當然,也包括高級管理人員在內。職 務輪換在有助於防止部門內部的本位主義和小團體主義的同時,也有助於打破部門 橫向間的隔閡與界限。
作為重要崗位輪換原則的延伸,對某些關鍵崗位可實行「強制休假制」和「一 天休假制」。
3、加大內部稽核審計力度,建立高效的稽核審計體系
內部稽核審計,作為券商實施內部控制的重要手段,是證券經營機構監督系統 的重要組成部分。稽核審計部門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公司資產的安全性和收益 性、業務的合規合法性、內控的完整性及遵循情況進行檢查。
為充分發揮內部稽核的作用,證券經營機構必須建立經常性稽核和專項突擊審 計相結合的稽核制度,擴大稽核審計的頻率和范圍,全面覆蓋內部控制中的關鍵點 和主要風險點。凡是有經營權、財權、物權、支配權的部門,除保證專項稽核外,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常規性稽核。有條件的可進行二次常規性稽核,二次以上突擊性 稽核。有關資料顯示,上海幾十家外資金融機構的內部審計力度,遠遠超過中資金 融機構。
建立一個行之有效的稽核審計體系,取決於稽核審計的權威性和獨立性。故此, 稽核審計部門一般直接向公司最高層負責,也可設立稽核審計委員會。對稽核人員 也應實行定期「崗位輪換制」。
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防止「內部人控制」
再好的內部控制制度、風險控制措施,一旦出現「內部人控制」的情況,都將 失去效力。「內部人控制」,是指在所有權與控制權兩權分離的情況下,企業經理 人員掌握了企業的控制權,他們的利益在公司的戰略決策中得到了體現。其實質是 「內部人」雖不持有企業的股份,也不是企業法律上的所有者,但已從上級主管部 門的行政性放權中獲得了對企業經營的控制權。其結果往往是所有者權益被「內部 人控制」的經營者侵吞,造成企業資產流失。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法人違規違 法經營活動暢通無阻;另一方面,「內部人控制」容易滋生法人代表及高級管理人 員個人違紀、違法的行為。
信息的不對稱,是造成「內部人控制」的又一個原因。由於企業經營活動的專 業性和不確定性,「內部人」知道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經營成果,而外部人不僅難以 了解經營者的工作能力和勤勉程度,也難以了解企業的經營成果。董事會代表全體 最終所有者,對企業的內部人進行監督和制約,但國有股權過於集中的結構,使公 司難以擺脫行政束縛,往往造成董事會監管動因不足。事實上,有些公司的董事會 日常班子與主持工作的行政領導班子兩位一體,即俗稱的「兩塊牌子,一套班子」, 使董事會很難履行職責。
筆者認為,加強內部制度建設,以及對風險的控制,必須建立在法人及法人代 表和高級管理人員高度自律管理的基礎上;同時,還應建立券商的現代企業制度, 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一、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制度
按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大會是證券經營機構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 會是對股東會負責的常設決策機構。如果決策權力過於集中於經營班子,決策風險 就會加大,容易造成經營班子操縱董事會,董事會操縱股東大會的情況。建立相互 平衡、相互制約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制度(即「三會」制度),對促進證 券經營機構穩健經營、防範風險意義重大。
一般認為,董事會的作用是制定公司戰略和政策,擔當重要的決策角色。與此 同時,還有一項重要的作用不可忽略,即董事會的監督執行作用。鑒於此,董事的 作用可歸納為評判、激勵、監督、檢查、橋梁和安全閥等六種。
關於完善法人治理,筆者提出以下建議,僅供參考:
1、強化「獨立董事制」
獨立董事,即外部董事(Outside Director), 也稱作獨立非執行董事( Non -Executive Director)。獨立董事不能與公司有任何影響其客觀、 獨立地做出判 斷的關系。他既不代表出資人(包括不代表大股東),也不代表公司管理層。
在發達國家的董事會構成中,不僅董事長和總經理由二人分任,而且特別提倡 廣泛吸收獨立非執行董事進入董事會。在董事會中,獨立董事有的甚至超過半數以 上。獨立董事對執行董事的監督與平衡,已被發達國家企業確立為一個良好的法人 管理模式的基本原則。
2、實行董事會「三三合一制」
