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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法學排名

發布時間:2022-05-12 04:40:02

1. 證券法律相關知識有哪些

法律分析:證券的相關法律知識如下:

1、證券的基本特徵:

(1)證券是財產性權利憑證;

(2)證券是流通性權利憑證;

(3)證券是收益性權利憑證;

(4)證券是風險性權利憑證。

2、證券的分類:

(1)按照性質分為證據證券、憑證證券和有價證券三大類;

(2)按照是否能給使用者帶來收入分為有價證券和無價證券兩大類;

(3)按證券所載內容分為貨幣證券、資本證券和.貨物證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條 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未經依法核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公開發行:(一)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二)向累計超過二百人的特定對象發行證券;(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採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

2. 中國法學界的泰山北斗是

以下是中國法學界的泰斗(排名不分先後):

1、高銘暄:泰斗加學術(刑法界的祖師爺)

高銘暄(1928.5.24-)男,浙江省台州市玉環縣人。1951年從北京大學法律系(本科)畢業,1953年從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畢業,現任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名譽院長、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榮譽一級教授 ,兼任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委員。

3. 請問中國證券交易有哪些法律法規

中國證券交易系統有限公司章程

中國證券交易系統有限公司業務規則
中國證券交易系統有限公司業務規則

1991年1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證券交易系統正常運行,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令和中國證券交易系統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在本規則中下列名詞具有本條所規定的含義:
一、中證交:中國證券交易系統有限公司的簡稱,中證交的英文譯名:China Securities Trading System CorporationLtd.(縮寫CSTS);
二、交易系統:指中證交所屬並由中證交管理和運作的全國電子交易系統,英文譯名:National Electronic Trading System(縮寫NETS或簡稱為NET系統);
三、證券:指通過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的有價證券,包括:
1.國家債券;
2.市政債券;
3.國家銀行債券;
4.公司債券;
5.公司股票
6.投資基金債券;
7.其它有價證券;
四、上市:指證券在交易系統掛牌買賣,其中法人股上市是指法人股通過交易系統在法人之間流通轉讓;
五、證券主管部門:指國家授權管理證券市場的部門;
六、證券商:指中證交批準的通過交易系統從事證券業務的證券經營機構;
七、委託人:指委託交易系統證券商進入交易系統進行證券買賣的自然人和法人;
八、證券法律、會計、資產評估機構:指證券主管部門批准認可從事證券法律、會計、資產評估業務的機構。
第三條 交易系統業務除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外,均依本規則處理。

第二章 證券分銷服務
第一節 證券分銷服務的委託
第四條 為提高證券發行的效率,證券發行人和證券主承銷商可利用交易系統設施發行證券。
第五條 中證交為證券主承銷商提供下列服務:
一、招幕證券分銷商;
二、接收處理承購申請;
三、證券承購資金的收付。
第六條 中證交提供分銷服務的證券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經證券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批准認可發行的證券;
二、面向全國公開發行的證券;
三、該證券發行額在三千萬元以上(含三千萬元);
四、該證券的發行有主承銷商。
第七條 主承銷商擬通過交易系統發行第二條第三款中所規定的第1—3項證券時,應向中證交提交下列文件:
一、證券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二、證券發行章程或招募說明書;
三、通過交易系統發行的委託書。
主承銷商發行第二條第三款中所規定第4—7項證券時,除提交上述文件外,還應提交:
一、發行人營業執照副本;
二、發行人章程;
三、發行人近三年的財務報表;
四、發行人經營狀況的說明;
五、中證交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八條 中證交如受理委託,主承銷商應與中證交簽訂證券分銷服務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二節 證券分銷商的招募
第九條 凡參加交易系統承購、分銷的證券經營機構為證券分銷商(以下簡稱分銷商)。
第十條 主承銷商招募前,須通過新聞媒介公布詳細的發行章程或招募說明書及分銷辦法。
第十一條 主承銷商招募時,須通過交易系統向分銷商發布招募書,招募書按中證交規定的格式制定,並載明下列事項:
一、證券的名稱、種類與證券代號;
二、分銷總量和分銷的基本數量單位;
三、證券的分銷條件(分銷手續費、劃款時間、承購價格等)。
第十二條 分銷商應通過交易系統計算機終端,輸入分銷申請,分銷申請應包括分銷的證券名稱、代號、分銷數量等。
第十三條 交易系統接到分銷商申請後,先判明是否有效,然後向分銷商發出回報。
第十四條 中證交按證券分銷辦法,確認分銷商及其分銷數量、分銷條件。
第十五條 中證交按時將分銷確認結果通知主承銷商和分銷商。
第三節 證券的發行
第十六條 證券分銷商確認後,分銷商應按分銷辦法規定的時間將承購款項通過交易系統上劃至中證交帳戶,中證交再轉撥至主承銷商帳戶。
第十七條 中證交根據資金上劃情況,及時將證券劃入分銷商帳戶,並通知分銷商。
第十八條 分銷商未按分銷辦法劃款即為違約,中證交對違約分銷商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第十九條 分銷商如向社會售出證券,應為投資人開立資金和證券帳戶。投資人劃入足額承購資金後,分銷商應及時將投資人承購的證券劃入投資人帳戶。

