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是標的證券
標的證券是投資者融入資金可買入的證券和證券公司可對投資者融出的證券。證券交易所按照從嚴到寬、從少到多、逐步擴大的原則,根據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的進展情況,在滿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證券范圍內審核、選取試點初期標的證券的名單,並向市場公布。證券公司在上述范圍內確定並公布該公司允許的標的證券。證券交易所規定融資買入標的證券和融券賣出標的證券限於其認可的上市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債券及其他證券。
符合條件:
1、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滿3個月;
2、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
3、股票發行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
4、近3個月內日均換手率不低於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20%,日均漲跌幅的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的平均值的偏離值不超過4個百分點;且波動幅度不超過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00%以上;
日均換手率是指過去3個月內標的證券或基準指數每日換手率的平均值。
日均漲跌幅是指過去3個月內標的證券或基準指數每日漲跌幅絕對值的平均值。
波動幅度是指過去3個月內標的證券或基準指數最高價與最低價之差對最高價和最低價的平均值之比。
對於基準指數,在上海交易所是指上證綜合指數,在深圳交易所是指深證綜合指數和中小板指數。
5、股票發行公司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
6、股票交易未被證券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
7、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② 證券發行人與證券發行主體有什麼區別
證券發行人是指為籌措資金而發行債券、股票等證券的政府及其機構、金融機構、公司和企業。證券發行人是證券發行的主體,如果沒有證券發行人,證券發行及其後的證券交易就無從展開,證券市場也就不可能存在。證券發行人根據需要決定證券的發行,證券發行則是把證券向投資者銷售的行為。證券發行可以由發行人直接辦理,這種證券發行稱之為自辦發行。自辦發行是比較特殊的發行行為,也比較少見。近年來,由於網路技術在發行中的應用,自辦發行開始多起來。證券發行一般由證券發行人委託證券公司進行。證券公司首先向證券發行人購入證券,然後再向投資者銷售。由證券公司承辦的證券發行稱之為承銷.
③ 權證的定義
權證,是指標的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
一、 權證的定義和種類
《暫行辦法》有關權證的定義揭示了權證二個主要特點:1、權證表徵了發行人與持有人之間存在的合同關系,權證持有人據此享有的權利與股東所享有的股東權在權利內容上有著明顯的區別:即除非合同有明確約定,權證持有人對標的證券發行人和權證發行人的內部管理和經營決策沒有參與權;2、權證賦予權證持有人的是一種選擇的權利而不是義務。與權證發行人有義務在持有人行權時依據約定交付標的證券或現金不同,權證持有人完全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自主選擇行權還是不行權, 而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暫行辦法》涵蓋了不同種類的權證產品:
A、以發行人為標准,可以分為公司權證和備兌權證。公司權證是由標的證券發行人發行的權證,如標的股票發行人(上市公司)發行的權證。備兌權證是由標的證券如股票發行人以外的第三人(上市公司股東或者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行的權證。考慮到市場發展的實際,除為解決股權分置而發行的權證外,《暫行辦法》對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備兌權證發行人的資格條件沒有規定。
B、以持有人的權利性質為標准,可以分為認購權證(向發行人購買標的證券)和認沽權證(向發行人出售標的證券)。
C、以行權方式為標准,約定持有人有權在規定期間行權的為美式權證,約定持有人僅能在特定到期日行權的屬於歐式權證。
D、以結算方式為標准,可以分為實券給付結算型權證和現金結算型權證。實券給付結算以標的證券所有權發生轉移為特徵,發行人必須向持有人實際交付或購入標的證券,而現金結算方式則是在不轉移標的證券所有權的情況下僅就結算差價進行現金支付。
從上述說明可以看出,《暫行辦法》充分考慮了股權分置改革試點中可能出現的各類權證方案,也為交易所下一步發展權證市場預留了空間。寶鋼集團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中發行的權證屬於歐式實券給付型備兌認購權證。
http://ke..com/view/11115.htm
④ 權證,是指標的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以下簡稱發行人)發行的,
