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進行證券公司債券信用評級
證券公司債券信用評級的目的在於揭示債券如期足額償付的可能性,注重確定證券公司未來現金流量的可猜測性,綜合考慮影響證券公司信用狀況的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
證券公司外部因素分析
證券市場行情受國民經濟發展速度、宏觀經濟政策、利率、匯率、行業發展狀況以及投資心理等因素影響。證券市場行情上漲時,證券公司的承銷、自營、經紀和資產治理等業務的業務量和經營收益普遍增加;證券市場行情下跌時,證券公司各項業務的經營難度和風險將會增大,經營收益有可能大幅度下降。
證券業屬於國家特許經營行業,證券公司開展證券承銷、經紀、自營、資產治理等業務要接受中國證監會的監管。有效的政府監管能夠有效維護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規范證券公司的市場行為,降低證券行業的系統風險,約束證券公司的風險程度。
信息技術在現代證券業得到了廣泛應用,包括資金清算、網上交易、售後服務等方面,信息技術水平已經成為衡量證券公司競爭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社會的技術進步,尤其是信息技術成果的社會化應用,對證券公司的業務運營、經營治理、資金投進、盈利能力和風險控制等方面可能產生較大的影響。
證券公司內部因素分析
(一)證券公司的基本素質分析,包括股東背景和公司治理結構、經營戰略和目標、治理層和員工素質、激勵與約束制度、信息系統建設等方面。其中人力因素是首要的,證券公司的運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人,吸引、培養和留住高質素專業人才的能力是一種重要的競爭上風。
(二)從外部債權人的角度來評估具體業務的風險狀況。研究各項業務的經營周期,整個市場周期內的情況,以把握公司回報的規模和穩定性。受評對象的盈利性與同業公司進行比較,以確定其業績是否與本行業其他公司一致。根據受評對象的風險偏好研究回報率,想法把握受評對象各項業務的盈利性。利潤的來源越可靠、越多樣化,對債權人的保護也就越強。
(三)市場地位的實力與穩定性。證券公司的市場地位越強、越穩定,其信用保護水平也就越高,而在市場上的上風地位和穩定性又取決於以下因素:長期開展某項業務;一支有經驗的專業職員隊伍;具有專有技術或銷售體系;與具有高盈利性或潛伏的具有高盈利性的客戶建立了牢固的關系;具有極好的聲譽。
(四)風險的內部控制。有效的內部控制體系是證券公司風險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正常運營的有力保證,也是衡量公司經營治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標志。證券公司內部控制包括內部控制機制和內部控制制度兩個方面。證券公司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包括:環境控制、業務控制、資金治理控制、會計系統控制、電子信息系統控制、內部稽核控制等環境控制包括治理結構控制、治理思想控制、員工素質控制、授權控制等。
證券公司的財務分析
現金流量分析在財務分析過程中居於核心地位,現金流量能更加真實地反映證券公司如期償付債務本息的能力。選取財務指標時,更加關注能夠反映資產當期市場價值和資產產生現金流量能力的指標。財務分析主要分析財務報告質量、財務結構、資產安全性、盈利能力、償債能力等方面。
財務報告質量分析目的在於評估財務報告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的正確程度,必要時對財務數據進行調整以使之具有更強的可比性。主要考察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會計信息的表露水平、變更的會計政策對會計信息可比性的影響、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意見等方面。
財務結構主要考察包括資產負債率、活動資產比率、資本化比率、長期資本化比率等指標。評價證券公司財務結構以行業標准或行業均勻水平作為評價基準。
資產安全性主要考察指標包括凈資本比例、自營證券比例、受託資產比例等指標。證券公司資產受二級市場波動影響,市場風險較大,按證監會凈資本計算規則計算的凈資本予以比較。自營證券比例的增大和受託資產比例的增大,將增加證券公司的市場風險,並可能引發財務風險。
盈利能力主要考察指標包括主營業務利潤率、主營收進盈餘率、凈資產收益率、經營現金流進流出比等指標。可猜測的現金流量是保障證券公司及時足額償付債務本息的條件,考察證券公司主營業務產生凈現金流量的可猜測性、利潤的穩定性和構成,從而評價證券公司盈利能力。
償債能力主要考察指標包括活動比率、債務盈餘比、利息保障倍數等指標。償債能力與資產活動性及盈利能力密切相關,考察可預期現金流量的獲取能力以及資產的變現能力,從而評價證券公司及時足額償付各種債務本息的能力。
債券契約條款分析
召募資金投進項目,主要考察召募資金投向對證券公司未來的財務狀況、債務風險等方面的影響,以及項目實施可能出現的風險。
償債保障措施,對擔保人或擔保物的信用、風險進行評估,考察其他保障措施的可靠性、局限性,評價有關償債保障措施對受評債券風險程度的影響。
擔保條款,主要評價擔保的性質和程度,重點考察擔保的法律效力、擔保的無條件性和不可廢除性以及擔保人的財務實力。
專項償債賬戶,主要考察契約條款中是否有專項償債賬戶的規定,以及計提金額是否充足或公道。故鄉!7朵玫瑰代表——我偷偷地愛著你!
