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有包含的啊,所以這都是很簡單 啊!
2. 為什麼《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規定證券經紀人禁止替客戶辦理賬戶開立、注銷
因為客戶 賬戶的開立,注銷都需要用到一些重要的證件 如銀行卡、身份證,還有相關的密碼,所以需要客戶親自去辦理,如果證券經紀人去辦理的話不僅會泄露客戶隱私,各種辦理行為也不能代表客戶真實意思。
《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
證券經紀人應當在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和證券公司授權的范圍內執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替客戶辦理賬戶開立、注銷、轉移,證券認購、交易或者資金存取、劃轉、查詢等事宜;
(二)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客戶的信息,或者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三)與客戶約定分享投資收益,對客戶證券買賣的收益或者賠償證券買賣的損失作出承諾;
(四)採取貶低競爭對手、進入競爭對手營業場所勸導客戶等不正當手段招攬客戶;
(五)泄漏客戶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六)為客戶之間的融資提供中介、擔保或者其他便利;
(七)為客戶提供非法的服務場所或者交易設施,或者通過互聯網路、新聞媒體從事客戶招攬和客戶服務等活動;
(八)委託他人代理其從事客戶招攬和客戶服務等活動;
(九)損害客戶合法權益或者擾亂市場秩序的其他行為。
3. 證券經紀人 過來人請進來說說
只有相當少的一群人才能成為一個優秀的證券經紀人,這和保險代理是一樣的。扣除老人、小孩,受過至少初中以上教育的成年人,大約1000個能出一個。而且,這個比例還是在東南比較發達的地區。不是任何一個人都能成為優秀的證券經紀人。想做一個合格甚至優秀的證券經紀人,需要有如下條件:
1、對於零(低)底薪的認識。接觸到的很多人對此認識其實很不足。公司和員工之間就薪水問題其實是一種博弈。低底薪+高傭金和高底薪+低傭金其實是朝三暮四的道理。而證券經紀業務銷售在前收益在後的特性決定了經紀人一定是低底薪,甚至零底薪的。
2、對於事業還是職業的認識。接觸過一些保險代理人,當然也接觸過很多證券經紀人,相當多的人是把它當成一個糊口的職業來看待。如果是這樣的話,對不起,會相當失望。因為這個職業給予的薪水很低,業內的普遍標準是600-800之間。在上海,這個月薪是沒有任何吸引力的。相對的,付出的卻很多。如果不是抱著長遠的目光,把它當一份自己的事業來做的話,恐怕1個星期都撐不過去。
3、對於吃苦的認識。吃苦這東西,很多人都以為自己能吃。由於增員的關系,我看到過很多個人簡歷,一般都寫上「本人吃苦耐勞......」。可惜,經紀人對吃苦的要求遠遠不是你可以三天三夜不睡覺,或者是跑廁所里打掃個馬桶那麼簡單。許多從事經紀人工作的人,最後選擇退出就是因為:能吃苦不能受氣。而且,這種現象,恕我直言,在現今的大學生中越來越普遍。
4. 誰知道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專員是做什麼工作的是跟證券經紀人的工作類
證卷公司的專員主要是協助用戶開戶及解決辦理用戶的疑問。
5. 證券經紀人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
證券經紀人不可以做什麼?