第三章 證券上市
第一節 上市的條件
第二十條 申請其社會公眾股(個人股)在交易系統上市的公司,同時具備下列各款條件者,其股票可在交易系統上市:
一、其股票已公開發行;
二、其發行後的股本總額在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
三、持有面值1,000元人民幣以上的個人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個人持有的股票面值總額不少於人民幣1,000萬元;
四、公司有最近三年連續盈利的記錄;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原企業有最近三年連續盈利的記錄,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國務院證券委員會(以下簡稱證券委)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一條 申請法人股在交易系統上市的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一、其股票的發行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末的凈資產在4,000萬元以上;
三、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稅後利潤與凈資產的比率不低於10%(含設立前的主體企業);
四、法人股面值總額在3,000萬元以上;
五、法人股股東不少於100個。
第二十二條 申請債券上市的企業,同時具備下列各款條件者,其債券可在交易系統上市:
一、債券的期限不低於1年;
二、債券經省級以上(含省級)的債券評信機構評估,其信用等級不低於A級;
三、債券的實際發行額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第二十三條 申請上市的國家銀行債券,同時具備本規則第二十二條一、三款條件者,可在交易系統上市。
第二十四條 國債和市政債券在交易系統上市,依證券主管部門的通知,豁免上市申請、審查及收費等事項。
第二十五條 股票的認股權證、投資基金證券及以上各種憑證的副產品,包括期貨、期權等的上市條件,由中證交根據需要另行制定。
第二節 上市的申請
第二十六條 申請其股票在交易系統上市的發行公司應向中證交提交下列文件(一式三份):
一、上市申請書;
二、股票公開發行的批准文件;
三、經由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申請人近三年及當年一月至申請日前一個月的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
四、交易系統證券商的上市推薦書;
五、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六、上市公告書:
上市公告書至少須說明下列情況:
1.股票獲准上市的日期和批准文號(上市申請批准後填
寫);
2.公司的名稱、住所、成立日期、上級主管部門及內部組
織機構;
3.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簡歷及其持有本公司證
券的狀況;
4.公司的歷史沿革;
5.公司的經營范圍;
6.發起人或發行人簡況;
7.初次發行的發起人認購股本的情況、股權結構及驗資證
明;
8.所籌資金的運用計劃及收益、風險預測;
9.股票發行情況、股權結構和最大的十名股東的名單和持
股數額;
10.公司未來三年發展規劃;
11.公司近三年或成立以來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以及下
一年的盈利預測文件;
12.重要的合同;
13.公司創立大會或股東大會同意公司股票上市的決議;
14.涉及公司的重大法律訴訟事項;
15.增資發行的公司前次公開發行股票所籌資金的運用情
況;
16.其他重要事項。
七、實際發行數額的證明;
八、企業登記注冊文件;
九、申請上市的公司創立大會或股東大會同意公司股票上市的決議;
十、股東名冊及股票樣張;
十一、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草案;
十二、省級主管部門推薦參加法人股內部流通試點的書面文件(適用於法人股)。
第二十七條 申請企業債券(含國家銀行債券)上市,其發行者須向中證交提交下列文件(一式三份):
一、上市申請書;
二、上市公告書,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債券獲准上市的日期和獲准上市的批准文號(上市申請
批准後填寫);
2.債券發行情況;
3.企業有關其債券上市決議的主要事項;
4.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簡況;
5.債券發行後的資金運用情況、財務狀況及最近一年的預
測報告;
6.其他重要事項。
三、批准發行債券的文件;
四、債券發行章程;
五、債券資信評估證明(國家銀行發行的債券除外);
六、債券實際發行數額的證明;
七、企業注冊登記的證明件;
八、記名債券過戶事項的說明。
第三節 上市的獲准
第二十八條 中證交受理上市申請後,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批意見,並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備案,同時抄報證券委。
第二十九條 獲准上市的證券,由中證交出具「上市通知書」通知申請者,並在證監會指定的報刊予以公告。
第三十條 獲准上市的證券,其發行者應將證券樣張和簽名的法定代表人印鑒樣式送中證交存驗,無券發行者,必須向中證交繳存承銷協議或登記公司證明文件(登記協議)復印件。
第三十一條 獲准股票上市的公司,最遲須於上市日的三天前公布下列文件:
1.上市公告書;
2.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及當年一月至上市日前一個月經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鑒證的財務報表;
3.證券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二條 申請上市公司在有價證券上市申請獲准後須與中證交簽訂有價證券上市協議。
第三十三條 上市的證券由中證交編定其代號及簡稱,統一使用。
第四節 上市的暫停
第三十四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中證交可暫停其有價證券上市,並報證券主管部門備案:
一、公司發生重大改組或經營有重大變更而不符合上市條件者;
二、公司資產不足以抵償其所負債務;
三、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時;
四、最近二個會計年度連續虧損;
五、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有違反法令或公司章程的行為,並足以影響公司正常經營者;
六、公司不履行法定公開的義務或其財務報告和呈報中證交的文件有不實記載者;
七、違反政府法令及中證交規定或不履行上市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者;
八、最近半年月平均成交量注足100股或最近三個月無成交;
九、公司因信用問題發生銀行退票或拒絕往來的情況;
十、連續一個季度不繳納上市費;
十一、發生其他重大事情而足以影響市場秩序或損害公共利益,證券主管部門決定暫停上市者;
十二、其他必須暫停上市的原因。
證券上市暫停期限最長不超過九個月。
第三十五條 暫停上市的證券因被暫停的原因消除,可恢復上市,由中證交出具「恢復上市通知書」通知上市公司,並報證券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節 上市的終止
第三十六條 上市證券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經證券主管部門核准後中證交可終止其上市;
一、本規則第三十四條所列情況,並已造成嚴重後果;
二、在暫停時間內未能消除被暫停的原因;
三、企業(公司)解散或破產清算;
四、其他必須終止上市的原因。
第三十七條 債券於本息兌付日前一周自動終止上市。
第三十八條 上市證券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終止上市,均由中證交予以公告。

