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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所警示函

發布時間:2022-05-08 12:19:43

⑴ 警示函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警示函會使上市公司股票出現利空。
警示函是證監會行政處理上市公司或者相關人員在規范運作方面存在一定的問題而發出的警示,正常情況下,如果上市公司被出具警示函,也就意味著該公司的運營存在違法違規情況,這樣的消息會使該上市公司的投資者持股信心欠缺,引發該股利空信號。
在股票市場中,監管函和警示函的定義不同、性質不同、出現的問題程度不同。在A股市場中,證監會的監管函是一種行政警告的監管措施,上市公司被證監會發布監管函,就表示該上市公司有涉嫌違法違規的行為(例如:上市公司出現關聯交易、敏感期交易股票、未按承諾事項履行、超比例增持或減持未披露、未及時召開股東大會審議繼續停牌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募集資金使用違規、泄露公司未公開重大信息等行為會被證監會發布監管函)。而警示函指的是上市公司或者相關人員在規范運作方面存在一定的問題,但不嚴重,不構成行政處罰。證監會發出警示函予以警示,是證監會行政處理的一種方式。
【拓展資料】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上市要求: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⑵ 莊家漲停板反復掛單撤單交易所不查嗎

查。
交易所對於漲停掛單撤單後進行賣單的手法(俗稱搶帽子)是要進行調查的,必要時會進行罰款。

⑶ 關於加強重點監控賬戶管理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重點監控賬戶管理工作的通知
深證會〔2018〕156號

各會員單位:

為落實依法全面從嚴監管要求,推進建立「以監管會員為中心」的交易行為監管模式,充分發揮會員在客戶交易行為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等相關規定,現就加強重點監控賬戶管理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重點監控賬戶,是指因發生嚴重異常交易行為或者頻繁發生異常交易行為,被本所列入重點監控賬戶名單的證券賬戶。

二、證券賬戶因異常交易行為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經認定可以將該賬戶持有人名下所有證券賬戶列入重點監控賬戶名單:

(一)被本所出具《限制交易警示函》;

(二)被本所採取盤中暫停當日交易措施;

(三)被本所採取盤後限制交易措施;

(四)濫用資金、持股、信息、技術等優勢,實施嚴重異常交易行為或明顯涉嫌市場操縱的;

(五)中國證監會或本所認為應當予以重點監控的其他情形。

本所對重點監控賬戶的重點監控期原則上為12個月。

三、本所通過「會員專區-監管信息-重點監控賬戶名單」欄目向全體會員發送重點監控賬戶名單及相關信息。

本所於每月的第5個交易日前,發送當月重點監控賬戶名單(附件1)。對於出現本通知第二條第(三)項、第(四)項情形的,本所適時發送相關名單信息(附件2)。

會員應當及時下載並查看相關證券賬戶是否託管在本公司。

四、會員收到重點監控賬戶名單後,應當從以下方面對相關客戶予以重點管理:

(一)及時聯系並告知客戶,要求其規范交易行為,並對其進行合法合規交易教育。會員應當告知客戶將對其綜合採取交易監控、信息核查等管理措施。會員應當以書面形式記錄告知事項和合規交易培訓內容,並由客戶簽字確認。

(二)與客戶簽訂證券交易委託補充協議,約定會員如發現客戶存在可能嚴重影響正常交易秩序的異常交易行為或者涉嫌違法違規的交易行為,可以拒絕接受其委託或終止與其的證券交易委託代理關系。

(三)重新核查客戶的基本情況,包括資金來源、資產規模、賬戶實際控制人和操作人、與其他賬戶之間的關聯關系等,並持續跟蹤和監控客戶的資金流動和證券交易情況。

(四)對客戶的交易行為進行重點監控。對涉嫌異常交易的行為,會員應當及時警示客戶,要求其規范交易行為;對可能嚴重影響正常交易秩序的異常交易行為或者涉嫌違法違規的交易行為,會員應當根據委託代理協議,拒絕接受其委託或終止與其的證券交易委託代理關系,並及時以臨時報告形式向本所報告。

