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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王交易所騙局

發布時間:2022-04-10 21:00:53

A. 宜購幣游戲交易平台客服欺詐騙局

我想知道你怎麼處理的,我好像也遇到一樣的情況了

B. 菲比特交易平台是怎麼騙人的

明顯的騙局,哪個莊家會在公開場合公布自已的坐莊信息?這等好事能攤在你身上?我一眼就看出來了,並暗示過群里的人小心,可是那些傻瓜卻渾然不知,仍在作著暴富的美夢,被騙活該!不過那個雲清團伙也決不會有好下場!

C. 怎樣做才能不陷入龐氏騙局

深圳驚現翻版龐氏騙局(轉載)

這是一個真實的中國版的龐氏騙局 看看對你有什麼幫助

以代客炒期貨為名專事「殺熟」數十人上當至少600萬蒸發

深圳驚現翻版龐氏騙局

(據香港商報報導)臭名昭著的「龐氏騙局」在深圳驚現翻版。這起以代理投資期貨為名騙人錢財的案件已被深圳警方偵破,該案目前已由檢察機關提起訴訟,正待法院擇日判決。這起專在熟人圈內行騙,以偽造的客戶交易清單和「拆東牆補西牆」的手段,誘騙對期貨投資缺乏基本常識的熟人入套的騙局,在業界被視為一起典型的「龐氏金融騙局」。而此案犯罪嫌疑人打著幫人炒作期貨的幌子行騙,手法則為多年來罕見,顯示內地「龐氏騙局」花樣不斷翻新,應該引起社會大眾的高度警惕。商報記者李穎

自稱期貨操盤高手專找熟人下手

深版龐氏騙局訛錢逾千萬

本報記者日前接獲讀者報料,稱有人以幫助炒作期貨為名在熟人與朋友圈內收取錢款,以偽造的《用戶期貨交易結算報告》製造用戶盈利的假象,並「拆東牆補西牆」、挪用投資人的錢款去返還「盈利」,涉案資金高達1200餘萬元。事件爆煲後,數十名受害者600餘萬元的投資款去向不明。疑犯王子明已於2009年3月被刑拘,目前案件正待當地法院合議庭審。

私刻公章偽造交易清單

據本案受害者之一的陳先生向本報表示,2008年1月,犯罪嫌疑人王子明通過其姐夫認識了陳先生。王子明聲稱其投資期貨年利潤高達百分之二三十,最差亦可保本。而王子明的姐夫亦向陳先生口頭擔保:「(王子明)做事很穩的,不會有事。」因與王子明的姐夫認識多年,陳先生不疑有詐,遂拿出錢財交由王子明代理期貨交易。之後,王子明每月都會有一張帳面收益豐厚的「期貨交易結算報告」交予陳先生,導致陳先生不斷加大投入,先後分多次將330萬元交給王子明打理,後因急需用錢向王子明拿回了50萬元。2009年初,陳先生因生意周轉需要,遂向王子明討要剩餘資金,此時王子明躲躲閃閃的態度引起了陳先生的懷疑,遂到其提供期貨交易清單的中航期貨交易經紀有限公司查詢,發現王子明提供的清單是假的,公章也是偽造的。陳先生遂向警方報案。

2009年3月28日,王子明被深圳警方抓獲歸案並羈押。

個別客戶只給手寫交易清單

另一位受害人支先生則向本報表示,認識王子明是由於王子明的女朋友與其姐熟識。王子明自稱是深圳五大期貨操盤手之一,稱其操作期貨可保證30%的利潤。支先生的姐姐及姐夫亦有數十萬錢交給王打理。支先生稱,初時王的做法還顯正規,會與用戶簽訂投資協議,逢年過節會送禮給這些用戶。2008年中秋節前後,支先生打給王子明十萬元開戶,但未收到王子明的任何收據。支先生的姐姐還安慰他說:「(王子明)做了這麼多年,人家幾百萬放在他那裡,也沒要他一個收條。」

支先生稱,雖然王子明每月都會打一個期貨交易結算清單給用戶,但自己從未收到過一張。半年後支先生問起此事時,王表示會傳一份清單到其姐家,並表示支先生原來的10萬元投資已增為14萬元,王還催他再追加資金。而由於這份手寫的清單顯得極不正式,加上從朋友處得知,最近半年來王已沒有給過什麼清單,引起支先生警惕,因此未再追加投資。據支先生表示,他認識的親戚朋友中,至少有三四百萬元投給王子明而未能收回。

另一位受害人黃女士向本報表示,自己被王子明騙去了18萬元。當時她經朋友介紹認識了王子明,該朋友與王子明認識多年,表示此前委託王炒期貨利潤頗豐。王子明稱,僅需將身份證復印件交與他就可代為開戶,待黃女士「投資」後,王每月都有傳蓋有「金牛期貨經紀公司」的交易清單給她,顯示盈利在不斷增加。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後,黃女士曾向王子明電話詢問期貨投資情況,當時王自稱「把握得較好,沒有風險,一直在賺錢」。

另據深圳寶安區公安分局2009年6月29日出具的起訴意見書顯示,2002年,王子明通過其姐認識了另一受害人吳麗嬌,吳本人及其親戚朋友共把623.5萬元交予王子明,其中王以返回「盈利」等形式還了338萬元,另有285.5萬元不知去向。而報案人陳先生的280萬元資金亦不知所蹤。據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顯示,在王子明收取的1247萬元投資款中,共有644萬元受害人的投資未能收回。

詐騙罪還是非法經營罪?