給你打個比方,比如寶鋼集團要發行寶鋼權證,如果它自己發行就是標的證券發行人發行的。同時,他也可以委託別的機構幫他發行,這個機構就屬於其以外的第三人。
⑤ 權證的管理辦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日前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為便於市場參與者更好理解和使用《暫行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工作小組針對其中的一些重要規定和關鍵條款進行了解讀。
一、 權證的定義和種類
《暫行辦法》有關權證的定義揭示了權證二個主要特點:1、權證表徵了發行人與持有人之間存在的合同關系,權證持有人據此享有的權利與股東所享有的股東權在權利內容上有著明顯的區別:即除非合同有明確約定,權證持有人對標的證券發行人和權證發行人的內部管理和經營決策沒有參與權;2、權證賦予權證持有人的是一種選擇的權利而不是義務。與權證發行人有義務在持有人行權時依據約定交付標的證券或現金不同,權證持有人完全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自主選擇行權還是不行權,而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暫行辦法》涵蓋了不同種類的權證產品:
A、以發行人為標准,可以分為公司權證和備兌權證。公司權證是由標的證券發行人發行的權證,如標的股票發行人(上市公司)發行的權證。備兌權證是由標的證券如股票發行人以外的第三人(上市公司股東或者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行的權證。考慮到市場發展的實際,除為解決股權分置而發行的權證外,《暫行辦法》對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備兌權證發行人的資格條件沒有規定。B、以持有人的權利性質為標准,可以分為認購權證(向發行人購買標的證券)和認沽權證(向發行人出售標的證券)。
C、以行權方式為標准,約定持有人有權在規定期間行權的為美式權證,約定持有人僅能在特定到期日行權的屬於歐式權證。
D、以結算方式為標准,可以分為實券給付結算型權證和現金結算型權證。實券給付結算以標的證券所有權發生轉移為特徵,發行人必須向持有人實際交付或購入標的證券,而現金結算方式則是在不轉移標的證券所有權的情況下僅就結算差價進行現金支付。
從上述說明可以看出,《暫行辦法》充分考慮了股權分置改革試點中可能出現的各類權證方案,也為交易所下一步發展權證市場預留了空間。寶鋼集團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中發行的權證屬於歐式實券給付型備兌認購權證。
二、 發行上市審核
根據《暫行辦法》第6至8條的規定,權證的發行審核將由交易所完成,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而權證的上市審核完全由交易所負責。
需要說明的是,公司權證發行與股票或債券發行密切關聯,涉及融資行為,因此,公司權證的發行在向交易所提出申請前,首先應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有關核准。
三、 標的證券的條件
《暫行辦法》以列舉的方式規定股票和其他證券品種可以作為標的證券。鑒於權證市場剛剛起步,《暫行辦法》只針對選擇單只股票作為標的證券的條件作出了明確規定,對於以基金、一籃子股票等為標的證券的具體條件,交易所將根據市場發展的需要及時予以明確和完善。
權證產品高收益、高風險的特點決定了標的股票如果不具備相當的流通規模,標的股票與權證價格聯動所帶來的價格波動和操縱風險將十分巨大。選擇規模大、流動性強的股票作為標的股票是權證交易活躍而又穩定的重要基礎。鑒此,《暫行辦法》對標的股票的資格提出了嚴格要求。需要明確的是:第一,流通股指流通A股。第二,換手率的計算是以市價總值為計算依據,單日換手率=(當日標的股票的二級市場成交金額/市價總值)*100%。
四、 權證的上市條件
《暫行辦法》第十條對權證的上市條件做出了明確規定,主要包括:
1.權證的必備條款:權證類別(「認購」或「認沽」)、行權價格、行權方式(「歐式」或「美式」)、存續期間、行權日期、結算方式(實券給付還是現金結算)、行權比例。
2.權證存續時間的計算起點是上市日,具體計算可以日、月、年為單位。
3.權證發行人必須提供符合規定的履約擔保。
4.權證發行人的履約擔保。
《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在本所發行上市的權證,發行人應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有兩種,發行人可自行選擇。
第一,發行人通過在結算公司開設的專用賬戶提供足夠數量的標的證券或現金,作為履約擔保。交易所將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發行人需要提供的履約擔保數量,並要求發行人在權證發行前完成履約擔保。同時,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情況通過調整擔保系數要求發行人追加履約擔保品,擔保系數是一個介於0和1之間的數字。目前寶鋼權證的擔保系數為100%。
以標的證券或者現金提供擔保的,發行人應有義務保證標的證券或者現金不存在質押、司法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
