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華泰證券的違規處罰
2015年9月11日下午,證監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通報了對華泰證券、海通證券、廣發證券、方正證券等4家證券公司涉嫌未按規定審查、了解客戶真實身份等違法違規案的處罰決定。
經查,華泰證券、海通證券、廣發證券、方正證券對外部接入的恆生HOMS系統、銘創系統、同花順系統等第三方交易終端軟體未進行軟體認證許可,未對外部系統接入實施有效管理,對相關客戶身份情況缺乏了解;未採集客戶交易終端信息,未能確保客戶交易終端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一致性、可讀性,未採取可靠措施採集、記錄與客戶身份識別有關的信息,未實施有效的了解客戶身份的回訪、檢查等程序。
尤其是華泰證券、海通證券、廣發證券在2015年7月12日證監會發布《關於清理整頓違法從事證券業務活動的意見》之後,仍然頂風作案,並未採取有效措施嚴格審查客戶身份的真實性,未切實防範客戶借用證券交易通道違規從事交易活動,新增下掛子賬戶。
對華泰證券被沒收違法所得1823.53萬元,並處以5470.58萬元罰款;對公司經紀業務總部總經理胡智及信息技術部副總陳棟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