『貳』 證券公司的業務有哪些
你好,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包括:
【1】經紀業務。就是代理買賣滬深專股市的證券業務。投資者必屬須在證券公司開戶,利用證券公司提供的交易通道交易席位,才能與交易所進行證券交易。證券公司收取服務傭金的業務。
【2】自營業務。利用證券公司的人才優勢,信息優勢和市場經驗等等進行的自有資金投資經營的業務。
【3】資產管理業務。簡稱資管業務。憑借證券公司在投資方面眾多優勢,為客戶提供投資服務,即幫客戶理財,從中賺理財服務費,虧盈客戶自負。其代表就是證券公司提供的各種各樣的理財產品。
【4】融資融券業務。借錢給客戶買證券或者是借證券給客戶賣,從中收服務費。
【5】IB業務。即代理期貨業務。
【6】發行與承銷業務。股份公司股票要上市必須要證券公司的輔導和推薦才能上市,這其中涉及非常專業的金融服務項目。也只能靠證券公司的服務。上市之後幫助股份公司在一二級市場承銷。
【7】股權抵押。可以進行一定規模的股權質押貸款。
『叄』 我國證券公司發展的主要問題及未來對策分析
自1985年1月2日我國第一家專業性證券公司----深圳特區證券公司成立以來,證券市場不斷發展,證券公司的數量不斷增多,規模不斷發展壯大。同時,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我國證券公司存在的問題和矛盾也逐漸暴露出來,造成的影響也越來越大,目前,解決這些問題的迫切性也顯得越來越強。
證券公司存在的問題
我國證券公司二十年來的發展歷程正是處於我國經濟「新興力口轉軌」的特殊時期,在這一時期,證券公司存在許多問題並積累了大量的風險隱患。主要問題表現在以下方面:
資產規模小,業務單一與收入結構失衡
資產規模小、增速慢,中外差距巨大。截至2004年底,納入統計的114家證券公司總注冊資金1248.91億元,平均每家注冊資本為9.68億元;總資產為3293.73億元,平均每家為28.89億元;總凈資產為669.08億元,平均每家凈資產為5.87億元。與國際大證券公司相比,中國證券公司還有著非常大的差距,從資產規模看,2004年中國證券公司資產總額3293.73億元,不及美林證券的1/10,而國內最大的國泰君安證券公司資產規模為500億元,僅為美林證券的1/70左右。實力懸殊如此巨大顯然構成了中國證券公司在未來競爭中的弱勢地位和潛在風險。
資產結構不合理,流動性較低。我國證券公司的資產結構中,高風險資產比重較大,許多證券公司在80%以上,低風險資產比重則相對較必而西方成熟證券公司的高風險資產佔全部資產的比重都比較低,一般在10%左右,低風險資產占的比重比較高,最少在50%以上,最高達77.8%。
業務范圍狹窄,收入結構失衡。就近幾年的收入構成看,證券公司收入來源主要局限干證券發行與承銷、經紀等傳統業務,其收入占總收入的近90%。各項業務比例嚴重失調,經紀業務平均收入是投行業務的6倍。而美國券商收入來源除了傳統的經紀、投行、自營和資產管理四大主營業務外。其他與證券相關的業務收入佔比達到了40%,經紀業務收入僅是投行業務收入的1.7倍。中國證券公司賴以生存的四大主營業務與市場的活躍程度高度相關,當市場劇烈波動時,由於缺乏避險工具,而成本結構又十分剛性,收入呈高度不穩定狀態,喪失了長期穩定的利潤支撐點。
缺乏正常的融資渠道,違規融資頻繁發生
證券公司自創立以來就缺乏正常的融資渠道,甚至連一般企業的融資權利都無法享有,面對證券市場的巨大誘惑,由於制度和監管上的缺陷,證券公司違規融資現象頻繁發生並屢禁不止,造成大量客戶資金被佔用,加大了證券系統的整體風險。這些違規融資主要包括:
利用客戶國債進行超限額回購融資。證券交易所以法人為單位的國債託管制度,為證券公司挪用客戶國債並進行滾動回購融資提供了一個隱蔽的渠道。2001年下半年,市場預期利率下調,極大地刺激了國債回購市場交易,許多證券公司大量挪用客戶國債回購融資投入證券自營。2004年,由於央行存款准備金率上調、信貸資金收緊和股市下跌,同時受加息呼聲的影響,國債現券交易價格全面回落並一路走低,市場出現巨大規模的平倉交易,特別是挪用客戶債券從事回購融資的機構出現巨額虧空。從已經公開披露的資料看,鞍山證券、大連證券、富友證券、新華證券、愛建證券等已經被接管或被處理的證券公司幾乎都與國債回購融資有關。
盲目開展保本保收益委託理財業務。由於受股市投資豐厚利益的誘惑,1996年以來,許多證券公司通過承諾保本保收益委託理財業務募集資金,證券公司一般以15%的成本融入資金並將其用於自營證券。由於證券公司沒有將此項業務的實際損失和潛在風險納入表內核算,在市場行情好時風險處於隱蔽狀態,一旦市場形勢發生逆轉,風險便集中暴露,損失浮出水面。2001年下半年以來,證券市場低迷,許多證券公司深陷其中難以自救。
管理與操作失誤,加大了證券公司的風險
證券公司存在的問題除了市場和政策原因外,與自身管理和操作失誤也密不可分。
