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券交易 > 規定證券公司應受託投資管理部門

規定證券公司應受託投資管理部門

發布時間:2022-03-24 09:55:50

① 按照《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規范》的要求,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投資主辦人應當在

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投資主辦人應當在協會進行執業注冊。
投資主辦人應具有三年以上證券投資、研究、投資顧問或類似從業經歷。
本人就是投資主辦人,這方面的問題都可以問我。

② 委託證券公司管理資金應注意什麼

問:我想將手頭資金委託證券公司管理,請問應注意什麼? 志願團專家:根據《證券法》及《證券公司客戶資金管理業務試行辦法》等相關規定,您如果要委託證券公司管理資金,應至少注意以下幾點:(1)受託證券公司應為綜合類證券公司且凈資本不低於2億元;(2)根據規定,證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客戶證券買賣的收益或者賠償證券買賣的損失作出承諾。因此,您如在與證券公司簽訂正式的資 產管理合同中設有保底條款,則發生訴訟時該保底條款將被認定無效;(3)根據《證券公司客戶資金管理業務試行辦法》,證券公司在受託管理客戶資金時,不得有挪用客戶資產或以轉移資產管理賬戶收益或者虧損為目的,在自營賬戶與資產管理賬戶之間或者不同的資產管理賬戶之間進行買賣,損害客戶的利益等行為,建議您在合同中,明確如證券公司違反上述規定,應對您負的違約責任(如明確違約金數額最低數額),以免發生訴爭時因損失難以界定、舉證而無法得到足額賠償;(4)建議您對委託管理資金的投資范圍、投資限制和投資比例進行盡可能明確的約定,並明確證券公司基於此次受託行為應負的定期向您或您指定的人的匯報義務。 問:我的一個台灣朋友想買基金遭到拒絕,因為基金公司員工告訴他中國內地資本項目未向境外人士開放(包括港澳台)地區。但我的朋友很疑惑,因為他是用在內地收入所得購買的,這也不行嗎?是什麼法律規定的? 志願團專家: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52條,"資本項目"是指國際收支中因資本輸出和輸入而產生的資產與負債的增減項目,包括直接投資、各類貸款、證券投資等。根據現行外匯管理政策,您的朋友的確不能在基金公司開戶,此種行為屬《外匯管理條例》第40條所指的屬非法套匯行為(未經外匯管理機關批准,境外投資者以人民幣或者境內所購物資在境內進行投資的),應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強制收兌,並處非法套匯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問:ST公司撤銷特別處理,需具備哪些條件? 志願團專家:關於特別處理的申請撤銷問題,上海、深圳的《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4年修訂)均有詳細規定,撤銷的實質性條件,視上市公司因何種原因而致特別處理而有所不同。設若上市公司是因"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的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或"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者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後,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被交易所予以特別處理的,則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審計結果表明上述情形已經消除的,公司應當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年度報告後及時向交易所報告並披露年度報告,同時可以向交易所申請撤銷對其股票交易實行的退市風險警示。其他情況的撤銷條件,您可查閱兩交易所《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4年修訂)第十三章相關內容。 上周值班嘉賓簡介:陳少蘭,上海浩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復旦大學畢業。熟識《證券法》及中國證監會對於公司改制、擬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相關規定。對公司法務,尤其是納稅實務、公司改制、上市運作有獨到研究。

③ 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部具體是做什麼的

資產管理部,一般是指證券經營機構開辦的資產委託管理,即委託人將自己的資產交給受託人、由受託人為委託人提供理財服務的行為。資產管理業務是證券經營機構在傳統業務基礎上發展的新型業務。國外較為成熟的證券市場中,投資者大都願意委託專業人士管理自己的財產,以取得穩定的收益。證券經營機構通過建立附屬機構來管理投資者委託的資產。投資者將自己的資金交給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員進行管理,避免了因專業知識和投資經驗不足而可能引起的不必要風險,對整個證券市場發展也有一定的穩定作用。

④ 證券公司管理辦法

證券公司管理辦法-華律網
促進證券公司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有關證券營業部、證券服務部的管理...
華律網
證券公司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對證券公司的監督管理,規范證券公司行為,根據證券法和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m.51labour.com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在六個月內...
東方財富網6天前
其他人還搜了
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
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2020
證券質押登記管理辦法
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
證監會就修訂《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規定征意
6月12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出《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
澎湃新聞2020-06-17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
證監會【第23號令】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 發布於2004-09-2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新浪財經2019-01-30
證券公司的管理辦法。 · 微博熱議
莫明其妙2017