第二,提供經本所認可的機構如商業銀行等作為履約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人。
五、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主要包含兩個方面:1、權證發行人根據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所發布的各種公告。除《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的權證發行說明書、上市公告書、終止上市提示性公告和終止上市公告外,交易所還將以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指引等形式根據市場需要,結合股權分置改革的要求,督促發行人及時發布諸如行權價格調整、對市場傳聞澄清等信息,以提高市場透明度,充分維護投資者利益。2、交易所在每日開盤前公布的每隻權證可流通數量、持有權證數量達到或超過可流通數量5%的持有人名單。
六、 權證的交易
權證交易與股票非常相似,在交易時間、交易機制(競價方式)等方面都與股票相同。不同之處在於:
1.申報價格最小單位:與股票價格變動最小單位0.01元不同,權證的價格最小變動單位是0.001元人民幣。這是因為權證的價格可能很低,比如在價外證時,權證的價格可能只有幾分錢,這時如果其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就顯得過大,因為即使以最小的價格單位變動,從變動幅度上看,都可能形成價格的大幅波動。
2.權證價格的漲跌幅限制:目前股票漲跌幅採取的10%的比例限制,而權證漲跌幅是以漲跌幅的價格而不是百分比來限制的。這是因為權證的價格主要是由其標的股票的價格決定的,而權證的價格往往只佔標的股票價格的一個較小的比例,標的股票價格的變化可能會造成權證價格的大比例的變化,從而使事先規定的任何漲跌幅的比例限制不太適合。例如,T日權證的收盤價是1元,標的股票的收盤價是10元。T+1日,標的股票漲停至11元。其它因素不變,權證價格應該上漲1元,漲幅100%。按《辦法》中的公式計算,權證的漲停價格為1+(11-10)×125%=2.25元,即標的股票漲停時,權證尚未漲停。
七、禁止權證發行人和標的證券發行人買賣權證
《暫行辦法》中規定權證發行人不得買賣自己發行的權證,標的證券發行人不得買賣標的證券對應的權證。由於權證是高杠桿性的產品,標的股票的微小變動都會導致權證價格的大幅度波動。如果允許權證發行人和標的股票發行人買賣權證,那麼,權證發行人和標的股票發行人通過某種方式影響標的股票價格,就有可能導致權證價格的大幅波動,從而獲得非法收益,給一般投資者造成損失。
八、權證的終止交易
《暫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權證存續期滿前5個交易日,權證終止交易,但可以行權」。這里的前5個交易日包括到期日,即以到期日為T日,權證從T-4日開始終止交易。
九、 權證的行權
《暫行辦法》在行權方面做的一個主要規定是「當日買進的權證,當日可以行權。當日行權取得的標的證券,當日不得賣出」。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維持權證價格和標的股票之間的互動關系,使得權證價格主要由標的股票決定的特點得到更有效的體現。當然,更理想的情況是允許當日行權取得的標的證券,當日可以賣出。但在綜合考慮了風險控制等因素後,本所作出了現在的規定。
十、權證行權的結算
在行權結算方式方面,《暫行辦法》對現金結算方式和證券給付方式都作出了規定。在現金結算方式中,標的證券結算價格對於權證發行人和持有人都非常重要,為此《暫行辦法》規定「標的證券結算價格,為行權日前十個交易日標的證券每日收盤價的平均數」。這樣較大程度地避免了結算價格被操縱的可能性。此外,從保護投資者角度出發,《暫行辦法》允許現金結算的自動支付方式和證券給付的代理行權方式,並作出了相應規定。
十一、權證交易、行權的費用
權證是中國證券市場的又一創新產品。為鼓勵這一產品的發展,本所在費用方面考慮給予一定的優惠措施,其交易、行權費用的制定基本參考了在本所上市交易的基金標准,例如權證交易傭金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3%,行權時向登記公司按過戶股票的面值繳納0.05%的股票過戶費。
十二、 權證的創設機制
權證價格主要取決於標的股票市場價格及其波動性,其價格不應該完全受到供求關系的影響。在市場需求上升時,應該存在某種機制,允許權證供應量適時得以增加,以平抑價格暴漲。境外成熟的權證市場無一例外地使用了這種「持續發售」機制。為此,《暫行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合格機構可以創設權證,以增加二級市場權證供給量,防止權證價格暴漲以致脫離合理價格區域。
所有的權證到了該權證的行權日都可以按照它的規定行權,問題是值不值得行權(對自己有沒有利)。
認沽權證行權時,憑每份權證按行權價賣給非流通股大股東相應數量(一般都是1:1,具體看該權證的說明)的正股
認購權證行權時,憑每份權證按行權價向非流通股大股東買入相應數量(一般都是1:1,具體看該權證的說明)的正股!
⑥ 有關權證的問題
1、什麼是權證?
權證是一種有價證券,投資者付出權利金購買後,有權利(而非義務)在某一特定期間(或特定時點)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者出售標的證券。其中:
發行人是指上市公司或證券公司等機構;
權利金是指購買權證時支付的價款;
標的證券可以是個股、基金、債券、一籃子股票或其它證券,是發行人承諾按約定條件向權證持有人購買或出售的證券。
2、權證有哪些種類?