證券經紀業務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違法經營。包括內幕交易、欺詐客戶、挪用客戶證券或資金、私自買賣客戶證券或假借客戶名義買賣證券、向客戶融資或融券、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為牟取傭金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交易和其他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以及將客戶股票借予他人或者作為擔保物。二是越權擔保。擅自對外進行實業投資或為他人提供擔保,不經監管部門批准私設遠程交易室。三是內部人作案。工作人員盜取客戶資料,勾結外部人員盜賣客戶股票、盜取客戶資免電腦人員或電腦人員與營業部負責人勾結,修改電腦數據侵吞公款。四是操作失誤。在開戶環節、委託環節、資金存取環節和清算環節存在問題。
投資銀行業務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在承銷股票、債券和金融衍生品等經營活動中,由於項目周期長,受市場不可預測因素影響,證券公司無法保證在規定時間內按事先約定的條件完成承銷發行,從而造成證券公司墊付資金或由承銷商變為股東而帶來的損失。當證券市場不斷下跌時,很多股票的股價跌破配股價,投資者在配股實施前紛紛「逃權」,擔任主承銷商的證券公司由於包銷配股余股而被迫成為上市公司股東。
證券自營業務存在的問題,一是決策失誤。籌措資金成本過大、投資品種單一、投資規模盲目擴張、投資決策及價格控制失誤和資產流動性低等。二是違規操作。表現為內部管理失控,分支機構越權自營、超越風險限額自營、操作人員內幕交易或聯合坐莊等。
創新業務存在的問題,一是證券公司以保證收益為承諾,超越自身承受能力拓展受託資產管理業務。二是收購公司在並購過程中往往要求證券公司為目標公司墊付一定量的收購資金或流動資金作為與證券公司合作的籌碼,一旦並購出現失誤,墊付資金就難以收回。
證券公司發展的路徑選擇
證券公司的健康發展有賴於市場結構的完善、融資渠道的暢通、監管制度和監管模式的科學有效以及公司治理機制和內控制度的完善。
適時開展證券融資融券交易。證券融資融券交易是指通過授信機構對缺乏資金或需要證券的投資人給予資金或證券的融通。該業務對於證券市場運行機制形成、滿足不同市場主體投資需求和風險偏好、緩解中央結算系統流動性風險有著重要的作用。目前開展證券融資融券交易,需要市場在各方面進行配套調整和改革,具體包括相關法律法規、市場主體自律能力、風險控制能力和監管體系等方面。首先通過建立許可證准許入制度,將銀行信貸市場與證券市場風險進行有效隔離。其次建立科學的運作機制與監管體系,先放開國債與股票融資交易,將地下融資交易納入公開市場,從根本上解決挪用客戶資金問題。進而允許股票融券交易,即賣空交易,建立完整的證券融資融券交易制度,在時機成熟後轉入高效率的市場化運作模式。
實現資本市場與貨幣市場真正連通。貨幣市場是短期信用工具發行和交易的金融市場,包括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短期債券市場、債券回購市場、商業票據市場、承兌貼現市場,大額可轉讓存單市場等。資本市場是長期信用工具發行和交易的金融市場。主要包括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兩個市場連通的必要性在於我國傳統貨幣市場的資金存量和資金流量較大,急需分散風險,資本市場發展缺乏正常資金流入渠道,呈現出被邊緣化狀態,兩個市場連通是將短期資金轉化為長期資本的重要渠道。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通過證券投資與證券信貸,負債業務通過證券交易信用賬戶、共同基金滲入資本市場,證券公司進入貨幣市場通過發行短期商業票據和向銀行借用短期貸款籌集流動資金,通過發行長期次級債來補充長期資金缺口:另外,資產證券化作為資本市場資金向貨幣市場資金轉化的代表性產品,豐富了資本市場產品結構,同時提高了商業銀行資金的流動性。
建立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監管和評價體系。凈資本是在充分考慮了證券公司資產可能存在的市場風險損失和變現損失基礎上,對證券公司凈資產進行風險調整的綜合性監管指標,用於衡量證券公司資本充足性。風險衡量是風險監管過程中的基礎性條件,要准確地把握證券公司的風險,使監管更具針對性和實效性,必須對各類風險指標化、數量化。近年來,市場持續低迷,部分公司嚴重違規經營資產,質量日益惡化,存在較大流動性風險。為了防範證券公司經營失敗所引致的市場系統性風險,應進一步完善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監管體系,並依此作為對證券公司市場准入和持續監管的主要依據。
