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公司上市就是指是股票可以在證券交易所!!
股份公司不一定就是上市公司!!
公司要申請上市,都要是股份公司才行!!
② 為什麼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票,自在證券交易所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限售股,又稱大小非。
大非就是大股東3年內不能轉讓的股份。
小非就是小股東1年內不能轉讓的股份。
只有新發行的股份是可以流通交易的,叫做流通股。
公開發行前已發行的股票指的就是上市公司未上市之前的所有股票嘛。
因為中國的股票市場泡沫巨大,新發行的股份往往享受5-10倍不等的溢價(相對每股凈資產)。造成了發行前原股東的資產暴漲,套現壓力巨大,國家為了穩定股市,才對這些股份限售,只允許新發行的股份在市場流通。
直到05年股權分置改革之後,限售股逐漸流通。但是新發行的股份仍然有1-3年的限售期,目前的股市處於老股票全流通,股價低,新股票股權依然分置,股價高。
③ 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為什麼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那相當於是內部原始股,因為原始股的成本比較低,而通常上市後股價會產生較大幅度溢價,所以為了保護股票上市後,避免大規模減持二級市場買入股票的投資者的權益,對於持有原始股的股東有一個股份鎖定期,一般是1年到3年,具體看個股情況。
④ 簡述股票上市的條件和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經過一定的程序。按照《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
1、股票上市申請。上市申請。發行人在股票發行完畢,召開股東大會,完成公司注冊登記後,向證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請。
2、審查批准
《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符合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員會提出申請;上市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確定上市時間,審批文件報證監會備案,並抄報證券委。
(4)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擴展閱讀:
流動性增強:
私人公司的所有權通常不具備流動性而且很難出售,對小股東而言更是如此。上市為公司的股票創造了一個流動性遠好於私人企業股權的公開市場。投資者、機構、建立者和所有者的股權都獲得了流動性,股權的買賣變得更加方便了。
盡管流動性可以提升公司的價值,但是這取決於諸多因素,包括注冊權、鎖定限制和持有期等。例如,典型的經營者和建立者會面對各種限制。
不允許他們在公司上市後的若干個月內將股權兌現。流動性還為公司將增發股份賣給投資者進行再融資提供了更大的機會,幫助公司的負責人排除個人擔保,為投資者或所有者提供了退出戰略、投資組合多樣性和資產配置靈活性。
薪酬和人力資本
上市公司可以使用股票和股票期權來吸引並留住有才乾的員工。股票持有權提高員工的忠誠度並阻止員工離開公司而成為競爭者。如去年上市的阿里巴巴、巨人網路等中國企業,因員工持股而創造了數千名百萬富翁、千萬富翁,還有數名億萬富翁。
⑤ 原始股票上市後什麼時候可以交易
1、原始股上市之後,一般是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的一年內不得轉讓、進行交易的。如果已經持股一年,那麼只要股票上市就可以自由轉讓。不過這主要是針對中小股東而言的。
2、主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所持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鎖定36個月,而新三板市場則規定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所持有股票在掛牌之日、掛牌滿一年以及掛牌滿兩年等三個時點可分別轉讓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
3、另外,對於公司其他股東而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鎖定12個月。而新三板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新增股份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不得超過其所持股份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如果已經持股一年,那麼只要股票上市就可以自由轉讓。
(5)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擴展閱讀:
原始股的認購方法:
(1)一個途徑是通過其發行進行收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
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一年內不得轉讓,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
(2)另外一個途徑即通過其轉讓進行申購。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票為記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一年之後的轉讓應該在規定的證券交易場所之內進行,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則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⑥ 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這里的公開發行股份,是指公司上市的過程中的那次公開發行股份。上市過程中要向社會公眾發行不超過10%或25%的新股。在這次發行之前公司已經存在的股份,上市後一年內不得轉讓。
發起設立不是公開發行股份,所有股份是全體發起人自己認購的。募集設立分定向募集和公開募集,定向募集的也不叫公開發行股份,公開募集設立的情況在實踐中幾乎不存在。而且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都是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過程,在設立之前是沒有股份一說的,所以不會存在發起設立或募集設立前就已經存在的股份這種東西……
⑦ 為什麼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主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一,年內不得轉讓。
⑧ 一個企業可以同時在兩個證券交易所上市么
一個企業可以同時在兩個證券交易所上市么?