權證根據不同的劃分標准有不同的分類:
(1)按買賣方向分為認購權證和認沽權證。認購權證持有人有權按約定價格在特定期限內或到期日向發行人買入標的證券,認沽權證持有人則有權賣出標的證券。
(2)按權利行使期限分為歐式權證和美式權證,美式權證的持有人在權證到期日前的任何交易時間均可行使其權利,歐式權證持有人只可以在權證到期日當日行使其權利。
(3)按發行人不同可分為股本權證和備兌權證。股本權證一般是由上市公司發行,備兌權證一般是由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行:
比較項目 股本權證 備兌(衍生權證)
發行人 標的證券發行人 標的證券發行人以外的第三方
標的證券 需要發行新股 已在交易所掛牌交易的證券
發行目的 為籌資或高管人員激勵用 為投資者提供避險、套利工具
行權結果 公司股份增加、每股凈值稀釋 不造成股本增加或權益稀釋
(4)按權證行使價格是否高於標的證券價格,分為價內權證、價平權證和價外權證。
價格關系 認購權證 認沽權證
行使價格>標的證券收盤價格 價外 價內
行使價格=標的證券收盤價格 價平 價平
行使價格<標的證券收盤價格 價內 價外
(5)按結算方式可分為證券給付結算型權證和現金結算型權證。權證如果採用證券給付方式進行結算,其標的證券的所有權發生轉移;如採用現金結算方式,則僅按照結算差價進行現金兌付,標的證券所有權不發生轉移。
B和C表示認購權證,深市用C表示,上市用B(Buy)。P(Put)表示認沽權證。C1和C2表示他有2個創設的認購權證,認購的權利不同,或者創設的機構不同。權證的行權日期是,到這個時間權證的交易就停止了,如果不行權的話,權證就作廢了,廢紙一張。不能買賣了。
認購權證 :到了日期買入創設機構的股票
持有人有權利(而非義務)在某段期間內以預先約定的價格向發行人購買特定數量的標的證券
認沽權證 :到了日期把自己的股票賣給創設機構
持有人有權利(而非義務)在某段期間內以預先約定的價格向發行人出售特定數量的標的證券
⑦ 股票問題
權證
權證,是指標的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
權證是發行人與持有人之間的一種契約關系,持有人有權利在某一約定時期或約定時間段內,以約定價格向權證發行人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資產(如股票)或權利。購買股票的權證稱為認購權證,出售股票的權證叫作認售權證(或認沽權證)。權證分為歐式權證和美式權證兩種。所謂歐式權證:就是只有到了到期日才能行權的權證。所謂美式權證:就是在到期日之前隨時都可以行權的權證。
權證價值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內在價值,即標的股票與行權價格的差價;二是時間價值,代表持有者對未來股價波動帶來的期望與機會。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權證的存續期越長,權證的價格越高;美式權證由於在存續期可以隨時行權,比歐式權證的相對價格要高。
上證所規定,申請在交易所上市的權證,其標的證券為股票的,標的股票應符合以下條件:最近 20個交易日流通股份市值不低於 10億元;最近 6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累計換手率在 25%以上;流通股股本不低於 2億股。
權證實質反映的是發行人與持有人之間的一種契約關系,持有人向權證發行人支付一定數量的價金之後,就從發行人那獲取了一個權利。這種權利使得持有人可以在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間內,以約定的價格向權證發行人購買/出售一定數量的資產。
持有人獲取的是一個權利而不是責任,其有權決定是否履行契約,而發行者僅有被執行的義務,因此為獲得這項權利,投資者需付出一定的代價(權利金)。權證(實際上所有期權)與遠期或期貨的分別在於前者持有人所獲得的不是一種責任,而是一種權利,後者持有人需有責任執行雙方簽訂的買賣合約,即必須以一個指定的價格,在指定的未來時間,交易指定的相關資產。
從上面的定義就容易看出,根據權利的行使方向,權證可以分為認購權證和認售權證,認購權證屬於期權當中的「看漲期權」,認售權證屬於「看跌期權」。
備兌權證是由持有該相關資產的第三者發行,並非由相關企業本身發行,一般都是國際性投資銀行機構發行。發行商擁有相關資產或有權擁有該資產。備兌認股權證可以是認購或認沽,投資者並同時面對發行商的信貸風險。
備兌權證被視為結構性產品。備兌權證是由獨立於其指定證券之發行人及其附屬公司的個體(通常是投資銀行)所發行。指定資產可以是股本證券以外的資產,例如指數、貨幣、商品、債券又或一籃子證券。備兌權證所賦予的權利可以是購買的權利(認購權證)或出售的權利(認沽權證)。
備兌的含義指其發行人將權證的指定證券或資產存放在獨立的受託人、託管人或存管處,作為其履行責任的抵押,而受託人、託管人或存管處則代表權證持有人的利益。有些市場用權證二字代表所有類別的權證,而有些市場則以衍生權證代表備兌權證.