知名財經博主

今天 19:55
市盈率13倍。 >>>然後投行圈震驚。 我看到「刺客財經觀察」把詢價情況梳理了一下,看起來詢價機構有抱團報價的嫌疑。 一方面看,很多機構報價的確過於接近。另一方面看,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規定詢價時要剔除申報總量中報價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還要大於10%,這也導致有報高價意向的機構,也必須報價接近機構報價中樞值,才能參與網下申購。規則更加鼓勵了機構的報價接近。 >>>這個分析發到朋友圈後,機構圈的朋友們也震驚了。 情緒很不好。你們心裡沒點X數么,這個價格也就科創能給你發了,機構們給你報這個價就是給保薦機構和科創板面子了,你們收割二級還收割成癮了么? >>>企業界的朋友們就更加震驚了。 這么低價的發行,含淚割肉,泣血上市,你們科創板和投資者不是欺負人嘛? >>>哈哈哈..... 感覺大家情緒居然挺激烈的,這么小一個新股發行案例,沒想到帶動這么大的分歧和不滿。單純看公司業務和盈利,我是覺得公司業務還要轉型,業績波動太大,成長性確實能見度不高,感覺上這個估值也不算很不合理吧,略低,但還行,絕不能算很不合理。未來A股可能大面積就是這么個水平。 不過在注冊制、市場化也推進了一年多以後,才終於出現了這么尖銳的分歧,也是等得有點久了。 當然,估計發行規則會逐漸完善,發行價格跟著市場波動走的同時中樞會逐漸降下來,賣方和買方的分歧也會越來越多。 企業也終於會慢慢發現,上什麼市啊,好好悶聲賺錢不好么?畢竟,美股退市率高,真不是因為規則和監管逼著它們退的,而是上市真的不劃算才退的。 >>>與此同時呢,這個過程中,券商頭部化的集中度肯定會越來越嚴重了。
轉發40 評論9
投行錄客

知名財經博主

1天前
#重組冷淡期相關規定#ST步森 002569 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停牌本次交易主要對手方為沈陽等,上市公司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方式購買其持有的微動天下股權以取得微動天下的控股權。【上市公司被立案調查結束】公司於2020年8月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0)7號,對步森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立案調查結束。本次交易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上市公司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十六個月內未受到過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十二個月內未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本次非公開發行未違反《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未違反重組冷淡期相關規定。#值得關注的點#1、是未違反重組冷淡期相關規定的表述;2、簽署的是重組框架協議,並且甲乙各方分別是:公司控股股東北京東方恆正科貿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春江與本次重組的主要交易對方沈陽簽署了框架協議3、約定了3個月的排他期,違約金1000萬元。4、中介聘請情況:公司將盡快確定獨立財務顧問、法律顧問、審計機構、評估機構等中介機構。
轉發4 評論0
查看更多
新聞資訊
9月14日四大證券報精華摘要: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辦法...

今日頭條2天前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

大魚號2天前
為提升行業規范 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
本次徵求意見的《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首次對證券經紀業務作出界定,明確委託關系本質,把握核心...
新浪看點2019-07-27
獨家!重磅!干貨!證券

⑤ 證券公司內部一般設有什麼部門

投資銀行部、受託資產管理部、證券投資部、研究所、零售客服部、機構客服部、金融創新部、財務部、風險管理部。

證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設立的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而成立的專門經營證券業務,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分為證券經營公司和證券登記公司。狹義的證券公司是指證券經營公司,是經主管機關批准並到證券公司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營業執照後專門經營證券業務的機構。它具有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資格,可以承銷發行、自營買賣或自營兼代理買賣證券。普通投資人的證券投資都要通過證券商來進行。

⑥ 關於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的規定的特別規定

關於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的規定
(2011年4月2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根據2012年11月1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關於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的規定〉的決定》修訂)
第一條 為了明確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的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根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證券公司從事證券自營業務,可以買賣本規定附件《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投資品種清單》所列證券。
第三條 證券公司可以委託具備證券資產管理業務資格、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或者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資格的其他證券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進行證券投資管理。
證券公司將自有資金投資於依法公開發行的國債、投資級公司債、貨幣市場基金、央行票據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認可的風險較低、流動性較強的證券,或者委託其他證券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進行證券投資管理,且投資規模合計不超過其凈資本80%的,無須取得證券自營業務資格。
第四條 證券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從事《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投資品種清單》所列品種以外的金融產品等投資。
設立前款規定子公司的證券公司,應當具備證券自營業務資格,並按照《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三條關於變更公司章程重要條款的規定,事先報經公司住所地證監會派出機構批准。
證券公司不得為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子公司提供融資或者擔保。
第五條 具備證券自營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可以從事金融衍生產品交易。
不具備證券自營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只能以對沖風險為目的,從事金融衍生產品交易。
第六條 證券公司與本規定有關事項的凈資本和風險資本准備計算,應當符合證監會的規定。
第七條 本規定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證監會此前公布的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准。
附件: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投資品種清單