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和內控制度。證券市場的高風險特徵決定了證券公司在其經營活動中不可避免地要承擔各種風險,控制和管理風險是證券公司業務運營的核心。第一,要強化對證券公司主要股東的資質要求。證券公司掌握著大量的客戶資產,意味著證券公司的控股股東或是實際控制人只要投入少量資金,便可以掌握和控制遠大於投資的巨額資產。由於證券公司股東只承擔有限責任,現行法律對其行為卻無法進行有效追究,提高對主要股東的准入門檻,將有利於證券公司更好地防範風險、維護投資者利益,有利於保障證券市場秩序。第二,要加強對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要求。證券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的決策、經營與管理具有重要影響力,其行為直接影響到公司的穩健運營。第三,要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制度。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後全面覆蓋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機制,建立清晰合理的組織結構,依據所處環境和自身經營特點設立有效的業務監控防線,確保公司合規合法經營。
『肆』 公司債擔保費率
公司債券沒有固定的擔保利率。一般來說,它與它的規模的大小有關,一般為1%-2%,這個外國債券承銷費用的上限也是如此。現實在中國發行債券所支付的承銷費用和擔保費用高於它應該包括在「債券應付利息調整」賬戶中。那原因是它應該基於發行價格(即實際收到的價格)付款(按面值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付債務」憑證——面值」如果兩者之間有任何差異,借記還是貸記「應付債券——利息調整」。因此,承諾付出注銷和擔保費用的金額應首先記入「應付利息債券」,然後在持有期內按實際利率法攤銷銷售。攤銷項目可以是「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究及發展費用等債券的具體用途取決於用途,也可以資本化。也可能的費用化。
拓展資料
企業債券承銷擔保
當發行人通過證券市場籌集資金時,你需要僱傭一家證券公司來幫助它出售執照。 在證券市場上,證券經營者只能依靠自己。其信譽和營業網點在規定的發行中有效。在限額內出售證券稱為承購銷售。證券發行人向證券經營機構支付的費用是承銷費。按證券經營機構規定不同的責任和風險在銷售過程中,承保叉可分為兩種形式:委託和包銷。證券法其中,證券的委託承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否則股票在三個月內售出總數量的70%在最後是銷售損失。如有遺失,開證人應在發行價中加上與銀行相同的金額。未來存款的利息將退還給股票認購人。
代理是指受證券發行人委託的承銷業務。證券經營機構(又稱承銷機構、承銷商)代表他人向投資者出售證券。保險人按照規定的發行條件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推進。出售時,在出售截止日期前,如果沒有全部的證券如果已出售,出售的最後一部分將退還給發行者。賣方不承擔任何發行風險。
1、不超過1億元部分包銷方式1.5%一2.5%,代銷方式1.5%-2.0%;
2、超過1億元(含1億元) 至5億元部分包銷方式1.5%一2.0%,代銷方式1.2%-1.5%;
3、超過5億元(含5億元) 至10億元部分包銷方式1.2%一1.5%,代銷方式0.8%-1.2%;
4、超過10億元部分(含10億元)包銷方式0.8%一1.0%,代銷方式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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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證券公司的風險控制
證券公司經營的風險控制: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證券公司的凈資本,凈資本與負債的比例,凈資本與凈資產的比例,凈資本與自營、承銷、資產管理等業務規模的比例,負債與凈資產的比例,以及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例等風險控制指標作出規定。證券公司從每年的稅後利潤中提取交易風險准備金,用於彌補證券交易的損失,其提取的具體比例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對證券公司的財務狀況、內部控制狀況、資產價值進行審計或者評估。
