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證券交易席位
1.基金公司、QFII、社保、保險公司、私募基金等
2.不行,必須租用證券公司的交易席位,可以單獨給他們這些機構專用的交易席位
3.券商開戶的機構廣義上是指公司性質的法人帳戶,而市場中的話,基金、QFII、保險公司、社保還有私募都可以稱為機構
2. 怎麼才能進證券交易所工作如題 謝謝了
首先得看一下你還是學生,或者是已經畢業了,是應屆畢業生,還是往屆畢業生?
其次,看你所學的專業是什麼方向呢?如果是金融會計,財務專業的,那可能進證券交易所就比較容易了,但如果不是這些專業的,那你可能需要考一些相關的資格證來證明你的能力,然後有合適的期間通過考試面試
3. 交易席位是什麼意思
交易席位原指交易所大廳中的座位,座位上有電話等通訊設備,經紀人可以通過它傳遞交易與成交信息。證券商參與證券交易必須首先購買席位,席位購買後只能轉讓,不能撤銷。
拓展資料:
在A股市場中,席位的意思就是指交易所向會員提供的可在交易大廳用於報盤交易的終端,因此只有會員才能在交易所申請席位。常見的席位有:券商交易專用席位、QDII專用席位、基金專用席位、保險專用席位、游資席位等。
只有滿足一定條件的機構才能申請席位,比如說:取得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經營證券經紀、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或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證券業務;依法取得登記機關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具有良好的信譽和經營業績等。
由於交易所實施會員制,因此,只有資金量龐大的機構才能直接在交易所開立席位號,所以機構在交易過程中,投資者就能在交易軟體上看到機構專用席位。因此,散戶和個人交易股票只能藉助券商的席位,不能直接在交易所接受報盤。
在傳統意義上,交易席位是證券公司在證券交易所交易大廳內進行交易的固定位置,其實質還包括了交易資格的含義,即取得了交易席位後才能從事實際的證券交易業務。從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管理制度看,交易席位代表了會員在證券交易所擁有的權益,是會員享有交易許可權的基礎。
根據席位的報盤方式,有有形席位和無形席位之分。
有形席位,指設在交易所交易大廳內與撮合主機聯網的電腦報盤終端。證券商通過有形席位進行證券交易,採用的是人工報盤方式,即由證券營業部里的櫃台工作人員通過熱線電話將投資者的委託口述給證券交易所交易大廳內的出市代表。出市代表用席位上的電腦報盤終端再將委託輸入撮合主機,通過單向衛星接收實時行情和成交回報數據。
無形席位,指證券商利用現代通訊網路技術,將證券營業部里的電腦終端與交易所撮合主機直接聯網,直接將交易委託傳送到交易所撮合主機,並通過通訊網路接收實時行情和成交回報數據。無形席位採用的主要通訊方式是技術水平較高、傳輸速率較快、安全可靠性較好的雙向衛星,以適應我國幅員遼闊、投資者分散的特點。
4. 證券交易概述中的交易席位和交易單元怎麼理解
交易席位原指交易所大廳中的座位,座位上有電話等通訊設備,經紀人可以通過它傳遞交易與成交信息。證券商參與證券交易必須首先購買席位,席位購買後只能轉讓,不能撤消。擁有交易席位,就擁有了在交易大廳內進行證券交易的資格。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交易方式由手工競價模式發展為電腦自動撮合,交易席位的形式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已逐漸演變為與交易所撮合主機聯網的電腦報盤終端。 1.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單元。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可的機構,若要進入上海證券交易所市場進行證券交易的,除了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取得相應席位外,還要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取得交易權,成為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參與人。
交易參與人應當通過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開設的參與者交易單元進行證券交易。參與者交易單元,是指交易參與人據此可以參與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享有及行使相關交易權利,並接受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交易業務管理的基本單位。因此,交易單元是交易許可權的技術載體。會員參與交易及會員許可權的管理通過交易單元來實現。