我國由國有企業改制而來的股份公司模式,是董事基本上以股東特別是第一大 股東派出的代表為主;另一種模式,是董事大部分由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擔任。筆者 認為,這兩者都存在缺陷。前一種會出現「一家說了算」、「一票否決制」的情況, 不利於對董事會的制約;後者則容易產生公司「內部人」代替(控制)董事會的情 況。這兩種董事會模式都不能形成一種制約的、平衡的法人治理結構。
一個健全的董事會中,來自出資人的董事必須低於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同樣,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擔任董事,也應低於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同時,董事會中還必 須有一定數量的獨立董事(專職董事),可由資深企業家、公司原經營班子的資深高 級管理人員、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以及社會咨詢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著 名經濟學家等擔任。換言之,董事會應由來自出資人、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及獨立人 士三方面的人員組成,即筆者主張的「三三合一制」。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中的權利 義務不僅不應減少,在某些特別議案上,反而應授予「一票否決權」。
3、履行「董事連帶責任制」
董事對造成重大損失的錯誤議案,如果投了贊成票,當屬失職,應承擔相應的 法律責任,包括經濟賠償責任。現在的情況往往是,要麼承擔刑事責任,要麼什麼 責任也沒有。與國外很有「身價」的董事相比,中國董事由於各種原因,無法實施 連帶經濟賠償,由此產生賞罰不明、有損不賠的狀況。
4、提高監事會地位,強化監事會職能
《公司法》規定,監事會及其成員履行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長、董事和高級 管理人員進行監督等職能,以此對公司的董事和經理層形成一個監督和制約的機制。 一些歐洲大陸國家採用「雙層董事會制」。在這種模式中,代表股東的監事會被提 到高於董事會的層次上,監事會監督管理董事會的工作,甚至可以任免董事會成員 和總經理。
目前,我國證券經營機構的監事會遠未達到法律賦予的職能和股東期望的要求。 在此,筆者謹提出如下建議:
(1)實行「監事資格一席制」。不論出資額大小, 一個股東單位在監事會中 最多隻設一個監事席位,有利於保護中小股東的權利。
(2)監事選舉實行「一人一票制」。 如果依據出資額多少進行監事的選舉, 則大股東代表當選監事較容易。若實行出席股東「一人一票制」,就能改變大股東 「一錘定音」的局面。
(3)監事職能實行「獨立行使監察權制」。監事行使職權時, 可不必經過多 數決議,每一名監事都可獨立行使監察權,可獨立對董事會起訴,要求董事會對公 司進行賠償,從而對股東權益不受損害起到保護作用。
二、發揮社會監管合力,防止「內部人控制」
證券經營機構不是一般的工商企業,它的興衰直接影響到金融市場的安全乃至 社會的穩定。為此,筆者提出以下探索性建議:
1、實行「准入審查制」
在審批證券經營機構時,不僅要審查投資人資信、資本金的來源、高級管理人 員的任職資格,還要將有無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有無專職的風險控制部門和基本 的內控制度作為准入的必要條件。
2、實行「財務總監委派制」
目前,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已在上海、無錫等地開展試行,財務總監 只對委派人負責。從規范的角度講,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的有限責任制或股份制的 證券經營機構,其財務總監是由第一出資人委派,還是由董事會任命,值得商榷。
3、實行「常年會計審計制」
證券經營機構必須聘請獨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其年報進行審計。審計人員對公 司的財務會計報表逐月初審,全年終審,並對審計結果在法律上負連帶責任。原則 上,簽字的注冊會計師兩年更換一次。
4、實行「常年法律顧問制」
證券經營機構一般都設有自己的法律事務部門,但並不能完全替代社會律師事 務所的作用。證券經營機構應聘請常年法律顧問,不僅對公司章程、董事會議案、 重大經濟合同、股權轉讓等進行審核,還應就公司業務是否合法、合規簽署法律意 見。對由於違規、違法導致重大損失的,法律顧問及其律師事務所也應承擔連帶法 律責任。原則上,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律師也應兩年更換一次。
