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券交易 > 證券交易所的最高權力機構

證券交易所的最高權力機構

發布時間:2022-04-05 11:16:16

Ⅰ 18、證券業協會和證券交易所屬於( )。 A.政府組織 B.政府在證券業的分支機構 C.自律組織 D.證券業最

18、C
19C
20B
21A
22B
23B
24C
25B
26D

Ⅱ 證券交易所的地位,性質

證券交易所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經政府證券主管機關批准設立的集中進行證券交易的有形場所。
證券交易所的設立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
申請設立證券交易所,首先由中國證監會進行審核,再報國務院進行批准。
設立證券交易所必須制定章程。證券交易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證券交易所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證券交易所字樣。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證券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稱。
性質
1)提供證券交易場所。由於這一市場的存在,證券買賣雙方有集中的交易場所,可以隨時把所持有的證券轉移變現,保證證券流通的持續不斷進行。
2)形成與公告價格。在交易所內完成的證券交易形成了各種證券的價格,由於證券的買賣是集中、公開進行的。採用雙邊競價的方式達成交易,其價格在理論水平上是近似公平與合理的,這種價格及時向社會公告,並被作為各種相關經濟活動的重要依據。
3)集中各類社會資金參與投資。隨著交易所上市股票的日趨增多,成交數量日益增大,可以將極為廣泛的資金吸引到股票投資上來,為企業發展提供所需資金。
4)引導投資的合理流向。交易所為資金的自由流動提供了方便,並通過每天公布的行情和上市公司信息,反映證券發行公司的獲利能力與發展情況。使社會資金向最需要和最有利的方向流動。
5)制定交易規則。有規矩才能成方圓,公平的交易規則才能達成公平的交易結果。交易規則主要包括上市退市規則、報價競價規則、信息披露規則以及交割結算規則等。不同交易所的主要區別關鍵在於交易規則的差異,同一交易所也可能採用多種交易規則,從而形成細分市場,如納斯達克按照不同的上市條件細分為全球精選市場、全球市場和資本市場。
6)維護交易秩序。任何交易規則都不可能十分完善,並且交易規則也不一定能得到有效執行,因此,交易所的一大核心功能便是監管各種違反公平原則及交易規則的行為,使交易公平有序地進行。
7)提供交易信息。證券交易依靠的是信息,包括上市公司的信息和證券交易信息。交易所對上市公司信息的提供負有督促和適當審查的責任,對交易行情負即時公布的義務。
8)降低交易成本,促進股票的流動性。如果不存在任何正式的經濟組織或者有組織的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投資者之間就必須相互接觸以確定交易價格和交易數量,以完成證券交易。這樣的交易方式由於需要尋找交易對象,並且由於存在信息不對稱、交易違約等因素會增加交易的成本,降低交易的速度。因此,集中交易市場的存在可以增加交易機會、提高交易速度、降低信息不對稱、增強交易信用,從而可以有效的降低交易成本。

特徵
通常情況下,證券交易所組織有下列特徵:
1.證券交易所是由若干會員自願組成的一種非營利性社會法人團體。構成股票交易的會員都是證券公司,其中有正式會員,也有非正式會員。
2.證券交易所的設立須經國家的批准。
3.證券交易所的決策機構是會員大會(股東大會)及理事會(董事會)。其中,會員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決定證券交易所基本方針;理事會是由理事長及理事若干名組成的協議機構,制訂為執行會員大會決定的基本方針所必需的具體方法,制訂各種規章制度。
4.證券交易所的執行機構有理事長及常任理事。理事長總理業務。