2.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單元。它指證券交易所會員取得席位後向證券交易所申請設立的、參與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與接受證券交易所監管及服務的基本業務單位。
深圳證券交易所在2006年l2月經理事會審議通過,發布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席位與交易單元管理細則》。該細則實施後,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原席位具有的具體交易許可權一次性切換給交易單元,其編碼及交易狀態均保持不變。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原席位進行的交易管理、信息發布等業務處理將轉換為對交易單元的相應業務處理。
5. 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戶需要什麼資料
1.本人身份證;
2.如開立法人股票帳戶上學,請同時出具企業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及法人授權書。
6. 證券交易所會員交易席位到底能不能出租
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席位與基本制度
(一)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制度
根據我國《證券法》的規定,我國的證券交易所是會員制證 券交易所,即以會員協會的形式成立,其會員主要為經中國證監會 批准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可依法從事證券交易及相關業務並取 得證券交易所會籍的證券商。目前我國有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 券交易所兩個證券集中交易場所。會員制證券交易所規定只有其會 員才能人市交易,會員制度即關於成為證券交易所會員的各項規 定,包括會員資格、會員權利和義務、會籍的申請和審批、對違規 會員的處分等內容。
1會員資格
要成為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證券商在經 營范圍、證券運營資金、承擔風險和責任的資格及能力、組織機 構、人員素質等方面應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一般的,會員資格 應包括下列條件:
(1)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依法設立、具有法人地位的證券公司;
(2)具有良好的信譽、經營業績和一定規模的資本金或營運 資金;
(3)在組織形式、業務人員及技術風險防範方面符合中國證 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規定;
(4)承認證券交易所的章程和業務規則,按規定交納會員費、 席位費及其他費用;
(5)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具備上述條件的證券公司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並提供必要 文件.經證券交易所理事會批准後,可成為證券交易所的會員。 2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會員權利
會員義務
參加會員大會
2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對證券交易所的事務有建議權 和表決權
4可以進^證券交易所市場從事 證券交易並享受其提供的各項 服務
5監督證券交易所的各項事務和 其他會員的活動
6接規定轉讓交易席位
1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 規章和政策,依法開展證券經營 活動
2遵守證券交易所的章程、業務 規則及其他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證券交易所的決議
3派遣台格代表從事證券交易 活動
4保證投資者的台法權益、維護 交易市場的穩定發展
5履行對證券交易所市場的交易 盈交收義務
6按規定交納各項經費和提供有 關信息資料並接受證券交易所的 3會籍的申請和審批
證券經營機構要成為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其申請程序如下: (1)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並將相應的申報材料報送至會員 管理部門。申報材料一般包括會籍申請表、申請成為證券交易所會 員的正式公文、中國證監會批准機構設立的批文、中國證監會頒發 的公司《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 司章程和內控制度及主要規章制度、經審計的最近兩年的財務報 告、公司下屬各證券營業部的《證券經營機構營業許可證》及 《營業執照》等等:
(2)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部門對上述材料進行初審:
(3)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部門初審後,將合格者上報理事會, 由理事會審核批准後,即可成為證券交易所會員。
4對違規會員的處分
對於違反證券交易所章程、業務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定的會員, 證券交易所有權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單處或並處的處分,主要 有:會員范圍內通報批評、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公開批評、警 告、罰款、限制交易、暫停自營業務或代理業務、取消會員資格等 等。對會員暫停參加場內交易以上之處分由證券交易所理事會審 定,而對取消會員資格等重大處分則要由證券交易所會員大會來 審查。
另外.根據我國《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證券交易所決定接 納或開除會員應在決定後的5個工作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決定 接納或者開除正式會員以外的其他會員應在辦理有關手續5個工作 日之前向中國證監會備案。
5特別會員的管理
除境內證券經營機構外,境外證券經營機構設立的駐華代表 處,經申請可以成為證券交易所的特別會員。申請條件為:依法設 立且營業i年以上;承認證券交易所的章程和業務規則t接受證券 交易所的監管;其所屬境外證券經營機構具有從事國際證券業務經 驗.並有良好的信譽和業績;代表處及其所屬境外證券經營機構在 最近1年內不存在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而受主管當局處罰的情況。
特別會員享有列席證券交易所會員大會、向證券交易所提出建 議、接受證券交易所提供的服務等權利。
特別會員應承擔的義務有:
(i)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證券交易所章程及其他規章 制度;
(2)執行證券交易所決議,接受證券交易所年度檢查和臨時 檢查,提交年度工作報告和其他重大事項變更報告;
(3)及時協調、聯絡所屬境外證券經營機構與證券交易所有 關的業務與事務;
(4)按證券交易所的規定交納特別會員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特別會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證券交易所章程和規則的,證券 交易所有權責令其改正,並視情節輕重給予如警告、會員范圍內通 報批評、公開批評、取消會籍等的處分。特別會員也可以自行申請 終止會籍。
(二)交易席位
l交易席位的含義
交易席位原指交易所交易大廳中的座位,座位上有電話等通訊 設備,經紀人可以通過它傳遞交易與成交的信息。證券商參與證券 交易,必須預先購買席位,席位購買後只能轉讓,不能撤銷。隨著 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通訊手段日益先進化,交易方式由手工競價 模式發展為電腦自動撮合,交易席位的形式也隨之逐漸演變為與交 易所撮合主機聯網的電腦報盤終端。由於取得交易席位後才能從事 實際的證券交易業務,證券交易席位還代表了證券商在證券交易所 從事代理與白營業務的資格。
2交易席位的種類
根據席位的報盤方式,可分為有形席位和無形席位。有形席位 指設在交易所交易大廳內與撮合主機聯網的電腦報盤終端,屬於場 內報盤。證券商在櫃台接到投資者的委託指令並審查後,在場外通 過其電腦終端向證券交易所場內申報。然後由該證券商場內的交易 員將接到的指令輸入證券交易所電腦主機。無形席位屬於場外報 盤,指證券商利用現代通訊網路技術,將證券營業部里的電腦終端 與交易所撮合主機直接聯網,直接將交易委託傳送到交易所撮合主 機,並通過通訊網路接收實時行情和成交回報數據。無形席位報盤 方式無須證券商派駐場內交易員,投資者可直接在場外通過證券商 的電腦終端向交易所電腦主機輸入買賣證券的指令,從而縮短了申 報時間和成交回報時間.具有節約經營成本、減少差錯提高效率的 優勢。目前深圳證券交易所已全部採用無形席位,上海證券交易所 也已開始向無形席位轉變。
根據席位經營的證券種類,有普通席位、專用席位之分。普通 席位(又稱A股席位)是從事A種股票、債券及基金等證券買賣 的席位;專用席位包括只能從事B股股票買賣的B股席位,只能 從事債券買賣的債券專用席位,銀行用於證券公司質押股票賣出的 質押席位,資產管理公司用於其管轄范圍內公司發行股票、債券後 剩餘部分賣出的專用席位,及經證券交易所批准、基金公司向證券 交易所租用的A股席位。
根據席位使用的業務種類,可分為代理席位和自營席位。代理 席位用於證券公司接受投資者的委託,為投資者代理買賣證券。自 營席位則是證券公司專門用於自營證券業務的席位。
3交易席位的管理
證券商取得普通席位的基本條件是具備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資 格,同時,必須繳納足夠的席位費,席位費的數目由證券交易所決 定。除交易所批准外,會員的席位只能由會員單位自己使用,嚴禁 會員將席位全部或者部分以出租或者承包等形式交由其他機構或個 人使用。普通席位與專用席位均不得退回,但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 讓。一般來說,證券交易場所允許會員在保留一個席位的前提下轉 讓席位,當然,如果證券商的會員資格被取消,那就必須轉讓自己 擁有的所有席位了。