蝶式權證是只同時買如和賣出兩份價格不同的認沽權證或同時買如和賣出兩份價格不同的認股權證,這樣的組合可以使得投資者在股價波動在一定區間內時獲得一定收益,如果價格波動超出范圍,則投資者的也不會遭受損失,其收益曲線形狀如「__∧__」,因其形狀與展翅飛翔的蝴蝶,故將其命名為蝶式權證。
而由一份認沽權證和認股權證組成的組合,其收益曲線形狀為「\__/」,與馬鞍相似,稱馬鞍式權證,也叫寬跨式或束勒式權證。這種權證使投資者在股價大跌或大漲時獲得收益,在股價變動不大時沒有收益。
投資者買賣權證須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解讀
上海證券交易所日前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為便於市場參與者更好理解和使用《暫行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工作小組針對其中的一些重要規定和關鍵條款進行了解讀。
一、 權證的定義和種類
《暫行辦法》有關權證的定義揭示了權證二個主要特點:1、權證表徵了發行人與持有人之間存在的合同關系,權證持有人據此享有的權利與股東所享有的股東權在權利內
容上有著明顯的區別:即除非合同有明確約定,權證持有人對標的證券發行人和權證發行人的內部管理和經營決策沒有參與權;2、權證賦予權證持有人的是一種選擇的權利而不是義務。與權證發行人有義務在持有人行權時依據約定交付標的證券或現金不同,權證持有人完全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自主選擇行權還是不行權,而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暫行辦法》涵蓋了不同種類的權證產品:
A、以發行人為標准,可以分為公司權證和備兌權證。公司權證是由標的證券發行人發行的權證,如標的股票發行人(上市公司)發行的權證。備兌權證是由標的證券如股票發行人以外的第三人(上市公司股東或者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行的權證。考慮到市場發展
的實際,除為解決股權分置而發行的權證外,《暫行辦法》對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備兌權證發行人的資格條件沒有規定。
B、以持有人的權利性質為標准,可以分為認購權證(向發行人購買標的證券)和認沽權證(向發行人出售標的證券)。
C、以行權方式為標准,約定持有人有權在規定期間行權的為美式權證,約定持有人僅能在特定到期日行權的屬於歐式權證。
D、以結算方式為標准,可以分為實券給付結算型權證和現金結算型權證。實券給付結算以標的證券所有權發生轉移為特徵,發行人必須向持有人實際交付或購入標的證券,而現金結算方式則是在不轉移標的證券所有權的情況下僅就結算差價進行現金支付。
從上述說明可以看出,《暫行辦法》充分考慮了股權分置改革試點中可能出現的各類權證方案,也為交易所下一步發展權證市場預留了空間。寶鋼集團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中發行的權證屬於歐式實券給付型備兌認購權證。
二、 發行上市審核
根據《暫行辦法》第6至8條的規定,權證的發行審核將由交易所完成,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而權證的上市審核完全由交易所負責。
需要說明的是,公司權證發行與股票或債券發行密切關聯,涉及融資行為,因此,公司權證的發行在向交易所提出申請前,首先應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有關核准。
三、 標的證券的條件
《暫行辦法》以列舉的方式規定股票和其他證券品種可以作為標的證券。鑒於權證市場剛剛起步,《暫行辦法》只針對選擇單只股票作為標的證券的條件作出了明確規定,對於以基金、一籃子股票等為標的證券的具體條件,交易所將根據市場發展的需要及時予以明確和完善。
權證產品高收益、高風險的特點決定了標的股票如果不具備相當的流通規模,標的股票與權證價格聯動所帶來的價格波動和操縱風險將十分巨大。選擇規模大、流動性強的股票作為標的股票是權證交易活躍而又穩定的重要基礎。鑒此,《暫行辦法》對標的股票的資格提出了嚴格要求。需要明確的是:第一,流通股指流通A股。第二,換手率的計算是以市價總值為計算依據,單日換手率=(當日標的股票的二級市場成交金額/市價總值)*100%。
四、 權證的上市條件
《暫行辦法》第十條對權證的上市條件做出了明確規定,主要包括:
1、權證的必備條款:權證類別(「認購」或「認沽」)、行權價格、行權方式(「歐式」或「美式」)、存續期間、行權日期、結算方式(實券給付還是現金結算)、行權比例。
2、權證存續時間的計算起點是上市日,具體計算可以日、月、年為單位。
3、權證發行人必須提供符合規定的履約擔保。
4、權證發行人的履約擔保。
《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在本所發行上市的權證,發行人應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有兩種,發行人可自行選擇。
第一,發行人通過在結算公司開設的專用賬戶提供足夠數量的標的證券或現金,作為履約擔保。交易所將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發行人需要提供的履約擔保數量,並要求發行人在權證發行前完成履約擔保。同時,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情況通過調整擔保系數要求發行人追加履約擔保品,擔保系數是一個介於0和1之間的數字。目前寶鋼權證的擔保系數為100%。