根據《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及有關自律規則的要求,證券經紀人應當通過所服務的證券公司向中國證券業協會辦理執業注冊登記,並領取由所服務的證券公司頒發的證券經紀人證書,之後方可執業。
證券經紀人要在執業過程中主動向客戶出示證書。其執業活動不得超出證書載明的代理許可權范圍,不得有下列行為:1、替客戶辦理賬戶開立、注銷、轉移,證券認購、交易或者資金存取、劃轉、查詢等事宜;2、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客戶的信息,或者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3、與客戶約定分享投資收益,對客戶證券買賣的收益或者賠償證券買賣的損失作出承諾;4、採取貶低競爭對手、進入競爭對手營業場所勸導客戶等不正當手段招攬客戶;5、泄漏客戶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6、為客戶之間的融資提供中介、擔保或者其他便利;7、為客戶提供非法的服務場所或者交易設施,或者通過互聯網路、新聞媒體從事客戶招攬和客戶服務等活動;8、委託他人代理其從事客戶招攬和客戶服務等活動;9、損害客戶合法權益或者擾亂市場秩序的其他行為。
證券經紀人的執業行為直接關繫到投資者的切身利益,廣大投資者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當發現證券經紀人存在上述行為時,應予以拒絕,並可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證券業協會舉報。
證券經紀人可以做什麼
隨著「一人一戶」政策的放開,證券市場客戶的競爭將更加充分。
根據《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證券公司對證券經紀人的授權范圍僅限於:(一)向客戶介紹公司和證券市場的基本情況;(二)向客戶介紹證券投資的基本知識及開戶、交易、資金存取等業務流程;(三)向客戶介紹與證券交易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證監會規定、自律規則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四)向客戶傳遞由公司統一提供的研究報告及與證券投資有關的信息;(五)向客戶傳遞由公司統一提供的證券類金融產品宣傳推介材料及有關信息;(六)法律、行政法規和證監會規定證券經紀人可以從事的其他活動。
證券經紀人的執業行為直接關繫到投資者的切身利益,廣大投資者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在接受證券經紀人的宣傳、推介和服務時,要主動查驗證券經紀人證書,仔細閱讀證書載明信息,了解證券經紀人身份、服務的證券公司及其證券營業部、代理許可權、代理期間、執業地域范圍及禁止行為,發現證券經紀人涉嫌違規執業等問題的,應拒絕接受其宣傳、推介和服務,並可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證券業協會舉報。
6. 證券公司的經紀業務包含融資融券業務嗎
經紀業務不包括融資融券業務。
證券公司的經紀業務只是開戶給股民買賣來收取手續費,靠天吃飯的屬性很強!融資融券業務是屬於其它的業務板塊了。
7. 融資融券差額什麼意思
在股票市場中,保證金平衡與保證金平衡的差異是指保證金平衡與保證金平衡之間的差異,而保證金平衡與保證金平衡之間的差異則是指保證金平衡-保證金平衡之間的差異。 如果兩者之間的差額為正,則意味著融資余額大於賣空餘額,這表明市場中的看漲力量大於看跌力量,這可能導致市場或股票的上漲。 如果兩種融資余額之間的差額為負值,則意味著融資余額小於短期余額,這意味著看跌力量大於市場中的看漲力量,這可能導致市場或股票的下跌。
一般情況下,當融資余額逐漸增加時,解釋買入信貸和支付融資金額的差異逐漸增加,反映了市場投資者的購買情緒,情緒逐漸向積極的方向發展,多說股市進入了一個強勢階段,融資越高,增長的平衡性越大,可以參考。 另一方面,當融資余額逐漸減少時,說明融資融資額和融資融資額逐漸下降,反映了市場低迷投資者購買情緒逐漸減少的負向,稱股市弱勢階段為空頭,融資余額減少可供參考。
