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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公司創新風險管理

發布時間:2022-05-18 05:42:15

證券公司的風險控制是做什麼的

包括以下幾點內容:
第一道防線是建立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嚴格授權許可權管理。除首先要建立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外,還要建立對證券投資、衍生產品等高風險業務的授權,須事前提供調查論證、投資規模、風險額度、風險手段、對沖措施等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報告的制度,以利決策,並加強對決策執行和許可權管理的監督。
第二道防線是建立系統數據實時監控機制。證券公司風險信息系統要不斷完善風險識別、反饋、控制的實時監控功能,使風險控制功能滲透到業務和管理的各個環節、涵蓋所有風險點,實時增加和修正風險監測和預警指標,使信息預警系統充分發揮風險監測和預警作用。同時,應滿足不同部門的信息需求,規避因缺乏溝通協調而引發的各類風險,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第三道防線是監督管理防線,主要由高管層和有關部門對風險控制情況進行追蹤、評估和處理,落實問責制度。及時對業務流程、控制措施和制度框架進行改進,實時修訂業務操作規程和授權審批許可權變更。
第四道防線是內部審計評價防線。通過開展風險導向的內部控制審計和評價,建立起事前、事中的實時監控評估與事後評價有效結合的風險控制體系,評價結果作為公司綜合考評的權重之一,風險控制與激勵約束機制的掛鉤,能夠有效促進公司整體風險控制意識和水平的不斷提高。

⑵ 證券公司合規管理與風險管理的區別與聯系都有什麼

合規風險是指公司因未能遵循合規法律、規則和准則,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監管處罰、重大財務損失或聲譽損失的風險。合規風險管理的任務正是及時發現並制止風險產生以及由此造成的破壞。合規部門的職責包括合規政策的制訂、合規風險的識別、監測與評估、梳理整合銀行的各項規章制度、合規培訓、參與銀行的組織構架和業務流程再造、為新產品提供合規支持等。
風險管理是指如何在一個肯定有風險的環境里把風險減至最低的管理過程。當中包括了對風險的量度、評估和應變策略。理想的風險管理,是一連串排好優先次序的過程,使當中的可以引致最大損失及最可能發生的事情優先處理、而相對風險較低的事情則押後處理。
可以看出,兩者有著必然的合規關系,風險管理的一般分動因來源於合規風險的規避。但現實情況里,這優化的過程往往很難決定,因為風險和發生的可能性通常並不一致,所以要權衡兩者的比重,以便作出最合適的決定。
風險管理亦要面對有效資源運用的難題。這牽涉到機會成本(opportunity cost)的因素。把資源用於風險管理,可能使能運用於有回報活動的資源減低;而理想的風險管理,正希望能夠花最少的資源去去盡可能化解最大的危機。
「風險管理」曾經在1990年代西方商業界前往中國進行投資的行政人員必修科目。當年不少MBA課程都額外加入「風險管理」的環節。
風險管理(risk management)
在降低風險的收益與成本之間進行權衡並決定採取何種措施的過程。
確定減少的成本收益權衡方案(trade-off)和決定採取的行動計劃(包括決定不採取任何行動)的過程成為風險管理。
首先,風險管理必須識別風險。風險識別是確定何種風險可能會對企業產生影響,最重要的是量化不確定性的程度和每個風險可能造成損失的程度。
其次,風險管理要著眼於風險控制,公司通常採用積極的措施來控制風險。通過降低其損失發生的概率?縮小其損失程度來達到控制目的。控制風險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方案,編制多個備選的方案,最大限度地對企業所面臨的風險做好充分的准備。當風險發生後,按照預先的方案實施,可將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再次,風險管理要學會規避風險。在既定目標不變的情況下,改變方案的實施路徑,從根本上消除特定的風險因素。例如設立現代激勵機制、培訓方案、做好人才備份工作等等,可以降低知識員工流失的風險

⑶ 證券經營機構如何提升自身的風險管理能力

風險控制是中國券商跨世紀的必然選擇。其要旨是:

●任何一項業務都應避免由一個人從頭到尾包辦到底

●重大業務決策不能由一個部門、一個主管、一支筆全權包辦,應有橫向部門 予以評估確認

●風險控制的核心是強化內部控制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發揮社會監管合力是防止「內部人控制」的有效措施

作為跨世紀的中國券商,除了擴大資產規模,提高交易水平,研究業務創新之 外,一個很重要的課題是如何控制和化解證券經營機構的風險。那麼,建立什麼樣 的內控機制,才能防範風險;建立什麼樣的風險控制體系,才能化解風險呢?