以標的證券或者現金提供擔保的,發行人應有義務保證標的證券或者現金不存在質押、司法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
第二,提供經本所認可的機構如商業銀行等作為履約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人。
五、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主要包含兩個方面:1、權證發行人根據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所發布的各種公告。除《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的權證發行說明書、上市公告書、終止上市提示性公告和終止上市公告外,交易所還將以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指引等形式根據市場需要,結合股權分置改革的要求,督促發行人及時發布諸如行權價格調整、對市場傳聞澄清等信息,以提高市場透明度,充分維護投資者利益。2、交易所在每日開盤前公布的每隻權證可流通數量、持有權證數量達到或超過可流通數量5%的持有人名單。
六、 權證的交易
權證交易與股票非常相似,在交易時間、交易機制(競價方式)等方面都與股票相同。不同之處在於:
1、申報價格最小單位:與股票價格變動最小單位0.01元不同,權證的價格最小變動單位是0.001元人民幣。這是因為權證的價格可能很低,比如在價外證時,權證的價格可能只有幾分錢,這時如果其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就顯得過大,因為即使以最小的價格單位變動,從變動幅度上看,都可能形成價格的大幅波動。
2、權證價格的漲跌幅限制:目前股票漲跌幅採取的10%的比例限制,而權證漲跌幅是以漲跌幅的價格而不是百分比來限制的。這是因為權證的價格主要是由其標的股票的價格決定的,而權證的價格往往只佔標的股票價格的一個較小的比例,標的股票價格的變化可能會造成權證價格的大比例的變化,從而使事先規定的任何漲跌幅的比例限制不太適合。例如,T日權證的收盤價是1元,標的股票的收盤價是10元。 T+1日,標的股票漲停至11元。其它因素不便,權證價格應該上漲1元,漲幅100%。按《辦法》中的公式計算,權證的漲停價格為 1+(11-10)×125%=2.25元,即標的股票漲停時,權證尚未漲停。
七、 禁止權證發行人和標的
證券發行人買賣權證
《暫行辦法》中規定權證發行人不得買賣自己發行的權證,標的證券發行人不得買賣標的證券對應的權證。由於權證是高杠桿性的產品,標的股票的微小變動都會導致權證價格的大幅度波動。如果允許權證發行人和標的股票發行人買賣權證,那麼,權證發行人和標的股票發行人通過某種方式影響標的股票價格,就有可能導致權證價格的大幅波動,從而獲得非法收益,給一般投資者造成損失。
八、 權證的終止交易
《暫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權證存續期滿前5個交易日,權證終止交易,但可以行權」。這里的前5個交易日包括到期日,即以到期日為T日,權證從T-4日開始終止交易。
九、 權證的行權
《暫行辦法》在行權方面做的一個主要規定是「當日買進的權證,當日可以行權。當日行權取得的標的證券,當日不得賣出」。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維持權證價格和標的股票之間的互動關系,使得權證價格主要由標的股票決定的特點得到更有效的體現。當然,更理想的情況是允許當日行權取得的標的證券,當日可以賣出。但在綜合考慮了風險控制等因素後,本所作出了現在的規定。
十、 權證行權的結算
在行權結算方式方面,《暫行辦法》對現金結算方式和證券給付方式都作出了規定。在現金結算方式中,標的證券結算價格對於權證發行人和持有人都非常重要,為此《暫行辦法》規定「標的證券結算價格,為行權日前十個交易日標的證券每日收盤價的平均數」。這樣較大程度地避免了結算價格被操縱的可能性。此外,從保護投資者角度出發,《暫行辦法》允許現金結算的自動支付方式和證券給付的代理行權方式,並作出了相應規定。
十一、 權證交易、行權的費用
權證是我國證券市場的又一創新產品。為鼓勵這一產品的發展,本所在費用方面考慮給予一定的優惠措施,其交易、行權費用的制定基本參考了在本所上市交易的基金標准,例如權證交易傭金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3%,行權時向登記公司按過戶股票的面值繳納0.05%的股票過戶費。
十二、 權證的創設機制
權證價格主要取決於標的股票市場價格及其波動性,其價格不應該完全受到供求關系的影響。在市場需求上升時,應該存在某種機制,允許權證供應量適時得以增加,以平抑價格暴漲。境外成熟的權證市場無一例外地使用了這種「持續發售」機制。為此,《暫行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合格機構可以創設權證,以增加二級市場權證供給量,防止權證價格暴漲以致脫離合理價格區域。
所有的權證到了該權證的行權日(可查看其F10)都可以按照它的規定行權,問題是值不值得行權(對自己有沒有利)。
認沽權證行權時,憑每份權證按行權價賣給非流通股大股東相應數量(一般都是1:1,具體看該權證的說明)的正股;
認購權證行權時,憑每份權證按行權價向非流通股大股東買入相應數量(一般都是1:1,具體看該權證的說明)的正股。
投資者問:進行權證交易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深交所答:如投資者需要參與權證交易,首先應該向具備代理權證交易資格的證券公司了解有關權證交易的必備常識及該產品的風險,然後與證券公司簽訂風險揭示書後方可參與權證交易,可使用A股賬戶。
投資者問:權證的價格漲跌幅限制與股票有什麼不同?