(五)會員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五、會員應當於每季度首月的第5個交易日前,以季度報告形式向本所報告上季度重點監控賬戶的管理情況,該季度內沒有客戶賬戶被列為重點監控賬戶的除外。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對客戶進行重點監控信息告知與合規教育情況;

(二)對客戶基本情況的核查過程和結果;

(三)對客戶交易行為的監控指標和閾值設置情況;

(四)對客戶異常交易行為的識別、核查、制止和報告情況;

(五)客戶新開證券賬戶、新開資金賬戶、轉託管等賬戶變動情況(如有);

(六)會員採取的其他重點管理措施及效果評估。

六、重點監控賬戶持有人申請新開證券賬戶或資金賬戶的,應當臨櫃辦理。會員應當對其申請開展審慎評估並留存評估結果,認為可以開立賬戶的,會員合規負責人應當以電子或書面方式確認,並要求客戶向其書面承諾合規交易。

會員為重點監控賬戶持有人新開證券賬戶或資金賬戶的,應當自開立賬戶的次月起連續6個月,每月第5個交易日前以月度報告形式按照本通知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將客戶新開賬戶相關情況向本所報告。

客戶新開賬戶發生異常交易行為被本所採取自律監管措施的,本所將對接受其新開賬戶的會員合規風控、經紀業務負責人進行現場談話提醒,並視情況要求相關責任人員參加本所的合規交易培訓。談話提醒後再次發生異常交易行為被本所採取自律監管措施的,本所將對相關會員及責任人員酌情加重採取自律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並視情況對相關會員開展現場檢查。

七、會員應當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針對重點監控賬戶管理的具體內部制度規定;在技術系統中建立重點監控賬戶管理台賬,對於其中已開戶的客戶作出標記,採取重點監控措施。

會員應當於本通知發布之日起1個月內,就本公司的重點監控賬戶管理制度與信息技術系統建設情況形成專項報告,向本所報備。上述有關制度、系統發生變化的,應當在後續定期報告中予以說明。

八、會員按照本通知向本所提交的季度報告、月度報告、專項報告及臨時報告,應當蓋章並通過「會員專區-監管信息-監管信息報告-重點監控賬戶管理情況報告」欄目上傳至本所(格式要求詳見附件3)。

九、會員應當對本所發布的重點監控賬戶名單及相關信息保密,並建立相應的保密工作機制。未經本所同意,會員不得將其以任何方式泄露給第三方或者另作他用。

十、會員應當高度重視重點監控賬戶管理工作,積極履行客戶交易行為管理職責,切實規范與約束其交易等相關行為。本所將會員對重點監控賬戶管理的情況納入會員客戶交易行為管理評價和現場檢查內容,對於違反本通知的會員,視情況採取相應的自律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

本所將根據證券市場的發展變化,不斷完善重點監控賬戶的通報及管理工作,並加強與會員的溝通聯絡,共同維護資本市場穩定運行。

十一、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附件:

1.×年×月-重點監控賬戶名單.docx

2.×年×月×日-重點監控賬戶名單.docx

3.會員報告命名及格式要求.docx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18年4月27日

⑷ 持有已公告進入退市整理期以及終止上市警示函的股票怎麼辦

在股市當中,股票退市對於投資者而言,相當不友好,這也意味著投資者有很大的幾率會虧損,剛好也帶大家一起來看一下股票退市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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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退市是什麼意思?
股票退市也指的是上市公司,因為不滿足交易相關的財務等其他標准,由於主動或者被動的原因導致終止上市的情況,最終由上市公司轉變為非上市公司。
退市有兩種,一種為主動性退市,另一種為被動性退市,公司能夠進行自主決定的是主動性退市;被動性退市一般的形成原因是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公司也會面臨來自監督部門進行強制吊銷《許可證》。退市不是件隨意的事,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辨別一個公司的好壞很多人都無法做到,或者對股票缺乏正確的認識,使得因看不準而產生虧損,這是一個免費的進行股票診斷的軟體,將股票代碼輸入之後,能看你買的股票好不好:【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二、股票退市了,沒有賣出的股票怎麼辦?
當股票退市,交易所有會進行整理,有一個整理期,也就是說,倘若股票滿足了退市的條件,就會遇到強制退市的狀況,那麼在這期間可以把股票賣出去。過了退市整理期之後這家公司就退出二級市場,再次買賣就完成不了了。
如果說你對股市很陌生,還是優先買入龍頭股,不要什麼都不懂就往裡砸錢,當心投進去的錢白白浪費掉,以下是我歸納的每個行業的龍頭股:【吐血整理】各大行業龍頭股票一覽表,建議收藏!
如果過了退市,整理期之後,股東還將股票留在了自己的手裡,只能夠在新三板市場上進行買賣交易了,新三板,是專門處理退市股票的交易場所,如果朋友們有在新三板上買賣股票的需求,要想進行買賣還需要在三板市場上開通一個交易賬戶。
這一點要注意哦,退市後的股票,即使說可在一個退市整理期內賣出,但其實會虧損散戶的利益。股票一旦進入退市整理期,最早必然是大資金出逃,小散戶賣出小資金是很困難的,因為時間、價格、大客戶優先是賣出成交的原則,於是等到股票賣出去了,股價已經大幅度下跌了,對於散戶來說,虧損的實在是太重了。注冊制下,散戶購買退市風險股的風險是非常大的,所以說千萬不能買賣ST股,ST*股也是千萬不能買賣的。

應答時間:2021-08-26,最新業務變化以文中鏈接內展示的數據為准,請點擊查看

⑸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異常交易監控細則(試行)