公安與檢察院定性不一

針對王子明的犯罪行為,深圳公安部門與檢察部門對其犯罪行為曾作出了不同的定性。深圳寶安區公安分局出具的《起訴建議書》將其定性為涉嫌詐騙罪,並以此罪名移送深圳寶安區檢察院。但深圳寶安區檢察院卻在2009年11月向法院提起公訴時,將王子明的行為定性改為涉嫌非法經營罪。

受害人質疑非法經營罪定性

對此,此案多位受害人表示質疑,受害人之一陳先生委託的代理律師、廣東深弘法律師事務所閆洪師律師認為,寶安區公安局和寶安區檢察院對王子明的定性都不全面,王子明有部分行為涉嫌詐騙罪,還有部分行為涉嫌非法經營罪,理應兩罪並罰。

檢察院:涉嫌非法經營罪

深圳寶安區檢察院對王子明的行為定性為非法經營罪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三項:「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閆洪師律師表示,根據寶安區公安局的「起訴意見書」和寶安區檢察院的「起訴書」查明的事實來看,王子明確實非法接受委託人委託經營期貨業務,其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王子明的行為,已經涉嫌非法經營罪。

公安局:涉嫌詐騙罪

根據警方和檢察機關查明的事實,王子明從事期貨買賣的時間從2001年到2009年,受害人達數十人,涉及金額1200多萬元人民幣,其中僅有285萬元用於投資期貨並全部虧損。為了騙取被害人的信任,王子明私刻期貨公司的公章,製作「虛假」的「用戶期貨交易結算報告」,挪用部分投資人的投資款去返還所謂「盈利」的方式誘騙投資人出資投資期貨。

閆洪師律師認為,王子明的此部分行為,涉嫌詐騙罪,且與世界著名的「龐氏騙局」詐騙罪雷同。他表示,如果王子明將後續收取的資金,繼續投資期貨,則其所涉嫌的犯罪仍是非法經營罪,但他並沒有將這些錢投資期貨,而是用於償還個人欠債(即承諾的返還的盈利和借款),涉嫌詐騙。

名下財產緣何人間蒸發

同樣令眾多受害人不解的是,在王子明收取的1247萬元投資款中,尚有644萬元下落不明。據被害人陳先生介紹,王子明被刑拘後,其名下的財產還差不多有600多萬元,從其銀行信用卡上亦顯示其個人生活也很奢侈。但很快,所有財產都人間蒸發了。一審第一次開庭,合議庭法官稱沒有發現王子明有任何財產。

閆洪師律師表示,除了對犯罪定性存在疑問之外,王子明一案也存在一些其他重大的疑問:如王子明被羈押後,緣何還能處分自己名下的財產,變得身無分文,造成被害人無法追討?王子明的財產究竟轉到何人名下?

閆洪師律師認為,對於被害人反映的情況,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應該予以調查,如果屬實,更能證明王子明的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因為,詐騙罪的基本特點,就是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以達到非法佔有的目的。同時,查清這些事實,也有利於保護受害人的利益。

專家:騙術漏洞多熟人缺心眼

投資者應了解常識勿輕信高回報

據受害人陳述,王子明在誘勸他們出資時,總是吹噓期貨回報穩定,並稱「股市的行情好時才有得做,行情不好時不能投資。而期貨可賣升買跌,兩頭都可做,大不了是跌市存現貨,等到價格回升再拋出,就不會虧損了。」專向不懂期貨市場的人下手,加上其姐姐及姐夫四處向朋友吹噓宣傳,並替其口頭擔保,王迅速取得朋友信任。

被犯罪嫌疑人王子明偽造結算專用公章的中航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王子明案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業界並不多見,其並不向外界廣招客戶,而是在熟人與朋友之間進行,就是看準了只有朋友和熟人才放心將巨額資金交給他操作。該人士表示,這種情況以前在證券業界曾經發生,但這次疑犯選擇了期貨的形式,這在公司開業多年來還是頭一次遇到。