為了控制和化解證券公司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眾利益,保障證券業健康發展,國務院於2008年4月23日通過了《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該條例規定了證券公司的停業整頓、託管、接管、行政重組、撤銷、破產清算和重整、監督協調以及法律責任等。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處置證券公司風險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監督。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其他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以及省級人民政府建立處置證券公司風險的協調配合與快速反應機制。處置證券公司風險過程中,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維護社會穩定。處置證券公司風險過程中,應當保障證券經紀業務正常進行。
良好的風險控制體系,必須建立在科學的證券分析基礎之上,主要包括如下三個方面:
(1)技術分析:技術分析是以預測市場價格變化的未來趨勢為目的,通過分析歷史圖表對市場價格的運動進行分析的一種方法。股票技術分析是證券投資市場中普遍應用的一種分析方法。
(2)基本分析:基本分析法通過對決定股票內在價值和影響股票價格的宏觀經濟形勢、行業狀況、公司經營狀況等進行分析,評估股票的投資價值和合理價值,與股票市場價進行比較,相應形成買賣的建議。
(3)演化分析:演化分析是以演化證券學理論為基礎,將股市波動的生命運動特性作為主要研究對象,從股市的代謝性、趨利性、適應性、可塑性、應激性、變異性和節律性等方面入手,對市場波動方向與空間進行動態跟蹤研究,為股票交易決策提供機會和風險評估的方法總和。
『陸』 證券公司主要業務的種類及內容
證券公司是來專門從事有自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從證券經營公司的功能分,可分為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商和證券承銷商。1、證券經紀商。即證券經紀公司。代理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接受投資人委託、代為買賣證券,並收取一定手續費即傭金。2、證券自營商。即綜合型證券公司,除了證券經紀公司的許可權外,還可以自行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它們資金雄厚,可直接進入交易所為自己買賣股票。如國泰君安證券。3、證券承銷商。以包銷或代銷形式幫助發行人發售證券的機構。實際上,許多證券公司是兼營這 3 種業務的。按照各國現行的做法,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場進行自營買賣,但專門以自營買賣為主的證券公司為數極少。
『柒』 債券承銷的主要方式
國債承銷主要有四種方式:代銷、助銷、包銷及承銷團承銷。證券委託 所謂證券寄售,是指承銷人代發行人銷售證券,並在發行期結束後將未售出的證券全部返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證券寄售業務的特點如下: 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建立委託代理關系。寄售過程中,未售出的證券歸發行人所有,承銷人僅受委託辦理證券銷售業務; 承銷商作為發行人的發起人,不墊付資金,對未售出的證券不負任何責任。證券發行的風險基本上由發行人自己承擔; 由於承銷商不承擔主要風險,收入(手續費)也比承銷少。協助證券銷售 所謂證券銷售協助,是指承銷人按照承銷合同的規定,在約定的承銷期限屆滿後,出資購買剩餘證券(余額承銷),或者按剩餘部分的金額向發行人發放貸款。從而保證發行人的融資和資金利用計劃的順利實現。
拓展資料
1.中國證券法將余額承銷歸類為承銷。證券承銷 所謂證券承銷,是指承銷人在發行證券時,用自有資金將計劃發行的證券全部或部分購買,然後向公眾出售的承銷方式。未售出部分在承銷期屆滿時仍由承銷商持有。 證券包銷分為兩種:一種是全額包銷,另一種是定額包銷。全包銷是指承銷商按照合同向發行人支付的資金總額。限額承銷是指承銷商承銷發行者發行的部分證券。無論是全額承銷還是定額承銷,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的關系都是一種證券交易關系。在承銷過程中未售出證券的所有權屬於承銷商。
2.承銷團承銷。 也稱「聯合承銷」,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證券承銷商共同接受發行人的委託,向公眾出售某一證券的承銷方式。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包銷人臨時組成的包銷機構稱為包銷辛迪加。 中國證券法規定,向公眾發行的證券票面總額超過5000萬元的,應當由承銷辛迪加承銷。承銷團由主承銷商和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債券承銷范圍 ,公司債券承銷 提供公司債券融資咨詢、方案策劃與實施、產品設計與定價分析服務; 協助企業申請公司債券發行規模,尋找擔保單位,進行信用評級; 組織公司債券發售,推薦上市、變現;代理公司債券的登記及保管 國債、金融債券、次級債券承銷 擁有堅實、健全的國債、金融債券、次級債券機構營銷網路,與保險公司、基金公司、金融公司等國內大型機構投資者有著良好的合作關系 全國各地業務部門都有專職債券業務人員,統一協調,及時與不同客戶群體溝通,為此類債券的承銷提供了有力保障 ,承銷短期融資券 ,具有短期融資券承銷商資。