⑦ 證券公司規定的違法行為中有這么一條:證券經紀人接受客戶委託,為客戶辦理證券認購和交易等事項。

證券經濟商(即證券公司)可以接受客戶委託,為客戶辦理證券認購和交易等事項,而證券經紀人不可以。證券經紀人是指證券公司以外的人,代理客戶招攬,客戶服務,產品銷售等活動。

⑧ 證券公司分為哪些部門

1、投資銀行業務(為企業服務) 核心是幫企業融資,比如IPO、再融資,也衍生到相關的重組、上市公司收購兼並等等業務,靠收手續費賺錢。 涉及的業務部門包括: 投資銀行部,負責尋找需要融資的企業,寫申請文件等等。 資本市場部,負責撮合投資銀行部和機構銷售部,協調雙方的利益沖突,起到防火牆的作用; 並購部,做收購兼並業務。 以上幾個部門的工作內容,早期主要是學習大量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知識,按照要求寫各種文件,苦力性質的工作居多,所以要求員工踏實、勤奮、愛學習。後期會涉及到找項目、拉客戶、撮合交易的事情,要求銷售能力強,人際溝通強。 如果對資本市場有一定感覺會有幫助,但不是硬性要求。 2、自營和資產管理業務(投資業務) 自營就是證券公司用自己的錢來投資,比如炒股、炒債券。資產管理是用客戶的錢來投資,比如炒股、炒債券,資產管理掙的錢是屬於客戶的,但是證券公司可以收管理費。 涉及的業務部門包括: 自營部,傳統的投資部門,用公司自己錢做股票和債券投資一般都在這個部門; 資產管理部,和自營部比較相似,只是用客戶的錢來投資; 其他投資管理部門,比如做PE的、產業基金的等等。這個是廣義的,不一定就是證券公司的一個部門,也可能是通過子公司的形式來做其他投資,但是業務內容差不多。 這幾個部門和下面的研究部工作類似,都是分析金融市場的長短期趨勢,選擇投資對象,甚至具體下單操作。所以分析研究能力是核心,財務和各行業的具體知識要過硬,另外要對資本市場有很好的感覺。對人際能力的要求不如其他部門高。 3、經紀業務(為投資者服務) 核心是為有錢的投資人提供服務,主要通過投資者的交易傭金賺錢。 涉及到的部門是: 經紀業務部,管理營業部,主要服務中小投資者、散戶等等; 機構銷售部,負責服務大客戶比如機構投資者,幫他們買股票; 研究部,為機構銷售部服務,為大客戶提供研究分析報告,客戶如果認可某證券公司研究部門的水平,就會更倚重該公司的銷售部門來進行交易,證券公司可以獲得更多的傭金。 晉升機制恐怕沒有統一的模式,就不說了。

