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資產管理公司和證券公司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資產管理公司指凡是主要從事資產管理,投資管理,企業管理,受託資產管理;投資顧問;股權投資。資產管理公司的業務簡單來說就是代客理財,發行資管產品(公私募、基金、信託等)籌集到錢之後,拿著錢到資本市場買股票、債券等,賺取收益(也會虧錢)後和客戶分錢,同時無論賺錢與否都要收管理費。資管公司屬於資本市場上各類證券(含權證)的買家,所以叫買方。
❷ 券商、研究所、賣方與買方研究員有什麼不同
所屬機構不同,服務對象不同,排他性不同,研究范圍不同,務實與「務虛」的不同。
❸ 投行是買方還是賣方
投行是買方也是賣方都可以的,因為它是可以交易的,所以都可以。
證券承銷是投資銀行最本源、最基礎的業務活動。投資銀行承銷的職權范圍很廣,包括本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機構發行的債券、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債券、外國政府和公司在本國和世界發行的證券、國際金融機構發行的證券等。投資銀行在承銷過程中一般要按照承銷金額及風險大小來權衡是否要組成承銷辛迪加和選擇承銷方式。通常的承銷方式有四種:
第一種
包銷。這意味著主承銷商和它的辛迪加成員同意按照商定的價格購買發行的全部證券,然後再把這些證券賣給它們的客戶。這時發行人不承擔風險,風險轉嫁到了投資銀行的身上。
第二種
投標承購。它通常是在投資銀行處於被動競爭較強的情況下進行的。採用這種發行方式的證券通常都是信用較高,頗受投資者歡迎的債券。
第三種
代銷。這一般是由於投資銀行認為該證券的信用等級較低,承銷風險大而形成的。這時投資銀行只接受發行者的委託,代理其銷售證券,如在規定的期限計劃內發行的證券沒有全部銷售出去,則將剩餘部分返回證券發行者,發行風險由發行者自己負擔。所以投行又可以買又可以賣。
❹ 券商的分析師為什麼會稱為賣方
券商的賣方分析師主要從事調研撰寫報告,到各大資管、基金、私募對基金經理最新意見進行分析,為客戶整理數據等力所能及的服務。 買方基金經理根據這些銷售額制定投資策略進行交易,每季度向賣方分析師發送積分就相當於發送資金。 此外,在公司層面,如果一家經紀公司表現良好,買方的代理將在這家經紀公司擁有更多的位置,從而產生更多的手續費。
在國外,研究主要是在證券公司的研究部門進行,這些機構通常是獨立的。研究主要圍繞著證券公司的業績增長、估值和風險管理等方面進行。研究主要圍繞著公司的競爭優勢、公司的業務范圍和市場份額以及公司在公司資產負債表中的份額等方面展開。研究工作主要是以獨立第三方的研究報告為依據
❺ 券商和基金哪個是買方哪個是賣方
股票是一個市場,根本不能單一講買賣方是誰,買入是為了賣給;同理,賣出是為買入做准備。
❻ 證券市場中的賣方和買方分別是誰
從一家公司上市發行股票之後,融到的資金當然是拿去發展企業去了,之後就是所以參與股票買賣的機構或者是個人在裡面互相買賣了
❼ 在金融領域里,買方與賣方是如何區分
在金融領域里,買方與賣方是如何區分:
賣方機構主要是通過向需要融資及上市的企業出售融資服務、流動性服務和研究報告來獲取利潤。其中,投資銀行(也就是國內的券商)中的投行部和銷售交易部,就是典最型的賣方機構。
他們利用自己的金融專業知識,為企業提供IPO、並購、股票承銷及增發等業務,從而通過收取服務費和傭金來獲取收益。簡單來說,賣方是將資產包裝放到二級市場上的一方。
買方機構主要是通過投資來獲取利潤,如私募基金、對沖基金、資產管理等。他們收集客戶和投資人的資金,利用各種投資組合和技巧幫助客戶在金融市場上尋找資產進行投資,從而通過收取管理費和收益提成進行盈利。簡單來說,買方是拿著資金在市場上找回報率高的資產的一方。
既有論點:
進一步考察已有「金融」的定義,本研究發現,雖然,表述林林總總,重點各不相同,尚無一致認識,但歸納這些表述各異的「金融」概念便可發現,根據其視角和側重點,大致可分為「資金融通論」、「金融資源論」、「金融產業論」、「金融工具論」、「金融媒介論」等幾種類型。
其中「資金融通論」在我國歷史最為久遠,影響最為深刻,詞典、教科書中的金融定義基本來自於此,其他的主要觀點主要集中在近幾年的學術研究中,另外一些則基本上是在「資金融通論」基礎上的延伸或擴展或有所側重。
❽ 如果我不要這只股票了,請問是不是賣給證券公司嗎
不是,雖然證券公司的角色是充當買方的賣方和賣方的買方,但一般境況他們不存有股票,而是充當中間人的角色.
股票的交易量那麼大,就靠幾家證券公司也吃不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