:利用融資效應可以擴大收入。 例如,你手上的資本是一百萬元,你看漲XX股票,你可以先用這部分資金來買這個,以後可以聯系經紀人,買你買的股票,抵押給他們,然後用這個融資收益,如果股價上漲的話,可以分享額外的部分的收益。 簡單地說,如果XX股票向上漲10%,只帶來10萬元的收益,但如果是通過保證金交易,你會賺得更多,如果你不能正確判斷,就不可能賺到更多,只會損失更多。
如果你不想冒險,那麼就著眼於長遠,投資於券商。 如果你想整合基金,你只需將價值投資持有的股票長期質押給證券經紀人。在成功整合基金之後,沒有必要通過額外的資金進入市場。你可以向證券經紀人支付部分利息,這樣你就能獲得更多的結果。
8. 證券經紀人到底干什麼
樓上這位同事回答的可夠片面。不過,他告訴的最失敗的一點就是最後一段。
因為客戶經理也就是經紀人是不允許告訴客戶怎麼做股票的,這屬於違規行為。所以,不懂的,就別四處宣揚。證券經紀人現在是熱門職業,證券公司需要為證券經紀人上正式合同,屬證券公司正式員工。
大概其的工作和工作要求:(白話我自己組織語言)
1、本科以上學歷;
2、具備證券業協會的從業資格考試證;
3、無犯罪與不良記錄;
4、熱愛本崗工作;
5、在銀行做宣傳工作,維護銀行與證券的關系;
6、戶外宣傳工作;
7、開戶;這是最簡單的說法;
8、維護已開發客戶;比如客戶打電話咨詢一些細節,與後續客戶服務工作,不過大體是證券公司客服部負責;
9、具備學習能力,因為證券經紀人需要的專業知識很豐富;像是給客戶解釋有關金融知識、交易規則、證券公司電話委託系統和網上交易系統的使用說明等;
證券經紀人的禁止行為:(這是很快就要實行的規定,也是我背誦下來的)
1、客戶辦理賬戶開立、轉移、注銷、證券認購、交易、資金存取、劃轉和查詢等事宜;
2、提供、傳播虛假信息,導致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3、與客戶分享投資收益,不得為客戶投資收益做保障性承諾;
4、採取貶低競爭對手,或者進入競爭對手的營業場所勸導客戶等不正當的客戶招攬行為;
5、泄露客戶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6、為客戶之間的融資提供中介、擔保或者其他便利;
7、為客戶提供非法場所招攬客戶和客戶服務,或者在新聞媒體、網路進行客戶招攬和客戶服務;
8、委託他人代理其招攬客戶和客戶服務等;
9、損害客戶的合法權益;
10、代表證券公司為客戶或者他人簽訂合同、協議;
11、代客戶在相關協議、合同上簽字;
12、違反所代理的證券公司所在區域傭金自律標準的規定,以降低傭金的手段爭奪客戶;
13、在執業過程中收取客戶的任何款項;
14、在執業過程中,為客戶提供非由所代理的證券公司統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
15、損害所代理的證券公司、證券行業聲譽和違反職業道德的其他行為。
證券經紀人起初最簡單是開戶,每月拿提成;現在已經條理化,規范化,工資構成有很多項,其中包括開戶獎+客戶每月交易提成,很麻煩的工資構成。我們公司經紀人最多的一個月工資是3萬。
當然,對客戶而言,我的分析是這樣的:
帶客戶辦理開戶業務;至少比你自己撞上門去要好的多,有人指導你填表、各種業務帶你辦理(包括銀行)、甚至給你減免手續費和股東卡費、客戶對網上交易手機和炒股軟體還有電話委託系統不熟悉的時候客戶經理可以專人給客戶服務,至少要比一個後台客服一部電話更好一些;當然還可以指導客戶交易規則。因為並不是每一個客戶都是這方面的高手和專家,也並不是每一個銀行都對各項業務熟悉。
如果你是想到證券公司當經紀人(客戶經理),甚至你的朋友同學是這個職業,那好處也有:
這項工作看起來超簡單,但其實並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勝任,因為金融行業需要的專業知識超多,而且更新快,你需要每一項都學習,都把握,並且具備這方面的學習能力,比如推出一個基金,你連基金都不了解,那肯定不行;不過,從業資格考試也是必須過的;這項工作就像是儲蓄,隨著你工作越干越順手,你的工資就會越來越高;當然,你必須選擇一個好的證券公司,制度健全的證券公司。你如果能夠勝任,那麼證券公司其他崗位的工作你也有能力勝任,因為,證券公司經紀人,也就是客戶經理,是敲開證券公司的一塊磚,那些後台業務你也能夠接觸到,甚至可以攀爬到更高的職位,那些職位有前台、前台主管、呼叫中心、證券公司副總、投資分析師、證券公司客服、甚至證券公司老總......說這些,並不是需要你什麼分,只是想證明,證券經紀人是一個很好的工作!不希望你看扁!如果想往這方面發展,你如果有能力過五關斬六將,那你將是前途光明,你做習慣了客戶經理,不會願意到後台服務,工資少不說,其實職位也不是很穩定,而且為客戶經理服務!
