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合夥人制度的5種模式是什麼
合夥人制度的5種模式如下:
一、虛擬股份模式
虛擬股份實質上是一種享有企業分紅權的憑證,擁有分紅權,沒有所有權、表決權。虛擬股份有點像《喬家大院》中的喬致庸分給伙計們的身股,看過這部電視劇的人應該對身股有深刻的印象。
二、門店合夥人模式
門店合夥人模式適合零售業。受互聯網的沖擊,很多實體零售企業舉步維艱,其中,零售業用工難是較為突出的一個問題,店長、采購、生鮮、物流管理人員及營銷企劃人員等人才缺口最大,缺崗率高達20-30%。人才的短缺,直接影響到零售業的經營,零售業的效益呈下滑趨勢。
三、平台合夥人
平台合夥人模式有北大縱橫模式與海爾平台創客模式兩種。
1、北大縱橫模式
作為中國知識服務業一面旗幟,北大縱橫從2000年開始走合夥制道路,到2012年實行全員合夥人。
2、海爾平台創客模式
海爾平台創客模式也即「自主經營體」:是在用戶需求推動下,由來自不同職能部門的內部市場鏈各環節的人員(包括市場、企劃、研發、生產、供應鏈、人力、財務等環節)組成的,共同對用戶的需求進行反應,並獨立核算投入產出的自主經營團隊。
四、項目跟投模式
「跟投」對應著「主投」,來源於風控領域,多指風投基金作為主要投資方注資之後,其他一些基金跟進少量(一般為1-3%,也有10%以上的)的投資,主投基金實施對被投企業的輔導,跟投基金不參與管理。
五、實股合夥人模式
實股合夥人模式是指合夥人為在工商登記注冊的股東,具有法律效率,擁有所有權、表決權和分紅權。
合夥企業的優點
合夥企業在資本擴張方面較個人獨資企業更有優勢。個人獨資企業僅有一個投資人,盡管存在整個家庭財產成為個人獨資企業資本來源的情形,但該類企業資本規模相對較小、抗風險能力較弱。為擴張資本,單個投資人可通過聯合方式,採用合夥企業組織經營,從而解決短期資本積累問題。
B. 合夥人制度的5種模式是哪5種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6-29
C. 關於合夥人制度
按照合夥企業法43條規定,新合夥人入伙除了合夥協議有約定外,應當經過合夥人全體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夥人和原來合夥人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伙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是關於普通合夥企業的規定。
另外還有有限合夥企業。
D. 合夥人制度的5種模式
合夥人機制其實是一種強調共創、共享、共擔的管理機制,是平台化戰略在組織層面的體現。
合夥人與公司在合夥人機制下成為事業共同體和利益共同體,雙方共同經營、共享收益,合夥人機制有效破除了大企業的兩大通病:層級臃腫、部門間壁壘森嚴。
拋開華麗的概念,合夥人機制無非有三大模式:
第一,公司制的合夥人(股權控制型)。
在這個范疇內,重點在於,對整個公司來講,除了激勵之外,還要實現控制的目的。即除了激勵之外,還要把握公司的控制權,要麼是控制其上市,要麼實現權益的平移;
第二,聯合創業模式(平台型)。
這是一個被大量的新業務公司,大量需要在原有業務體繫上孵化新業務的公司所採用的模式。典型的案例包括新希望集團所孵化出來的新業務;
第三,泛合夥人模式。
當公司在所謂的股權激勵之外又加入了合夥人的定義,或者是增加一些類似於合夥人制的激勵,這就是泛合夥人制。比如,根據阿里公開的招股說明書,我們看到,阿里的馬雲和蔡崇信先生是兩個永久性的湖畔合夥人,其他的合夥人大約還有30名左右。
公司進行合夥人機制設計需注意三個關鍵方面:
第一,明確公司實施合夥人機制的目的。
稻盛和夫的「阿米巴經營」理念及管理方式,被譽為「京瓷經營成功的兩大支柱之一」。「阿米巴經營」基於牢固的經營哲學和精細的部門獨立核算管理,將企業劃分為「小集體」,像自由自在的重復進行細胞分裂的「阿米巴」——以各個「阿米巴」為核心,自行制訂計劃,獨立核算,持續自主成長,讓每一位員工成為主角,「全員參與經營」,打造激情四射的集體,依靠全體智慧和努力完成企業經營目標,實現企業的飛速發展。
不同於阿米巴改造聚焦於公司內部的經營思維,合夥人機制是著眼於產業的創業者思維。合夥人機制旨在為公司導入優秀的人才和產業資源,使得公司在橫向擴張和縱向延展成為可能,通過「運營分利」實現「戰略獲利」,通過短期內利益的讓渡實現業務規模和公司體量的大幅提升。
第二,明確合夥人與公司的責權邊界。
京瓷的阿米巴經營藉助管理會計工具,在內部實現模擬結算,並沒有從本質上改變員工與組織的關系。但合夥人與公司則是互利共贏的合作關系,雙方風險共擔、利益共享。機制的設計過程中,需明確合夥人單位的能力要求、經營許可權、標准(分級)。
E. 證券公司經紀人是「僱傭制」好還是「合夥人制」