『捌』 證券公司債券承銷資格需要哪些條件
我國《證券經營機構股票承銷業務管理辦法》專章規定了證券經營機構的承銷資格。根據辦法規定,從事股票承銷業務的證券經營機構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證券專營機構具有不低於人民幣2000萬元的凈資產,證券兼營
機構具有不低於人民幣2000萬元的證券營運資金。
(2)證券專營機構具有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凈資本,證券兼營
機構具有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凈證券營運資金。
(3)2/3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獲得證監會頒發的《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在未取得《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高級管理人員具備必要的證券、金融、法律等有關知識,近年內沒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其中2/3以上具有3年以上證券業務或5年以上金融業務工作經歷;主要業務人員熟悉有關的業務規則及業務操作程序,近2年沒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其中2/3以上具有2年以上證券業務或3年以上金融業務的工作經歷。
(4)證券經營機構在近1年內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在近2年內未受到規定的取消股票承銷業務資格的處罰。
(5)證券經營機構成立並且正式開業超過半年;證券兼營機構的證券業務與其他業務分開經營、分賬管理。
(6)具有完善的內部風險管理與財務管理制度,財務狀況符合規定的風險管理要求。
(7)具有能夠保障正常營業的場所和設備。
(8)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玖』 如何促進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
發展與完善企業債券市場的方略
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的經驗證明,沒有債券市場的證券市場是畸型的,也是「短命」的,舉債是公司發展的最本能的融資方式。因此,在發展我國股票和國債市場的同時,要大力發展企業債券市場。
1.修正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按照實行國民待遇和國際慣例的要求,調整有關法律法規。相關法規條款應明確地界定企業債券的含義和內容,統一規范提法和管理,《債券管理條例》以及《公司法》和《證券法》中有關企業債券的條款必須統一,使債券融資行為有統一的法規約束。盡快出台與形勢發展相適應的《管理條例》。應盡快頒布實施適應形勢發展要求的新的企業債券管理條例,新條例應該充分體現企業債券市場化改革基本方向,要在審批制度、利率水平、資金使用、中介機構的作用、強化社會監督各個方面,全面體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對企業債券融資的基本要求。另外,要我們應當在相關的證券法規的基礎上,制定與完善企業債券發行的法律法規,從而規范企業債券發行市場與交易市場的運作。必須盡快出台新「破產法」,允許發債企業破產,同時還應加強《破產法》有關條款的可操作性,完善破產機制,使企業債券持有人的權益得到保障。
2.從制度安排入手,在發行制度、交易制度、市場准入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諸方面進行改革,為企業債券的發展拓展出較為廣闊的空間