對此,廣發期貨有限公司深圳營業部總經理陳年柏向本報記者表示,內地相關部門對於投資者個人投資股指期貨與商品期貨都有著嚴格的規定,必須憑本人身份證親赴期貨交易所營業部現場開戶,還要電腦拍照留底,根本不可能由他人以身份證復印件代理開戶。而對期貨從業人員的執業資格認證,都會張貼在各期貨營業部大廳。陳年柏表示,投資者進行期貨交易,必須親自將指令下達給操盤手;即便是期貨從業者代理用戶從事期貨交易,也必須是在用戶自己名下的帳戶上進行操作,而非將錢直接交予所謂的期貨代理人。

業內人士分析,王子明的騙術並不高明,漏洞多多,投資者稍有期貨投資常識及多個心眼,便不會令上述騙局發生。但在認識多年的「熟人」與「朋友」的背景下,投資者放鬆警惕,而先行加入者的財富效應,令後來追隨者輕信而上當。

律師:僅追究非法經營罪受害人利益難保障

對於深圳寶安區檢察院改變寶安區公安局對王子明行為的定性,即以「非法經營罪」追究王子明的犯罪行為,閆洪師律師認為,如果以非法經營罪追究王子明涉嫌犯罪的行為,被害人因此遭受的損失很難得到賠償。

因為,非法經營罪侵害的是市場經濟秩序,它沒有明確的受害人。因此,很難在追究王子明刑事責任的同時,也追究王子明的刑事附帶民事責任,也就是要求王子明進行賠償。這也在寶安區法院進行的一審中得到了驗證,被害人陳先生要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法院卻拒絕立案。

閆律師認為,刑事處罰的最重要的原則是罰當其罪,否則達不到懲戒犯罪人的效果,也無法安撫被害人。

為了解更詳細的案情,本報記者試圖聯絡深圳寶安區公安分局辦案警官,該警官表示未經上級允許不得發表意見。本報記者發函至深圳市公安局政治處聯系采訪事宜,但至本報發稿時止未收到任何回應。

龐氏騙局

五大特徵

各種各樣的「龐氏騙局」雖然五花八門,千變萬化,但本質上都具有自「老祖宗」查爾斯-龐齊(Charles Ponzi,1878-1949)身上沿襲的一脈相承的共性特徵。

一是低風險、高回報的反投資規律特徵。眾所周知,風險與回報成正比乃投資鐵律,「龐氏騙局」往往反其道而行之。騙子們往往以較高的回報率吸引不明真相的投資者,而從不強調投資的風險因素。

二是拆東牆、補西牆的資金騰挪回補特徵。由於無法實現承諾的投資回報,因此對於老用戶的投資回報,只能依靠新用戶的加入或其他融資手段來實現。這對「龐氏騙局」的資金流提出了相當高的要求。因此,騙子們總是力圖擴大用戶的范圍,拓寬吸收資金的規模,以獲得資金騰挪回補的足夠空間,延長騙局持續的時間。

三是投資訣竅的不可知和不可復制性。騙子們竭力渲染投資的神秘性,將投資訣竅秘而不宣,努力塑造自己的「天才」或「專家」形象。實際上,由於缺乏真實投資和生產的支持,騙子們根本沒有可供推敲的「生財之道」,所以盡量保持投資的神秘性,宣揚投資的不可復制性是其避免外界質疑的有效招數之一。

四是投資的反周期性特徵。「龐氏騙局」的投資項目似乎永遠不受投資周期的影響,無論是與生產相關的實業投資,還是與市場行情相關的金融投資,投資項目似乎總是穩賺不賠。

五是投資者結構的金字塔特徵。為了支付先加入投資者的高額回報,「龐氏騙局」必須不斷發展下線,通過利誘、勸說、親情、人脈等方式吸引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參與,從而形成「金字塔」式的投資者結構。塔尖的少數知情者通過榨取塔底和塔中的大量參與者而謀利。

有關法規

詐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非法經營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是指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七)》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三項修改為: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D. 現貨石油黑幕