⑨ 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的控制託管

第三十五條 證券公司開展客戶資產管理業務,應當在資產管理合同中明確規定,由客戶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第三十六條 證券公司應當向客戶如實披露其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質、管理能力和業績等情況,並應當充分揭示市場風險,證券公司因喪失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給客戶帶來的法律風險,以及其他投資風險。
證券公司向客戶介紹投資收益預期,必須恪守誠信原則,提供充分合理的依據,並以書面方式特別聲明,所述預期僅供客戶參考,不構成證券公司對客戶的承諾。
第三十七條 在簽訂資產管理合同之前,證券公司、推廣機構應當了解客戶的資產與收入狀況、風險承受能力以及投資偏好等基本情況,客戶應當如實提供相關信息。證券公司、推廣機構應當根據所了解的客戶情況推薦適當的資產管理計劃。
證券公司設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應當對客戶的條件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推廣范圍進行明確界定,參與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客戶應當具備相應的金融投資經驗和風險承受能力。
第三十八條 客戶應當對其資產來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承諾。客戶未做承諾或者證券公司明知客戶資產來源或者用途不合法的,不得簽訂資產管理合同。
任何人不得非法匯集他人資金參與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第三十九條 證券公司及其他推廣機構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並通過證券公司、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證監會電子化信息披露平台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信息披露平台,客觀准確披露資產管理計劃批准或者備案信息、風險收益特徵、投訴電話等,使客戶詳盡了解資產管理計劃的特性、風險等情況及客戶的權利、義務,但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資產管理計劃。
第四十條 證券公司應當至少每季度向客戶提供一次准確、完整的資產管理報告,對報告期內客戶資產的配置狀況、價值變動等情況做出詳細說明。
證券公司應當保證客戶能夠按照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詢客戶資產配置狀況等信息。發生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可能影響客戶利益的重大事項時,證券公司應當及時告知客戶。
第四十一條 證券公司辦理定向資產管理業務,應當保證客戶資產與其自有資產、不同客戶的資產相互獨立,對不同客戶的資產分別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第四十二條 證券公司辦理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應當保證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與其自有資產、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與其他客戶的資產、不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資產相互獨立,單獨設置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第四十三條 證券公司辦理定向資產管理業務,應當將客戶的委託資產交由負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存管的指定商業銀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可的證券公司等其他資產託管機構託管。
第四十四條 證券公司辦理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應當將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交由取得基金託管業務資格的資產託管機構託管。
證券公司、資產託管機構應當為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單獨開立證券賬戶、資金賬戶等相關賬戶。證券賬戶名稱應當註明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名稱等內容。
第四十五條 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及異常交易日常監控機制,公平對待所管理的不同資產,對不同投資組合之間發生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進行監控,並定期向證券公司住所地、資產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及中國證券業協會報告。
第四十六條 資產託管機構應當由專門部門負責資產管理業務的資產託管,並將託管的資產管理業務資產與其自有資產及其管理的其他資產嚴格分開。
第四十七條 資產託管機構辦理資產管理的資產託管業務,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安全保管資產管理業務資產;
(二)執行證券公司的投資或者清算指令,並負責辦理資產管理業務資產運營中的資金往來;
(三)監督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的經營運作,發現證券公司的投資或清算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或者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應當要求改正;未能改正的,應當拒絕執行
(四)出具資產託管報告;
(五)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八條 資產託管機構有權隨時查詢資產管理業務的經營運作情況,並應當定期核對資產管理業務資產的情況,防止出現挪用或者遺失。
第四十九條 定向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投資管理期限屆滿或者發生合同約定的其他事由,應當終止資產管理合同的,證券公司在扣除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後,必須將客戶賬戶內的全部資產交還客戶自行管理。
集合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投資管理期限屆滿或者發生合同約定的其他事由,應當終止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運營的,證券公司和資產託管機構在扣除合同規定的各項費用後,必須將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按照客戶擁有份額的比例或者集合資產管理合同的約定,以貨幣資金的形式全部分派給客戶,並注銷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等相關賬戶。