5、實行「定期與不定期報告制」
證券經營機構應定期向證券監管部門報告公司經營狀況、財務報表及風險控制 情況。如公司經營活動或財務狀況發生重大變化,應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
6、實行「定期述職制」和「離職審計制」
對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實行「定期述職制」和「離職審計制」,不能一 走了之,以此鼓勵規范經營,制約違法、違規現象。
7、建立經營者激勵機制
經營者激勵機制是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不容忽視的重要問題,解決好經營者的 利益分配問題,包括實行年薪制、乾股、期權的試點,不僅可促使經營者致力於公 司利益的最大化,也可對「內部人控制」現象,從最高管理層上起到遏製作用。
8、試行「職工持股計劃」
實行職工持股方案,有助於員工建立起對公司的責任心和榮譽感,推動形成嚴 格遵循內控制度的企業文化,使「內部人控制」現象從全員性范圍受到制約。
9、開展證券公司上市試點工作
制約與防範「內部人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可憑借證券市場對公司經營管理層 的激勵和監督。對於上市公司而言,來自證券市場的壓力,可對公司經營者形成公 眾的監督,可增強公司經營的透明度。因此,可將國有證券經營機構改組為多元投 資主體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公司,條件成熟的可作公開上市試點。
風險控制,乃證券經營機構永恆的主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 構,加強內控制度建設,是跨世紀的中國券商所肩負的重任。
君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謝榮興
《上海證券報》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Ⅲ 我國證券公司發展的主要問題及未來對策分析
自1985年1月2日我國第一家專業性證券公司----深圳特區證券公司成立以來,證券市場不斷發展,證券公司的數量不斷增多,規模不斷發展壯大。同時,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我國證券公司存在的問題和矛盾也逐漸暴露出來,造成的影響也越來越大,目前,解決這些問題的迫切性也顯得越來越強。
證券公司存在的問題
我國證券公司二十年來的發展歷程正是處於我國經濟「新興力口轉軌」的特殊時期,在這一時期,證券公司存在許多問題並積累了大量的風險隱患。主要問題表現在以下方面:
資產規模小,業務單一與收入結構失衡
資產規模小、增速慢,中外差距巨大。截至2004年底,納入統計的114家證券公司總注冊資金1248.91億元,平均每家注冊資本為9.68億元;總資產為3293.73億元,平均每家為28.89億元;總凈資產為669.08億元,平均每家凈資產為5.87億元。與國際大證券公司相比,中國證券公司還有著非常大的差距,從資產規模看,2004年中國證券公司資產總額3293.73億元,不及美林證券的1/10,而國內最大的國泰君安證券公司資產規模為500億元,僅為美林證券的1/70左右。實力懸殊如此巨大顯然構成了中國證券公司在未來競爭中的弱勢地位和潛在風險。
資產結構不合理,流動性較低。我國證券公司的資產結構中,高風險資產比重較大,許多證券公司在80%以上,低風險資產比重則相對較必而西方成熟證券公司的高風險資產佔全部資產的比重都比較低,一般在10%左右,低風險資產占的比重比較高,最少在50%以上,最高達77.8%。
業務范圍狹窄,收入結構失衡。就近幾年的收入構成看,證券公司收入來源主要局限干證券發行與承銷、經紀等傳統業務,其收入占總收入的近90%。各項業務比例嚴重失調,經紀業務平均收入是投行業務的6倍。而美國券商收入來源除了傳統的經紀、投行、自營和資產管理四大主營業務外。其他與證券相關的業務收入佔比達到了40%,經紀業務收入僅是投行業務收入的1.7倍。中國證券公司賴以生存的四大主營業務與市場的活躍程度高度相關,當市場劇烈波動時,由於缺乏避險工具,而成本結構又十分剛性,收入呈高度不穩定狀態,喪失了長期穩定的利潤支撐點。
缺乏正常的融資渠道,違規融資頻繁發生
證券公司自創立以來就缺乏正常的融資渠道,甚至連一般企業的融資權利都無法享有,面對證券市場的巨大誘惑,由於制度和監管上的缺陷,證券公司違規融資現象頻繁發生並屢禁不止,造成大量客戶資金被佔用,加大了證券系統的整體風險。這些違規融資主要包括:
