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證券中的承銷、包銷與分銷是什麼概念
當一家發行人通過證券市場籌集資金時,就要聘請證券經營機構來幫助它銷售證券。證券經營機構藉助自己在證券市場上的信譽和營業網點,在規定的發行有效期限內將證券銷售出去,這一過程稱為承銷。它是證券經營機構的基本職能之一。
根據證券經營機構在承銷過程中承擔的責任和風險的不同,承銷又可分為代銷和包銷兩種形式。�
1、證券代銷,又稱代理發行,是指證券公司代發行人發售證券,在承銷期結束時,將未售出的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2、證券包銷,是指證券公司將發行人的證券按照協議全部購入或者在承銷期結束時將售後剩餘證券全部自行購入的承銷方式。包銷又可分為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兩種形式。
Ⅱ 代銷與包銷的區別。
證券代銷是指證券公司代發行人發售證券,在承銷期結束時,將未售出的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證券包銷是指證券公司將發行人的證券按照協議全部購入或者在承銷期結束時將售後剩餘證券全部自行購入的承銷方式。注意「包銷」中最終會由包銷的證券公司全部購入,所有不存在「發行失敗」;而「代銷」中代銷期限屆滿,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數量未達到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70%的,為「發行失敗」。
Ⅲ 證券包銷是指什麼
證券包銷是指券商負責新股的發行過程中,最後沒賣出的新股都由券商買入。
Ⅳ 證券包銷的介紹
概念證券包銷(Securities underwrite) 是指證券公司將發行人的證券按照協議全部購入或者在承銷期結束時將售後剩餘證券全部自行購入的承銷方式。
Ⅳ 證券包銷的證券包銷概述
包銷是指證券發行人與承銷機構簽訂合同,由承銷機構買下全部或銷售剩餘部分的證券,承擔全部銷售風險。對發行人來說,包銷不必承擔證券銷售不出去的風險,而且可以迅速籌集資金,因而適用於那些資金需求量大、社會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證券發行經驗的企業。與代銷相比,包銷的成本也相應較高。包銷在實際操作中有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之分。
全額包銷是指發行人與承銷機構簽訂承購合同,由承銷機構按一定價格買下全部證券,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價款一次付給發行公司,然後承銷機構以略高的價格向社會公眾出售。在全額包銷過程中,承銷機構與證券發行人並非委託代理關系,而是買賣關系,即承銷機構將證券低價買進然後高價賣出,賺取中間的差額。對發行人來說,採用全額包銷方式既能保證如期得到所需要的資金,又無須承擔發行過程中價格變動的風險,因此全額包銷是西方成熟證券市場中最常見、使用最廣泛的方式。
余額包銷是指發行人委託承銷機構在約定期限內發行證券,到銷售截止日期,未售出的余額由承銷商按協議價格認購。余額包銷實際上是先代理發行,後全額包銷,是代銷和全額包銷的結合。
Ⅵ 證券投資概念
1.市盈率:是一個反映股票收益與風險的重要指標,也叫市價盈利率。它是用當前每股市場價格除以該公司的每股稅後利潤,其計算公式如下: 市盈率=股票每股市價/每股稅後利潤
2.證券包銷 :是指證券公司將發行人的證券按照協議全部購入或者在承銷期結束時將售後剩餘證券全部自行購入的承銷方式。
3.存款准備金率 存款准備金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准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備金率(deposit-reserve ratio)。
4.公債:是指國家為了籌措資金而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還本的債務憑證。廣義的公債是指公共部門債務,狹義的公債是指政府部門債務。在我們現實生活中,所指的公債大多是狹義的,即政府舉借的債。
5.股價指數: 股票價格指數由專門的金融機構編制後,在報刊、電台、電視上登載和播放,投資者可以根據指數的升降看出股票市場的變化趨勢。
Ⅶ 證券包銷、分銷、經紀有什麼區別
證券包銷是指證券公司將發行人的證券按照協議全部購入或者在承銷期結束時將售後剩餘證券全部自行購入的承銷方式。證券的包銷具有如下特點:①是證券的所有權發生轉移。②是發行人可以迅速、可靠地獲得證券價款。③是承銷人要承擔全部發行風險。④是包銷的費用比較高。
分銷的含義是建立銷售渠道的意思,即產品通過一定渠道銷售給消費者。從這個角度來講,任何一種銷售方式都可以稱之為分銷。即分銷是產品由生產地點向銷售地點運動的過程,產品必須通過某一種分銷方式才能到達消費者手中。
證券經紀,是在證券交易中,代理客戶買賣證券,從事中介業務。這就是說,在證券交易中,廣大的證券投資人相互之間不是直接買賣證券的,而是通過證券經紀人來買賣證券的,並向雙方收取交易手續費(傭金)。
Ⅷ 股票證券的承銷、代銷、包銷分別是什麼呢
股票承銷方式:
股票代銷:指發行公司和證券經營機構達成協議,由後者代理發行公司發行股票的方式.
股票包銷:指發行公司和證券機構達成協議,如果證券機構不能完成股票發售的,由證券機構承購的股票發行方式,股票包銷又分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二種。
區別:
代銷和包銷都是發行公司於證券經營機構達成協議,由後者代理前者發行股票的方式,但二者之間存在一些顯著區別:
(1)代銷指代企業銷售,銷售多少是多少,銷售不完的由企業自己處理。
(2)包銷指包銷商一次性從企業打包拿走所有發行標的後銷售,銷售不完剩下的包銷商要自己出錢買下。然後由自己處理。
(3)代銷對股票發行企業有銷售不完的風險;包銷對股票中介機構有銷售不完的風險。
Ⅸ 券商包銷的定義
證券包銷的發行風險歸屬於證券經營機構,它是我國目前證券承銷所採用的主要承銷方式,不僅適用於股票發行,也適用於公司債券的發行。證券包銷分為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兩種形式。全額包銷是指證券經營機構以自己擁有的資產一次性全部買進證券發行人發行的證券,再以惟一的銷售者身份,以市場價格向公眾發售的銷售方式。余額包銷是指證券經營機構在承銷期結束時將售後剩餘證券全部自行購入的承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