第一條 為了維護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
稱全國股轉系統)股票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交易規則》(以下
簡稱《交易規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
券商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
下簡稱全國股轉公司)對全國股轉系統股票交易和市場整
體風險進行監控,並依法對監控中發現的異常情況及行為
實施自律管理。
第三條 股票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異常波動:
(一)基礎層股票最近 3 個有成交的交易日以內收盤價
漲跌幅累計達到+200%(-70%);
(二)創新層股票最近 3 個有成交的交易日以內收盤價
漲跌幅累計達到+120%(-60%);
(三)精選層股票最近 3 個有成交的交易日以內收盤價
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40%;
(四)中國證監會或者全國股轉公司認定屬於異常波
動的其他情形。
1
前款所述最近 3 個有成交的交易日,是指在最長不超過
20 個交易日的期限以內股票最近 3 個有成交的交易日。
第四條 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為單只股票漲跌幅與對應
基準指數漲跌幅之差。基準指數由全國股轉公司向市場公
告。
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競價交易股票不納入異常波動指
標的計算。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異常波動的認
定標准。
第五條 股票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全國股轉公司公告
該股票異常波動期間累計漲跌幅、成交量和成交金額;該
股票採取競價交易方式的,全國股轉公司還應當公告異常
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 5 家主辦券商證券營業部
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股票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掛牌公司應當於次一交易
日開盤前披露異常波動公告;如次一交易日開盤前無法披
露,掛牌公司應當向全國股轉公司申請停牌直至披露後復
牌。
主辦券商應當督促掛牌公司按照本細則規定及時履行
相應信息披露義務,並督促無法及時披露異常波動公告的
掛牌公司申請停牌。
第六條 基礎層、創新層掛牌公司異常波動公告應當包
2
括以下內容: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具體情況;
(二)對信息披露相關重要問題的關注、核實情況說
明;
(三)是否存在應當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的聲明;
(四)向市場提示異常波動股票投資風險;
(五)全國股轉公司要求的其他內容。
第七條 精選層掛牌公司異常波動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
容: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具體情況;
(二)對信息披露相關重要問題的關注、核實情況說
明;
(三)是否存在應當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的聲明;
(四)董事會核實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
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異常波動期間是否存在交易公司
股票的情況;
(五)向市場提示異常波動股票投資風險;
(六)全國股轉公司要求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 採取連續競價交易方式的股票交易中,存在下
列異常交易行為之一的,全國股轉公司予以重點監控:
(一)不以成交為目的,通過大量申報並撤銷等行為
進行虛假申報,以影響股票價格或誤導其他投資者的;
3
(二)通過大筆申報、連續申報、密集申報或以明顯
偏離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價申報、成交,導致期間股票成
交價格明顯上漲(下跌)的;
(三)以漲幅或跌幅限制價格進行大筆申報、連續申
報、密集申報,致使股票成交價格達到或維持漲幅或跌幅
限制的;
(四)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證券賬戶之間或者涉嫌關聯
的證券賬戶之間大量或頻繁交易,影響股票成交價格或者
成交量的;
(五)全國股轉公司認為需要重點監控的其他異常交
易行為。
第九條 採取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股票交易中,存在下
列異常交易行為之一的,全國股轉公司予以重點監控:
(一)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申報、成交價格明
顯異常的;
(二)不以成交為目的,通過大量申報並撤銷等行為
進行虛假申報,以影響股票價格或誤導其他投資者的;
(三)在一段時期內大筆申報、連續申報、密集申報
或以明顯偏離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價申報,導致期間股票
成交價格明顯上漲(下跌)的;
(四)多次以漲幅或跌幅限制價格,或接近漲幅或跌
幅限制的價格申報、成交的;
4
(五)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證券賬戶之間或者涉嫌關聯
的證券賬戶之間大量或頻繁交易,影響股票成交價格或者
成交量的;
(六)全國股轉公司認為需要重點監控的其他異常交
易行為。
第十條 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交易中,存在下列異
常交易行為之一的,全國股轉公司予以重點監控:
(一)做市商與特定投資者進行大筆交易,且成交價
格明顯偏離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價;
(二)做市商或投資者單獨或者合謀影響股票收盤價;
(三)投資者大筆申報、連續申報、密集申報或以明
顯偏離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價申報,導致期間股票成交價
格明顯上漲(下跌)的;
(四)投資者單獨或者合謀大量或頻繁反向交易,影
響股票成交價格或者成交量;
(五)全國股轉公司認為需要重點監控的其他異常交
易行為。
第十一條 做市商在履行報價義務的過程中,出現下列
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向全國股轉公司報告,並說明情況:
(一)做市商當日成交量加權平均價較前收盤價變動
幅度超過 20%;
(二)做市商當日最高報賣價、最低報買價較前收盤
5
價變動幅度超過 30%;
(三)觸發《交易規則》規定的豁免報價條件的;
(四)做市商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術故障等原
因無法正常履行報價義務;
(五)全國股轉公司或者做市商認為需要報告並說明
情況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 掛牌公司所屬市場層級發生調整前後,全國
股轉公司對相關股票的異常交易行為予以重點監控。
第十三條 掛牌公司申請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全國股
轉公司對相關股票的異常交易行為予以重點監控。
第十四條 全國股轉公司對進行大宗交易或特定事項協
議轉讓前後影響相關股票成交價格的異常交易行為予以重
點監控。
第十五條 全國股轉公司對掛牌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
股東、持股 10%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
其涉嫌關聯的證券賬戶實施的異常交易行為予以重點監控。
第十六條 全國股轉公司對掛牌公司因股票交易導致的
股東人數快速變化情況予以重點監控。
第十七條 全國股轉公司根據本細則規定的異常交易行
為類型,結合申報數量和頻率、股票交易規模、市場佔比
價格波動情況、股票基本面、掛牌公司重大信息和市場整
體走勢等因素進行分析,對投資者、做市商的異常交易行
6
為進行認定。
第十八條 對發生異常交易行為的投資者,全國股轉公
司原則上按照遞進方式採取自律監管措施:
(一)發生異常交易行為的,可以採取口頭警示或者
要求提交書面承諾措施;
(二)被採取要求提交書面承諾措施後,又發生異常
交易行為的,可以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三)被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後,仍發生異常交易行
為的,可以採取限制證券賬戶交易措施。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在採取前款規定措施的同時,採取
約見談話、責令改正等自律監管措施。
投資者交易行為嚴重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的,全國股轉
公司可以即時採取暫停證券賬戶交易、限制證券賬戶交易
等自律監管措施。
第十九條 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做市商,全國股轉公
司可以採取口頭警示、約見談話、要求提交書面承諾、出
具警示函或者責令改正等自律監管措施:
(一)發生本細則第十條規定的異常交易行為;
(二)違反《交易規則》關於證券自營賬戶不得持有
或參與其做市股票買賣的規定;
(三)發生《交易規則》規定的報價異常變動,或通
過頻繁更改報價涉嫌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7
第二十條 交易行為嚴重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的,全國股
轉公司可以採取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紀律處分。
交易行為涉嫌違法違規的,全國股轉公司及時將有關
情況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第二十一條 發生異常交易行為的投資者或者做市商存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國股轉公司可以從重、加重實施自
律監管措施或者紀律處分:
(一)在一段時間內反復、連續實施異常交易行為的;
(二)同時對多隻股票實施異常交易行為的;
(三)實施異常交易行為涉嫌市場操縱的;
(四)最近六個月內曾因異常交易行為被全國股轉公
司實施自律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或者因內幕交易、市場
操縱等證券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
(五)干擾、阻礙調查或者拒不配合全國股轉公司采
取相關措施的;
(六)全國股轉公司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單獨或聯合其他有關單
位,對異常及涉嫌違法違規交易行為進行現場或非現場調
查,相關主辦券商及其營業部、投資者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十三條 全國股轉公司對存在異常交易行為的當事
人採取口頭警示、要求提交書面承諾、出具警示函等自律
監管措施的,通過相關證券賬戶所在的主辦券商向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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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辦券商應當及時向客戶轉告有關警示、督促客戶
提交書面承諾或送達書面決定,並保留相關證據。
做市商、使用專用交易單元的機構投資者進行做市或
參與交易的,全國股轉公司可直接向相關當事人實施口頭
警示、要求提交書面承諾、出具警示函等自律監管措施。
第二十四條 全國股轉公司作出暫停證券賬戶交易、限
制證券賬戶交易決定的,通過相關證券賬戶所在的主辦券
商向當事人發出書面決定。主辦券商應當在收到決定當日
送達相關當事人;確實無法在當日送達的,應當保留相關
證據並及時向全國股轉公司報告。
做市商、使用專用交易單元的機構投資者進行做市或
參與交易的,全國股轉公司可直接向相關當事人發出書面
決定。
第二十五條 投資者或做市商被全國股轉公司採取自律
監管措施後仍拒不配合或未按要求整改,或者主辦券商未
按要求履行客戶管理責任的,全國股轉公司可採取進一步
處理措施。
第二十六條 本細則所稱「超過」不含本數,「達到」
「以內」「以上」含本數。
第二十七條 本細則由全國股轉公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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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交易所發出關注函是否會進行實質性調查

