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錢放在證券公司安全嗎
肯定是安全的,不會有什麼風險,因為資金是銀行託管的,證券公司無法動用客戶的資金的,放心好了。
B. 如何規避證券投資風險
一、不要借用他人身份證開戶買賣股票
根據我國《證券法》和《證券登記規則》的規定,投資者應以本人的名義開立證券賬戶和進行證券買賣,否則其權利難以受到法律的保護。然而,目前許多投資者由於沒有充分意識到其中的法律風險,借用他人身份證開戶買賣股票。
具體而言,借用他人身份證開戶買賣股票的法律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三方面:
1.出借人因個人債務涉及訴訟或者涉嫌刑事犯罪時,司法機關可能會凍結、拍賣或者變賣登記在出借人證券賬戶下的實際屬於借用人的股票。
2.出借人可能會將登記在其證券賬戶下實際屬於借用人的股票出質給銀行等主體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3.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符合條件的被處置風險證券公司個人債權由國家予以收購,但是嚴格要求名實相符,即機構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的及個人以機構名義開立賬戶的,均不納入收購范圍,而且集資單位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投資者可能因此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因此,我們要特別提醒投資者,不要借用他人身份證開戶買賣股票,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此外,目前證券公司為實施證券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正在進行證券賬戶清理,已經借用他人身份證開戶的投資者要充分利用這次機會,及時清理、規范自己的證券賬戶。
二、借錢炒股要謹慎
目前,受股市賺錢效應的吸引,一些投資者通過借高利貸、抵押或者典當貸款等方式融資炒股,而融資炒股同樣存在巨大的法律風險。
首先,一些投資者不惜借高利貸炒股,這些貸款利息高得離譜,有的年息甚至超過了40%。這種借貸行為有可能突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界限,不受法律保護,一旦一方違約,就容易引發訴訟。此外,部分高利貸放貸者可能涉及「黑社會」,借貸者未及時還貸可能還有人身安全之憂。
其次,一些投資者將自己的房產抵押貸款入市,這種做法首先就為政策所不允許,銀監會前不久發布的《關於進一步防範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證券公司業務往來相關風險的通知》規定,禁止信貸資金被挪用入市。如果無法還款,投資者將不得不面對抵押房產被拍賣而流離失所的窘境。
最後,一些投資者通過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回報的行為,向親朋好友集資進入股市。一旦集資炒股虧損,無法兌現當初的承諾,可能引發法律訴訟,使親戚朋友反目成仇。倘若涉及面廣、金額大,達到一定程度則有可能演變成非法集資,進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投資者應該根據自己的財力合理決定投資金額,千萬不可以賭的心態入市,更不要融資或以不法手段籌集資金入市。
三、不要輕信「薦股軟體」
當前,各種各樣的「薦股軟體」如雨後春筍般涌現。這些以銷售「薦股軟體」為名,從事非法咨詢活動的機構的基本做法是:以開發專業證券資訊產品為名,通過報紙、電台、網站、現場營銷等方式,銷售「薦股軟體」。他們首先是誇大軟體功能,宣傳其軟體超越一般的股票軟體功能,具有自動選股、測算買賣點等特殊功能。股民只要按照操盤線指示,每天按薦股軟體給出的買入賣出等信號,就能輕松炒股,包賺不賠。這些軟體使用有一定的期限,投資者購買軟體後,只能用一段時間,如三個月、半年,費用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超期使用需要另外付費。此外,購買軟體前,投資者不能查驗軟體功能。軟體分為各種等級,聲稱購買高級版、至尊版軟體後,有專門的老師指導實盤操作。他們定期在各大城市免費召開軟體介紹會、咨詢會,吸引廣大投資者參加。多以招收異地客戶為主。這些機構總部通常設在沿海發達地區,在全國各大城市設立了所謂的分公司、辦事處,招收異地客戶,一有風吹草動,則消失得無影無蹤。
任何保證包賺不賠的「薦股軟體」,任何承諾投資收益的咨詢活動,都是騙人的把戲,投資者很有可能因此遭受損失。因此,請投資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購買和使用這類承諾包賺不賠的「薦股軟體」,小心上當受騙。
四、切勿購買非法發行的「原始股」
目前,非法兜售「原始股」非常猖獗,不少挑戰者中招受損。非法兜售「原始股」的主要形式為:1、編造公司即將在境內外上市或股票發行獲得政府批准等虛假信息,誘騙社會公眾購買所謂「原始股」。2、非法中介機構以「投資咨詢機構」、「產權經紀公司」、「外國資本公司或投資公司駐華代表處」的名義,未經法定機關批准,向社會公眾非法買賣或代理買賣未上市公司股票。
按照《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的規定,投資者從個人和非法機構手裡購買未上市公司股票等行為均屬參與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不受法律法規的保護。因參與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因此,投資者要增強風險意識,在合法的證券經營場所和機構依法認購和轉讓股票,切勿購買非法發行的「原始股」。同時,發現違法違規情形應及時向證券監管、公安、工商等部門投訴舉報,及時減少和挽回損失。
五、謹防海外非法基金傳銷式詐騙
隨著國內基金投資的財富效應持續升溫,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和不法機構在互聯網上設立網站,向投資者兜售子虛烏有的「海外基金」,這些不法分子和不法機構案件以「高額回報」、「下線返利」等方式蠱惑人心,當資金累積到一定程度後,犯罪嫌疑人即關閉網站,將錢席捲一空,逃之夭夭。
目前,中國證監會從沒有批准過任何境外基金在中國銷售,對於「瑞士共同基金」這種所謂的「 境外基金」 一旦出了問題,將不受《 證券法》保護,投資者資金也很難得到安全保證。因此,投資者應拒絕購買這種基金。投資者買賣證券投資基金,應通過相關招募說明書或公告明示的銀行、證券公司等有代銷資格的機構以及基金公司直銷中心辦理
C. 港股通投資者可能面臨哪些跨境結算風險
港股通投資者可能面臨以下跨境結算風險:
1.港股通交易的交收可能因香港出現台風或黑色暴雨等發生延遲交收
2.香港結算因極端情況下無法交付證券對中國結算實施現金結算的,中國結算參照香港結算的處理原則進行相應業務處理
3.香港結算發生破產而導致其未全部履行對中國結算的交收義務的,中國結算協助向香港結算追索,但不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損失
D. 金融企業可稅前扣除的准備金有哪些
企業所得稅稅前允許扣除的項目,原則上必須遵循真實發生的據實扣除原則,企業只有實際發生的損失,才允許在稅前扣除。但是由於人身保險、財產保險、風險投資和其他具有特殊風險的金融工具風險大,所以,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不得稅前扣除,而經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核定的准備金,則准予稅前扣除。金融企業經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核定後准予稅前扣除的准備金有以下幾項。
