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虛擬貨幣的支付路徑被切斷,會造成哪些影響呢
對央行而言,虛擬貨幣交易投機擾亂了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滋生了非法跨境資產轉移、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風險,嚴重侵犯了人民財產安全。銀行、支付機構必須嚴格執行《比特幣風險防範通知》、《錢幣發行融資風險防範公告》等監管規定,認真履行客戶識別義務,不得提供開戶、注冊等產品或服務。相關活動的交易、清算和結算。同時,央行相關部門指出,各機構應全面識別虛擬貨幣交易所和場外交易商的資本賬戶,及時切斷交易資金支付環節;分析虛擬貨幣交易投機活動的資金交易特徵,加大技術投入,完善異常交易監控模型,有效提高監控和識別能力;完善內部工作機制,明確分工,強化責任,確保相關監控和處置措施落實到位。
郵儲銀行在公告中表示,將繼續加強對支付交易的風險監控,一旦發現上述行為,中國人民銀行有權採取暫停賬戶交易、注銷賬戶等控制措施,並向監管部門報告相關信息。銀行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使用其在銀行的賬戶充值、支取虛擬貨幣交易資金、買賣相關交易充值代碼等活動,不得通過其賬戶轉移相關交易資金。支付發布聲明稱,堅決不開展任何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不提供任何輔助技術服務和能力。發現任何虛擬貨幣交易,立即停止相關支付服務,並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
『貳』 什麼是C2C交易
C2C掛牌交易是有紐西蘭數字資產交易所(簡稱紐幣所NZADD)提出來的,C2C是電子商務的專業用語,意思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電子商務,其中C指的是消費者,如果將C2C模式運用到數字資產交易中,可以簡單理解為點對點進行交易。具體的操作如下:
1、人民幣、美元等法幣貨幣簡稱為法幣;比特幣(BTC)、以太幣 (ETH)等為主流加密數字貨幣。
2、C2C交易區內的持有法幣欲購買數字貨幣的用戶為買方,持有數字貨幣欲銷售換取法幣的為賣方。
3、賣方在C2C交易區內發布數字貨幣銷售信息(賣出價格、數量、收款賬戶),並將其銷售的數字貨幣託管至交易所;買方看到後將法幣直接轉入賣方賬戶,賣方確定收到法幣後,交易所將對應數量的數字貨幣轉至買方。
4、買方亦可發布購買數字貨幣的信息,等待賣方與其進行成交。
『叄』 數字貨幣交易所合法嗎
加密貨幣(英文:Cryptocurrency,常常用復數Cryptocurrencies,又譯密碼貨幣,密碼學貨幣)是一種使用密碼學原理來確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單位創造的交易媒介。 加密貨幣是數字貨幣(或稱虛擬貨幣)的一種 。比特幣在2009年成為第一個去中心化的加密貨幣,這之後加密貨幣一詞多指此類設計。 自此之後數種類似的加密貨幣被創造,它們通常被稱作altcoins。 加密貨幣基於去中心化的共識機制 ,與依賴中心化監管體系的銀行金融系統相對。
去中心化的性質源自於使用分布式賬本的區塊鏈(Blockchain)技術。
中文名
加密貨幣
外文名
Cryptocurrency
領域
區塊鏈
快速
導航
國家數字貨幣區塊鏈參閱
比特幣以外的加密貨幣
比特幣以外的密碼貨幣,又稱為山寨幣、競爭幣(英語:altcoin),部分是參考比特幣思想、原理、源代碼產生的,與比特幣相似的虛擬貨幣,有800種以上的密碼貨幣在流通。
2017年2月到4月期間,山寨幣總和占密碼貨幣市場總值比例,由15%提高到接近40%。
由於比特幣本身並沒有權威的發行機構和國家政權來維持其權威性、唯一性,比特幣與其模仿者之間只能平等地相處,雖然其是最早的虛擬貨幣,也是最知名、人們最熟悉的,也具有最大的用戶網路社區,具有很強的網路效應,大部分時間也是市值最高的密碼貨幣,但是並不具有絕對排它的地位。[1]
『肆』 法幣交易和幣幣交易的區別是什麼
傳統的加密貨幣交易平台只有法幣交易,即法幣兌數字貨幣交易。如果想要購買其他數字貨幣,要麼增加投資,直接充值法幣進行購買;要麼把之前的數字貨幣兌換回法幣,再用這筆資金購買其他所需數字貨幣。這種兌換方式無形之中,增加了投資者的經濟及時間成本。