E. 經濟史上著名的三大陰謀騙局

南海泡沫事件——歷史上第一次世界證券市場泡沫事件

「泡沫經濟」一詞即來源於此事件。
17世紀末,英國經濟興盛。然而人們的資金閑置、儲蓄膨脹,當時股票的發行量極少,擁有股票還是一種特權。為此南海公司覓得賺取暴利的商機,即與政府交易以換取經營特權,於是南海公司於1711年成立。
1719年,公眾對股價看好,促進當時債券向股票的轉換,進而反作用於股價的上升。
1720年,為了刺激股票發行,南海公司接受投資者分期付款購買新股的方式。英國下議院通過南海公司交易議案後,南海公司的股價立刻由129英鎊竄升至160英鎊。當下議院也通過議案時,股價又漲至390英鎊。於是投資更為踴躍,半數以上的參議員紛紛介入,連國王也不例外。股票供不應求導致了價格狂飈到1000英鎊以上。公司的真實業績嚴重與人們預期背離。
1720年6月,英國國會通過了《反金融詐騙和投機法》,許多公司被解散,公眾開始質疑,波及南海公司。
1720年7月起,內幕人士與政府官員大舉拋售,南海公司股價一落千丈,12月跌至每股124英鎊,南海泡沫破滅。
英國的財政部長在南海公司的內幕交易中,私賺90萬英鎊利潤。丑聞敗露後,他被關進了英國皇家監獄——倫敦塔。但是,那些不知情的投資人比他更悲慘。損失慘重的還有英國經濟和政府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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鬱金香泡沫,簡言之,是社會集體投機賺錢的獲利心理造成,後果是遲早爆炸的炸彈傳來傳去,落到最後的人倒霉.並會造成社會經濟惡性動盪.損害了經濟本來的發展趨勢.
提起鬱金香,許多人立刻就會想到被譽為「鮮花之國」的荷蘭。的確,荷蘭人鍾愛鬱金香,將其奉為國花,並把它和風車、乳酪和木鞋一起,統稱為荷蘭的「四大國寶」。每到暮春時節,滿山遍野的鬱金香爭奇斗艷,晶瑩修長的葉片,像裝滿美酒的酒杯似的花朵,透明馨香,令人心醉。法國作家大仲馬在他的傳世名著《黑鬱金香》中,曾這樣贊美一種名叫「黑寡婦」的黑色鬱金香:「艷麗得讓人睜不開眼睛,完美得讓人透不過氣來」。小說家優美的筆調,更為鬱金香增添了一層傳奇而又浪漫的色彩。
然而,如今的大多數人可能並不了解,曾幾何時,鬱金香美麗的花朵,竟使無數荷蘭人為之瘋狂;一枚看起來與洋蔥頭別無二致的鬱金香球莖,竟然價值連城;甚至整個國家,都因鬱金香而陷入混亂之中,並為之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歷史上最大的三個泡泡——鬱金香投機風潮