需要,交易所發布關注函並不代表該上市公司是一定存在違規行為的,只是作為交易所對該公司某些項目或者事件表關注態度,提前做出提示。

關注函的意思是證監會已經在關註上市公司的證券活動了,肯定是存在問題才會發出關注函,必須就有關問題給與妥善的解釋和解決方式。

否則證監會將會進一步採取監管措施。還有投資者也會對關注函的回復很關注,因為影響到是否可以放心交易公司股票的問題,存不存非法或違規操作套取投資者資金。

其它函:

1、問詢函:交易所發布問詢函並不代表該上市公司是一定存在違規行為的,但是企業需要對交易所問詢的事項進行充分說明,並且會設有說明指定日。

2、監管函:交易所發布關注函並不代表該上市公司是一定存在違規行為的,但是公司的內部運行可能存在問題。

3、警示函:一般企業收到警示函代表著已經存在有確鑿違規操作,但是情節並不嚴重,不會做出行政處罰。

4、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指的是該上市公司存在嚴重違規操作,證監會對其進行行政處罰,甚至可能會直接退市。

⑺ 證監會下發警示函是什麼意思

就是上市公司或者相關人員在規范運作方面存在一定的問題,證監會發出警示函予以警示,是證監會行政處理的一種方式。

1、中國證監會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2、國務院在《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中規定,"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在證監會內部,專門設有期貨監管部,該部門是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

3、中國證監會設在北京,會機關內設21個職能部門,1個稽查總隊,3個中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14條規定,中國證監會還設有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由中國證監會專業人員和所聘請的會外有關專家擔任。

中國證監會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36個證券監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證券監管專員辦事處。

(7)證券交易所警示函擴展閱讀:

證監會主要職責:

(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六)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

⑻ 證監會出具警示函後到正式st之間一般間隔多少時間

摘要 您好~我是網路合作律師,已經收到您的問題了,我需要一點時間編輯答案,稍等一下下哦。

⑼ 眾泰汽車三年例證:「借殼上市」換回了今天連續的警示函!