而隨著數字貨幣種類的增多、應用范圍的逐步擴大,傳統的法幣交易已難以滿足投資者的投資需求,更多投資者開始選擇幣幣交易作為投資方式。顧名思義,幣幣交易是一種可實現數字資產間兌換的交易,可讓用戶在不增加投資的基礎之上,使用更為便捷及節約的方式進行數字貨幣投資。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幣幣交易可充分發揮資金效用。形象來說,如果某段時間內可預測到A幣種的下跌及B幣種的上漲,投資者便可通過A/B交易對交易,賺取A幣種下跌及B幣種上漲時產生的利潤,從而提高投資收益。此外,如果數字貨幣市場全線下跌之時,投資者還可通過USDT(與美元掛鉤的數字貨幣)交易對交易,來減少損失並確保資產安全。
另一方面,受到監管因素的影響,部分地區政府已明令禁止金融機構為加密貨幣業務提供銀行服務,或者禁止該地區境內的數字貨幣兌法幣交易。也就是說,數字貨幣對法幣交易在某些場景下將無法順利進行,而幣幣交易則可作為替代方式供用戶選擇。
為此,現階段幣幣交易的交易量已超過法幣交易的交易量。當然,不管充值買幣還是幣幣交易,都是一種投資手段;最終獲取價值回報還是要通過法幣兌換來體現,投資者則能通過交易所內提供的法幣兌換業務或者C2C交易等方式來進行兌換。
幣幣交易可以直接實現數字資產之間的兌換,方便快捷,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相對來說是比較節約的,也不需要增加投資。但幣幣交易不支持法幣充值,需要先購買基礎貨幣才能參與交易,這一點對新手來說可能略難上手。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做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
投資者應該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充分了解並清楚知曉產品蘊含風險的基礎上,通過自身判斷自主決定是否參與交易,並自願承擔相關風險。
應答時間:2020-12-1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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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非法數字貨幣交易所歸哪個部門管理
加密貨幣(英文:Cryptocurrency,常常用復數Cryptocurrencies,又譯密碼貨幣,密碼學貨幣)是一種使用密碼學原理來確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單位創造的交易媒介。 加密貨幣是數字貨幣(或稱虛擬貨幣)的一種 。比特幣在2009年成為第一個去中心化的加密貨幣,這之後加密貨幣一詞多指此類設計。 自此之後數種類似的加密貨幣被創造,它們通常被稱作altcoins。 加密貨幣基於去中心化的共識機制 ,與依賴中心化監管體系的銀行金融系統相對。
去中心化的性質源自於使用分布式賬本的區塊鏈(Blockchain)技術。
中文名
加密貨幣
外文名
Cryptocurrency
領域
區塊鏈
快速
導航
國家數字貨幣區塊鏈參閱
比特幣以外的加密貨幣
比特幣以外的密碼貨幣,又稱為山寨幣、競爭幣(英語:altcoin),部分是參考比特幣思想、原理、源代碼產生的,與比特幣相似的虛擬貨幣,有800種以上的密碼貨幣在流通。
2017年2月到4月期間,山寨幣總和占密碼貨幣市場總值比例,由15%提高到接近40%。
由於比特幣本身並沒有權威的發行機構和國家政權來維持其權威性、唯一性,比特幣與其模仿者之間只能平等地相處,雖然其是最早的虛擬貨幣,也是最知名、人們
『陸』 比特幣與交易所的關系
比特幣算是一種數字資產,交易所就好比買賣場所,選擇好的交易所很重要。推薦你去幣易交易平台,支持法幣交易,提現速度快,除了比特幣還有其他很多優質幣種可以選擇。
『柒』 c2c交易是什麼意思
C2C是電子商務的專業用語,意思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電子商務,其中C指的是消費者,因為消費者的英文單詞是Customer (Consumer),所以簡寫為C,又因為英文中的2的發音同to,所以C to C簡寫為C2C。大家比較熟悉的c2c交易就是淘寶。
『捌』 數字幣交易所合法嗎