鬱金香投機風潮

人們絕難想到世界經濟發展史上第一起重大投機狂潮是由一種小小的植物引發的。
這一投機事件是荷蘭由一個強盛的殖民帝國走向衰落而被載入史冊的,它也是迄今為止證券交易中極為罕見的一例。經濟學上的特有的名詞"鬱金香現象"便由此而出!
讓我們回溯到17世紀的荷蘭,看看世界投機狂潮的始作俑者是如何為之瘋狂如何為之悲泣的。
鬱金香,一種百合科多年生草本植物。鬱金香原產於小亞細亞,在當地極為普通。一般僅長出三四枚粉白色的廣披針形葉子,根部長有鱗狀球莖。每逢初春乍曖還寒時,鬱金香就含苞待放,花開呈杯狀,非常漂亮。鬱金香品種很多,其中黑色花很少見,也最珍貴。鬱金香的花瓣上,多有條紋或斑點,容易受病毒的侵襲。
17世紀的荷蘭社會是培育投機者的溫床。人們的賭博和投機慾望是如此的強烈,美麗迷人而又稀有的鬱金香難免不成為他們獵取的對象,機敏的投機商開始大量囤積鬱金香球莖以待價格上漲。在輿論鼓吹之下,人們對鬱金香的傾慕之情愈來愈濃,最後對其表現出一種病態的傾慕與熱忱,以致擁有和種植這種花卉逐漸成為享有極高聲譽的象徵。人們開始競相效仿瘋狂地搶購鬱金香球莖。起初,球莖商人只是大量囤積以期價格上漲拋出,隨著投機行為的發展,一大批投機者趁機大炒鬱金香。一時間,鬱金香迅速膨脹為虛幻的價值符號,令千萬人為之瘋狂。
鬱金香在培植過程中常受到一種"花葉病"的非致命病毒的侵襲。病毒使鬱金香花瓣產生了一些色彩對比非常鮮明的彩色條或"火焰",荷蘭人極其珍視這些被稱之為"稀奇古怪"的受感染的球莖。
"花葉病"促使人們更瘋狂的投機。不久,公眾一致的鑒別標准就成為:"一個球莖越古怪其價格就越高!" 鬱金香球莖的價格開始猛漲,價格越高,購買者越多。歐洲各國的投機商紛紛擁集荷蘭,加入了這一投機狂潮。
1636年,以往表面上看起來不值一錢的鬱金香,竟然達到了與一輛馬車、幾匹馬等值的地步。就連長在地里肉眼看不見的球莖都幾經轉手交易。
1637年,一種叫"Switser"的鬱金香球莖價格在一個月里上漲了485%!一年時間里,鬱金香總漲幅高達5900%!
所有的投機狂熱行為有著一樣的規律,價格的上揚促使眾多的投機者介入,長時間的居高不下又促使眾多的投機者謹慎從事。此時,任何風吹草動都可能導致整個市場的崩潰。
查爾斯.麥凱在他的著作中講述了一個故事,他把引發鬱金香球莖大恐慌歸結為一起偶然的事件。
一位年輕的水手,是一個外國人。初來乍到,他不知道荷蘭國內正在掀起起鬱金香投機潮。水手因賣力地工作得到了船主的獎賞,離船時他順手拿了一朵名為"永遠的奧古斯都"的鬱金香球莖。那朵球莖是船主花了3000金幣,(約合現在3到5萬美元)從阿姆斯特丹交易所買來的。當船主發現鬱金香丟失時,便去找那位水手,並在一家餐廳里找到了他,卻發現水手正滿足地就著熏腓魚將球莖吞下肚去。水手對鬱金香的球莖的價值一無所知,他認為球莖如同洋蔥一樣,應該作為鯡魚的佐料一塊兒吃。值幾千金幣的球莖在一個陌生人眼裡竟如同洋蔥,是水手瘋了,還是荷蘭人太不理智了,法官難以決斷。然而,就是這個偶然事件彷彿一枚炸彈,引起阿姆斯特丹交易所的恐慌。謹慎的投機者開始反思這種奇怪的現象,反思的結果無不例外地對鬱金香球莖的價值產生了根本性的懷疑。極少數人覺得事情不妙,開始賤價賣出球莖,一些敏感的人立即開始仿效,隨後越來越多的人捲入恐慌性拋售浪潮,暴風雨終於來臨了。
一時間,鬱金香成了燙手山芋,無人再敢接手。鬱金香球莖的價格宛如斷崖上滑落的枯枝,一瀉千里,暴跌不止。荷蘭政府發出聲明,認為鬱金香球莖價格無理由下跌,讓市民停止拋售,並試圖以合同價格的10%來了結所有的合同,但這些努力毫無用處。一星期後,一根鬱金香的價格幾乎一文不值,——其售價不過是一隻普通洋蔥的售價。
千萬人為之悲泣。一夜之間多少人成為不名分文的窮光蛋,富有的商人變成了乞丐,一些大貴族也陷入無法挽救的破產境地。
暴漲必有暴跌,客觀經濟規律的作用是任何人都無法阻擋的。下跌狂潮剛過,市民們怨聲載道,極力搜尋替罪羊,卻極力迴避全國上下群體無理智的投機這一事實。他們把原因歸結為那個倒霉的水手,或把原因歸結為政府調控手段不力,懇請政府將球莖的價格恢復到暴跌以前的水平,這顯然是自欺欺人!
人們緊接著把求援之手伸向法院。恐慌之中,那些原已簽訂合同要以高價購買的商人全部拒絕履行承諾,只有法律才能督促他們依照合同辦事。然而,法律除了能幹預某些具體的經濟行為外,它是決不能凌駕於經濟規律之上的。法官無可奈何地聲稱,鬱金香投機狂潮實為一次全國性的賭博活動,其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人們徹底絕望了!從前那些因一夜乍富喜極而泣之人,而如今又在為乍然降臨的一貧如洗仰天悲哭了。宛如一場惡夢,醒來之時,用手拚命掐自己的臉蛋才發覺現實就在夢中。身心疲乏的荷蘭人每天用呆滯的目光盯著手裡鬱金香球莖,反省著夢里的一切…… 世界投機狂潮的始作俑者為自己的狂熱付出的代價太大了,荷蘭經濟的繁榮僅曇花一現,從此走衰落。
鬱金香球莖大恐慌給荷蘭造成了嚴重的影響,使之陷入了長期的經濟大蕭條。17世紀後半期,荷蘭在歐洲的地位受到英國有力的挑戰,歐洲繁榮的中心隨即移向英吉利海峽彼岸。