第四章 證券商接受委託准則
第一節 委託契約辦理
第三十九條 證券商參加中證交交易系統後,方可接受委託人通過交易系統進行證券買賣的委託。證券商參加交易系統的辦法,詳見中證交頒布的證券商管理暫行細則。
第四十條 證券商接受證券買賣委託前,必須先與委託人辦妥委託契約,並據以開辦委託人的資金戶口、證券託管戶口和股東編碼。未辦妥委託契約者,證券商不得受理其證券買賣委託。
委託人為自然人的,證券商須交驗委託人居民身份證,並要求委託人親自簽訂委託契約。
委託人為法人的,證券商須要求其指定買賣證券的授權人(自然人),並交驗委託人的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副本、合格的授權書以及被授權人的居民身份證。
第四十一條 委託契約應載明委託人或被授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聯系電話和地址,居民身份證統一編號、開戶銀行帳號,其為法人者還應載明法人名稱、地址。
委託契約應認定中證交規章為其契約的一部分。
第四十二條 委託人有下列各項情形之一者,證券商不得與其簽訂委託契約:
一、未成年且未經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或允許者;
二、受破產宣告未經復權者;
三、未能提出法人授權合格證明者;
四、曾有證券交易違約記錄,至今未滿三年者;
五、曾因違反法令規章,經證券主管部門通知停止買賣證券而未滿五年者。
第四十三條 委託契約的有效期間,由契約雙方當事人約定。委託人要求撤銷委託契約時,證券商應了結委託人債權債務等有關事宜,並與委託人在委託契約書上簽署撤消委託契約意見,委託契約隨即失效。
第四十四條 證券商或委託人,因違反有關法規、交易系統有關規則和委託契約情節嚴重者,在出具有效證明,並了結雙方債權債務有關事宜後,委託契約自動失效。證券商應將有關情況通知中證交。
第二節 委託指令受理
第四十五條 證券商目前受理的委託指令限於限價委託。
第四十六條 證券買賣委託單(簡稱委託單)是與證券商簽訂委託契約的委託人向證券商下達買賣證券委託指令的證明文件。
第四十七條 委託單應按交易系統所規定的統一格式制備,買進委託單以紅色印製,賣出委託單以藍色印製。
委託單應記載委託人姓名或名稱,委託日期、時間、證券種類、股數或面額、限價、有效期間、交易員簽字、委託人簽字。
第四十八條 證券商必須依據委託人或其代理人的書信、電報、電話或當面委託,由交易員填造及承辦前條所規定的委託單,當面委託須經委託人確認,電報、書信委託,以電報、書信為確認文件。電話委託先以電話錄音為確認證明,待委託買賣成交後,委託人應補辦簽章。
第四十九條 證券商交易員受理委託單前,應驗證委託人的身份證和股東編碼,並查詢委託人的資金帳戶或證券託管帳戶,確認是否有足夠委託買入資金賣出證券。如數量不足,不能受理委託。數量足夠時,須鎖定委託人帳戶中與委託買入證券數量相應金額的資金,或與委託賣出相應數額的證券。
第五十條 證券商接受委託時,應在每一委託單上依序註明接收時、分,並依據委託單所載委託事項及其編號順序執行,在委託有效期內,證券商不得擅自撤消委託單,或不予執行。