不管什麼數字貨幣在中國都是非法的,不是國家發行的法定貨幣,不被法律保護的,所交易的損失由交易人承擔。
『玖』 C2C是否應向獲利者收稅
C2C交易成國家稅收黑洞 征稅遇困政府謹慎行事
對於中國超過2000萬的個人商家而言,C2C電子商務正在成為一頓免費的豐盛午餐。在一些C2C網站紛紛免費的同時,稅收離他們似乎也是那麼的遙遠。
今年3月份,廣東的全國人大代表陳學希在「兩會」上提交了關於《盡快制訂我國電子商務稅收立法問題》的提案引起了巨大爭議的同時,也讓這些個人商家意識到,不納稅並不是一件那麼順理成章的事。
稅收黑洞
據中國互聯網協會的調查報告顯示,在2006年中國C2C電子商務市場的規模已經達到了216億元。該報告中同時預測,到了2008年,該市場的規模更將膨脹到412億元之巨。但是到目前為止,這個巨大的市場卻還沒有被納入國家的稅收體系。
一位網上商鋪的店主向記者算了這么一筆賬,如果他開的是一家實體店鋪,除了必須支付店鋪的租金以外,他還需要向相關部門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各種稅費。而在網上,他卻根本不用為此擔心。
「我在網上賣東西連收據都從來沒有開過一張,更別談交什麼稅了。」他坦率地說道。
而中國稅法規定,通過任何形式發生的交易行為都應該繳稅。
法律界人士告訴記者,根據國稅法的規定,網上銷售新貨的生產經營型企業應繳納17%的增值稅。而從事買進賣出,包括買進的是舊貨,賣出的也是舊貨的店家也要繳納增值稅,據財稅(2002)29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舊貨和舊機動車增值稅政策的通知》,這些交易一律按4%的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且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簡單來說,即使不考慮部分銷售新貨的商家,假設C2C網站上出售的都是二手商品,國家2006年在C2C電子商務行業流失的稅收也高達8億多元人民幣。更可怕的是,隨著C2C電子商務市場的發展,這個稅收漏洞正在以每年5億元左右的速度擴大。
政府謹慎
盡管稅收漏洞正在不斷擴大,但我國政府對待C2C電子商務征稅的問題依然十分慎重。
從商務部去年公布的《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來看,裡面並沒有涉及任何關於征稅的話題。而今年在「兩會」召開幾乎同時發布的《商務部關於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對這一部分依然隻字未提。
有業內人士認為,對C2C交易市場的扶持和民間反對對C2C交易收稅的呼聲日益高漲是政府謹慎行事的原因。
就在「兩會」上陳學希提交《盡快制訂我國電子商務稅收立法問題》的提案後,中科院互聯網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呂本富便公開表示網上開店不應當收稅。
他認為,C2C這種商業模式解決了大量的就業問題,緩解了我國的就業壓力,同時繁榮了經濟。另外,在C2C交易中,通常有很多金額很小的交易,對這部分交易進行收稅可謂得不償失。於此同時,國內一些c2C網站也呼籲政府暫時不要對C2C交易收費。
在大洋彼岸的美國,政府在試圖向C2C交易收稅時也陷入了困境。
在2005年,eBay發言人ChrisDonlay就曾公開聲稱,個人的在線銷售情況是否上報,應由銷售者自己決定。eBay公司不準備把個人銷售情況上報給稅收部門。
「我們只是提供了一個平台,提供了一個交易場所,供買賣雙方進行自由貿易。」 ChrisDonlay說道。
而在最近美國政府部門要求eBay提供部分銷售額超過一定金額的用戶信息時,eBay卻仍然堅持拒絕提供任何交易信息。
美國的分析人士指出,由於美國稅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盈利和娛樂,或者愛好與生意之間的界限,因此在ebay上進行交易的用戶就進入了一片稅收的灰色地帶。
法律界人士指出,由於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對C2C交易征稅已經成為一個全球性的難題。對於稅務部門來說,只有控制好貨源和資金流,才能最終堵住這個稅收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