利用客戶國債進行超限額回購融資。證券交易所以法人為單位的國債託管制度,為證券公司挪用客戶國債並進行滾動回購融資提供了一個隱蔽的渠道。2001年下半年,市場預期利率下調,極大地刺激了國債回購市場交易,許多證券公司大量挪用客戶國債回購融資投入證券自營。2004年,由於央行存款准備金率上調、信貸資金收緊和股市下跌,同時受加息呼聲的影響,國債現券交易價格全面回落並一路走低,市場出現巨大規模的平倉交易,特別是挪用客戶債券從事回購融資的機構出現巨額虧空。從已經公開披露的資料看,鞍山證券、大連證券、富友證券、新華證券、愛建證券等已經被接管或被處理的證券公司幾乎都與國債回購融資有關。
盲目開展保本保收益委託理財業務。由於受股市投資豐厚利益的誘惑,1996年以來,許多證券公司通過承諾保本保收益委託理財業務募集資金,證券公司一般以15%的成本融入資金並將其用於自營證券。由於證券公司沒有將此項業務的實際損失和潛在風險納入表內核算,在市場行情好時風險處於隱蔽狀態,一旦市場形勢發生逆轉,風險便集中暴露,損失浮出水面。2001年下半年以來,證券市場低迷,許多證券公司深陷其中難以自救。
管理與操作失誤,加大了證券公司的風險
證券公司存在的問題除了市場和政策原因外,與自身管理和操作失誤也密不可分。
證券經紀業務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違法經營。包括內幕交易、欺詐客戶、挪用客戶證券或資金、私自買賣客戶證券或假借客戶名義買賣證券、向客戶融資或融券、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為牟取傭金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交易和其他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以及將客戶股票借予他人或者作為擔保物。二是越權擔保。擅自對外進行實業投資或為他人提供擔保,不經監管部門批准私設遠程交易室。三是內部人作案。工作人員盜取客戶資料,勾結外部人員盜賣客戶股票、盜取客戶資免電腦人員或電腦人員與營業部負責人勾結,修改電腦數據侵吞公款。四是操作失誤。在開戶環節、委託環節、資金存取環節和清算環節存在問題。
投資銀行業務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在承銷股票、債券和金融衍生品等經營活動中,由於項目周期長,受市場不可預測因素影響,證券公司無法保證在規定時間內按事先約定的條件完成承銷發行,從而造成證券公司墊付資金或由承銷商變為股東而帶來的損失。當證券市場不斷下跌時,很多股票的股價跌破配股價,投資者在配股實施前紛紛「逃權」,擔任主承銷商的證券公司由於包銷配股余股而被迫成為上市公司股東。
證券自營業務存在的問題,一是決策失誤。籌措資金成本過大、投資品種單一、投資規模盲目擴張、投資決策及價格控制失誤和資產流動性低等。二是違規操作。表現為內部管理失控,分支機構越權自營、超越風險限額自營、操作人員內幕交易或聯合坐莊等。
創新業務存在的問題,一是證券公司以保證收益為承諾,超越自身承受能力拓展受託資產管理業務。二是收購公司在並購過程中往往要求證券公司為目標公司墊付一定量的收購資金或流動資金作為與證券公司合作的籌碼,一旦並購出現失誤,墊付資金就難以收回。
證券公司發展的路徑選擇
證券公司的健康發展有賴於市場結構的完善、融資渠道的暢通、監管制度和監管模式的科學有效以及公司治理機制和內控制度的完善。
適時開展證券融資融券交易。證券融資融券交易是指通過授信機構對缺乏資金或需要證券的投資人給予資金或證券的融通。該業務對於證券市場運行機制形成、滿足不同市場主體投資需求和風險偏好、緩解中央結算系統流動性風險有著重要的作用。目前開展證券融資融券交易,需要市場在各方面進行配套調整和改革,具體包括相關法律法規、市場主體自律能力、風險控制能力和監管體系等方面。首先通過建立許可證准許入制度,將銀行信貸市場與證券市場風險進行有效隔離。其次建立科學的運作機制與監管體系,先放開國債與股票融資交易,將地下融資交易納入公開市場,從根本上解決挪用客戶資金問題。進而允許股票融券交易,即賣空交易,建立完整的證券融資融券交易制度,在時機成熟後轉入高效率的市場化運作模式。
實現資本市場與貨幣市場真正連通。貨幣市場是短期信用工具發行和交易的金融市場,包括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短期債券市場、債券回購市場、商業票據市場、承兌貼現市場,大額可轉讓存單市場等。資本市場是長期信用工具發行和交易的金融市場。主要包括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兩個市場連通的必要性在於我國傳統貨幣市場的資金存量和資金流量較大,急需分散風險,資本市場發展缺乏正常資金流入渠道,呈現出被邊緣化狀態,兩個市場連通是將短期資金轉化為長期資本的重要渠道。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通過證券投資與證券信貸,負債業務通過證券交易信用賬戶、共同基金滲入資本市場,證券公司進入貨幣市場通過發行短期商業票據和向銀行借用短期貸款籌集流動資金,通過發行長期次級債來補充長期資金缺口:另外,資產證券化作為資本市場資金向貨幣市場資金轉化的代表性產品,豐富了資本市場產品結構,同時提高了商業銀行資金的流動性。