金融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5號)規定,金融企業的貸款准備金可以稅前扣除。
准予稅前提取貸款損失准備金的貸款資產范圍包括:
(一)貸款(含抵押、質押、擔保等貸款);
(二)銀行卡透支、貼現、信用墊款(含銀行承兌匯票墊款、信用證墊款、擔保墊款等)、進出口押匯、同業拆出、應收融資租賃款等各項具有貸款特徵的風險資產;
(三)由金融企業轉貸並承擔對外還款責任的國外貸款,包括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買方信貸、外國政府貸款、日本國際協力銀行不附條件貸款和外國政府混合貸款等資產。
金融企業准予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為貸款資產余額的1%.金融企業准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計算公式如下:准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貸款損失准備金的貸款資產余額×1%-截至上年末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的余額。金融企業按上述公式計算的數額如為負數,應當相應調增當年應納稅所得額。
這里需要注意四點,一是金融企業的委託貸款、代理貸款、國債投資、應收股利、上交央行准備金以及金融企業剝離的債權和股權、應收財政貼息、央行款項等不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不得提取貸款損失准備金在稅前扣除。二是金融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貸款損失,應先沖減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不足沖減部分可據實在計算當年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三是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的稅前扣除政策不適用本規定。四是本規定自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執行。
證券行業准備金支出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證券行業准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11號)明確證券行業准備金支出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證券行業准備金支出包括證券類准備金和期貨類准備金兩類。
證券類准備金稅前扣除的具體范圍及扣除標准如下。
(一)證券交易所風險基金。
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依據《證券交易所風險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證監發[2000]22號)的有關規定,按證券交易所交易收取經手費的20%、會員年費的10%提取的證券交易所風險基金,在各基金凈資產不超過10億元的額度內,准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二)證券結算風險基金。
1.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所屬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依據《證券結算風險基金管理辦法》(證監發[2006]65號)的有關規定,按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業務收入的20%提取的證券結算風險基金,在各基金凈資產不超過30億元的額度內,准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證券公司依據《證券結算風險基金管理辦法》(證監發[2006]65號)的有關規定,作為結算會員按人民幣普通股和基金成交金額的十萬分之三、國債現貨成交金額的十萬分之一、1天期國債回購成交額的千萬分之五、2天期國債回購成交額的千萬分之十、3天期國債回購成交額的千萬分之十五、4天期國債回購成交額的千萬分之二十、7天期國債回購成交額的千萬分之五十、14天期國債回購成交額的十萬分之一、28天期國債回購成交額的十萬分之二、91天期國債回購成交額的十萬分之六、182天期國債回購成交額的十萬分之十二逐日交納的證券結算風險基金,准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三)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
1.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依據《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7號)的有關規定,在風險基金分別達到規定的上限後,按交易經手費的20%繳納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准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證券公司依據《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7號)的有關規定,按其營業收入0.5%-5%繳納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准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期貨類准備金稅前扣除的具體范圍及扣除標准如下。
(一)期貨交易所風險准備金。
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依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89號)、《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2號)和《商品期貨交易財務管理暫行規定》(財商字[1997]44號)的有關規定,上海期貨交易所依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89號)、《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2號)和《關於調整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准備金規模的批復》(證監函[2009]407號)的有關規定,分別按向會員收取手續費收入的20%計提的風險准備金,在風險准備金余額達到有關規定的額度內,准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二)期貨公司風險准備金。
期貨公司依據《期貨公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3號)和《商品期貨交易財務管理暫行規定》(財商字[1997]44號)的有關規定,從其收取的交易手續費收入減去應付期貨交易所手續費後的凈收入的5%提取的期貨公司風險准備金,准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三)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