建立風險控制體系 強化內部控制制度

一、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建立風險控制體系

面對世紀之交的中國券商,應逐漸由粗放經營向以風險防範為核心的集約經營 轉變。建立一個系統、高效的風險防範和控制體系,應作為券商的工作重點,常抓 不懈。

在傳統的「金字塔型」的管理模式下,業務的開拓和風險的控制往往依賴於領 導者的素質、能力和覺悟。隨著券商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這種模式的缺陷越來越 明顯,既不利於業務規模的擴張,也不利於專業化水平的提高,更不利於風險的防 范。筆者認為,「矩陣型」經營管理體制有助於克服以上弊端。「矩陣型」體制使 各項活動置於業務部門(橫向)和管理部門(縱向)的網路式控制體系之下。既賦 予業務和管理職能部門更多許可權和責任,又強化了對分支機構監督管理和服務指導 的功能。在提高專業化水平和快速發展業務的同時,使監管達到橫向到邊、縱向到 底的效果。

根據我國證券經營機構現階段的特點,我們需要建立一個全面、權威、多層次 的風險管理體系。由此設計的一個風險控制體系構架如下:

(1)設立直接向公司最高決策層負責的風險控制機構(可稱作委員會、 總經 濟師室或辦公室等)。機構設有專職負責人,其他專職人員還包括資深會計、法律 和投行專家,以及分析師等,也可以吸收獨立董事、策略專家作為非專職成員。該 機構負責公司風險控制政策的規劃,參與公司業務戰略的制訂,並對業務授權和限 額指標進行審批。如該機構認定某項業務開展的風險超出公司風險承受能力,則可 否決該項業務的實施(還可視該機構人員的組成情況,決定是否實施「一票否決權」 )

(2)機構下設風險管理部。風險管理部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與公司其他業務 管理部門平行運作。其職責是制定風險管理程序,設置各業務活動的風險控制或預 警標准,進行風險檢查、評估與審核,提交風險控制建議和風險控制報告。

(3)依管理職能設若干風險控制小組。 任命相關「風險責任人」(或稱風險 控制員、風險管理員等),協助風險管理政策的實施,將風險防線延伸到每一項業 務中去。風險責任人同時對風險管理政策的效果進行評價。

(4)實行「多線負責制」。風險控制的組織結構按不同業務、不同地區劃分。 部門經理和風險責任人一起監察各項業務活動,只不過部門經理向其上級主管負責, 而風險責任人向風險管理部門匯報。這種多線負責制,有效地制約了領導層一個人 完全控制下級的情況,使領導層的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以上風險控制構架的特點是:風險的監控滲透到每一項業務活動中,各項業務 必須在業務指導部門、管理職能部門和風險控制部門三方的共同協調下開展,與矩 陣式的經營管理體制相結合,形成了一個多維立體型的組織構架。

有無權威的、專職的風險控制機構和人員,是衡量風險控制力度的重要標志。

當然,一個有效的風險控制體系中還必須包括一個高效、安全的計算機網路系 統。而對這些數據的動態監控、分析和反饋,更依賴於一個先進的通信和網路管理 系統,以確保風險控制體系各個環節之間的有效聯系和高效運作。

二、加強自律管理,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風險控製作為法人的自律管理方式,其核心是健全的內控制度。內部控製作為 公司所採取的一套制度,概指公司本身的組織規劃,及其所採取的各種協調方法與 措施。一般而言,各種管理辦法、程序、規章及手冊散見於證券經營機構各部門中, 必須通過內控制度的原則加以貫穿,才能形成一個整體。

從廣義的范圍講,內部控制主要包括兩方面:(1) 內部會計控制;(2) 內部管 理控制。前者主要是為了保護資產的安全,提高會計系統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後者 是為了增進經營效率,促進、監督並檢查管理政策的實施,以保證經營活動達到預 期的目標。

內部控制的范疇,涉及證券經營機構幾乎所有的活動,包括公司的政策、計劃、 組織、協調、控制、預算等。其中,會計和財務工作是重點,其它還體現為經紀、 投行、自營、債券等業務活動及投資管理、資金計劃、信息技術、人力資源與薪酬 管理等,不能存在內部控制的盲點。

內部控制制度從本質上說,是一套制約平衡機制。其基本原則是:a. 對各項 業務根據需要劃分作業流程,在每一流程中,設定若干關鍵點(責任人),負責檢 查該項業務有無錯誤,是否符合規定等,同時予以確認,並負連帶責任。b. 不允 許任何一項業務由一個人從頭到尾包辦到底,每個人所從事的工作,必須受到其他 人對其所履行職責的檢查核對。c. 重大業務決策不能由一個部門、一個主管、 一 支筆全權包辦,應有橫向部門予以評估確認。

以上制約平衡機制可概括為縱向雙人制,橫向雙部門制;重大決策多線負責制。

在內部控制制度實施的過程中,還應注意以下幾點:首先,證券經營機構要建 設「每個員工都應承擔風險控制義務」的企業文化,倡導風險控制的全員性。其次, 樹立風險控制制度的權威性。應由公司最高層領導牽頭,進行制度的建立和修訂。 對違規者的處罰應是嚴厲的、制度化的。第三,內部稽核工作要協助調查和評估內 控制度,促進內控制度的改進和完善。