Ⅲ 證券交易所的性能

1)提供證券交易場所。由於這一市場的存在,證券買賣雙方有集中的交易場所,可以隨時把所持有的證券轉移變現,保證證券流通的持續不斷進行。
2)形成與公告價格。在交易所內完成的證券交易形成了各種證券的價格,由於證券的買賣是集中、公開進行的。採用雙邊競價的方式達成交易,其價格在理論水平上是近似公平與合理的,這種價格及時向社會公告,並被作為各種相關經濟活動的重要依據。
3)集中各類社會資金參與投資。隨著交易所上市股票的日趨增多,成交數量日益增大,可以將極為廣泛的資金吸引到股票投資上來,為企業發展提供所需資金。
4)引導投資的合理流向。交易所為資金的自由流動提供了方便,並通過每天公布的行情和上市公司信息,反映證券發行公司的獲利能力與發展情況。使社會資金向最需要和最有利的方向流動。
5)制定交易規則。有規矩才能成方圓,公平的交易規則才能達成公平的交易結果。交易規則主要包括上市退市規則、報價競價規則、信息披露規則以及交割結算規則等。不同交易所的主要區別關鍵在於交易規則的差異,同一交易所也可能採用多種交易規則,從而形成細分市場,如納斯達克按照不同的上市條件細分為全球精選市場、全球市場和資本市場。
6)維護交易秩序。任何交易規則都不可能十分完善,並且交易規則也不一定能得到有效執行,因此,交易所的一大核心功能便是監管各種違反公平原則及交易規則的行為,使交易公平有序地進行。
7)提供交易信息。證券交易依靠的是信息,包括上市公司的信息和證券交易信息。交易所對上市公司信息的提供負有督促和適當審查的責任,對交易行情負即時公布的義務。
8)降低交易成本,促進股票的流動性。如果不存在任何正式的經濟組織或者有組織的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投資者之間就必須相互接觸以確定交易價格和交易數量,以完成證券交易。這樣的交易方式由於需要尋找交易對象,並且由於存在信息不對稱、交易違約等因素會增加交易的成本,降低交易的速度。因此,集中交易市場的存在可以增加交易機會、提高交易速度、降低信息不對稱、增強交易信用,從而可以有效的降低交易成本。 通常情況下,證券交易所組織有下列特徵:
1.證券交易所是由若干會員組成的一種非營利性法人。構成股票交易的會員都是證券公司,其中有正式會員,也有非正式會員。
2.證券交易所的設立須經國家的批准。
3.證券交易所的決策機構是會員大會(股東大會)及理事會(董事會)。其中,會員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決定證券交易所基本方針;理事會是由理事長及理事若干名組成的協議機構,制訂為執行會員大會決定的基本方針所必需的具體方法,制訂各種規章制度。
4.證券交易所的執行機構有理事長及常任理事。理事長總理業務。

Ⅳ 我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的最高權力機構是什麼

我國的金融期貨交易所,也就是中金所,是在三家商品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出資成立,5家交易所是股東,他們是最高權力機構。
屬於目前最賺錢的交易所……:)

Ⅳ 證券交易所算政府機關么

即算又不算,證券交易所的性質很難定性,無法給一個確定的性質定義。
一方面,證券交易所的官員全部是政府任命的,這具有政府機關的性質。另一方面,我國相關法規又規定了交易所會員大會是最高權利機構,這又有了一般社會組織的性質。所以總的來說,我國的證券交易所性質就是一個四不像。
我忘記書本上是怎麼說的了,如果你是做題的話,還是以書本的定義為准。

Ⅵ 理事會作為證券交易所的決策機構可以行使的職權包括什麼

證券交易所理事會是會員制組織形式的證券交易所的最高管理機構。 證券交易所的決策機構。 以 倫敦證券交易所 為例,其理事會由36名會員組成,選舉主席一人和副主席二人,他們是管理交易所業務的專職人員。 理事會每周至少聚會一次,制定各項有關的規則,並負責解釋,同時還決定新會員入會、新證券上市和經紀商與自營商是否符合交易的償債能力的要求等事宜。證券交易所的最高決策機構是會員大會,但是,決定業務經營方針的則是理事會。理事會對會員大會負責,並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會員大會,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2.依法制定、修改證券交易所的有關業務規則;

3.審定總經理提出的工作計劃、預算方案和決算草案;

4.批准接納會員,審定對會員的處分;

5.決定證券交易所內部機構設置;