具體說來,應在以下幾方面實施新的制度安排:第一,要改革企業債券的發行制度。將企業債券的發行方式由過去的審批制變為核准制,監管機構只需對合規性進行審核,不介入具體事務;放鬆直至取消企業債券發行的額度控制,在符合市場規則的情況下,企業有能力發行並能及時兌付,就應給其擴展規模的機會,等等。第二,逐步實現企業債券利率市場化,使企業債券發行利率的制定不再比照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而是以國債收益率為基準,按信用級別的差異增加不同的幅度制定,充分體現企業債券定價的市場化和風險差別收益的補償性。第三,應加強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設與實施力度,增強企業運作的透明度,增強證券交易的透明度,為投資者營造一個公開的投資環境。第四,應加強監管體系的建設,尤其是要加強對企業財務狀況的監督,保護投資者的投資積極性。第五,要加強市場投資者結構建設,主要應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逐步放寬對社保基金、保險公司、銀行以及其他機構進入企業債券市場的限制,同時應設立以企業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的企業債券基金。市場投資者結構的改變,不僅能在很大程度上減弱信息的不對稱,也能有效解決「搭便車」問題。』
3.通過產權改革,塑造真正的企業債券市場主體
從性質來看,企業債券作為一種借貸契約,是擁有獨立財產的借款企業與債券持有者之間簽訂的表明雙方債權債務關系的契約。對發債企業而言,它代表其按約向持券人支付本息的財產義務,而對持券人而言,則代表其要求發債企業如約還本付息的財產權利。財產是實現企業債券約定的權利和義務的經濟基礎和法律基礎,而擁有獨立的財產則是構成企業發債的制度前提。而我國的現狀是企業債券的主要發行者——國有企業並不具有獨立的財產,也就無力承擔債券融資的風險。為從根本上促進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必須進行產權制度改革,理順企業與政府間的產權關系,使企業能以自己所有的財產作為承擔發債責任和風險的載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宗旨是實現財產權的分散化,明確界定和充分保護產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轉換企業經營機制,途徑則是大力推進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國有資產運營和監督機制等。只有經過規范的產權制度改革後產生的我國公司制企業和公司制金融機構才能擁有真正獨立的法人財產所有權,實現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也才能成為真正理性的「經濟人」或市場主體。在此基礎上,企業才能轉變「重股輕債」的觀念,才能真正承擔債券融資的風險與責任。這樣,企業在做出發債決策時才會具有內在的約束力,即才會根據融資成本的大小及融資行為對企業資產價值的影響來確定最佳資本結構和相應的發債規模。進而,企業也才會根據對自身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的預測,靈活選擇不同的債券期限和本利支付方式等。
4.提高企業債券信用程度
為樹立企業債券良好形象,增強投資者的信心,可從以下幾方面考慮:第一,規范舉債企業行為,提高企業信譽。發行企業債券的企業應接受市場和投資者的合理約束和監督,同時應解決企業債券發行後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機制問題,挑選最優質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使企業債券成為投資者能夠接受的投資產品,確保企業債券的到期償還。企業債券在我國沒有得以充分發展也和我國部分企業的不守信用有很大關系,所以,有效的償債保障機制是我國企業債券得以順利發行的必要條件。在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國家,經過長時間的市場演變,通過債權人和債務人無數次的博弈,償債保障機制已經比較完善。主要包括抵押、擔保、可轉換,以及破產清算與重組、「戳穿公司的面紗」等。除此之外,債券保險應該說也不失一種不錯的保障機制。第二,建立企業債券評級體制,樹立中介機構信譽。我國自2001年開展企業債券信用評級制度,目前,我國的評級行業才初具雛形,面對人世的挑戰,我們應借鑒並吸取國外評級機構的先進經驗,深入研究和開發評級技術,建設強大的評級隊伍,創出既符合國際慣例又符合我國國情的評級體系,藉助政府的推動作用,逐步發展成為有影響力的權威評級機構,使企業債券信用評級制度向國際化和規范化邁進。第三,完善相應的企業財務制度,建立健全由第三方託管的償債基金,保證企業的償還能力。
5.調整企業債券的期限結構,並不斷進行品種創新,滿足不同投資者的投資需求