7. 多少錢可以開通機構席位
機構席位大概50元左右就可以開通了。
1.營業部席位是指證券營業部席位,一般指證券公司普通席位、股東營業部席位。機構席位是指機構投資者交易證券的特殊渠道和席位,如基金專用席位、證券公司自營專用席位、社保專用席位、證券公司理財專用席位、保險機構專用席位等,保險機構專用席位和合格投資者專用席位。一般指證券公司的特殊席位,席位通常分為G、T和A(不考慮B,但通常包括C)。
2.G主要是基金席位,A通常是證券業務部門的普通席位,T是社保或QFII的機構席位。一般來說,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應該是T型的,這與經紀業務有著嚴格的區別。以「國泰君安機構專席」為例,實際上包括以下幾類席位:第一類是基金專席,如「國泰君安德盛穩健基金專席」;第二類是提供QFII專用席位,如「國泰君安QFII專用席位」;第三類是為社保基金提供特殊席位,如「國泰君安長盛2015社保基金特殊組合」。
3.根據相關信息可以推斷,交易所在公開交易信息中公布的機構特殊席位,不是指某一特定席位,而是指若乾子席位的總稱和匯總。機構席位是資金、社保、QFII和保險機構進入和退出市場的渠道。通過監控這些專用席位,我們可以從側面了解主流基金在做什麼。此外,鑒於中金公司在上海、北京和深圳的三個辦事處主要服務於大型資本客戶,因此也將其分析為專門為機構設立的席位。
拓展資料:第一類是基金專席,如「國泰君安德盛穩健基金專席」;第二類是提供QFII專用席位,如「國泰君安QFII專用席位」;第三類是為社保基金提供專用席位,如「國泰君安長盛2015社保基金專用組合」保險公司在市場運作中主要使用自己的專用席位,如「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專用席位」、「華泰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專用席位」(簡稱在專用席位中披露公開信息的「保險機構」應匯總席位和各保險公司),但也可以聘請「中金、泰康人壽專用席位參股」等經紀席位。
8. 證券交易所會員的會員資格
要成為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證券商在經營范圍、證券運營資金、承擔風險和責任的資格及能力、組織機構、人員素質等方面應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一般的,會員資格應包括下列條件:
(1)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依法設立、具有法人地位的證券公司;
(2)具有良好的信譽、經營業績和一定規模的資本金或營運資金;
(3)在組織形式、業務人員及技術風險防範方面符合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規定;
(4)承認證券交易所的章程和業務規則,按規定交納會員費、席位費及其他費用;
(5)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具備上述條件的證券公司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並提供必要文件.經證券交易所理事會批准後,可成為證券交易所的會員。
9. 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和席位
會員制度: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都採取會員制。通過接納證券公司入會,組成一個自律性的會員制組織。
會員的權力:參加會員大會;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證券交易所事務的提議權和表決權;參加證券交易所組織的證券交易,享受證券交易所提供的服務;對證券交易所十五和其他會員的活動進行監督;按規定轉讓交易席位等。
交易席位:證券公司在證券交易所交易大廳內進行交易的固定位置,其實質還包括了交易資格的含義,即取得了交易席位後才能從初實際的證券交易業務。
10. 請問個人進入股市的基本條件是什麼呢謝謝~
投資人進行股票投資,首先必然開立帳戶.開戶的過程包括兩個步驟,一是開立股票帳戶;二是開立資金帳戶.
一.開立股票帳戶
開立股票帳戶是投資者進入股市進行操作的先決條件.開立股票帳戶的注意事項如下:
(一)所需證件
1.本人身份證;2.如開立法人股票帳戶上學,請同時出具企業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及法人授權書.
(二)費用
1.申請表:2.00元/張
2.開戶費:上海股票帳戶:40元/戶;深圳股票帳戶:50元/戶.
(三)操作流程
1.填寫申請表並交納手續費;
2.持有關證件,申請表及開戶手續費收據到開戶櫃台交櫃台承辦人;
3.承辦人核查上述材料無誤後,申請人收回有關證件,收據並領取股票帳戶卡;
4.開立股票帳戶流程結束.