從國內幾家券商的違規事件來看,盡管形式不同、性質不同,但都存在一個共 性,就是在內控制度上出了問題,或在某個內控環節上失控,或在整個內控體繫上 不完善。具體表現為:(1) 分支機構在會計上設立「帳外帳」; (2) 財務和資金 脫離了總公司財務部門的監管,處於失控狀態。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證券經營機構應著眼於建立一個全方位、多視角, 信息化、網路化,結合現代化技術、群策群力的風險控制機制。在此,筆者依據內 控制度的原理提出如下建議:

1、營業部(二級公司、分支機構)授權經營、三權分離原則

營業部(二級公司、分支機構)的管理,一直是券商經營管理中的薄弱環節。 券商自身要加大對分支機構的監管力度,對分支機構實行授權經營制度,明確其業 務范圍。同時,對營業部(二級公司、分支機構)的總經理、財務負責人、電腦負 責人三個重要職位,從人事組織上進行三權分離,即財務人員、電腦人員實行「委 派制」,行政上分別歸總公司財務部、電腦部管理,實行垂直領導,並直接對總公 司財務部、電腦部負責,其任免、工資、獎金與營業部全部脫鉤。

2、重要崗位輪換原則

部門負責人可以考慮每二年至三年一輪換;財務負責人、電腦負責人也確定二 年至多三年必須輪換;而從立體式輪換看,必須再加設一個制約,即部門總經理、 財務負責人、電腦負責人三人在同一部門中同時任職不能超過一年以上。

這一原則,還適用於其他重要崗位系列,當然,也包括高級管理人員在內。職 務輪換在有助於防止部門內部的本位主義和小團體主義的同時,也有助於打破部門 橫向間的隔閡與界限。

作為重要崗位輪換原則的延伸,對某些關鍵崗位可實行「強制休假制」和「一 天休假制」。

3、加大內部稽核審計力度,建立高效的稽核審計體系

內部稽核審計,作為券商實施內部控制的重要手段,是證券經營機構監督系統 的重要組成部分。稽核審計部門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公司資產的安全性和收益 性、業務的合規合法性、內控的完整性及遵循情況進行檢查。

為充分發揮內部稽核的作用,證券經營機構必須建立經常性稽核和專項突擊審 計相結合的稽核制度,擴大稽核審計的頻率和范圍,全面覆蓋內部控制中的關鍵點 和主要風險點。凡是有經營權、財權、物權、支配權的部門,除保證專項稽核外,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常規性稽核。有條件的可進行二次常規性稽核,二次以上突擊性 稽核。有關資料顯示,上海幾十家外資金融機構的內部審計力度,遠遠超過中資金 融機構。

建立一個行之有效的稽核審計體系,取決於稽核審計的權威性和獨立性。故此, 稽核審計部門一般直接向公司最高層負責,也可設立稽核審計委員會。對稽核人員 也應實行定期「崗位輪換制」。

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防止「內部人控制」

再好的內部控制制度、風險控制措施,一旦出現「內部人控制」的情況,都將 失去效力。「內部人控制」,是指在所有權與控制權兩權分離的情況下,企業經理 人員掌握了企業的控制權,他們的利益在公司的戰略決策中得到了體現。其實質是 「內部人」雖不持有企業的股份,也不是企業法律上的所有者,但已從上級主管部 門的行政性放權中獲得了對企業經營的控制權。其結果往往是所有者權益被「內部 人控制」的經營者侵吞,造成企業資產流失。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法人違規違 法經營活動暢通無阻;另一方面,「內部人控制」容易滋生法人代表及高級管理人 員個人違紀、違法的行為。

信息的不對稱,是造成「內部人控制」的又一個原因。由於企業經營活動的專 業性和不確定性,「內部人」知道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經營成果,而外部人不僅難以 了解經營者的工作能力和勤勉程度,也難以了解企業的經營成果。董事會代表全體 最終所有者,對企業的內部人進行監督和制約,但國有股權過於集中的結構,使公 司難以擺脫行政束縛,往往造成董事會監管動因不足。事實上,有些公司的董事會 日常班子與主持工作的行政領導班子兩位一體,即俗稱的「兩塊牌子,一套班子」, 使董事會很難履行職責。

筆者認為,加強內部制度建設,以及對風險的控制,必須建立在法人及法人代 表和高級管理人員高度自律管理的基礎上;同時,還應建立券商的現代企業制度, 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一、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制度

按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大會是證券經營機構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 會是對股東會負責的常設決策機構。如果決策權力過於集中於經營班子,決策風險 就會加大,容易造成經營班子操縱董事會,董事會操縱股東大會的情況。建立相互 平衡、相互制約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制度(即「三會」制度),對促進證 券經營機構穩健經營、防範風險意義重大。

一般認為,董事會的作用是制定公司戰略和政策,擔當重要的決策角色。與此 同時,還有一項重要的作用不可忽略,即董事會的監督執行作用。鑒於此,董事的 作用可歸納為評判、激勵、監督、檢查、橋梁和安全閥等六種。

關於完善法人治理,筆者提出以下建議,僅供參考:

1、強化「獨立董事制」

獨立董事,即外部董事(Outside Director), 也稱作獨立非執行董事( Non -Executive Director)。獨立董事不能與公司有任何影響其客觀、 獨立地做出判 斷的關系。他既不代表出資人(包括不代表大股東),也不代表公司管理層。

在發達國家的董事會構成中,不僅董事長和總經理由二人分任,而且特別提倡 廣泛吸收獨立非執行董事進入董事會。在董事會中,獨立董事有的甚至超過半數以 上。獨立董事對執行董事的監督與平衡,已被發達國家企業確立為一個良好的法人 管理模式的基本原則。

2、實行董事會「三三合一制」

我國由國有企業改制而來的股份公司模式,是董事基本上以股東特別是第一大 股東派出的代表為主;另一種模式,是董事大部分由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擔任。筆者 認為,這兩者都存在缺陷。前一種會出現「一家說了算」、「一票否決制」的情況, 不利於對董事會的制約;後者則容易產生公司「內部人」代替(控制)董事會的情 況。這兩種董事會模式都不能形成一種制約的、平衡的法人治理結構。

一個健全的董事會中,來自出資人的董事必須低於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同樣,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擔任董事,也應低於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同時,董事會中還必 須有一定數量的獨立董事(專職董事),可由資深企業家、公司原經營班子的資深高 級管理人員、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以及社會咨詢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著 名經濟學家等擔任。換言之,董事會應由來自出資人、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及獨立人 士三方面的人員組成,即筆者主張的「三三合一制」。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中的權利 義務不僅不應減少,在某些特別議案上,反而應授予「一票否決權」。

3、履行「董事連帶責任制」

董事對造成重大損失的錯誤議案,如果投了贊成票,當屬失職,應承擔相應的 法律責任,包括經濟賠償責任。現在的情況往往是,要麼承擔刑事責任,要麼什麼 責任也沒有。與國外很有「身價」的董事相比,中國董事由於各種原因,無法實施 連帶經濟賠償,由此產生賞罰不明、有損不賠的狀況。

4、提高監事會地位,強化監事會職能

《公司法》規定,監事會及其成員履行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長、董事和高級 管理人員進行監督等職能,以此對公司的董事和經理層形成一個監督和制約的機制。 一些歐洲大陸國家採用「雙層董事會制」。在這種模式中,代表股東的監事會被提 到高於董事會的層次上,監事會監督管理董事會的工作,甚至可以任免董事會成員 和總經理。

目前,我國證券經營機構的監事會遠未達到法律賦予的職能和股東期望的要求。 在此,筆者謹提出如下建議:

(1)實行「監事資格一席制」。不論出資額大小, 一個股東單位在監事會中 最多隻設一個監事席位,有利於保護中小股東的權利。

(2)監事選舉實行「一人一票制」。 如果依據出資額多少進行監事的選舉, 則大股東代表當選監事較容易。若實行出席股東「一人一票制」,就能改變大股東 「一錘定音」的局面。

(3)監事職能實行「獨立行使監察權制」。監事行使職權時, 可不必經過多 數決議,每一名監事都可獨立行使監察權,可獨立對董事會起訴,要求董事會對公 司進行賠償,從而對股東權益不受損害起到保護作用。

二、發揮社會監管合力,防止「內部人控制」

證券經營機構不是一般的工商企業,它的興衰直接影響到金融市場的安全乃至 社會的穩定。為此,筆者提出以下探索性建議:

1、實行「准入審查制」

在審批證券經營機構時,不僅要審查投資人資信、資本金的來源、高級管理人 員的任職資格,還要將有無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有無專職的風險控制部門和基本 的內控制度作為准入的必要條件。

2、實行「財務總監委派制」

目前,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已在上海、無錫等地開展試行,財務總監 只對委派人負責。從規范的角度講,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的有限責任制或股份制的 證券經營機構,其財務總監是由第一出資人委派,還是由董事會任命,值得商榷。

3、實行「常年會計審計制」

證券經營機構必須聘請獨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其年報進行審計。審計人員對公 司的財務會計報表逐月初審,全年終審,並對審計結果在法律上負連帶責任。原則 上,簽字的注冊會計師兩年更換一次。

4、實行「常年法律顧問制」

證券經營機構一般都設有自己的法律事務部門,但並不能完全替代社會律師事 務所的作用。證券經營機構應聘請常年法律顧問,不僅對公司章程、董事會議案、 重大經濟合同、股權轉讓等進行審核,還應就公司業務是否合法、合規簽署法律意 見。對由於違規、違法導致重大損失的,法律顧問及其律師事務所也應承擔連帶法 律責任。原則上,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律師也應兩年更換一次。

5、實行「定期與不定期報告制」

證券經營機構應定期向證券監管部門報告公司經營狀況、財務報表及風險控制 情況。如公司經營活動或財務狀況發生重大變化,應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

6、實行「定期述職制」和「離職審計制」

對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實行「定期述職制」和「離職審計制」,不能一 走了之,以此鼓勵規范經營,制約違法、違規現象。