我們要打破《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對利率的僵硬規定,充分發揮企業債券進行創新的能力,由企業根據自己的信用級別及償債能力制定相應的利率,將企業債券的利率水平與風險進行掛鉤,或根據市場供求狀況相對自主地確定發行利率。同時,加強對企業債券期限結構的設計,發債企業可根據自身對於資金期限的不同需要而制定相應的還債期限,改變目前債券期限單一的格局。在品種設計上,針對投資者的不同需求設計債券品種,期限上做到短、中、長期連續,付息方式做到一次付息、貼息與按年、半年、季度付息等的品種齊全,便於投資者按自身需求選擇持有。我國可借鑒美國企業債券市場的經驗,在市場條件成熟時,推出具有靈活的期限、還本付息方式或清算時債權人具有不同優先地位的債券品種。最簡單的如浮動利率債券,它是發債企業即使在債券到期前亦能根據市場利率的變化調整息票利率,而可轉換債券則是普通債券與期權結合的產物,它賦予持券人在將來按約定價格將債券換為該企業股票的權利,受到那些對公司股價持樂觀態度投資者的歡迎,也使發債企業因提供了這種選擇權而可壓低債券利率,有利於在保持股價穩定的前提下完成籌資計劃。又如附提前贖回權的債券,它是發行企業可按約定價格向投資者贖回原發行的債券,作為補償,該贖回價格一般高於債券面值,它使企業在利率下降時以更低利率重新發債成為可能。
6.加快企業債券運作中介機構的規范發展
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從廣義上講,參與企業債券運作的中介機構主要應有信用評級機構、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企業債券作為一種信用工具,能否發得出去,到期能否及時兌付,關鍵在於發行人的信用級別的高低,投資者判斷某種企業債券是否具有投資價值,信用評級公司作出的評級結果是其最重要的依據。國際上著名信用評級公司——標准普爾評級公司和穆迪投資服務公司的每一項評級結果都直接影響了國際資本市場的投資決策。作為會計師事務所,在企業債券發行過程中的重要作用是核查審計發行人的財務狀況,讓投資者對發行人的財務狀況有一個全面的認識。律師事務所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企業債券發行章程作為一種契約,是一種法律文件,其是否合法,需要由律師把關。投資銀行作為企業債券的承銷機構,其主要工作任務是將企業債券發行出去,並且代理發行人兌付企業債券本息。
7.增強企業債券的流動性,促進債券市場健康發展
活躍企業債券的流動性是發展企業債券市場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增強其流通性,可從以下幾方面考慮:第一,大量引入專門從事債券投資的機構投資者,包括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和其他社會法人。第二,逐步放寬在交易所上市的條件,降低交易成本。目前在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債券的信用等級都是AAA級,且都是中央企業債券。為了擴大上市的債券規模,可以把企業債券的信用等級適當放寬到AA級,上市債券可以是地方企業債券,為了刺激交易,改變目前企業債券交易不活躍的狀況,要適當降低債券交易的交易費用。上證所2003年已經降低了企業債券的傭金和交易經手費。第三,應考慮建立企業債券的場外交易市場。場外交易市場具有門檻低、交易成本低的優勢,針對目前我國企業債券流通市場只局限於交易所市場的現狀,我們建議可以參照發達國家的做法,設立場外交易市場,考慮以省、區為范圍建立企業債券櫃台交易,並把這一交易納入銀行間債券市場,使銀行間債券OTC業務一般不對個人投資者,為解決這一問題,個人投資者可以通過有銀行間債券會員資格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進行委託代理。第四,增加企業債券回購交易,使交易方式不只局限於現券交易。例如,2003年初,上證所在充分考慮市場需求和評估市場風險的基礎上,增開7天以下的短期企業債券回購品種,作為發展企業債券市場的一項重要措施。第五,發展債券基金。債券基金應當成為非金融企業和個人間接投資債券的主要渠道。設立債券基金有利於吸引資本向債券市場流動,增加各類債券的發行量,刺激債券市場的發展,有助於提高債券市場流動性。第六,建立做市商制度。在我國企業債券市場引入做市商制度,對於提高市場流動性,推進市場化進程是十分有益的。在做市商制度下,由於做市商對市場信息的了解程度遠遠勝過普通投資者,他們對包括公司的各種信息來源進行各方面的匯總分析之後進行做市,並承擔相應的市場風險以及公司風險,這樣有利於增強市場投資的信心。美國垃圾債券市場(由於無等級或等級不高而難以在市場流通的低等級債券)發展歷史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正是米爾肯敢於對垃圾債券進行做市,從而創造出一個獨立於美國傳統債券交易市場之外的「垃圾債券」市場,並由此衍生出包括「杠桿收購」等方式在內的一系列全新的資本市場運用模式。與做市商制度推出相配套的是,推行開放式債券回購,以全面提升企業債券流動性。 (來源:《中國證券期貨》2005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