⑩ 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的內部控制

第二十六條 證券公司經紀業務內部控制應重點防範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及其他客戶資產、非法融入融出資金以及結算風險等。
第二十七條 證券公司應加強經紀業務整體規劃,加強營業網點布局、規模、選址以及軟、硬體技術標准(含升級)等的統一規劃和集中管理;應制定統一完善的經紀業務標准化服務規程、操作規范和相關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 證券公司應制定標准化的開戶文本格式,制定統一的開戶程序,要求所屬證券營業部按照程序認真審核客戶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關注客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
第二十九條 證券公司應建立對錄入證券交易系統的客戶資料等內容的復核和保密機制;應妥善保管客戶開戶、交易及其他資料,杜絕非法修改客戶資料;應完善客戶查詢、咨詢和投訴處理等制度,確保客戶能夠及時獲知其賬戶、資金、交易、清算等方面的完整信息。
第三十條 證券公司應當要求所屬證券營業部與客戶簽定代理交易協議,協議中除載明雙方權利義務和風險提示外,還應列示營業部可從事的合法業務范圍及證券公司授權的業務內容,向客戶明示證券公司禁止營業部從事的業務內容。
第三十一條 證券公司應針對賬戶管理、資金存取及劃轉、委託與撤單、清算交割、指定交易及轉託管、查詢及咨詢等業務環節存在的風險,制定操作程序和具體控制措施。
第三十二條 證券公司對開戶、資金存取及劃轉、接受委託、清算交割等重要崗位應適當分離,客戶資金與自有資金嚴格分開運作、分開管理。
第三十三條 證券公司應在證券營業部採用統一的櫃面交易系統,並加強對櫃面交易系統的風險評估,嚴防通過修改櫃面交易系統的功能及數據從事違法違規活動;證券公司應採取嚴密的系統安全措施,嚴格的授權進入及記錄制度,並開啟系統的審計留痕功能。
第三十四條 證券公司應當實行法人集中清算制度及客戶交易結算資金集中管理制度,保證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安全,防範結算風險。
第三十五條 證券公司應建立對託管證券等的登記程序與獨立監控機制,嚴防發生挪用客戶託管的證券等進行抵押、回購或賣空交易及其他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第三十六條 證券公司應通過身份認證、證件審核、密碼管理、指令記錄等措施,加強對交易清算系統的管理,確保交易清算系統的安全。
第三十七條 證券公司應建立健全經紀業務的實時監控系統。證券公司的監督檢查部門或其他獨立部門負責對證券營業部資金劃轉、證券轉移、交易活動進行實時監控,並對異常資金流轉、異常證券轉移、異常交易及違規行為實時預警。
第三十八條 證券公司應定期、不定期地對證券營業部交易系統、財務系統和清算系統進行檢查,加強交易信息與財務信息、清算信息的核對,確保相關信息與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證券公司、商業銀行等提供的信息相符。
第三十九條 證券公司應建立交易數據安全備份制度,對交易數據採取多介質備份與異地備份相結合的數據備份方式,確保交易數據的安全完整。
第四十條 證券公司網上交易系統應採取有效的身份認證及訪問控制措施,網上交易系統應詳細記錄客戶的網上交易和查詢過程。加強交易方身份識別,並對訪問許可權進行控制,確保交易的安全、可靠。
第四十一條 證券公司網上交易系統應採用防火牆、入侵檢測等措施保障網路安全,採用高強加密等有效技術手段,防止客戶數據被竊取、篡改。
第四十二條 證券公司對於網路中斷、委託中斷、客戶數據丟失、銀證轉賬故障、交易伺服器故障以及出現供電中斷、火災、搶劫等緊急情況,應制定和定期修訂災難恢復和應急處理預案,建立應急演習機制,確保及時有效地處理各種故障和危機。
第四十三條 證券公司應建立投資者教育與信息溝通機制,向投資者充分揭示投資風險,加強與投資者信息溝通。
第四十四條 證券公司應建立交易清算差錯的處理程序和審批制度,建立重大交易差錯的報告制度,明確交易清算差錯的糾紛處理,防止出現隱瞞不報、擅自處理差錯等情況。差錯處理應留審計痕跡。
第四十五條證券公司應建立由相對獨立人員對重點客戶進行定期回訪的制度。
第四十六條 證券公司應加強自營業務投資決策、資金、賬戶、清算、交易和保密等的管理,重點防範規模失控、決策失誤、超越授權、變相自營、賬外自營、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的風險。
第四十七條 證券公司應建立健全自營決策機構和決策程序,加強對自營業務的投資策略、規模、品種、結構、期限等的決策管理。
第四十八條 證券公司應通過合理的預警機制、嚴密的賬戶管理、嚴格的資金審批調度、規范的交易操作及完善的交易記錄保存制度等,控制自營業務運作風險。
第四十九條 證券公司應建立健全自營業務的授權體系,確保自營部門及員工在授權范圍內行使相應的職責。
第五十條 證券公司自營業務的研究策劃、投資決策、交易執行、交易記錄、資金清算和風險監控等職能應相對分離; 重要投資要有詳細研究報告、風險評估及決策記錄。
第五十一條 證券公司應加強自營賬戶的集中管理和訪問許可權控制,自營賬戶應由獨立於自營業務的部門統一管理,建立自營賬戶審批和稽核制度;採取措施防止變相自營、賬外自營、出借賬戶等風險;防止自營業務與受託投資管理業務混合操作。
