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破產隔離對於資產證券化有何意義
您好!資產證券化的破產隔離是指證券化的融資結構與發起人的破產風險相互隔離。其意義是使證券化資產獲得不破產資格後,投資者的現金流就不再受到發起人破產的危害。
如能提出更加具體的問題,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② 資產證券化監督管理要點
1、必須由一定的資產支撐來發行證券,且其未來的收入流可預期。
2.即資產的所有者必須將資產出售給SPV,通過建立一種風險隔離機制,在該資產與發行人之間築起一道防火牆,即使其破產,也不影響支持債券的資產,即實現破產隔離。
3.必須建立一種風險隔離機制,將該資產與SPV的資產隔離開來,以避免該資產受到SPV破產的威脅。後兩個方面的問題正是資產證券化的關鍵之所在。其目的在於減少資產的風險,提高該資產支撐證券的信用等級,減低融資成本,同時有力地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參考:http://www.dongao.com/zjzcgl/cwgl/201503/225904.shtml
③ 資產證券化應具備哪些交易條件
資產證券化應具備的交易條件是:
1、能夠在未來產生可以預測的、穩定的現金流;
2、持續一定時期的低違約率、低損失率的歷史記錄;
3、本息的償付分攤於整個資產的存活期間;
4、金融資產的債務人有著廣泛的地域和人口統計分布;
5、金融資產的抵押物有較高的變現價值;
6、原資產持有人持有該資產已經有一定的時間,並且有著良好的信用記錄;
7、金融資產具有標准化、高質量的合同條款。
資產證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是衍生證券技術和金融工程技術相結合的產物。始於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美國,到九十年代得到迅猛發展,至今仍以其精巧的構思和獨特的功能在國際金融創新領域獨領風騷。
作為一種全新的融資工具,資產證券化可通過對交易結構進行千變萬化的設計來適應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法律、經濟和社會環境,滿足不同融資者的需求。作為合法規避已有監管制度的產物,資產證券化的出現打破了金融市場各組成子市場、部門和主體機構之間的原有界限,迫使傳統的金融機構和金融制度進行適應性變革,有利於金融產業結構調整,改善金融市場結構。
因此,資產證券化除在發達國家廣泛地應用外,也被許多發展中國家爭相引進以促進本國的金融深化。
資產證券化可廣義地理解為將資產收益權製作成證券或以資產收益權為擔保發行證券並流通的過程。
不利於證券化的資產屬性一般包括:
1、服務者缺乏經驗或者財力單薄;
2、資產組合中資產的數量較少或者金額最大的資產所佔比重過高;
3、本金到期一次償還;
4、付款時間不確定或者付款間隔期限過長;
5、金融資產的債務人有修改合同條款的權利。
資產證券化要注意的問題:
1、必須由一定的資產支撐來發行證券,且其未來的收入流可預期。
2、即資產的所有者必須將資產出售給SPV,通過建立一種風險隔離機制,在該資產與發行人之間築起一道防火牆,即使其破產,也不影響支持債券的資產,即實現破產隔離。
3、必須建立一種風險隔離機制,將該資產與SPV的資產隔離開來,以避免該資產受到SPV破產的威脅。
後兩個方面的問題正是資產證券化的關鍵之所在。其目的在於減少資產的風險,提高該資產支撐證券的信用等級,減低融資成本,同時有力地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④ 如何理解風險隔離是資產證券化的核心
資產證券化有利於發起者將風險資產從資產負債表中剔除出去,有助於發起者改善各種財務比率,提高資本的運用效率,滿足風險資本指標的要求。
例如:根據《巴塞爾協議》和我國《商業銀行法》的要求,一個穩健經營的商業銀行,資本凈額占表內外風險加權資產總額的比例不得低於8%,其中核心資本不得低於4%。為了滿足這一要求,許多銀行必須增加資本或出售資產。
資產證券化的目的在於將缺乏流動性的資產提前變現,解決流動性風險。
借短貸長的特點使商業銀行不可避免的承擔資產負債期限不匹配風險,通過資產證券化市場,商業銀行即可以出售部分期限較長、流動性較差的資產,將所得投資於高流動性的金融資產,也可以將長期貸款的短期資金來源置換為通過發行債券獲得的長期資金來源,從而實現了風險合理配置,改善了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
⑤ 如何理解風險隔離是資產證券化的核心 投資銀行業務課後習題
金融機構自有資產和證券化資產分開核算,分開入賬,分別管理,風險不互相擴散。
⑥ 什麼是信託破產隔離保護機制
指的是委託人或受託人因為個人出現破產等原因,依法被宣告破產後,信託財產並不被劃入破產財產范圍而進行分配。也就是說,受託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而終止等情況出現後,信託財產不屬於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
破產隔離保護機制主要關懷的是受益人,這種制度設計明顯向受益人的利益傾斜。凡事有利則有弊,破產隔離保護機制使得第三人,也就是受託人的債權人的利益保護大大減弱。
(6)資產證券化的風險隔離機制擴展閱讀:
信託破產隔離功能的意義
1、保護信託受益人、委託人利益的必然需求。
從理論上講,信託公司破產風險絕對不能說小,而我國政府對金融機構的保護政策不會一直延續,如果上述信託公司經營不善破產,在不完善的破產隔離機制下,信託財產受到沖擊,那麼彼時受損的必將是也只能是受益人、委託人。
2、完善信託破產隔離職能是維護信託行業長遠發展的需要。
信託行業發展的趨勢必然是信託的長期化和規模化。完善的破產隔離機制才能保障信託財產的超然獨立性,只有消除了委託人對於信託公司破產可以危害信託財產的疑慮,委託人才會產生設立長期、大規模信託的需求,信託行業健康發展也就有了制度基礎與市場基礎。
3、完善信託破產隔離職能是發展資產證券化市場的需要。
發達國家在其資產證券化操作中頗為廣泛地運用了破產隔離職能。通常的操作方式是,委託人將其資產出售給一家特殊目的載體(SPV),並以這些資產為支持發行證券。
⑦ 資產證券化為什麼必須實現破產隔離與真實出售
資產的所有者必須以真實出售的方式將資產出售給SPV,通過建立一種風險隔離機制,在該資產與發行人之間築起一道防火牆,即使其破產,也不影響支持債券的資產,即實現破產隔離
⑧ 資產證券化怎麼分散風險
我說點不是抄的:
資產證券化有如下角色:發起人、債務人、發行人SPV、服務人(包括證券承銷商、現金流管理人、擔保人和信用評級人)和投資者。
風險種類太多了,個人以為主要是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所以嚴格發起人信用評審、抵押資產的合理估價、提前還款等不確定性預防手段。發行人SPV起到協調核心的作用,所以尋找一個牛逼SPV才是降低風險的好途徑。
⑨ 為什麼風險隔離是資產證券化的核心
風險隔離機製作為資產證券化的核心制度,目的在於隔離發起人的破產風險,保障投資人預期實現償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