鬱金香依然是鬱金香,荷蘭卻從此從世界頭號帝國的寶座上跌落下來,從此一蹶不振。
"鬱金香現象"成了經濟活動特別是股票市場上投機造成股價暴漲暴跌的代名詞,永遠載入世界經濟發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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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西西比泡沫的特徵
在荷蘭鬱金香泡沫迸裂80年後,在1719年又出現了著名的法國密西西比股市泡沫。這兩個泡沫的相同之處是:法國股票市場的價格和當年鬱金香價格一樣在很短的時期內大起大落。從1719年5月開始,法國股票價格連續上升了13個月,股票價格從500里弗爾漲到一萬多里弗爾,漲幅超過了20倍。法國股市從1720年5月開始崩潰,連續下跌13個月,跌幅為95%。密西西比股市泡沫和鬱金香泡沫的不同之處在於:荷蘭鬱金香泡沫基本上是民間的投機炒作,但是法國密西西比股市泡沫卻有著明顯的官方背景。鬱金香泡沫所炒作的只不過是一種商品,牽涉到的人數有限,而法國密西西比股市泡沫卻發生在股票和債券市場,把法國廣大的中下階層老百姓都卷了進去。從這一點來說,法國密西西比股市泡沫更具有現代特色。
約翰·勞的金融理論
在18世紀初,由於法國國王路易十四連年發動戰爭,使得法國國民經濟陷於極度困難之中,經濟蕭條,通貨緊縮。當時法國的稅制極不健全,不僅對法國王室貴族豁免稅收,而且其他地方的漏洞也很多,盡管法國政府不斷提高稅率,窮征暴斂,依然入不敷出,國庫空虛,債台高築,老百姓怨聲載道,國家危機重重。
就在這個關頭,貨幣理論的一代怪傑約翰·勞(John Law)應運而生。約翰·勞出身於英國愛丁堡,青年時代接受了良好的政治經濟學教育。年輕時的約翰·勞血氣方剛,他在1694年一場決斗中殺了人而不得不逃亡他鄉。約翰·勞在歐洲流浪時期仔細觀察了各國的銀行、金融和保險業,從而提出了他獨特的金融理論。和許多18世紀的經濟學家一樣,他認為在就業不足的情況下,增加貨幣供給可以在不提高物價水平的前提下增加就業機會並增加國民產出。一旦產出增加之後,對貨幣的需求也會相應跟上來。在實現了充分就業之後,貨幣擴張能夠吸引外部資源,進一步增加產出。他認為紙幣本位制要比貴金屬本位制更好,紙幣本位制具有更大的靈活性,給了發行貨幣的銀行更多的運轉空間和控制宏觀經濟的能力(參見Law,1760)。說白了,採用貴金屬本位制,發行貨幣要看手上有多少金子銀子。之所以被稱為貴金屬,是因為金銀在世界上的儲量有限,幾乎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增加金銀的供給量。紙幣本位制就沒有這個限制。如果金融當局願意的話,啟動銀行的印鈔機,要印多少就可以印多少。紙幣本位制的這個特點使之像一把雙刃劍,在增強了金融貨幣政策影響力的同時,也帶來了導致通貨膨脹的危險。約翰·勞認為擁有貨幣發行權的銀行應當提供生產信貸和足夠的通貨來保證經濟繁榮。他所說的貨幣供給中包括了政府法定貨幣、銀行發行的紙幣、股票和各種有價證券(參見Michael Bordo,1994)。不難看出在約翰·勞的理論中已經蘊藏了當代供給學派和貨幣學派的一些基本觀點。著名的經濟學家熊彼得曾經高度贊揚說,約翰·勞的金融理論使他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躋身於第一流貨幣理論家的行列之中。
天賜良機,約翰·勞獲得了用武之地
1715年,法國攝政王奧萊昂公爵正在為法國的財政窘態犯愁。約翰·勞的理論好像是向他拋出了一個救生圈,似乎法國只要建立一個能夠充分供給貨幣的銀行就可以擺脫困境,解決國債的資金融通問題。對於手握大權的奧萊昂公爵來說,只要能夠搞到錢,就是建立10個銀行也不成問題。於是,在法國政府的特許下,1716年約翰·勞在巴黎建立了一家私人銀行—通用銀行(Bangue Genarale)。這家銀行擁有發行貨幣的特權,其貨幣可以用來兌換硬幣和付稅。通用銀行建立後經營得非常成功,資產總額迅速增加。約翰·勞在1717年8月取得了在路易斯安那的貿易特許權和在加拿大的皮貨貿易壟斷權。當時,北美的路易斯安那是屬於法國的領地。由於路易斯安那位於密西西比河流域,人們便把由約翰·勞一手導演的泡沫經濟稱為密西西比泡沫。隨後,約翰·勞建立了西方公司(Companie d誒ccident)。該公司在1718年取得了煙草專賣權。1718年11月成立了塞內加爾公司(Senegalese Company)負責對非洲貿易。1719年約翰·勞兼並了東印度公司和中國公司,改名為印度公司(Compagnie des Indes),壟斷了法國所有的歐洲以外的貿易。約翰·勞所主持的壟斷性的海外貿易為他的公司源源不斷地帶來超額利潤。
1718年12月4日,通用銀行被國有化,更名為皇家銀行(Banque Royale),約翰·勞仍然擔任該銀行的主管。皇家銀行在1719年開始發行以里弗爾為單位的紙幣。約翰·勞在貿易和金融兩條戰線上同時出擊,節節取勝,聲望鵲起。約翰·勞希望能夠通過貨幣發行來刺激經濟,解除法國沉重的國債負擔。實踐他的金融理論的時刻終於到了。