4. 金融四大從業資格證難易順序是什麼

難度排序:基金從業≥期貨從業>銀行從業≥證券從業,僅供參考。

這幾個證書側重點各有不同,考試難度也略有差異。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與基金從業、期貨從業知識內容有部分重合。但基金和期貨要比證券從業難得多,尤其是期貨從業有很多計算題,題量還大。

銀行職業資格考試,對口是銀行。銀行職業資格考試《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必考,專業科目《個人理財》、《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風險管理》、《銀行管理》五選一即可取得資格證書。五個專業是根據銀行業務自成體系的。其中《個人理財》最為簡單。

考試題型介紹

1、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以及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採取閉卷、計算機考試方式進行。基金從業資格考試題型均為單選題,每科題量為100道,每題分值1分,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

2、期貨從業考試科目分別為《期貨基礎知識》《期貨法律法規》,期貨從業考試採取閉卷、計算機考試方式,所有試題均為客觀選擇題,每科試題量為140道,滿分100,考試時間100分鍾,60分為及格。

3、銀行從業考試科目有《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銀行業專業實務》兩個科目。其中,《銀行業專業實務》下設《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銀行管理》5個專業類別,5個任選一個。考生通過兩科後,即可獲得申請資格證書的資格。

4、證券從業是入門資格考試,考試科目設定兩門,名稱分別為《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鍾,考試題型均為單項選擇題,考試題量均為100題。

5. 證券立法的中國證券立法概況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證券法》,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2004年8月28日,根據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決定》,對《證券法》作了個別條款的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對《證券法》作了大幅修訂後重新頒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證券法》共十二章二百四十條,對我國證券的發行、交易以及證券交易、中介機構和監督管理等內容作出了詳細的規定。《證券法》以及其他法律中有關證券管理的規定、國務院和政府有關部門發布的有關證券方面的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性文件,構成了我國的證券法律體系。
《證券法》的調整范圍,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證券法》未規定的,適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適用《證券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其規定。證券衍生品種發行、交易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證券法》的原則規定。

6. 上海律師事務所前十名排序是什麼

上海律師事務所前十名是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金杜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隆安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上海市光明律師事務所。

1、錦天城律師事務所

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錦天城」)成立於1999年,總部設在中國上海,是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的,在業內享有盛譽和領先地位的中國律師事務所。

錦天城致力於在瞬息萬變的商業環境中為境內外客戶制定法律解決方案並提供法律服務。 錦天城堅持優質、高效的服務理念和團隊合作的方式,對客戶的每一個項目和案件提供細致的法律分析和切實可行的法律建議,積極進取地解決法律問題。

4、國浩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

直屬上海市司法局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於1993年成立。建立之始創造了全市首家合作人均為法學碩士的律師事務所、全市主任年齡輕的律師事務所、中華商業第一街南京路上唯一的律師事務所、全市首家以證券法律業務為主要業務方向的律師事務所等許多第一。

以法學及金融、經濟學碩士、博士後為主體組成,並聘請相關專業人士擔任專職和兼職律師。具有綜合優勢,集結著一批精熟法律的優秀律師,已在公司法、金融法、特別是證券法、期貨法等領域頗有建樹,並具有較為豐富的律師業務經驗和較高的外語水平。