9. 證券經紀人可以炒股嗎
1、在中國,證券經紀人是可以炒股的。證券法規定,在證券交易中,代理客戶買賣證券,從事中介業務的證券公司,為具有法人資格的證券經紀人。證券經紀業務是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證券經紀業務的主體為證券經紀人。
2、證券經紀人指在證券交易所中接受客戶指令買賣證券,充當交易雙方中介並收取傭金的證券商。它可分為三類,即傭金經紀人、兩美元經紀人與債券經紀人。從業者要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獲得從業資格後才能從事證券經紀業務。
3、證券經紀人的職責是在證券交易中,代理客戶買賣證券,從事中介業務。這就是說,在證券交易中,廣大的證券投資人相互之間不是直接買賣證券的,而是通過證券經紀人來買賣證券的。證券經紀人作為買賣雙方的中介人,是這樣代理客戶買賣證券的:它詢問證券買賣雙方的買價和賣價,按照客戶的委託,如實地向證券交易所報入客戶指令,通過證券交易所,在買價和賣價一致時,促成雙方證券買賣的成交,並向雙方收取交易手續費(傭金)。
10. 證券經紀人能做資管產品的銷售嗎
目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資產管理業務中通道業務佔比過大、過度發展,一方面導致投資鏈條拉長,增加了整體融資成本,使得機構「脫實向虛」,熱衷於做大規模,忽視主動管理能力的建設與提高;另一方面導致監管套利,易引發跨行業風險,甚至被不法機構或個人所利用。如何避免資產管理業務淪為規避監管的簡單通道,提升主動管理能力,促使其回歸資管業務本源,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亟待行業與監管層共同研討和實踐。本期專門編發一批具有警示意義的通道業務風險及違規案例,供全行業參考、研討。
S證券定向資產管理計劃淪為騙貸通道案例分析
一、基本情況
2013年4月,S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S證券或公司)接受A銀行上海分行委託進行定向資產管理,委託金額10億元人民幣,受託資金被用於通過B銀行雲南分行向雲南某企業發放委託貸款。該項目系S證券資產管理部員工經QQ群認識的自稱為某銀行的朋友介紹。4月27日,A銀行10億元委託資金劃入在C銀行開立的資產管理託管賬戶。隨後,S證券委託C銀行將10億元資金劃入貸款企業在B銀行開立的賬戶。4月28日,S證券接到A銀行通知,稱懷疑委託貸款合同的B銀行雲南分行簽章人員身份,並已申請B銀行雲南分行貸款企業賬戶的止付,凍結賬戶款項的劃付業務。隨後,S證券收到B銀行雲南分行《告知函》,稱公司向其提交的以該行名義簽署的《委託貸款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本、印章印鑒均系偽造。5月3日,A銀行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構查封了貸款企業在B銀行雲南分行的賬戶,凍結了由資產管理託管賬戶劃入的10億元資金。經公安機構偵辦,被騙資金最終被全數追回。
二、機構存在問題
S證券在本案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未對項目進行實質性的盡職調查。公司關於該項目的盡職調查報告內容基本摘自公司業務員從QQ結識人員處獲取的印有B銀行標志的盡職調查報告,公司未對該項目涉及的相關主體的信用狀況等進行實質性的盡職調查。
(二)委託貸款合同的用印環節未進行有效鑒證。公司派員赴B銀行雲南分行進行委託貸款協議用印鑒證,但是相關人員未能親眼見到銀行用印過程。
(三)委託貸款的款項劃轉未通過委託貸款專戶。根據B銀行委託貸款業務規定「委託人應在經辦行會計部門開立委託貸款基金戶」,實際操作中公司未在B銀行開立委託貸款基金專戶,而是由託管銀行直接將資金從資產管理託管賬戶劃入貸款企業在B銀行雲南分行的賬戶。
三、原因分析
本案中,S證券和A銀行均將風險管控的職責推給了對方,S證券未對項目進行實質性的盡職調查,委託貸款合同的用印環節未進行有效鑒證,委託貸款的款項劃轉未通過委託貸款專戶,在盡職調查、擔保核查和資金劃付等環節均出現疏漏,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