第五十二條 證券公司應建立完善的交易記錄制度,加強電子交易數據的保存和備份管理,確保自營交易清算數據的安全、真實和完整,並確保自營部門和會計核算部門對自營浮動盈虧進行恰當的記錄和報告。
第五十三條 證券公司應建立獨立的實時監控系統,證券公司的監督檢查部門或其他獨立監控部門負責對證券持倉、盈虧狀況、風險狀況和交易活動進行有效監控並定期對自營業務進行壓力測試,確保自營業務各項風險指標符合監管指標的要求並控制在證券公司承受范圍內。
第五十四條 證券公司應加強對參與投資決策和交易活動人員的監察,通過定期述職和簽訂承諾書等方式提高其自律意識,防止利用內幕消息為自已及他人謀取不當利益。
第五十五條證券公司應確保自營資金來源的合法性。 第五十六條 證券公司應重點防範因管理不善、權責不明、未勤勉盡責等原因導致的法律風險、財務風險及道德風險。
第五十七條 證券公司應建立投資銀行項目管理制度,完善各類投資銀行項目的業務流程、作業標准和風險控制措施,加強項目的承攬立項、盡職調查、改制輔導、文件製作、內部審核、發行上市和保薦回訪等環節的管理,加強項目核算和內部考核,完善項目工作底稿和檔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條 證券公司應建立科學、規范、統一的發行人質量評價體系,應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在項目實施的不同階段分別進行立項評價、過程評價和綜合評價,提高投資銀行項目的整體質量水平。
第五十九條 證券公司應建立盡職調查的工作流程,加強投資銀行業務人員的盡職調查管理,貫徹勤勉盡責、誠實信用的原則,明確業務人員對盡職調查報告所承擔的責任,並按照有關業務標准、道德規范要求,對業務人員盡職調查情況進行檢查。
第六十條 證券公司應加強投資銀行項目的內核工作和質量控制,證券公司投資銀行業務風險(質量)控制與投資銀行業務運作應適當分離,客戶回訪應主要由投資銀行風險(質量)控制部門完成。
第六十一條 證券公司應加強證券發行中的定價和配售等關鍵環節的決策管理,建立完善的承銷風險評估與處理機制,通過事先評估、制定風險處置預案、建立獎懲機制等措施,有效控制包銷風險。
證券公司應建立對分銷商分銷能力的評估監測制度。
第六十二條 證券公司應加強投資銀行項目協議的管理,明確不同類別協議的簽署許可權;在承接投資銀行項目時,應與客戶簽訂相關業務協議,對各自的權利、義務及其他相關事項作出約定。
第六十三條 證券公司應加強投資銀行項目的集中管理和控制,對投資銀行項目實施合理的項目進度跟蹤、項目投入產出核算和項目利潤分配等措施。
第六十四條 證券公司應建立與投資銀行項目相關的中介機構評價機制,加強同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等中介機構的協調配合。
第六十五條 證券公司應當杜絕虛假承銷行為。
第六十六條 證券公司應重點防範規模失控、決策失誤、越權操作、賬外經營、挪用客戶資產和其他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以及保本保底所導致的風險。
第六十七條 證券公司應由受託投資管理部門統一管理受託投資管理業務。受託投資管理業務應與自營業務嚴格分離,獨立決策、獨立運作。
第六十八條 證券公司應針對業務受理、投資運作、資金清算、財務核算等環節制定規范的業務流程、操作規范和控制措施,有效防範各類風險。
第六十九條 證券公司應對委託人的資信狀況、收益預期、風險承受能力、投資偏好等進行了解,並關注委託人資金來源的合法性。
第七十條證券公司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制定規范的受託投資管理合同,公平對待委託人。
受託投資管理合同中不得有承諾收益條款。
第七十一條 證券公司應與委託人簽訂受託投資管理合同,嚴格合同審批程序。證券公司應在合同約定的許可權內管理受託資產,嚴格控制風險。
第七十二條 證券公司應封閉運作、專戶管理受託資產,確保客戶資金與自有資金的分戶管理、獨立運作,確保受託資產的安全、完整。
證券公司應創造條件積極引入有資質的銀行作為託管人託管受託資產。
第七十三條 證券公司應建立規范的風險預警機制,由獨立的監督檢查部門或風險控制部門監控受託投資管理業務的運作狀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評價。
第七十四條 證券公司應加強受託投資管理業務的合同、交易、投訴處理等檔案資料的集中管理,確保對浮動盈虧進行恰當的記錄,並向委託人及時提供受託資產估值和風險狀況的信息。
證券公司應當制定明確、詳細的受託投資管理業務信息披露制度,保證委託人的知情權。合同到期後,編制的結算報告應由委託人進行確認,必要時由中介機構或託管人審核。
第七十五條 證券公司應當根據自身的管理能力及風險控制水平,合理控制受託投資管理業務規模。 第七十六條 證券公司應重點防範傳播虛假信息、誤導投資者、無資格執業、違規執業、以及利益沖突等的風險。
第七十七條 證券公司應加強研究咨詢業務的統一管理,完善研究咨詢業務規范和人員管理制度,制定適當的執業迴避、信息披露和隔離牆等制度,防止利益沖突。
第七十八條 證券公司應加強對客戶的了解,及時為客戶提供有針對性的證券投資咨詢服務,與客戶保持暢通的溝通渠道,及時妥善處理客戶咨詢和投訴。
第七十九條 證券公司應通過部門設置、人員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隔離措施,建立健全研究咨詢部門與投資銀行、自營等部門之間的隔離牆制度;對跨隔離牆的人員、業務應有完整記錄,並採取靜默期等措施;對跨越隔離牆的業務、人員應實行重點監控。
第八十條 證券公司應加強對各營業場所工作室(包括網上工作室)和集會性投資咨詢活動的集中管理和風險控制,確保向公眾提供證券投資咨詢服務人員具備證券投資咨詢人員執業資格,確保相關活動已履行報備手續,確保證券公司所轄營業場所沒有非法投資咨詢活動。