5、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

中倫律師事務所創立於1993年,是中國司法部最早批准設立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之一。經過數年快速、穩健的發展壯大,中倫已成為中國規模最大的綜合性律師事務所之一。

如今,中倫擁有290多名合夥人以及超過1900名專業人士,辦公室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武漢、成都、重慶、青島、杭州、南京、東京、香港、倫敦、紐約、洛杉磯及舊金山16個城市,業務范圍遍及全球60多個國家和地區。

通過合理的專業分工和緊密的團隊合作,中倫有能力在各個領域為客戶提供市場領先的高質量法律服務。

6、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

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是經上海市司法局批准設立的,在上海綜合實力名列前茅,是上海市規模較大並居於領先地位的律師事務所之一,有十多年的建所歷史。

設立至今為超過五百家知名企業提供了優質的法律服務,專業從事企業投融資的法律服務,是滬上領先的企業投融資專業法律服務機構,提供包括建築房地產、金融證券、國際業務與海關、公司業務、知識產權等方面的專業法律服務。

7、金杜律師事務所

金杜律師事務所被廣泛認為是全球最具創新力的律所之一,能夠提供與眾不同的商業化思維和客戶體驗。金杜擁有2000多名律師,分布於全球27個城市,藉助統一的全球平台,協助客戶了解當地的挑戰,應對地域性復雜形勢,提供具有競爭優勢的商業解決方案。

作為總部位於亞洲的國際領先律師事務所,為客戶發掘和開啟機遇,協助客戶在亞洲市場釋放全部潛能。憑借卓越的專業知識和在核心市場的廣泛網路,致力於讓亞洲走向世界,讓世界聯通亞洲。

8、隆安(上海)律師事務所

隆安(上海)律師事務所成立於 1997 年,有近三十名注冊執業律師,三名來自歐美的外國律師作為顧問,近二十名律師助理、法律英語和其他語言的翻譯。

他們大多畢業於中外著名的法學院,其中既有執業經歷與中國律師業歷程幾乎同步的資深律師,也有在中國法院和檢察院積累了豐富司法經驗的從業律師,還有持歐美等國律師執照的法學博士以及同時具有注冊會計師和注冊稅務師資格的多棲人才。

9、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

中國律師行業中最具服務特色的綜合性、涉外律師事務所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成立於2005年7月,由上海市司法局批准設立,由上海市律師協會直接管理的律師事務所,是目前中國律師行業最優服務特色的事務所之一。

10、上海市光明律師事務所

上海市光明律師事務所以提供優質、及時、具有創意的法律服務滿足客戶需要為宗旨,是滬上知名並處於領先地位的大型律師事務所之一。創建於1996年,現有專職律師80餘名,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專利代理人、商標代理人50餘名。

(6)證券法學排名擴展閱讀:

律師事務所的工作:

它在規定的專業活動范圍內,接受中外當事人的委託,提供各種法律服務;負責具體分配和指導所屬律師的業務工作;根據需要,經司法部批准,可設立專業性的律師事務所,有條件的律師事務所可按專業分工的原則在內部設置若干業務組。律師事務所原則上設在縣、市、市轄區,各律師事務所之間沒有隸屬關系。

合夥律師事務所可以採用普通合夥或者特殊的普通合夥形式設立。合夥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按照合夥形式對該律師事務所的債務依法承擔責任。

7. 證券法學最權威著作

書 名: 證券法學
作 者:李燕
出版社: 武漢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9年09月
ISBN: 9787307072763
開本: 16開
定價: 29.00 元
內容簡介折疊編輯本段
《證券法》的出台是中國券市場規范發展的大事,是中國證券市場法制建設的重要里程碑,它必將對中國的資本市場和金融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乃至中國經濟的發展與改革產生重要的作用和深遠的影響。《證券法學》介紹了證券概說、證券市場、證券法概述、證券發行制度、證券上市與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內容。全國第一套講授學習方法的法學教材
《證券法》是發展法、促進法、規范法,它確立了中國證券市場法律規范的總體框架,有助干抑制證券市場的過度投機,真正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有利於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促進資產重組並購,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是中國證券市場持續健康有效運作和發展的根本保障。
作者簡介折疊編輯本段
李燕,1976年生,西南政法大學副教授,碩士生導師,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部副主任,法律碩士學院副院長,同時擔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會理事。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民商法碩士、商法博士;華東政法學大學經濟法博士後;英國南安普頓大學國際商事訪問學者;美國紐約大學商法碩士(LL.M)。教育部第十一屆霍英東教育基金教師獎獲得者。出版專著《獨立擔保法律制度研究--見索即付銀行保函的理論與實踐》、《美國法律基礎解讀》;主編和參編了《商法學》、《證券法學》、《知識產權法》等多本法學教材;在《現代法學》、《政法論壇》、《當代法學》、《學術論壇》、《江淮論壇》、《法律適用》、《社會科學研究》、《西南民族學院學報》等刊物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二十餘篇。