11月9日晚,眾泰汽車的一封公告顯示,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中國證劵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簡稱「浙江證監局」)警示函。經查,浙江證監局發現眾泰在控股股東鐵牛集團非經營性佔用眾泰資金以及收購捷孚傳動科技有限公司資產事項中均存在未按規定披露信息的行為。

對於眾泰汽車而言,浙江證監局的決定書再一次將其推入危機陷阱。據汽車預言家了解,眾泰汽車在2020年的過程似乎有所不順,除了眾泰汽車及相關人員因部分信息披露不及時、不準確遭到證監會警示函外,其銷量數據、財務報告也沒有實現轉折性發展。而當下,眾泰汽車更是將接受相關部門的問詢函、警示函等作為常態發展模式。

在極具挑戰的2020年中,風雨飄搖的眾泰汽車幾乎很難在短時間中實現翻身。而這一結果的背後不僅是眾泰汽車頻頻出現各種誠信問題,更為重要的是,早在三年前的借殼上市計劃中,應氏夫婦利用汽車概念打開融資的方式就為眾泰汽車的發展埋下了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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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泰汽車2020年深陷危機

在浙江證監局最新出具的決定書中,浙江證監局發現眾泰汽車主要存在三大方面問題,涉及財務金額高達16.8億元。對此,浙江證監局迅速對公司相關負責人員作出處理決定,並要求眾泰於2020年11月20日之前向浙江證監局提交書面報告。

汽車預言家在《眾泰正式完成借殼上市金馬股東應氏夫婦「汽車圈錢術」》一文中提到,鐵牛並購眾泰的目的並非是將眾泰放到資本市場發展,而是利用眾泰汽車業務的概念,在資本市場做一個更大的融資平台,真正的受益者是金馬、鐵牛的大股東應氏夫婦。

當時曾有專業機構剖析稱,公司一旦證券化後,不僅可以將資產負擔和風險扔給上市公司,在獲得控制權的同時上市公司股份還可以進行質押融資,這非但不會再佔用大股東寶貴的資金,還可以為大股東提供融資抵押物。如此看來,眾泰汽車只是應建仁資本游戲中的替罪羊,如今的困境也並不是經營不善導致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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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車套利」即將退出歷史

從眾泰汽車的上升式發展到如今的快速跌落,期間不過是三年的時間。而在汽車行業中,類似的例子並不在少數。目前看來,除了眾泰汽車在接受各種問詢、監督考驗,力帆、海馬、華泰等也都處於相應的發展危機中。

過去的很長一段時間中,華泰等車企都一致性的認為汽車產業的發展極具政策性,其能夠在短時間中極具大量的資金,且能通過資金聚變實現產業技術的提升。但事實證明,這些企業的想法是荒謬的,僅獲得資金並不能完全實現企業改革,反而因此加快企業的衰敗速度。

據了解,不久前,*ST力帆控股股東力帆控股和公司參股公司力帆財務以及控股股東9家關聯公司被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實質合並重整,將在股權結構、長期股權投資、業務開展等方面進行一系列變革,這對於力帆發展存在重大的不確定性。

即便如此,包括力帆在內的「危機車企」都必須面對現實,「借車套利」已經成為過去。在市場、政策、技術等越來越開放的形勢下,汽車企業的發展必須以資金投入換取真實有效的產品技術發展,而不是一味的聚攏資本,這也是當下新企業發展的核心。

對於目前剛剛處於上升發展的恆大、寶能等車企,他們應該在看到眾泰汽車發展歷程的同時進行更加深入的思考,做汽車一定要以產品、技術為基礎,扎扎實實的發展市場規模,否則看著利潤大,規模大,但是風險也很大。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⑽ 被證監會出具個人警示函的人可以擔任股份有限公司高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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