第八十一條 證券公司應當加強證券投資咨詢執業人員的管理和執業資格(證書)的管理,確保不存在人員兼職和掛靠,對執業人員發生變動的應及時辦理變更(包括離開咨詢崗位)手續。
第八十二條 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研究咨詢業務檔案和客戶服務檔案,包括客戶服務記錄、對公眾薦股記錄、研究報告及公開發表的研究咨詢文章等,履行相關資料的備案義務。 第八十三條 證券公司對業務創新應重點防範違法違規、規模失控、決策失誤等風險。
第八十四條 證券公司業務創新應當堅持合法合規、審慎經營的原則,加強集中管理和風險控制。
第八十五條 證券公司應建立完整的業務創新工作程序,嚴格內部審批程序,對可行性研究、產品或業務設計、風險管理、運作與實施方案等作出明確的要求,並經董事會批准。
第八十六條 證券公司應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礎上,及時與中國證監會溝通,履行創新業務的報備(報批)程序。
第八十七條 證券公司應對創新業務設計科學合理的流程,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及相應財務核算、資金管理辦法。
第八十八條 證券公司應注重業務創新的過程式控制制,及時糾正偏離目標行為。 第八十九條 證券公司應重點防範分支機構越權經營、預算失控以及道德風險。
第九十條 證券公司應建立切實可行的分支機構管理制度,加強對分支機構的印章、證照、合同、資金等的管理,及時掌握分支機構業務狀況。
第九十一條 證券公司對分支機構的授權應當合理、明確,確保分支機構嚴格在授權范圍內經營,並制定防止越權經營的措施。
第九十二條 證券公司應明確分支機構業務發展目標和管理目標,加強分支機構的資金、費用、利潤的預算管理和考核;證券公司對分支機構業績的考核標准應當全面。
第九十三條 證券公司應當通過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等手段,加強對分支機構的監督檢查。
第九十四條 證券公司應要求分支機構向客戶公布自身及證券公司的投訴電話、傳真、電子信箱和其他相關信息,確保投訴得到及時處理。
第九十五條 證券公司應要求分支機構建立重大事件報告制度以及突發事件應急機制。 第九十六條 證券公司應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和資金計劃控制制度,明確界定預算編制與執行的責任,建立適當的資金管理績效考核標准和評價制度。
第九十七條 證券公司客戶資金與自有資金應嚴格分開,強化資金的集中管理。
證券公司應由專門部門統一進行證券公司自有資金的計劃、籌集、分配、使用,加強對自有資金運用風險、效益的監控與考核。
證券公司應集中負債管理許可權,強化負債風險、成本、規模的控制。
第九十八條 證券公司應將客戶債券和自有債券分開管理,加強自有債券回購業務的集中化管理和回購資金的計劃管理,嚴格控制自有債券回購業務規模,嚴防挪用客戶債券從事回購業務。
第九十九條 證券公司應制定明確的財務制度及資金管理流程,嚴格執行資金調撥、資金運用的審批程序,加強資金籌集的規模、結構、方式的計劃管理;禁止分支機構從事資金拆借、借貸、擔保以及自營債券回購。
第一百條 證券公司應制定並嚴格執行費用管理辦法,加強費用的預算控制,明確費用標准,嚴格備用金借款管理和費用報銷審批程序。
第一百零一條 證券公司應有專門部門負責證券公司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結算和頭寸管理工作,防範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等風險。
第一百零二條 證券公司應加強銀行賬戶管理。分支機構除根據授權在經批準的當地銀行賬戶保留必要的資金外,其餘資金應當及時劃轉證券公司總部。
證券公司應嚴格控制業務部門、分支機構之間直接橫向資金往來。
第一百零三條 證券公司應加強資金風險監測,嚴格控制流動性風險,特別防範營業部違規受託理財、證券回購和為客戶融資所帶來的風險。
第一百零四條 證券公司應建立大額資金籌集和使用的事前風險收益評估制度,重大資金的籌集、分配與運用以及對外擔保、資產抵押、對外投資、重大資產購置等應進行集體決策。
第一百零五條 證券公司應定期對業務部門及分支機構的現金庫存管理狀況、資金結算情況、銀行存款和內部往來、大額款項及資金使用效益進行跟蹤檢查或抽查。
第一百零六條 證券公司應實時監控資金余額及其變動情況,建立預警和異常情況的處理機制。
第一百零七條 證券公司應當合理分配利潤,確保足額提取公積金和風險准備金,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第一百零八條 證券公司應按照相關會計准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建立健全證券公司的會計核算辦法,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證券公司應確保分支機構會計核算的一致性。
第一百零九條 證券公司會計核算應合規、及時、准確、完整,變更會計政策應經董事會批准,確保會計政策的一貫性。
第一百一十條 證券公司應強化會計監督職能,加強會計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督,加強對負債項目的管理、大額支出的跟蹤考核、重大表外項目(如擔保、抵押、託管證券、未決訴訟、賠償事項等)的風險管理以及資產質量的監控。