建立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監管和評價體系。凈資本是在充分考慮了證券公司資產可能存在的市場風險損失和變現損失基礎上,對證券公司凈資產進行風險調整的綜合性監管指標,用於衡量證券公司資本充足性。風險衡量是風險監管過程中的基礎性條件,要准確地把握證券公司的風險,使監管更具針對性和實效性,必須對各類風險指標化、數量化。近年來,市場持續低迷,部分公司嚴重違規經營資產,質量日益惡化,存在較大流動性風險。為了防範證券公司經營失敗所引致的市場系統性風險,應進一步完善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監管體系,並依此作為對證券公司市場准入和持續監管的主要依據。
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和內控制度。證券市場的高風險特徵決定了證券公司在其經營活動中不可避免地要承擔各種風險,控制和管理風險是證券公司業務運營的核心。第一,要強化對證券公司主要股東的資質要求。證券公司掌握著大量的客戶資產,意味著證券公司的控股股東或是實際控制人只要投入少量資金,便可以掌握和控制遠大於投資的巨額資產。由於證券公司股東只承擔有限責任,現行法律對其行為卻無法進行有效追究,提高對主要股東的准入門檻,將有利於證券公司更好地防範風險、維護投資者利益,有利於保障證券市場秩序。第二,要加強對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要求。證券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的決策、經營與管理具有重要影響力,其行為直接影響到公司的穩健運營。第三,要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後全面覆蓋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機制,建立清晰合理的組織結構,依據所處環境和自身經營特點設立有效的業務監控防線,確保公司合規合法經營。
Ⅳ 證券公司防範和控制風險的規定是怎樣的
1、經紀業務內部控制:防範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及其他客戶資產、非法融入融出資金以及結算風險等 ,應加強經紀業務整體規劃,加強營業網點布局、規模、選址等的統一規劃和集中管理; 應制定統一完善的經紀業務標准化服務規程、操作規范和相關管理制度 。
2、自營業務的內部控制 :加強投資決策、資金、賬戶、清算、交易和保密等的管理 ,防範規模失控、決策失誤、超越授權、變相自營、賬外自營、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的風險 ,應建立健全自營決策機構和決策程序,加強對自營業務的投資策略、規模、品種、結構、期限等的決策管理 應通過合理的預警機制、嚴密的賬戶管理、嚴格的資金審批調度、規范的交易操作及完善的交易記錄保存制度等,控制自營業務運作風險
3、投資銀行業務內部控制 :重點防範因管理不善、權責不明、未勤勉盡責等原因導致的法律風險、財務風險及道德風險 ;建立項目管理制度,完善項目的業務流程、作業標准和風險控制措施 ;加強項目的內核工作和質量控制,加強證券發行中的定價和配售等關鍵環節的決策管理,杜絕虛假承銷行為。
4、資產管理業務內部控制 :防範規模失控、決策失誤、越權操作、賬外經營、挪用客戶資產和其他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以及保本保底所導致的風險;統一管理受託投資管理業務,受託投資管理業務應與自營業務嚴格分離,獨立決策、獨立運作,規范業務流程、操作規范和控制措施 ,制定明確、詳細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證委託人的知情權 ;合理控制受託投資管理業務規模
5、研究、咨詢業務內部控制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6、業務創新的內部控制
7、分支機構的內部控制
8、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和資金計劃控制制度,明確界定預算編制與執行的責任,建立適當的資金管理績效考核標准和評價制度制定並嚴格執行費用管理辦法,加強費用的預算控制,明確費用標准,嚴格備用金借款管理和費用報銷審批程序,加強資金風險監測,嚴格控制流動性風險,特別防範營業部違規受託理財、證券回購和為客戶融資所帶來的風險
9、會計系統內部控制
10、信息系統內部控制
11、人力資源管理內部控制
Ⅳ 我國證券公司的監管制度及具體要求