四、處理情況
S證券在開展資產管理業務中未能做到勤勉盡責,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相關內部控制不完善,業務管理混亂並導致相關業務出現風險,上海證監局對S證券釆取了高管監管談話、責令限期改正並暫停新增客戶資產管理業務三個月的監管措施。
H證券部分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延期兌付案例分析
一、基本情況
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H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H證券或公司)陸續設立6隻集合資管計劃,所募集資金部分或全部購買了A信託發行的B系列資金池信託產品,金額共計7.96億元。2014年7月,上述信託計劃出現到期延遲兌付和無法按季支付收益的情形。在發生延遲兌付後,A信託告知H證券,B系列信託計劃最終都以項目貸款形式流向了H證券股東C投資有限公司(持股7.66%,持股比例第六名)的實際控制人D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此外,2013年2月1日,H證券全資子公司H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決議以自有資金認購1億元A信託某貸款項目信託集合份額,而該集合計劃的項目融資方為H證券股東C投資有限公司的關聯方F科技有限公司。
二、存在的問題
H證券在本案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違規將巨額資管產品募集的資金投向關聯方。H證券設立發行的6隻資管產品及以其自有資金通過A信託的資金池項目或單一信託計劃流入其關聯方D集團及其子公司F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事實違反了《證券法》第130條「證券公司不得為其股東或者股東的管理人提供融資或擔保」的規定。
(二)公司管理層未能勤勉盡職。公司在開展業務過程中,未充分評估投資風險,甚至變相規避公司合規風控部門的要求,未按照規定向公司合規總監及合規部門履行合規審查程序,也未及時向證監局進行報告。公司相關業務負責人未能做到勤勉盡責,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三)公司面臨投資風險和兌付風險。2014年7月,D集團及其子公司F向法院提交「破產重整」申請。一旦D集團破產事實確定,H證券將被迫背負將近9億元的債務。而信託公司延遲兌付事件經媒體輿論發酵,也會引起投資者集中要求提前贖回等群體性事件,從而導致公司面臨兌付風險和群體事件風險。
三、原因分析
表面看,H證券面臨的風險是因資管項目的立項及審批缺乏必要的盡職調查,項目投後管理嚴重缺失,導致投資失敗引起。但究其根源,公司發生風險存在一定的必然性:一是公司管理層的管理重心向擴大新業務規模和追求短期效益傾斜,對新業務風險缺乏應有的警惕,忽視合規風控對業務風險的制衡。二是公司對新業務管理能力不足,專業能力欠缺。開展資管非標業務過程中缺乏對信託風險的認識,在選擇交易對手方的問題上,過分相信A信託央企背景、行業排名和信託資金池產品剛性兌付承諾。三是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缺陷。對資管業務的負責人授權過大,資管部門在開展業務過程中對項目投資疏於管理,未認真進行盡職調查,跟蹤、了解投資產品(項目)的風險狀況,未能掌握投資項目及融資方變化情況,也未按照公司合規風控要求落實業務管理及風險管理措施。
四、處理情況
四川證監局在日常監管和現場檢查中多次關注到公司制度建設和執行、與信託開展業務等方面存在風險隱患,並約請公司總裁、合規總監及分管負責人談話,通報存在的問題,要求公司切實整改。案發後,四川證監局要求公司全面停止非標業務,對所有業務條線進行自查和整改,並對公司釆取出具警示函、對相關責任人員釆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責令公司嚴格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