一個企業當然可以同時在兩個證券交易所上市,但是必須要符合一定的條件。那就是不是在同一個國家或者說區域之內才行,比如說我們在大陸上證所和深交所只能選擇一個,另外還可以在香港上市,也可以在其他國家的證券交易所上市。
企業上市,能廣泛吸收社會資金,迅速擴大企業規模,提升企業知名度,增強企業競爭力。世界知名大企業,幾乎都是通過上市融資,進行資本運作,實現規模的裂變,迅速跨入大型企業的行列。產品運營只是資本原始積累的初級階段。隨著企業的發展壯大,實現上市已經成為許多企業家的夢想。成功上市更突顯了企業家的成就,使企業有希望獲得跳躍性發展。美國 500 強企業 95% 都是上市公司。隨著企業上市,企業變成了受社會關注的公眾上市公司,使企業有了更好的發展機遇,能夠得到更多的發展機會,並且由於接受監管當局嚴格的監管,是公司在治理方面更加規范。
企業上市使企業獲得了直接融資渠道,企業可以通過資本市場獲得更多的低成本資金,可以促進企業的更快發展。
企業上市融資的好處。很多人誤認為缺錢的公司才上市,不缺錢的公司沒有必要上市。其實不然,企業上市後會給企業帶來極大的益處。公司股票有一個流通的市場,股東可以自由買賣股票,收回創業投資與回報,對不滿公司的股東或急需資金的股東,上市為公司股東的套現提供了極好的機會,也為風險資本的退出建立了順暢的渠道。從而更容易吸引風險投資者進入。為公司和股東創造財富:公司價值通過市場來確定。上市後,投資大眾對公司的估值通常在利潤的 5—30 倍。而私人公司一般由稅務部門或投資人的估值通常是利潤的 1—2 倍。上市後,公司價值將得到極大的提升。員工股份有了價值,工作更積極:一個上市公司的股票認購權或配送,對員工具有極大的吸引力。可以吸納和留住優秀人才,可以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增加金融機構對公司的信任,降低融資成本:上市公司的信用度較高,容易獲取信貸,並降低融資成本。上市集資帶來更多資金:上市公司可以較容易的獲得配發新股融資,籌集更多發展資金。增強公司知名度:上市可以使公司形象大為改善、知名度大為提升、信譽與競爭力增強,擴大公司的影響力,容易獲得社會對企業的信任。可以用股份收購其它公司:有利於公司用股票而非現金進行收購與兼並,增加公司與市場合作的機會,使進行資本運營擁有了有利工具。上市降低控股權比例,控股股東的減持,可以使原股東向其他投資者轉移企業經營風險。企業上市的代價由於變成公眾公司,上市後就需對股民負責。股民對利潤和增長率有一定的要求,給管理層帶來短期業績壓力。增加被收購的可能性。需遵守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並接受監管。法定披露使公司需要公開有關資料,增加企業透明度,並增加各種成本如公關、律師費用等。關聯交易之披露,並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傳媒注視。管理者可能因管理不當而引起刑事或民事責任。大股東股權轉讓引起社會與投資者的關注。
⑨ 公司股票獲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條件是什麼
股票上市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公司成立時間須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而設立的,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公司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成立時間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不少於15%。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對於已上市公司,由於種種原因,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有權決定暫停或終止其股票上市資格。 當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其股票上市即可被暫停:
(1)公司的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當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其股票上市可被終止:
(1)上述暫停情況的(2)(3)項出現時,經查實後果嚴重;
(2)上述暫停情況的第(1)項、第(4)項所列情形之一,在期限內未能消除,不具備上市條件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3)公司決議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或者被宣告破產。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⑩ 為什麼一個公司的股票會在三個證券交易所上市
這個很平常,有些公司因為靠自身發展往往會遇到資金問題,所以採取了不同地方上市,以便為公司的發展解決資金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