8. 復旦大學的金融學全國排名第幾

第十名。
2015-2016年全國金融專業大學排名前20強名單出爐
金融專業大學排名是怎樣的呢?金融類專業大學排名又是如何呢?金融學專業排名是考生關注的一大熱點,下面是中國人才網為您整理的2015年金融專業大學排名前20名學校名單,一起關注一下吧!
1.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
考試科目:101政治201英 304數學(四)486經濟學(含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
人數:80人 其中擬接收推薦免試生40人
研究方向:
01.國際金融 02.貨幣銀行學 03.投資學與資本市場 04.風險管理與保險
05.金融數學與保險精算學
復試:為差額閉卷筆試(100分),權重為20%,筆試科目為綜合考試(含財政學、貨幣銀行學、國際金融、國際貿易)
2.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
高考狀元多少分: 101政治201英303數學(三)488(其中含微觀經濟學60%、金融學或統計學40%。)
人數:56人 本專業擬接收推薦免試生30人左右(含金融學單列項目20人左右)。
3. 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
高考狀元多少分: 101政治201英303數學(三)854經濟學理論
人數:40人 其中擬接收推薦免試生20人應試生復試比例不超過200%.
復試:權重為50% ,入學後第二學期末,可申請攻讀博士約1/5同學可以轉為博士生。.
4.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
高考狀元多少分: 101政治 201英語 304數學(四)402經濟學綜合(含政治經濟學、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
復試: 貨幣銀行學、公司財務、商業銀行經營與管理、證券投資學
5.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
高考狀元多少分:101政治理論 201英語 304數學(四) 816經濟學科綜合 (經濟學原理2,國際金融,國際貿易,專業英語)
研究方向:
01金融市場 02銀行業務03投資 04房地產金融 05項目融資 06國際貨幣理論
6.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
高考狀元多少分: 101政治 201英語 304數學(四) 401經濟學
研究方向: 01.金融理論與政策 02.微觀金融理論實務 03.金融工程 04.金融史
復試: (1)貨幣銀行學(2)國際金融學(3)金融市場學
人數: 65人
7.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院
高考狀元多少分: 101政治理論 201英語 304數學(四) 821金融學專業基礎(經濟學,金融學,國際金融學,經濟金融專業英語)
研究方向: 01.貨幣經濟學 02.金融經濟學 03.金融組織學 04.金融工程學
8. 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
高考狀元多少分: 101政治 201英語 304數學(四) 411綜合考試(①宏微觀經濟學基礎 ②金融學 ③金融法《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④財政學 ⑤會計學、統計學原理 ⑥當前經濟熱點問題)
研究方向: 01貨幣銀行學 02國際金融 03證券投資 04.保險學
人數:55人
9. 西南財經大學
高考狀元多少分:101政治 201英語 304數學四 402經濟學二
研究方向:01中央銀行理論與宏觀金融調控 02商業銀行理論與經濟管理 03證券市場與投資 04金融學說 05國際金融理論與政策
復試:方向01、02、03、04考貨幣金融學 方向05考國際金融理論與實踐
人數:220人
10.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
高考狀元多少分: 101政治 201英語 304數學四 401金融學基礎(聯考)
研究方向: 01國際金融 02貨幣銀行學 03國際投資與跨國公司 04國際財稅 05保險學 06金融市場 07金融工程08數學金融
簡介:

復旦大學(Fudan University),簡稱「復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中央直管副部級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入選「珠峰計劃」、「111計劃」、「2011計劃」、「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為「九校聯盟」成員、東亞研究型大學協會成員、環太平洋大學協會成員、21世紀大學協會成員,是一所綜合性研究型的全國重點大學。
復旦大學由原復旦大學、原上海醫科大學合並而成。原復旦大學創建於1905年,原名復旦公學,是中國人自主創辦的第一所高等院校,創始人為中國近代知名教育家馬相伯,首任校董為國父孫中山先生。校名「復旦」二字選自《尚書大傳·虞夏傳》中「日月光華,旦復旦兮」的名句,意在自強不息,寄託當時中國知識分子自主辦學、教育強國的希望。1917年復旦公學改名為私立復旦大學;1937年抗戰爆發後,學校內遷重慶北碚,並於1941年改為「國立」;1946年遷回上海江灣原址;1952年全國高等學校院系調整後,復旦大學成為文理科綜合大學;1959年成為全國重點大學。2000年,復旦大學與上海醫科大學合並,成立新的復旦大學。
復旦師生謹記「博學而篤志,切問而近思」的校訓,嚴守「文明、健康、團結、奮發」的校風,力行「刻苦、嚴謹、求實、創新」的學風,發場「愛國奉獻、學術獨立、海納百川、追求卓越」的復旦精神,以服務國家為己任,以培養人才為根本,以改革開放為動力,為實現中國夢作出新貢獻。

9. 北京十大律師事務所最牛的是哪家

北京十大律師事務所:

1、金杜律師事務所,這個怎麼比喻呢,有點像電腦中的外星人。他們最拿手的領域是金融,知識產權糾紛以及房地產糾紛。

2、大成,有點類似於電腦中的聯想,涉及的領域比較多,沒有突出的領域。早些年因為一些原因有過一次合作,服務意識各方面都很好。

3、錦天城,也是涉及的領域比較多,在房地產糾紛方面做得很好。相當於電腦中的戴爾。

4、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

律所介紹:德恆律師事務所是中國規模最大的綜合性律師事務所之一,於1993年1月創建於北京,原名中國律師事務中心,1995年更名為德恆律師事務所。自創始之日起,德恆就恪守勤勉盡責、竭誠服務、追求公正的宗旨,致力於為客戶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經過近二十年辛勤耕耘,獲得中外社會各界的高度贊譽,現已形成遍布中國和世界主要城市的服務網路和客戶群。自2007年起,德恆一直排名全國律所前三強(據ALB排名)。

8、北京中倫律師事務所

律所介紹:中倫律師事務所創立於1993年,是中國司法部最早批准設立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之一。經過數年快速、穩健的發展壯大,中倫已成為中國規模最大的綜合性律師事務所之一。中倫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武漢、成都、重慶、青島、東京、香港、倫敦和紐約設有辦公室。

9、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

律所介紹:中銀律師事務所成立於1993年1月,是經司法部門批準的我國最早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之一,也是我國最早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的律師事務所,是以金融證券和國際業務為主業的大型專業化律師事務所,在律師界和金融證券界已經牢固樹立了「中銀律師」的品牌。

10、北京市君合律師事務所

律所介紹:君合律師事務所成立於一九八九年四月十五日,是中國最早設立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之一。自其成立以來,君合即致力於提供一流的商業與訴訟法律服務,其在中國律師業重建和發展過程中的先鋒作用為業內所共知。歷經十幾年的發展,君合現已成為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在許多法律服務專業領域占據領先地位的律師事務所,並將繼續努力不斷提高其專業服務水平。




10. 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的簡介

該會的成立得到了來自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中國法學會,最高人民法院,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業協會,法制日報社,中央財經大學和中國建設銀行等理論界、實務界近200名代表的支持。
近20年來,我國的證券市場已經形成 了由公司法、證券法和證券投資基金法三部主要法律、十餘部行政法規、60餘件規章和法規性文件、數百部行業規范性文件所構成的,數量龐大、體系較為完整的規范性文件體系,為資本市場的進一步健康發展奠定了法制基礎。
該學會的成立,在證券法學研究方面,對於處理好本土化與國際化的關系,正視我國新興加轉軌市場的現實國情,緊密聯系實踐,著力研究本土實踐中的一些特殊問題,把研究國內法律問題和研究國際法律問題緊密結合,合理吸收和借鑒國外成熟市場的有益經驗,探索解決國內現實問題意義重大;對於處理好發展中規范和規范中發展的關系;對於發展中出現的問題,應當站在建設和完善資本市場的高度,將「以規范促發展」作為學術研究的著眼點和著力點方面;對於處理好前瞻性和現實針對性之間的關系等迫切問題的研究關系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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