證券經紀人和證券公司屬委託關系,非勞務合同。
目前國內經紀人是「僱傭制」。
希望能幫助到你
F. 合夥人制度的5種模式是哪5種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6-29
G. 股份合夥人制度的問題
可以
雙方簽協議
小心不要把公司賣了就成
很多風投就是用「帽子」把一些企業給算計了的
H. HR告訴你合夥人制度模式是怎樣的制度類型如何
【導讀】合夥人制度最早在歐洲中世紀地中海沿岸城市產生,是一種最古老的組織形式。由於海上貿易而流行,資本家的資本積累實現後不願意冒險出海,故投資航海者運銷貨品,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盈利。如遇虧損,出資者僅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而航海者則承擔無限責任,「康孟達」被視為合夥制的雛形。這種合夥形式後期逐漸拓展到陸上貿易,出現了隱名合夥和兩合公司,今天主要給大家介紹的是合夥人制度模式以及合夥人制度類型。
1、合夥人制度模式:
(1)合夥人分級模式
多元化發展、平台型公司可採用分級模式,這種公司一般融合了多種業務單元,對人員的素質能力要求差異較大,不僅不同業務單元需要的能力不同,而且需要
具備整體業務單元綜合能力的素質。滿足不同板塊能力要求的合夥人為初級合夥人,能夠同時滿足兩種能力要求的即為高級合夥人。
分級模式最大的特點是多種業務單元組合,需要不同業務板塊合夥人的參與,而高級合夥人對公司整體業務發展提供保障。
多元化業務組合,吸引不同板塊能力的合夥人,同時高級合夥人保證了整個公司平台的統一性。總部區域分公司適用這種業務模式。
(2)合夥人分類模式
分類模式適用那些對資本和人力資本都比較依賴的業務,比如投資理財、基金證券等,這種模式包括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兩種。普通合夥人有著更大的經營決策權,對公司承擔無限責任;而有限合夥人對公司經營管理不產生實際影響,對公司只承擔有限責任,其決策權和分配權也相對小。
該模式適用於那些資本密集型、股權較為分散的企業,主要是保障統一的決策權。
(3)合夥人高管模式
這種模式適用於像互聯網那樣的企業,其最大的特點就是扁平化程度高。扁平化組織的管理與合夥人制度比較類似,主要以小團隊為單元運營,每個人都要對經營成果和盈利水平負責,盡管並沒有明確個人的股權分配。這種模式下不需要重新設計管理機制,在現有結構基礎上保持對員工的有效激勵即可。這種模式主要應用在公司高管團隊管理機制中,能夠保障團隊決策的統一,防止組織過分分離
。
(4)全員合夥人制度模式
全員合夥模式本質上是一種激勵方式的改變,只分配少量股權或者僅授予員工沒有決策權的股權權益,對公司的實際決策機制不會產生影響。全員合夥人制度在具體設計上與其他模式相似。
2、合夥人制度類型:
(1)雙層股權結構模式
雙層股權結構在美國和加拿大已成為一種廣為應用的股權結構。公司一般在市場上發行兩種不同的股票 A 和 B ,A 股表示同股同權,B
股一般為公司創始人持有,比 A
股擁有數倍(一般10倍)的表決權。通過賦予公司創始人與投資人不同的表決權,以滿足創始人對公司的實際控制需求。採用這種結構的公司一般都是家族企業或新興行業,公司的創始人或者核心人員希望擁有公司的控制權。
(2)業務合夥模式
在咨詢公司、投資理財、證券基金等人力資本起主要作用的行業中,或者那些需要整合多種業務板塊的平台型企業中,一般按責權利對等的原則,把合夥人分為兩種:初級合夥人和高級合夥人。初級合夥人往往只負責公司內特定業務或者為小團隊的領頭人,具有較高的獨立性來運作團隊,自主進行業務開展和經營,分享團隊經營利潤;而高級合夥人需要承擔跨職能或者跨部門的職責,例如阿里巴巴在創業初期就採用這種機制。
(3)事業合夥模式
事業合夥模式的管理特點體現在將共同經營目標從公司層面下移到事務層面,既不涉及法人主體或工商注冊信息的變更,也不以固定的組織作為利潤分享的單位,而將某一業務、產品、項目、區域作為獨立會計核算單元,進行虛擬股份或項目跟投,這一模式常見於國內的房地產行業。
較為典型的是萬科的合夥人制度,其主要內容主要包含持股計劃與項目跟投。
中國的合夥人制度典型的實踐者主要有萬科、海爾、阿里巴巴、華為等企業,合夥人制度在中國逐漸應用廣泛,能夠為企業發展提供新的動力和機制。隨著中國發展進入新時代,社會經濟全面高質量發展,人力資本時代已經到來,合夥人制度成為與當代中國實際結合最為緊密的一種組織制度,能夠更好地滿足當代企業管理需求,應用空間廣闊。康至軍認為「知識型員工將以事業合夥人的身份,真正主導自己的事業與未來,僱用時代正在瓦解,合夥人時代即將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