深交所答:權證漲跌幅是以漲跌幅的絕對價格來限制的,計算公式如下:
權證漲(跌)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標的證券當日漲幅價格-標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125%×行權比例
滬市權證簡稱命名規則:
滬市權證簡稱一般採用8個字位(4個漢字),第1至第4個字位用漢字、拼音或數字表示標的證券,第5個至第6個字位用兩個大寫字母表示發行人,第7字位用一個字母B或P表示認購或認沽,第8個字位用一個數字或字母表示以標的證券發行的第幾只權證,當超過9隻時用A到Z表示第10隻至第35隻。
例如:「寶鋼JTB1」中,「寶鋼」表示該權證的標的證券為寶鋼股份,「JT」表示該權證的發行人是寶鋼集團,「B」表示該權證是認購權證,「1」表示該權證是以寶鋼股份為標的證券的第一隻權證。
關衍生權證的技術用語。
溢價
溢價通常以百分比來表示,指投資者買入衍生權證相比直接買入或沽出相關資產額外付出的金額。
認購權證溢價的計算方式:[(行使價+衍生權證價格x權益比率)/相關資產價格-1]*100%
認沽權證溢價的計算方式:[1-(行使價–衍生權證價格畛權益比率)/相關資產價格]*100%
認購權證舉例:
相關資產價格:100元
行使價:95元
衍生權證價格:1.59元
權益比率:每10份衍生權證兌1股
認購權證溢價:[(95元+1.59元畛10)/100元-1]*100%=10.90%對沖值(Delta)
對沖值量度衍生權證價格相對相關資產價格變動的敏感度。對沖值顯示相關資產價格在每一單位的變動下衍生權證理論價值的變動。通常認購權證的對沖值是正數,認沽權證的對沖值是負數。舉例,如以某股份發行的認購權證的對沖值為0.5,則股份股價每上升1元,權證價格理論上會上升0.5元;如權益比率為10份衍生權證兌1股,每份權證價格的變動便為0.05元。
時間遞耗值(Theta)
時間遞耗值顯示衍生權證剩餘時間的變動引致衍生權證價格的變動。由於時間遞耗值量度時間遞耗對衍生權證的影響,其數值必屬負數。舉例來說,如每日時間遞耗值為-0.0015,即假設其他因素維持不變,權證的價值每日會跌0.0015元。
杠桿值(Gearing)
簡單杠桿值所計算的是相關資產價格高於權證價格的倍數,計算的方程式為:相關資產的股價/(權證價值畛權益比率)。實際杠桿值則把對沖值計算在內,可以較准確地算出權證提供的實際杠桿作用。實際杠桿值的方程式為:簡單杠桿值畛對沖值。舉例來說,若實際杠桿值為10,即指如相關資產價格上升1%,認購權證的理論價便會上升10%。
投資者必須注意以上提及的技術性參數會不時改變,只適用於短時間內。
使用過期數據會導致投資者作出不正確的投資決定。
若投資者需要更多資料,可向你的證券經紀或財務顧問查詢,或參閱香港交易所網站內的衍生權證資源中心(www.hkex.com.hk/dw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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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II
QFII是(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的簡稱,QFII機制是指外國專業投資機構到境內投資的資格認定製度。作為一種過渡性制度安排,QFII制度是在資本項目尚未完全開放的國家和地區,實現有序、穩妥開放證券市場的特殊通道。包括韓國、台灣、印度和巴西等市場的經驗表明,在貨幣未自由兌換時,QFII不失為一種通過資本市場穩健引進外資的方式。在該制度下,QFII將被允許把一定額度的外匯資金匯入並兌換為當地貨幣,通過嚴格監督管理的專門賬戶投資當地證券市場,包括股息及買賣價差等在內各種資本所得經審核後可轉換為外匯匯出,實際上就是對外資有限度地開放本國證券市場。
發達國家由於貨幣可以自由兌換,不需引進QFII。所以,這項制度只是少數發展中國家的成功經驗。而QFII能否成功推行的關鍵在於整體經濟是否有吸引力,有無合適的投資工具和證券市場。
什麼樣的境外機構投資者才是合格的?在這當中需要很多條件,核心是不能短期炒作,應具有中長期投資的性質。台灣、韓國等地的經驗表明,引入QFII機制後,熱衷投資績優股、重視上市公司分紅、關注企業的長遠發展的理性投資理念開始盛行,投機行為有所減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市場的巨幅波動。因此,通過引進QFII機制,吸引境外合格的機構投資者參與進來,將有利於進一步壯大機構投資者隊伍;還可以借鑒國外成熟的投資理念,促進資源的有效配置;同時促進上市公司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速向現代企業制度靠攏。
⑧ 標的證券是什麼意思能不能通俗點說,或者舉個例子。
標的證券是投資者融入資金可買入的證券和證券公司可對投資者融出的證券。證券交易所按照從嚴到寬、從少到多、逐步擴大的原則,根據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的進展情況,在滿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證券范圍內審核、選取試點初期標的證券的名單,並向市場公布。證券公司在上述范圍內確定並公布該公司允許的標的證券。證券交易所規定融資買入標的證券和融券賣出標的證券限於其認可的上市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債券及其他證券。
標的證券符合條件如下:
1、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滿3個月;
2、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
3、股票發行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