7、建立經營者激勵機制

經營者激勵機制是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不容忽視的重要問題,解決好經營者的 利益分配問題,包括實行年薪制、乾股、期權的試點,不僅可促使經營者致力於公 司利益的最大化,也可對「內部人控制」現象,從最高管理層上起到遏製作用。

8、試行「職工持股計劃」

實行職工持股方案,有助於員工建立起對公司的責任心和榮譽感,推動形成嚴 格遵循內控制度的企業文化,使「內部人控制」現象從全員性范圍受到制約。

9、開展證券公司上市試點工作

制約與防範「內部人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可憑借證券市場對公司經營管理層 的激勵和監督。對於上市公司而言,來自證券市場的壓力,可對公司經營者形成公 眾的監督,可增強公司經營的透明度。因此,可將國有證券經營機構改組為多元投 資主體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公司,條件成熟的可作公開上市試點。

風險控制,乃證券經營機構永恆的主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 構,加強內控制度建設,是跨世紀的中國券商所肩負的重任。

君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謝榮興

《上海證券報》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⑷ 證券的風險分析

1.經營風險
由於經紀業務的傭金收入占證券公司總收入的比重較大,證券公司對經紀業務的依賴性增強,二級市場行情波動對證券公司收益影響較大,當行情低迷時,固定成本(如通訊費用、場地租金等)居高不下,經營風險凸現。
上海證券交易所2000年度會員年檢結果顯示,96家證券公司類會員只有32%被列為年檢好會員,與99年相比在總體規模、盈利水平有一定提高的同時,仍有近十家證券公司出現虧損或接近虧損,相當一部分證券公司凈資產低於平均水平,在資產經營安全性、合法合規經營、內部控制等方面仍需進一步完善。
2.拓展業務風險
隨著證券市場規范化、市場化、國際化改革的深入,證券公司在激烈的競爭中拓展業務時採用的一系列手段措施,面臨較大風險:
(1)向客戶融資。由於向客戶透支資金的方法已經被嚴厲禁止,變相透支資金的情況時有發生(例如利用國債交易向客戶融資等),有的還與銀行共同協作,使融資行為不易被發現。
(2)返佣。返佣使經營成本加大,一旦行情不好,返佣成為節約費用的包袱;返佣的帳務處理有的返還現金,管理漏洞較多;返佣比例制定亦有較大的隨意性,增加了規范管理的難度;同時返佣稅金的收取有的只代扣了個人所得稅,未扣所得稅、營業稅,留下了隱患。
(3)提供擔保。證券公司有的分支機構為客戶貸款資金提供擔保,因擔保方比較隱蔽,只有在資金鏈出現斷裂,才有可能被發現,而這時證券公司面臨的風險已十分嚴重。
(4)三方監管。有的證券公司分支機構實行三方監管(一客戶提供資金給另一客戶買股票,證券公司分支機構監管客戶的股票,以保證另一客戶資金安全),這是《證券法》不允許的行為,監管協議不受法律保障,監管行為不受法規認可,一旦發生糾紛,證券公司十分被動。
(5)業務創新。為追求規模擴大和市場佔有率增加,證券公司開展了一系列的業務創新,並與銀行、保險等機構結成戰略夥伴關系,業務創新遇到來自包括技術、咨詢、培訓和推廣等多方面的挑戰,風險控制難度加大。
3.系統網路風險
隨著網路信息技術在證券行業的廣泛應用,隨著證券行業業務創新的不斷深入,網路是否安全可靠、網路是否便捷高效變得越來越重要。但證券公司對此的風險控制及抗風險能力仍不容樂觀。
證券承銷業務是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之一,因為項目周期長,受市場不可預測因素影響較大,隨著監管力度的加強,證券公司的連帶責任增加,公司各項風險增大。
如對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前景研究不夠,推薦企業發行證券失敗而使證券公司遭受利潤和信譽損失的風險。對二級市場的走勢判斷錯誤,造成股票價格定位不合理或債券的利率和期限設計不符合市場需求,券商包銷的股票賣不出去;或者在增發配股時成了上市公司大股東,證券公司資金被大量佔用引發財務風險。
隨著B股市場將率先成為全流通市場,B股承銷業務將有較大發展,如果履行包銷責任,還可能出現外匯風險。對上市公司進行過分包裝,在信息披露上出現過錯,誤導投資人,造成違規違法的風險。

⑸ 證券公司風險管理方法系統介紹

一、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控制指標體系
二、風險控制指標動態監控系統
三、敏感性分析和壓力測試機制
四、業務規模的適時調整機制
五、風險量化分析

⑹ 證券公司對風險實行分類管理總體上將風險分為哪幾類

摘要 (1)體制風險。體制風險屬於系統性風險,是指一國金融體系由於缺陷所存在的風險,最後在國際炒家的襲擊下引發了金融危機。如泰國、韓國等東亞國家,由於證券信用交易的「助長殺跌」功能,體制風險所導致的危機變本加厲,危害更深。