金融泡沫,曇花一現
1719年7月25日,約翰·勞向法國政府支付了5 000萬里弗爾,取得了皇家造幣廠的承包權。為了取得鑄造新幣的權力,印度公司發行了5萬股股票,每股面值1 000里弗爾。約翰·勞的股票在市場上非常受歡迎,股票價格很快就上升到1 800里弗爾。
1719年8月,約翰·勞取得農田間接稅的徵收權。約翰·勞認為法國的稅收體制弊病很嚴重,征稅成本太高,漏洞太多,直接影響到了法國政府的財政收入。約翰·勞向政府建議,由他來承包法國的農田間接稅,實行大包干,每年向政府支付5 300萬里弗爾。如果征的稅賦收入多於這個數字,則歸印度公司所有。由於這個數字大大高於法國政府的稅收歲入總額,奧萊昂公爵何樂而不為?在約翰·勞的主持之下,印度公司簡化征稅機構,降低征稅成本,盡力擴大稅基,取消了對皇室貴族的免稅待遇。當然,為此約翰·勞得罪了不少貴族豪強。印度公司在法國聲名大噪,促使其股票價格連連上漲。在1719年10月約翰·勞的印度公司又接管了法國的直接稅征稅事務,其股票價格突破了3 000里弗爾。
1719年約翰·勞決定通過印度公司發行股票來償還15億里弗爾的國債。為此印度公司連續三次大規模增發股票:在1719年9月12日增發10萬股,每股面值5 000里弗爾。股票一上市就被搶購一空。股票價格直線上升。
1719年9月28日印度公司再增發10萬股,每股面值也是5 000里ザ�T?719年10月2日再增發10萬股。股票價格一漲再漲,持續上升。印度公司的股票的面值在1719年4月間只不過為500里弗爾,在半年之內被炒作到18 000里弗爾。
1720年初,約翰·勞攀上了他一生的頂峰。1720年1月,約翰·勞被任命為法國的主計長和監督長。他一手掌管政府財政和皇家銀行的貨幣發行,另一手控製法國海外貿易與殖民地發展。他和他的印度公司負責替法國徵收稅賦,持有大量的國債。隨後,印度公司乾脆接管皇家銀行的經營權。在人類歷史上還從來沒有任何一個經濟學家有如此好的機會來實踐自己的理論。印度公司的股票價格猛漲不落,吸引了大量歐洲各國的資金流入法國。約翰·勞為了抬高印度公司股市行情,宣布其股票的紅利與公司的真實前景無關。他這種深奧莫測的說法進一步鼓勵了民間的投機活動。空前盛行的投機活動必然極大地促進了對貨幣的需求。於是,只要印度公司發行股票,皇家銀行就跟著發行貨幣。每次增發股票都伴隨著增發貨幣。約翰·勞堅信存在這樣的可能性:增發銀行紙幣→換成股票→最終可以抵消國債。1719年7月25日皇家銀行發行了2.4億里弗爾貨幣,用以支付印度公司以前發行的1.59億里弗爾的股票。1719年9月和10月,皇家銀行又發行了2.4億里弗爾貨幣。
正如弗里德曼所指出的那樣,通貨膨脹說到底是一個貨幣現象。在大量增發貨幣之後,經過了一個很短的滯後期,通貨膨脹終於光臨法國。在1719年法國的通貨膨脹率為4%,到1720年1月就上升為23%。如果說在1720年之前只是一些經濟學者們對約翰·勞的政策表示懷疑,通貨膨脹則直接給廣大民眾敲響了警鍾。隨著民眾信心的動搖,在1720年1月印度公司的股票價格開始暴跌。
為了維持印度公司股票價位,約翰·勞動用了手中所掌握的財經大權。他把股票價格強行固定在9 000里弗爾,並且維持在這個價位上兩個多月。約翰·勞的政策使得股票貨幣化,進而迅速推動了通貨膨脹。1720年3月25日貨幣發行擴張3億里弗爾,1720年4月5日擴張3.9億里弗爾,1720年5月1日擴張4.38億里弗爾。在一個多月的時間內貨幣流通量增加了一倍。
到了1720年5月,約翰·勞實在支持不下去了。他發布了股票貶值令,計劃分7個階段將股票的價格從9 000里弗爾降到5 000里弗爾,同時也降低紙幣的面值。約翰·勞和他的印度公司製造經濟奇跡的神話突然破滅了。約翰·勞的指令馬上就導致民眾的恐慌,他們為了保住自己的資產,爭先恐後地拋售股票。股價在1720年9月跌到2 000里弗爾,到12月2日跌到1 000里弗爾,1721年9月跌到500里弗爾,重新回到了1719年5月的水平。
約翰·勞使出了全身解數希望能夠恢復民眾的信心,但是,他的聲音很快就被淹沒在民眾的怒吼中。在股票崩盤中傾家盪產的法國人認定約翰·勞是頭號騙子。1720年約翰·勞猶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在四面楚歌中他重施當年逃亡故伎,連夜出走比利時。法國的支付方法又恢復到以硬幣為基礎的舊體制。密西西比泡沫的破產連累「銀行」這個名詞在法國被詛咒了一個世紀。9年之後,約翰·勞在無窮追悔之中客死他鄉。
盡管約翰·勞的大膽實踐徹底失敗了,但是,不能以人廢言。約翰·勞的經濟理論中包含著不少合理的因素,他在金融理論上所做出的貢獻是不可磨滅的。在約翰·勞的時代,他不可能對泡沫經濟以及相關的理性預期學說有所了解。在他擴大貨幣供給的時候,沒有料到會導致金融投機的熱潮。他非但沒有能夠及時制止這種金融投機,反而在相當程度上推波助瀾,終於使得大局敗壞,以致不可收拾。