6.會員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一,根據《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的規定,會員大會是證券交易所的權力機構,決定證券交易所的重大問題,同時它只是一個議事機構,不是常設機構。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其設置一個常設機構,這個常設機構即為國際上通行的機構棗理事會。我國參照國際上通行的作法,也作了規定。
第二,理事會的性質。關於理事會的性質,本法沒有作具體的規定,一般可理解為是證券交易所的管理執行機構。對於這一機構可作如下理解:(l)理事會是證券交易所的常設機構。所謂常設機構,是指它從證券交易所成立之日起即作為一個機構而存在。理事會成員可以依法隨時被更換,但是作為一個機構,即證券交易所的理事會不會被撤銷,也不能停止活動。(2)理事會是證券交易所的日常管理機構。所謂管理機構,是指它負責證券交易所的日常業務活動的管理與指揮,並執行會員大會的有關決議。(3)理事會是通過證券交易所會員大會的選舉產生的機構。如果沒有會員大會的存在,也就沒有它的存在。
第三,理事會與會員大會的關系。對於這一問題,本法沒有作出具體的規定,一般來講,理事會和會員大會的關系為理事會對會員大會負責。具體講:理事會由會員大會產生,必須執行會員大會的各項決議;理事會必須忠於職守,認真履行各項法定的和會員大會確定的各項義務;理事會必須督促自己的下屬機構依法履行職務;理事會必須按照法定的程序將自己的工作情況向會員大會進行報告;理事會如果不履行職務出現了違法行為必須依法承擔責任。

Ⅶ 證券交易所有哪些組織形式

在我國有四個證券交易所:
①上海證券交易所
②深圳證券交易所,
③香港交易所,
④台灣證券交易所。

證券交易所組織形式:會員制、公司制種。

會員制組織形式的證券交易所,在法律上又分為法人與非法人會員制交易所兩種。
具有法人地位的證券交易所為非盈利性質的組織。非法人的證券交易所由各證券商自願結組成,類似協會的性質,加人證券交易所的單位或經紀人即為其會員。

會員制組織形式的證券交易所不以盈利為目的,會員單位共同負擔交易所的費用。這類證券交易所只允許具有會員身份證券商的經紀人進人交易現場,參加各種證券買賣,是必不可少的證券交易所組織形式。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的優點: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由會員一單位共同經營,會員單位採取自我管理,嚴格執行法規、紀律,抑制不法行為謀取私利,保護公眾利益,會員單位在交易所內交易的傭金及交易費用等一般比較低,能夠有效地吸引大量證券買賣在交易所內進行,相應地減少了許多場外交易,黑市交易。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的缺點:
會員單位參與證券買實,相互之間謀合聯手交易,就很難避免一些在法律范疇內的不公平性;會員單位在證券交易中,容易形成壟斷性,影晌公平競爭的環境。

公司制交易所是由投資者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提供交易場地、設施及相應管理服務人員,在政府及其他主管機關的管理和監督下,吸引各類證券商或經紀人進行證券交易。

交易所則收取證券成交的手續費,是要特別注意注意的證券交易所組織形式。

會員制與公司制交易所的本質區別是: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是以盈利為目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而會員制交易所則是非盈利性質的。經營證券交易所的公司不得參與本所證券買賣。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的最高權力機關為股東大會。由股東大會選任董事組成董事會,並在股東中選聘其經營監察人,隨時監督檢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以保護全體股東權益。公司制證券交易所的主要優點是:公司本身不直接參與證券買賣,而且任何股東及其職員都不能擔任交易所的中介人員。這樣,可使交易所在證券買賣中保持中立地位,有效地保持證券交易的公正性,是非常重要的證券交易所組織形式。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的缺點: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的盈利性質決定了其主要目的是盡可能多地抽取傭金,而在其場內交易的雙方經紀人或證券商都想盡量減少付出傭金。這種對立可能會人為地造成證券投機或者在買賣中搞虛假行為,擾亂證券市場的公正交易,也可能私下議定成交,進行場外交易。

目前,我國成立的證券交易所有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其組織機構均為會員制性質的,並且都是非盈利性質的事業法人。其宗旨是不斷完善證券交易制度,加強證券市場的有效管理,促進我國證券事業的發展,同時維護國家、企業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經濟發展服務。
網易問吧金融專家、國家職業高級黃金投資分析師--張堯浠

Ⅷ 中國的證券交易所交易所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證券交易所是一個不以贏利為目的會員制的法人機構