第一百一十一條 證券公司應強化資產登記保管工作,採用實物盤點、賬實核對、財產保險等措施,確保證券公司及客戶資產的安全完整。
第一百一十二條 證券公司應完善會計信息報告體系,確保提供及時、可靠的財務信息。
第一百一十三條 證券公司應制定完善的會計檔案管理和交接制度。
第一百一十四條 證券公司應建立信息系統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崗位手冊和風險控制制度,加強信息技術人員、設備、軟體、數據、機房安全、病毒防範、防黑客攻擊、技術資料、操作安全、事故防範與處理、系統網路等的管理。
第一百一十五條 證券公司應設立專門的信息技術部門,統一歸口管理信息技術工作,加強對立項、設計、開發、測試、運行與維護等環節的管理,並定期對信息系統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進行檢查。
證券公司信息系統的立項審批與開發、運行與維護、開發測試與日常運轉之間應適當分離。
第一百一十六條 證券公司應嚴格系統進入控制以及信息系統的許可權、密碼管理,許可權的審批、設置、變動以及密碼的使用、修改應有嚴格的控制措施並保留完備的記錄。
用戶許可權設置應當遵循許可權最小化原則。
第一百一十七條 證券公司應保證信息系統日誌的完備性,確保所有重大修改被完整地記錄,確保開啟審計留痕功能。
證券公司信息系統日誌應至少保存15年。
第一百一十八條 證券公司應建立可靠完備的災難備份計劃和應急處理機制;數據和重要資料做到異地備份,條件允許應建設異地計算機災難備份中心;制定詳細的信息系統安全應急方案並定期修訂、演練。
第一百一十九條 證券公司應建立系統安全和病毒防範制度,實時監控信息系統的安全,嚴防黑客或病毒入侵系統。
第一百二十條證券公司與交易結算相關的技術系統應符合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及登記結算公司相關技術規范的要求。 第一百二十一條 證券公司應當高度重視聘用人員的誠信記錄,確保其具有與業務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專業能力和道德水準。
證券公司應當要求聘用人員以恰當形式進行誠信承諾。
第一百二十二條 證券公司應建立職能管理部門和派出人員的工作聯絡機制,強化對分支機構負責人及電腦、財務等關鍵崗位人員的垂直管理。
第一百二十三條 證券公司關鍵崗位人員應當實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輪換和強制休假制度。
第一百二十四條 證券公司關鍵崗位人員任期屆滿、工作調動或離職,應當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及專項審計。證券公司對高級管理人員、分支機構負責人的相關稽核審計報告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及派出機構備案。
第一百二十五條 證券公司應當培育良好的內部控制文化,建立健全員工持續教育制度,加強對員工的法規及業務培訓,確保所有從業人員及時獲得充分的法律法規、內部控制和行為規范的最新文件和資料,確保員工書面承諾收到相關資料並理解其內容。
第一百二十六條 證券公司應當加強業務人員的從業資格管理,上崗人員應當符合相關資格管理的規定。
第一百二十七條 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
證券公司對員工的績效考核、評價制度應當達到鼓勵員工守法經營的目的。
第一百二十八條 證券公司應當制定嚴謹、公開、合理的人事選拔制度,任免程序中應明確規定任免決定權的歸屬。人事任免應有完備的決策記錄。第一百二十九條證券公司應建立高級管理人員、分支機構負責人及其他關鍵崗位人員的年度述職報告及定期談話制度。
第一百三十條 證券公司應加強對高級管理人員、分支機構負責人及其他關鍵崗位人員的檔案(包括外事檔案)管理。
第一百三十一條 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離職,證券公司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及注冊地派出機構和主要辦事機構在地派出機構及時報告,並對離職原因作出說明。
分支機構負責人及其他關鍵崗位人員離職,證券公司應當向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及時報告,並對離職原因作出說明 。

閱讀全文

與規定證券公司應受託投資管理部門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外匯盤面圖解 瀏覽:596
浙江磐石集團老闆 瀏覽:394
金山辦公股票號 瀏覽:578
抵押和質押貸款的例子 瀏覽:382
有人說外匯理財保底20收益 瀏覽:798
滬指是什麼交易所 瀏覽:522
公司理財收益需要交印花稅嗎 瀏覽:308
選出來的都是強勢股選股指標 瀏覽:447
菲莫國際股票今日價格 瀏覽:245
中小企業融資難調查問卷 瀏覽:218
固定匯率制度導致本幣幣值高估 瀏覽:143
飛牛網傭金怎麼拿 瀏覽:182
固定收益證券組合 瀏覽:203
人民幣對盧布銀聯匯率 瀏覽:756
新疆創博融資有限公司 瀏覽:387
上海魚耀金融服務公司 瀏覽:788
壹方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招聘 瀏覽:496
現在的一克黃金的價格是多少 瀏覽:117
1升原油價格 瀏覽:415
西安有哪些期貨公司 瀏覽: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