F. 美國、加拿大、墨西哥如何防止虛假,欺騙性外匯交易

炒外匯一定要自己選擇外匯平台。選擇外匯平台一定要查看平台是否受到了監管,並且是金融業比較發達國家的監管,如美國、英國等,如果沒有收到監管的話,那麼平台肯定不是特別的可靠。受到監管的平台的監管信息在監管機構的網站上是可以查看得到的,投資人一定要注意去查查看。

G. 尤里米數字貨幣騙局

大家覺得,數字貨幣是傳銷嗎?對於這個問題,其實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目前我國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更無推廣團隊。這類傳銷分子的基本套路是早期為吸引投資人投資,會將貨幣價格炒得很高,然後就集中拋售,價格一落千丈,投資者血本無歸。更甚者到返錢時,平台直接關閉,組織者失聯,然後到其他地方包裝新的概念,按照相似的騙法,繼續行騙。相比其他傳銷,數字貨幣傳銷一般具有以下特點:一是有實在的產品——數字貨幣,而且被包裝得很高級;二是參加者可以獲得拉人頭獎勵,獎品是數字貨幣本身;三是數字貨幣會隨著參與騙局的人增加而升值,參與者可獲得數字貨幣的數量也會增長,包括最底層參與者也會獲利,但一旦進入貶值期,底層參與者將血本無歸。其實,數字貨幣與傳銷是不同的概念,不能等同。判斷數字貨幣是不是傳銷,也要看是否符合條件。嚴格來說,並不是所有的數字貨幣都是傳銷。舉個例子,比特幣是數字貨幣,但並不是傳銷。所以,大家看待問題,一定要區別看待。

H. 家人沉迷虛擬貨幣騙局,該如何勸阻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網路虛擬貨幣大致可以分為

【1】第一類是大家熟悉的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戲機里使用。那時,玩家之間沒有「市場」。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游戲幣。

【2】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

【3】第三類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BTC)、萊特貨幣(LTC)等,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也有人將比特幣意譯為「比特金」,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主要用於互聯網金融投資,也可以作為新式貨幣直接用於生活中使用。

【4】全球主要活躍數字貨幣兌換利率計算機通信技術的應用以及作為新興媒體的互聯網的發展是網路營銷產生的技術基礎。Internet誕生於20世紀60年代,隨著網路協議和相關硬體軟體產品的發展,互聯網開始逐漸從軍用向商用和民用轉變。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互聯網逐漸進入到社會的日常生活當中。事實上,作為新興媒體的互聯網的發展速度超過了以往其他所有的技術,廣播在出現38年後才擁有5000萬聽眾,電視用了13年,而互聯網只用了3~4年。因此,互聯網被認為是近一百多年來對世界經濟影響最大的技術變革。

虛擬貨幣

I. 你在生活中,都遇到過那些騙局

相信我們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都會遭遇到各種各樣的騙局,其中我們中的有些人就會上當,被騙子得手,蒙受財務上損失,甚至人身傷害。

在這我講述一下,如何在將來避免這些不幸。如題目:騙局的得逞往往是和人性為弱點緊密相連的,騙局的開始往往是找到目標獵物的弱點和突破口進行的。

人性的弱點有:恐懼之心,貪婪之心,爭強好勝之心,憐憫之心等。

舉例說明:

一、恐懼之心:

案例:

1)銀行卡信用卡刷卡,騙子隨機群發簡訊「你的建行在XX商場消費5萬元,如有疑問致電XXXX信用卡中心,電話XXXX」如果你正巧有建行信用卡,打了簡訊提供的電話,可能會一步步落入騙子設下的陷阱。

2)隨著越來越多的這方面的報道,越來越多的民眾了解了這種手法和真相,上當的人少了,但是騙子也「與時俱進」充分發揚了他們「革命的敬業精神和頑強作風」開始升級他們的騙術了。「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開始扮演公安局經偵部門了,恐嚇民眾洗黑錢。所謂的「王隊長,李副局」提供的「資金安全賬戶很長時間來,大范圍的讓民眾遭受詐騙損失。

3)經偵騙局持續很長時間後,也開始慢慢被廣大民眾知曉後,騙子騙術又開始升級了,具體是真實案例是最近工商銀行的盜刷事件,騙子在網上破解當事人的卡號和網銀密碼。

然後給當事人打電話說買了5W的游戲點卡,當事人當然不信,這時騙子就會利用你的賬號,網銀上利用工行的漏洞購買理財產品,從資金從當事人活期到理財賬戶。

當事人收到工行發來的簡訊告知資金變動,但是不知道購買了理財產品。這時候騙子再打來電話,准確的說出金額,再混淆一下概念。當事人就落入騙子設下的陷阱乖乖交出銀行驗證碼,資金這樣被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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