Ⅸ 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的第四章 證券交易所的組織

第十六條 證券交易所設會員大會、理事會和專門委員會。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為證券交易所的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有以下職權:
(一)制定和修改證券交易所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會員理事;
(三)審議和通過理事會、總經理的工作報告;
(四)審議和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財務預算、決算報告;
(五)決定證券交易所的其他重大事項。
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報證監會批准。
第十八條 會員大會由理事會召集,每年召開1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一)理事人數不足本辦法規定的最低人數;
(二)占會員總數1/3以上的會員請求;
(三)理事會認為必要。
第十九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會員出席,其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過半數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後方為有效。
會員大會結束後10日內,證券交易所應當將大會全部文件及有關情況報證監會備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是證券交易所的決策機構,每屆任期3年。
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制定、修改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
(三)審定總經理提出的工作計劃;
(四)審定總經理提出的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五)審定對會員的接納;
(六)審定對會員的處分;
(七)根據需要決定專門委員會的設置;
(八)會員大會授予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一條 證券交易所理事會由7至13人組成,其中非會員理事人數不少於理事會成員總數的1/3,不超過理事會成員總數的1/2。
會員理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非會員理事由證監會委派。
理事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理事會會議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其決議應當經出席會議的2/3以上理事表決同意方為有效。理事會決議應當在會議結束後兩個工作日內報證監會備案。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1人,副理事長1至2人。理事長、副理事長由證監會提名,理事會選舉產生。總經理應當是理事會成員。
第二十三條 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理事長因故臨時不能履行職責時,由理事長指定的副理事長代其履行職責。
理事長擔任會員大會期間的會議主席。
理事長不得兼任證券交易所總經理。
第二十四條 證券交易所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1至3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證監會任免。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由國家公務員兼任。
總經理、副總經理任期3年。總經理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總經理在理事會領導下負責證券交易所的日常管理工作,為證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因故臨時不能履行職責時,由總經理指定的副總經理代其履行職責。
第二十五條 證券交易所中層幹部的任免報證監會備案,財務、人事部門負責人的任免報證監會批准。
第二十六條 理事會設監察委員會,每屆任期3年。監察委員會主席由理事長兼任。監察委員會對理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監察證券交易所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證券交易所章程、業務規則的情況;
(二)監察高級管理人員執行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情況;
(三)監察證券交易所的財務情況;
(四)證券交易所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七條 根據需要,理事會可以下設其他專門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的職責、任期和人員組成等事項,應當在證券交易所章程中作出具體規定。
各專門委員會的經費應當納入證券交易所的預算。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證券交易所從業人員,不得擔任證券交易所高級管理人員:
(一)犯有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
(二)因違法、違紀行為被解除職務的證券經營機構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自被解除職務之日起未逾5年;
(三)因違法行為被撤消資格的律師、注冊會計師或者法定資產評估機構、驗資機構的專業人員,自被撤消資格之日起未逾5年;
(四)擔任因違法行為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5年;
(五)擔任因經營管理不善而破產的公司、企業的董事、廠長或者經理並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破產之日起未逾5年;
(六)被開除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自被開除之日起未逾5年;
(七)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九條 證券交易所高級管理人員的產生、聘任有不正當情況,或者前述人員在任期內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證券交易所章程、業務規則的行為,或者由於其他原因,不適宜繼續擔任其所擔任的職務時,證監會有權解除有關人員的職務,並任命新的人選。

Ⅹ 目前我國證券交易所的最高權力機構是什麼

會員大會

閱讀全文

與證券交易所的最高權力機構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雙匯發展歷史價格 瀏覽:459
上海證券報藏波 瀏覽:126
獅橋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官網 瀏覽:938
什麼是b輪融資 瀏覽:79
非融資擔保公司風險指標 瀏覽:511
股票有哪些盤 瀏覽:667
國企幹部能否參股非上市公司 瀏覽:499
用於引進設備和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瀏覽:563
融資融券承做 瀏覽:479
怎樣拓展融資渠道 瀏覽:267
2015年3月天津汽油價格 瀏覽:620
融資融券華泰網上開通 瀏覽:489
不同形態的金融資產的流動性不同 瀏覽:153
元理財基金 瀏覽:838
黃金代碼查詢 瀏覽:259
同方股份收購壹人壹本失敗 瀏覽:334
上海長江聯合石油交易所 瀏覽:78
朝鮮黑市匯率2016 瀏覽:106
公司結匯看哪個匯率 瀏覽:311
中國外匯管制什麼時候開始的 瀏覽: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