目前,我國證券公司監管制度包括客戶交易以誠信與資質為標準的市場准入制度、以凈資本為核心的經營風險控制制度、合規管理制度、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報送與披露制度等。
(一)以誠信與資質為標準的市場准入制度
建立和完善包括機構設置、業務牌照、從業人員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在內的市場准人制度,通過行政許可把好准人關,防範不良機構和人員進入證券市場。設立證券公司必須滿足法律法規對注冊資本、股東、高級管理人員及業務人員、制度建設、經營場所、合規記錄等方面的設立條件;在准入環節對控股股東和大股東的資格進行審慎調查,鼓勵資本實力強、具有良好誠信記錄的機構參股證券公司。將業務許可與證券公司資本實力掛鉤,要求證券公司必須達到從事不同業務的最低資本要求;加強證券公司高管人員的監管,將事後資格審查改為事前審核、專業測評、動態考核等相結合,切實保護誠信專業、遵規守法的高管人員,淘汰不合規、不稱職的高管人員,處罰違法違規的高管人員,逐步培育證券業合格的職業經理群體。
(二)以凈資本為核心的經營風險控制制度
2006年7月,中國證監會發布實施了《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並於2008年根據實踐情況對該辦法進行了修訂。該辦法建立了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控制指標體系和風險監管制度。這一制度具有三個特點:一是建立了公司業務范圍與凈資本充足水平動態掛鉤機制;二是建立了公司業務規模與風險資本動態掛鉤機制;三是建立了風險資本准備與凈資本水平動態掛鉤機制。
根據《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中國證監會根據證券公司評價計分的高低,將證券公司分為A(AAA、AA、A)、B(BBB、BB、B)、C(CCC、CC、C)、D、E共5大類11個級別。
中國證監會按照分類監管原則,對不同類別證券公司規定不同的風險控制指標標准和風險資本准備計算比例,並在監管資源分配、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頻率等方面區別對待。
(三)合規管理制度
2008年7月,中國證監會發布實施了《證券公司合規管理試行規定》,要求證券公司全面建立內部合規管理制度,設立合規總監和合規部門,強化對公司經營管理行為合規性的事前審查、事中監督和事後檢查,有效預防、及時發現並快速處理內部機構和人員的違規行為,迅速改進、完善內部管理制度。中國證監會把合規管理的有效性作為評價證券公司的重要指標,並據此決定對其違規行為的懲處方式和力度,以激勵和加強自我管理。
(四)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根據2006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國證監會在原有客戶資金存管制度的基礎上,按照保障客戶資產安全、防止風險傳遞、方便投資者、有利於證券公司業務創新的原則,設計、實施了新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是證券公司在接受客戶委託,承擔申報、清算、交收責任的基礎上,在多家商業銀行開立專戶存放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商業銀行根據客戶資金存取和證券公司提供的交易清算結果,記錄每個客戶的資金變動情況,建立客戶資金明細賬簿,並實施總分核對和客戶資金的全封閉銀證轉賬。
(五)信息報送與披露制度
對證券公司信息報送與披露方面的監管要求包括:
(1)信息報送制度。信息報送制度即證券公司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應當自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年度報告,自每月結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報送月度報告。發生影響或者可能影響證券公司經營管理、財務狀況、風險控制指標或者客戶資產安全重大事件的,證券公司應當立即向中國證監會報送臨時報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況、可能產生的後果和擬採取的相應措施。
(2)信息公開披露制度。這一制度主要為證券公司的基本信息公示和財務信息公開披露。
(3)年報審計監管。這是對證券公司進行非現場檢查和日常監管的重要手段
Ⅵ 證券公司的風險控制是做什麼的
包括以下幾點內容:
第一道防線是建立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嚴格授權許可權管理。除首先要建立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外,還要建立對證券投資、衍生產品等高風險業務的授權,須事前提供調查論證、投資規模、風險額度、風險手段、對沖措施等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報告的制度,以利決策,並加強對決策執行和許可權管理的監督。
第二道防線是建立系統數據實時監控機制。證券公司風險信息系統要不斷完善風險識別、反饋、控制的實時監控功能,使風險控制功能滲透到業務和管理的各個環節、涵蓋所有風險點,實時增加和修正風險監測和預警指標,使信息預警系統充分發揮風險監測和預警作用。同時,應滿足不同部門的信息需求,規避因缺乏溝通協調而引發的各類風險,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第三道防線是監督管理防線,主要由高管層和有關部門對風險控制情況進行追蹤、評估和處理,落實問責制度。及時對業務流程、控制措施和制度框架進行改進,實時修訂業務操作規程和授權審批許可權變更。
第四道防線是內部審計評價防線。通過開展風險導向的內部控制審計和評價,建立起事前、事中的實時監控評估與事後評價有效結合的風險控制體系,評價結果作為公司綜合考評的權重之一,風險控制與激勵約束機制的掛鉤,能夠有效促進公司整體風險控制意識和水平的不斷提高。
Ⅶ 證券公司的風險控制部門是做什麼的需要那些方面的知識
證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規定設立的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而成立的專門經營證券業務,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金融機構。
證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分為證券經營公司和證券登記公司。
狹義的證券公司是指證券經營公司,是經主管機關批准並到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營業執照後專門經營證券業務的機構。它具有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資格,可以承銷發行、自營買賣或自營兼代理買賣證券。普通投資人的證券投資都要通過證券商來進行。從證券經營公司的功能分,可分為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商和證券承銷商。
①證券經紀商。代理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接受投資人委託、代為買賣證券,並收取一定手續費即傭金。
②證券自營商。自行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它們資金雄厚,可直接進入交易所為自己買賣股票。
③證券承銷商。以包銷或代銷形式幫助發行人發售證券的機構。實際上,許多證券公司是兼營這3種業務的。按照各國現行的做法,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場進行自營買賣,但專門以自營買賣為主的證券公司為數極少。
證券登記公司是證券集中登記過戶的服務機構。它是證券交易不可缺少的部分,並兼有行政管理性質。它須經主管機關審核批准方可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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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控制部
直接由董事會負責,以"控制風險、創造價值"的風險管理理念,使風險管理能力成為國聯證券的核心競爭力之一。通過對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的修訂、完善,對各部門進行定期的核查,對各項業務進行技術監控、比對,建立風險預警機制等手段對風險進行有效的管理。通過合理的安排及實施一系列決策、管理、操作政策和程序,保證經營管理活動的連續性和有效性。
回答者:twtxomqj3 - 助理 二級 12-18 14:49
證券公司風險控制崗位至少有兩類:一類是從經濟角度控制投資風險,另一類是控制投資和經營的法律風險。
你如果是學法律的,那麼,很可能被安排做法律風險控制的工作——這樣的話,你主要還是要學好法律方面的知識,特別是證券法、公司法、合同法。
當然,這些東西不是光看書就可以學會的〔看書,要帶著問題看才有效果。建議先在網路知道上試著回答相關類別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