二.開立資金帳戶
一般客戶是不能直接進入證券交易所進行場內交易的,而要委託證券商或經紀人代為進行。客戶的委託買賣是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基本方式,是指投資者委託證券商或經紀人代理客戶(投資者)在場內進行股票買賣交易的活動。股票的交易程序一般包括開戶、委託買賣、成交、清算及交割、過戶等幾個過程。
我們要想買賣股票,首先要尋找一家信譽可靠,同時又能提供優良服務的證券公司作為經紀人。投資者選擇證券公司一般要考慮以下幾方面:
1.必須是信譽可靠。這對於投資者來說是頭等重要的事情。因為,投資者本人不能進入證券交易所從事股票的買賣。同時,他也不能全面了解有關股票交易的有關信息。在變化無常的證券市場上從事股票交易,選擇一個信譽可靠的證券公司作為經紀人,毫無疑問,將是保證其資產的安全,進而能夠盈利的重要前提。
2.是該證券公司應取得證券交易所的席位。因為,只有取得了證券交易所席位的證券公司才能派員進入證券交易所從事股票的買賣。不然的話,證券公司只能再委託其他獲得席位的經紀人代理買賣,如果這樣將會徒然增加委託買賣的中間環節,增加投資者買賣股票的費用。
3.投資者在選擇證券公司時,還應考慮該公司的業務狀況是否良好,工作人員的辦事效率是否高,公司的交易設施是否完備、先進,收費是否合理等多方面。
當投資者選定了一家證券作為其買賣股票的經紀人之後,接下來就是在證券公司開立資金帳戶,即委託買賣的帳戶。其主要作用是在於確定投資者信用,表明該投資者有能力支付買股票的價款或傭金。
客戶開設帳戶,是股票投資者委託證券商或經紀人代為買賣股票時,與證券商或經紀人簽定委託買賣股票的契約,確立雙方為委託與受託的關系。
證券商接受客戶委託代理買賣股票的主要規定有:
1.證券商必須經證券主管機關批准方可在證券交易市場經營經紀業務;
2.代理證券商受理委託買賣股票,限於其公司本部營業機構和分支機構以及經證券主管機關批準的股票交易業務的代理機構。
代表證券商受理買賣股票的,是必須在證券交易所注冊登記的出市代表。
委託某證券商代辦股票買賣交易,必須先向該證券商辦理名冊登記手續,以建立一種委託與受託關系。名冊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客戶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地址、職業、聯系電話並留存印鑒和簽名樣卡。法人名冊主要包括法人證明、法人授權書、法人姓名、證券商名稱。在我國上海,這種工作由上海證券交易所辦理,投資者出具身份證、銀行存摺辦理股票帳戶,股票帳戶類似於股票存摺,既是股民的代碼卡,又是股民分紅派息、買賣股票的有效憑證。
在深圳,凡要購買股票者,都必須首先到市內任意一家專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綜合性銀行(深圳發展銀行)中有全市電腦聯網、辦理通存通兌的儲蓄所辦理存款手續,確定開戶銀行和帳號,以便作日後分紅派息之用,此帳號也可作為委託買賣資金專戶,以便清算交割的順利進行。投資者憑身份證和存摺到登記過戶公司辦理股東代碼卡,每一個投資者只能建立一個代碼,投資者在認購新股、委託買賣、代理股票過戶時,必須在有關憑證上填寫自己的代碼。
按照我國現行的有關規定,證券商有權拒絕下列人員開戶:
(1)未滿18周歲的成年人及未經法定代理人允許者。
(2)證券主管機關及證券交易所的職員與雇員。
(3)黨政機關幹部、現役軍人。
(4)證券公司的職員。
(5)被宣布破產且未恢復者。
(6)未經證券主管機關或證券交易所允許者。
(7)法人委託開戶未能提出該法人授權開戶證明者。
(8)曾因違反證券交易的案件在查未滿三年者。
一般除了答復證券主管機關、司法機關、監察機關及證券交易所的查詢外,證券商對於客戶的一切委託事項均應嚴守秘密。同時,證券商須按客戶委託的具體要求辦理買賣,不得超越客戶委託的范圍和許可權。
委託買賣證券有下列各項情況之一者,受託證券商不得受理:
(1)全權選擇證券種類的委託買賣。
(2)全權決定買賣數量的委託買賣。
(3)全權決定買賣價格的委託買賣。
(4)全權決定買入或賣出的委託買賣。
(5)分期付款方式的證券買賣。
(6)對委託人作含贏利保證或分享利益的買賣。
證券商接受委託證券買賣時,必須先與委託人辦妥委託契約。委託人須親自簽定受託契約並交驗居民身份證和股東代碼卡正本。委託人為法人者,應附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復印本、合法的授權書與被授權人居民身份證正本。委託契約應載明委託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聯系電話和地址、居民身份證編號、開戶銀行帳號,其為法人者應載明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受託契約的有效時間,由契約雙方當事人約定。
開立帳戶之後,投資者與證券公司作為授權人和代理人的關系就基本確定。投資者作為授權人委託證券公司代理買賣股票,證券公司作為代理人負有認真執行客房的委託的責任,並為客戶的委託事項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如果失信,將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