⑺ 證券投資的主要風險有哪些,如何規避風險要簡短點的交作業

我國證券公司(指綜合性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按照《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有經紀、承銷、自營、兼並收購、基金管理、咨詢服務等。因此證券公司風險根據業務可分為以下四大類:

(一)證券經紀業務風險

由於經紀業務收入占證券公司總收入的比例較大,一般達到40—50%以上,因此經紀業務風險是證券公司最基本的風險,主要表現有:

1.經營風險

由於經紀業務的傭金收入占證券公司總收入的比重較大,證券公司對經紀業務的依賴性增強,二級市場行情波動對證券公司收益影響較大,當行情低迷時,固定成本(如通訊費用、場地租金等)居高不下,經營風險凸現。

上海證券交易所2000年度會員年檢結果顯示,96家證券公司類會員只有32%被列為年檢好會員,與99年相比在總體規模、盈利水平有一定提高的同時,仍有近十家證券公司出現虧損或接近虧損,相當一部分證券公司凈資產低於平均水平,在資產經營安全性、合法合規經營、內部控制等方面仍需進一步完善。

2.拓展業務風險

隨著證券市場規范化、市場化、國際化改革的深入,證券公司在激烈的競爭中拓展業務時採用的一系列手段措施,面臨較大風險:

(1)向客戶融資。由於向客戶透支資金的方法已經被嚴厲禁止,變相透支資金的情況時有發生(例如利用國債交易向客戶融資等),有的還與銀行共同協作,使融資行為不易被發現。(2)返佣。返佣使經營成本加大,一旦行情不好,返佣成為節約費用的包袱;返佣的帳務處理有的返還現金,管理漏洞較多;返佣比例制定亦有較大的隨意性,增加了規范管理的難度;同時返佣稅金的收取有的只代扣了個人所得稅,未扣所得稅、營業稅,留下了隱患。(3)提供擔保。證券公司有的分支機構為客戶貸款資金提供擔保,因擔保方比較隱蔽,只有在資金鏈出現斷裂,才有可能被發現,而這時證券公司面臨的風險已十分嚴重。(4)三方監管。有的證券公司分支機構實行三方監管(一客戶提供資金給另一客戶買股票,證券公司分支機構監管客戶的股票,以保證另一客戶資金安全),這是《證券法》不允許的行為,監管協議不受法律保障,監管行為不受法規認可,一旦發生糾紛,證券公司十分被動。(5)業務創新。為追求規模擴大和市場佔有率增加,證券公司開展了一系列的業務創新,並與銀行、保險等機構結成戰略夥伴關系,業務創新遇到來自包括技術、咨詢、培訓和推廣等多方面的挑戰,風險控制難度加大。

3.系統網路風險

隨著網路信息技術在證券行業的廣泛應用,隨著證券行業業務創新的不斷深入,網路是否安全可靠、網路是否便捷高效變得越來越重要。但證券公司對此的風險控制及抗風險能力仍不容樂觀。

(二)證券承銷業務風險
證券承銷業務是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之一,因為項目周期長,受市場不可預測因素影響較大,隨著監管力度的加強,證券公司的連帶責任增加,公司各項風險增大。

如對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前景研究不夠,推薦企業發行證券失敗而使證券公司遭受利潤和信譽損失的風險。對二級市場的走勢判斷錯誤,造成股票價格定位不合理或債券的利率和期限設計不符合市場需求,券商包銷的股票賣不出去;或者在增發配股時成了上市公司大股東,證券公司資金被大量佔用引發財務風險。隨著B股市場將率先成為全流通市場,B股承銷業務將有較大發展,如果履行包銷責任,還可能出現外匯風險。對上市公司進行過分包裝,在信息披露上出現過錯,誤導投資人,造成違規違法的風險。

(三)自營業務風險

作為證券公司傳統業務之一,證券自營收入約佔中國證券公司總收入的30%,但其風險卻比較巨大。首先是市場風險,自營收益與二級市場走勢關系密切。目前我國證券二級市場整體來講投機氣氛較濃,市場波動相對頻繁,很多證券公司未建立有效的業務決策系統、調研系統、操作系統及相應的管理制度責任制度,面對相對較少的投資品種,證券公司無法利用套期保值等手段規避證券市場波動的系統風險,因此,二級市場的價格異常波動會給公司業務帶來較大的風險。其次是新業務風險,很多新的交易品種即將推出,但由於業務新、經驗少,容易出現問題。同時它在能夠規避風險的同時,也有放大風險的效應。「李森事件」把百年歷史的「巴林銀行」毀於一旦就是典型的案例。第三是違規操作風險,追求自營業務收益增加,惡意炒作使股價震盪加劇從中獲利。這種行為是《證券法》所嚴厲禁止的。一旦受到查處,公司的各項業務都將受到嚴重影響。

