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創業板施行注冊制後,上市公司股份減持有何特別規定
一是對未盈利上市企業實現盈利前控股股東減持比例、董監高所持股份鎖定期等作出安排。公司上市時未盈利的,在實現盈利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四個和第五個完整會計年度內,每年減持的首發前股份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並應當符合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關於減持股份的相關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在前述期間內離職的,應當繼續上述規定。公司實現盈利後,相關股東可以自當年年度報告披露後次日起減持首發前股份,並遵守深交所相關規定。
二是增加上市公司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下,特定主體禁止減持的規定。上市公司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標準的,自相關行政處罰決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前,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以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減持公司股份。
三是明確股東可以通過向特定機構投資者詢價轉讓、配售方式轉讓首發前股份。
Ⅱ 創業板注冊制實施首日,己經連續兩年虧損的原來的創業板股票會加註st嗎
在交易制度方面,創業板效仿科創板實行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其後為20%漲跌幅限制,明確了交易制度落地實施的時間。除此之外也放寬了對於單筆交易申報的數量限制,把20%的交易制度也推開到兩類創業板基金。
伴隨著創業板注冊制的實施,傳統的打板策略或將將「失效」。
新規則實行後,創業板的股票風險會更大,每天可以下跌20%,而股票的振動幅度則變成40%,如果在漲停板買入遭遇個股大幅回調時將會遭受較大損失。而有些投資者習慣運用的「漲停戰法」,也將承受更大的風險。
另外,漲跌幅放寬至20%,先前A股適用的操作環境就會失效,也就是說需要更多的資金才能製造個股的漲停,且由於20%的漲停收益較大,許多投資者會選擇兌現落袋為安,這樣就加劇了封停的難度。
短線炒作的難度會變大,其表示,創業板交易制度改革前的一些投機性策略有效性會降低。放寬漲跌幅限制後,創業板個股漲跌停發生的數量、頻率以及連續漲跌停板數量都會下降。「投資者應盡量避免沿用過去交易制度下的一些投機策略,比如常用的『打板』策略。」
Ⅲ 注冊制實施後原來買的創業板股票怎麼打價買賣交易
注冊制實施後,創業板股票的交易方式沒有大的變化,主要是漲跌幅由原來的10%變成20%,然後有個盤後交易時間,打價申報的沒有大變化。
Ⅳ 創業板注冊制上市條件
業板注冊制上市條件當前在這些方面有變動,即一是適當完善盈利上市標准,要求「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二是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要求。三是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規模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紅籌企業上市。四是明確未盈利企業上市標准。
從這里來看,創業板在實現注冊制之後,它的機制有了不少的變化,也就說具體上市市值和財務指標分為三套:
【1】一般企業(至少需符合一項):第一是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第二是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第三是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億元。
【2】紅籌企業(至少需符合一項):第一是預計市值不低於100億元,且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第二是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5億元。
【3】特殊股權結構企業(至少需符合一項):第一是預計市值不低於100億元,且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第二是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5億元。
綜上所述,這就是改革後的創業板注冊制上市條件。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
Ⅳ 原創業版股票是否與注冊制股票同樣操作
8月24號開始實施新規,創業板注冊制的股票與創業板原有的股票實施相同的交易規則。
Ⅵ 注冊制後沒有注冊的,過去的創業版股票可以買賣嗎
注冊制創業板新抄規於襲2020年4月28日施行,此前已經開通創業板的投資者可以交易漲跌幅為10%的創業板,但今天(8月24日)注冊制創業板新股上市,所有創業板股票均為20%的漲跌幅,未重新注冊(未簽署風險揭示書)的投資者將不能交易創業板股票。
已經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投資者可以自行在網上完成風險揭示書的重簽,重簽風險揭示書沒有資金和經驗的要求,投資者隨時可以辦理,辦理流程為「許可權管理—創業板—開通—簽閱相關文件」。
股票低傭金開戶的流程可以發給你,不清楚的可以問我。
Ⅶ 創業板注冊制開始後,以前持倉的創業板股票還能買賣嗎
創業板注冊制開始後,以前持倉的創業板股票還是可以買賣的。只是注冊制開始後,如果沒有重新認證創業板開戶的,不能買賣注冊制開始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只能買賣注冊制開始u以前上市的創業板股票。
Ⅷ 創業板注冊制執行時手中持有的創業股如何操作
創業板注冊制新規實行「新老劃斷」的安排,對已經上市交易的創業板股票及已經開內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容存量投資者影響不大。
持有的已經上市交易的創業板股票任然可以正常交易,只是存量投資者交易四注冊制創業板新股需要重新簽署風險揭示書。
2016年2月26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以答記者問的形式,澄清了所謂「3月1日起創業板將全面停止審核,後續按創業板注冊制實施」的謠言。證監會從未單獨研究過創業板注冊制,根本不存在3月1日創業板全面停止審核的安排,也不存在主板、中小板擇期再做安排的問題。
2020年7月13日,創業板試點注冊制後的首次上市委審議會議結果出爐,創業板上市委認為北京鋒尚世紀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康泰醫學系統(秦皇島)股份有限公司、龍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家發行人的首發申請以及青島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債的申請均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Ⅸ 創業板注冊制對股票有什麼影響
從政策來看,最直接受益的就是,中小型創新型企業,創業板注冊制的出台,使得中小內型IPO融資難度降低,而容政策同時鼓勵傳統行業結合與新技術,新產業。同時,也強調了,在原則上不支持傳統行業如房地產企業上市。
除了收益中小企業,券商或成為最大的受益方。創業板注冊制落地,對於券商的投行業務、機構業務、經紀業務都是利好。第一就是縮短了IPO審核時間,第二是降低了標准,第三是放寬漲跌幅限制。這些都有助於券商營業收入增長,使得業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