1.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依據《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38號)的有關規定,按其向期貨公司會員收取的交易手續費的3%繳納的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在基金總額達到有關規定的額度內,准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期貨公司依據《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38號)的有關規定,從其收取的交易手續費中按照代理交易額的千萬分之五至千萬分之十的比例繳納的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在基金總額達到有關規定的額度內,准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已經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准備金如發生清算、退還,應按規定補征企業所得稅。另外,證券行業准備金支出稅前扣除的政策自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執行。
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
在日常業務中,金融企業往往根據《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銀發[2001]416號)的要求,評估銀行貸款質量,採用以風險為基礎的分類方法(簡稱貸款風險分類法),即把貸款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五類。後三類合稱為不良貸款。因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9號)規定,金融企業可根據《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的要求,對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進行風險分類後,對正常貸款以外的四類貸款按照一定的比例計提的貸款損失專項准備金,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一)關注類貸款,指盡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償還貸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對償還產生不利影響因素的貸款,其計提比例為2%;(二)次級類貸款,指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出現明顯問題,完全依靠其正常經營收入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可能會造成一定損失的貸款,其計提比例為25%;(三)可疑類貸款,指借款人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肯定要造成較大損失的貸款,其計提比例為50%;(四)損失類貸款,指在採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後,本息仍然無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極少部分的貸款,其計提比例為100%。2011年10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於延長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執行期限的通知》(財稅[2011]104號),將按財稅[2009]99號文件規定到期的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的政策,繼續執行至2013年12月31日。
E. 在證券公司開戶有什麼風險
理論上客戶在證券公司開戶是沒有風險的。
根據法例,客戶的資金在證券公司是獨立存放的, 證券公司經營倒閉,理論上客戶的資金還是可以取回的。但是證券公司倒閉,一般是經營不善,因此亦有可能出現了非法挪用客戶的資金的情況。如發生這情況,客戶的資金就有可能無法收回。所以開戶要找一些經營良好,信譽昭著的券商。
證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設立的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而成立的專門經營證券業務,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開戶是指投資者(包括個人或單位)跟銀行建立儲蓄、信貸等業務關系,開設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的行為。開戶具體又包括多種,如期貨開戶、股市開戶、匯市開戶等。
(5)證券結算風險有哪些擴展閱讀:
賬戶分類
市場類別
按第一開戶網類別分為上海證券賬戶和深圳證券賬戶。
上海證券賬戶用於記載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證券,以及中證登公司認可的其他證券;
深圳證券賬戶用於記載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證券,以及中證登公司認可的其他證券。
資金用戶
上海證券賬戶和深圳證券賬戶按證券賬戶的用戶分為人民幣普通股票賬戶(簡稱A股賬戶)、人民幣特種股票賬戶(簡稱B股賬戶)、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簡稱基金賬戶)、其他賬戶。
A股賬戶僅限於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允許買賣A股的境內投資者開立。A股賬戶按持有人分為:自然人證券賬戶、一般機構證券賬戶、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機構證券賬戶。
B股賬戶按持有人分為:境內個人投資者證券賬戶、境外投資者證券賬戶。
開立規則
一個自然人、法人可以開立不同類別和用途的證券賬戶。同一主體可以開立多個證券賬戶。一般情況下,第一開戶網建議投資者開立上海A股賬戶和深圳A股賬戶;如果投資者持有港幣要進行證券投資的,則開立深圳B股賬戶;如果投資者持有美元要進行證券投資的,則開立上海B股賬戶;已經開立A股賬戶的投資者,中證登公司已允許其對基金進行投資,不必再開立基金賬戶。
國內證券分為A股,B股。香港英文為:HongKong,所以香港的股票叫H股。A股,B股只是在國內的證券公司交易,每個國家都有相關的證券機構,只有在相應的證券機構開戶,才能交易相關的股票。
F. 港股通投資者可能面臨哪些境內市場結算風險
你好,由於港股通境內結算適用分級結算原則,因此,港股通投資者可能面臨以下風險:(1)因證券公司未完成與中國結算的集中交收,導致投資者應收資金或證券被暫不交付或處置;(2)證券公司對投資者出現交收違約導致投資者未能取得應收證券或資金;(3)證券公司向中國結算發送的有關投資者的證券劃付指令有誤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4)其他因證券公司未遵守相關業務規則導致投資者利益受到損害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