(四)其他業務風險

在上述三大業務之外,資產管理業務是很多證券公司未來發展的重點,但其帶來的風險在2001年表現得尤為突出。雖然《證券法》以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指出,證券公司在從事資產管理業務過程中不得向委託人承諾投資收益,但是不少證券公司在進行資產管理業務時,還是違規進行保底和收益分配承諾,在操作不當時,易使應由客戶承擔的市場風險,轉化為由證券公司承擔實際的虧損。同時該業務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收益分配機制,致使收益分配的品種單一、憑經驗確定,客戶可選擇的機會少,證券公司遇行情波動較大時,風險應對的能力欠佳。假設某證券公司注冊資金20億元,實際資產管理的資金100億元。允諾資金的保底利潤率是10%。按此計算,其年成本在10億元左右,在大盤下跌20%,損失應超過15%達8.5億元,加上公司自有的自營資金按10億元計算,大盤下跌損失2億元,則兩者合計損失超過20.5億元,對該證券公司來說已達到生死存亡的地步。因此,證券公司在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時一定要注意風險。不能盲目擴展。其他如國外證券公司獲利豐厚的資產重組、並購業務在我國雖然也開展,但業務量較小,所以其風險並不明顯。

⑻ 證券管理問題

你好。全球經濟一體化,金融市場競爭不斷加劇,風險管理是證券公司成功的關鍵.目前中國證券公司最重要的任務就是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體系.本文將對券商風險及風險管理進行分析和探討,找到合理的解決對策.關鍵詞:證券公司證券市場風險管理一,我國證券公司風險成因的分析(一)外部原因1.法律法規不健全.雖然我國證券市場的法律法規體系在逐步完善,但是還存在種種問題制約證券公司風險控制體系的健全.首先,許多法律法規本身就存在不足,並且許多條款過分簡單造成可操作性較差;另外,法規的執行不力也直接導致法律效應的弱化,缺少約束力.1999年出台的《證券法》的規章制度大都以保守為主,對各種資金的人市,各項業務的開展,分支機構的設立,市場金融的創新等都以限制為主,束縛證券公司的發展力,致使券商一直以來業務經營趨同,利潤來源單一,受市場漲跌影響較大,導致抗風險能力不強.2.缺乏完善的外部監管體系.由於我國證券市場發展歷史較短,對風險認識不足,證券監管體系不完善,因此,目前還尚未建立科學,完善的外部風險監管體系.監管的滯後使證券公司要面對更大的風險.3融資渠道匱乏.過去,由於證券市場發展的不完善,證券公司缺乏合法的融資渠道,自有資金的匱乏不僅導致挪用客戶保證金以及其他違規現象非常普遍,而且也直接影響到證券公司抵禦風險的能力.4做乏適度競爭環境.中國證券市場一直處於一種競爭怪圈,一方面,市場充斥著條塊分割的行政色彩,政府對市場的干預力非常強大,政策以及政策出台的時機直接影響證券市場價格的波動,市場風險變化較大;另一方面,證券公司之間卻在某些業務方面充斥著大量不正當的競爭手段,競爭不足和失度競爭共同構成我國證券市場特殊的競爭環境,導致市場秩序的混亂,券商效率的下降,從而增加了證券公司的風險.(=)內部因素1.對風險認識不足,忽視風險控制.我國券商控制風險的能力較差,採取的方式也較為被動,而且我國券商防範風險往往是基於外部壓力,而沒有真正意識到風險管理的重要性.面對監管部門的壓力,只為應付人民銀行或監證會的檢查.所以,一些券商雖然成立了風險控制部門,也只是形同虛設,難以真正起到風險控制的作用.從本質上看,西方投資銀行控制風險是源於內部壓力,所以西方投資銀行控制風險能力較強,採取的方式不僅規范,科學,而且較為主動.2.規模弱小,業務范圍狹窄,抵禦風險能力不強.由於歷史原因,國內券商多按地域系統分別建立,規模過小,資金分散,資產流動性差是國內證券公司共同的特質,抵禦風險能力非常有限.業務范圍狹窄,發達國家證券公司業務范圍廣泛,既有證券承銷,證券經紀,證券自營等傳統業務,也有兼收與並購,私募發行,風險投資,衍生產品,項目融資,資產證券化,租賃,證券抵押融資,咨詢服務等等.而國內券商目前業務范嗣主要限於證券承銷,經紀和自營,缺乏供風險控制利用的金融工具,經營范嗣的狹窄使得證券公司很難應對千變萬化的市場環境.3.公司治理薄弱,內部控制不完備.(1)內部規章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及控制力度.大多數的公司制度並不是根據自己的情況設立的,而是為了應付監管部門的檢查而匆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簡單的復制,或者對同行業公司制度的抄襲,再加上市場環境的不斷變化,自身業務的拓展與創新,使其約束控制力減弱,以致缺乏可操作性及控制力度.(2)高管人員成為公司的特權階層,內控機制對其缺乏約束力,"內部機制"變成了"內部人控制",公司受大股東操縱現象嚴重.我國證券公司大部分存在股權高度集中現象,董事會基本上由大股東做主,董事會作用基本沒有發揮,股東由自己的意願決定投資項目,存在很大的風險.(3)公司各職能,監管部門的效用未得到發揮,不利於內部機制的實現.監事會及內部稽核部門形同虛設,不具備完全獨立性,因為其成員由董事會或大股東指定,很難對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員進行有效監管.內部機制的實現不能僅僅依靠某一部門,而是依靠自上而下以及同級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合作和互相制約來實現的.4,管理體制和手段落後.在管理方面的欠缺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治理結構問題,目前還沒有充分依靠公司董事會,監視會和股東大會三者來監督公司的風險管理工作,虛設現象嚴重,重大決策缺乏監督制衡機制,很容易造成管理決策方面的失誤.二是,管理層次問題,我國證券公司大多數實行總公司——分支機構的形式,由於管理層次的不到位也造成風險管理的缺失.三是風險控制執行不力,由於管理方面的問題,許多公司風險控制部門形同虛設,執行不力又引發其他方面的風險.而且證券公司股權結構不合理,股權高度集中,流動性差,股東比例失調,公司透明度低等導致證券公司投資決策和風險管理失控.二,我國證券公司風險管理的對策建議(一)加強政府監管力度,防範券商自營業務風險1.從決策和授權程序看,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自營部門的個人影響將受到較大限制,改變以往證券公司存在受個人投資偏好影響等情形.個人的作用僅能在討論和表決中發揮,對降低風險有較大效果.2對證券自營業務的監管,將進一步日常化.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對證券公司自營業務是可以隨時了解和檢查的.這會大大降低違規自營事件發生的概率.3.持股集中的案例,在證券自營業務中將大為減少.在《指引》實施後,證券自營業務的主要手法,是在證券池中分散投資.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風險將進一步向證券投資基金靠攏.4.證券自營業務引起的風險將由多種技術手段予以釋放.證券自營業務是風險很大的業務,對證券公司凈資本變化的影響往往較大.逐日盯市制度的確立,有望與"建立健全自營業務運作止盈止損機制"相呼應.(=)完善內部控制體系1995年國際上的巴林銀行破產和2004年南方證券被行政接管,都是由於內部控制不完善而引發的金融風險.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是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基本保障.在這個過程中,應當建立適當的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包括完善的會計賬目和會計記錄及內部財務管制,完備和強有力的內部審計制度,整個審計必須獨立於公司的其他業務;明確個人許可權,闡明公司風險管理及控制的政策等,都是防範和控制風險的.

⑼ 請教:證券公司的風險管理部主要業務

風險管理部門主要對兩個核心業務進行風險監控,即營銷和投資。包括經紀、自營和承銷業務。投研部分負責為營銷設計產品方案,為投資提供策略建議,風險管理和稽核部門負責對營銷和投資行為進行全程風險監控和內部審計,以期有效化解投資和經營風險,杜絕違規經營。

⑽ 論述我國證券公司經營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

2013-2017年 中國證券經營機構深度調研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認為目前我國許多證券公司的經營中還存在相當的問題,影響著其核心競爭力的形成。
1、營銷團隊不完善,證券經紀人素質有待提高
不少證券公司營業部的營銷團隊還沒有完善,正在組建中。團隊中的經紀人的能力水平也有待提高,少部分經紀人還沒有獲得「證券從業資格證」就上崗;分析水平能力低,風險意識較弱。尤其作為服務營銷主體的營業部,一些經紀人還沒有真正認識到服務的本質,後果可想而知。
2、營銷模式單一,業務同質化嚴重
很多證券公司的營業部營銷模式單一,還沒有擺脫「靠天吃飯」的思想,營業部的經紀業務沒有創新,還是停留在等待客戶上門開戶。業務同質化嚴重,缺乏差別服務和特色服務。這種單一的盈利模式無法滿足投資者多元化的投資和融資需求。
3、交易手續費過高,不能有效吸引客戶
證券公司營業部的利潤來源於客戶的交易手續費,降低交易手續費可以提高客戶的交易量,從而增加營業部的利潤。不少證券公司營業部交易手續費仍定位較高,不僅讓客戶對營業部交易手續費過高產生抱怨,而且對營業部自身來講因為客戶的流失,也會失去更多的利潤。
4、還沒形成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
一些證券公司的風險識別、控制和管理能力,無論在理念上還是實際操作中,也無論從模型設計、指標確定、技術運用還是先進方法的掌握上,都還不太適應業務快速發展的需求。目前國內絕大多數證券公司的風險管理還停留在定性化、經驗化管理階段,缺少對風險進行量化的工具、預警機制和完備的資料庫系統。
5、業務創新缺乏實踐與經驗的積累
目前金融創新以高風險和高收益並重為特徵,由於實踐與經驗 的欠缺,證券公司能否把握好效益與安全的平衡點,降低創新業務成本,能否做好包括人才引進和儲備、技術保障、制度和機制設計、風險管理等方面充分的准備工作,將決定創新業務開展的成效。
以上觀點僅供參考,望採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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