4、近3個月內日均換手率不低於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20%,日均漲跌幅的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的平均值的偏離值不超過4個百分點;且波動幅度不超過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00%以上。
⑨ 權證是什麽
quán zhèng
權證,是指標的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
權證是發行人與持有人之間的一種契約關系,持有人有權利在某一約定時期或約定時間段內,以約定價格向權證發行人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資產(如股票)或權利。購買股票的權證稱為認購權證,出售股票的權證叫作認售權證(或認沽權證)。權證分為歐式權證和美式權證兩種。所謂歐式權證:就是只有到了到期日才能行權的權證。所謂美式權證:就是在到期日之前隨時都可以行權的權證。
權證價值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內在價值,即標的股票與行權價格的差價;二是時間價值,代表持有者對未來股價波動帶來的期望與機會。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權證的存續期越長,權證的價格越高;美式權證由於在存續期可以隨時行權,比歐式權證的相對價格要高。
權證的創設是指權證上市交易後,由有資格的機構提出申請的、與原有權證條款完全一致的增加權證供應量的行為。 權證的注銷是指創設人(即創設權證的證券公司)向證券交易所申請注銷其所指定的權證創設帳戶中的全部權證或部分權證。
上證所規定,申請在交易所上市的權證,其標的證券為股票的,標的股票應符合以下條件:最近 20個交易日流通股份市值不低於 10億元;最近 6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累計換手率在 25%以上;流通股股本不低於 2億股。
權證實質反映的是發行人與持有人之間的一種契約關系,持有人向權證發行人支付一定數量的價金之後,就從發行人那獲取了一個權利。這種權利使得持有人可以在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間內,以約定的價格向權證發行人購買/出售一定數量的資產。
持有人獲取的是一個權利而不是責任,其有權決定是否履行契約,而發行者僅有被執行的義務,因此為獲得這項權利,投資者需付出一定的代價(權利金)。權證(實際上所有期權)與遠期或期貨的分別在於前者持有人所獲得的不是一種責任,而是一種權利,後者持有人需有責任執行雙方簽訂的買賣合約,即必須以一個指定的價格,在指定的未來時間,交易指定的相關資產。
從上面的定義就容易看出,根據權利的行使方向,權證可以分為認購權證和認售權證,認購權證屬於期權當中的「看漲期權」,認售權證屬於「看跌期權」。
備兌權證是由持有該相關資產的第三者發行,並非由相關企業本身發行,一般都是國際性投資銀行機構發行。發行商擁有相關資產或有權擁有該資產。備兌認股權證可以是認購或認沽,投資者並同時面對發行商的信貸風險。
備兌權證被視為結構性產品。備兌權證是由獨立於其指定證券之發行人及其附屬公司的個體(通常是投資銀行)所發行。指定資產可以是股本證券以外的資產,例如指數、貨幣、商品、債券又或一籃子證券。備兌權證所賦予的權利可以是購買的權利(認購權證)或出售的權利(認沽權證)。
備兌的含義指其發行人將權證的指定證券或資產存放在獨立的受託人、託管人或存管處,作為其履行責任的抵押,而受託人、託管人或存管處則代表權證持有人的利益。有些市場用權證二字代表所有類別的權證,而有些市場則以衍生權證代表備兌權證.
蝶式權證是指同時買入和賣出兩份價格不同的認沽權證或同時買入和賣出兩份價格不同的認股權證,這樣的組合可以使得投資者在股價波動在一定區間內時獲得一定收益,如果價格波動超出范圍,則投資者的也不會遭受損失,其收益曲線形狀如「__∧__」,因其形狀與展翅飛翔的蝴蝶,故將其命名為蝶式權證。
而由一份認沽權證和認股權證組成的組合,其收益曲線形狀為「\__/」,與馬鞍相似,稱馬鞍式權證,也叫寬跨式或束勒式權證。這種權證使投資者在股價大跌或大漲時獲得收益,在股價變動不大時沒有收益。
投資者買賣權證須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解讀
上海證券交易所日前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為便於市場參與者更好理解和使用《暫行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工作小組針對其中的一些重要規定和關鍵條款進行了解讀。
一、 權證的定義和種類
《暫行辦法》有關權證的定義揭示了權證二個主要特點:1、權證表徵了發行人與持有人之間存在的合同關系,權證持有人據此享有的權利與股東所享有的股東權在權利內容上有著明顯的區別:即除非合同有明確約定,權證持有人對標的證券發行人和權證發行人的內部管理和經營決策沒有參與權;2、權證賦予權證持有人的是一種選擇的權利而不是義務。與權證發行人有義務在持有人行權時依據約定交付標的證券或現金不同,權證持有人完全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自主選擇行權還是不行權,而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暫行辦法》涵蓋了不同種類的權證產品:
A、以發行人為標准,可以分為公司權證和備兌權證。公司權證是由標的證券發行人發行的權證,如標的股票發行人(上市公司)發行的權證。備兌權證是由標的證券如股票發行人以外的第三人(上市公司股東或者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行的權證。考慮到市場發展的實際,除為解決股權分置而發行的權證外,《暫行辦法》對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備兌權證發行人的資格條件沒有規定。
B、以持有人的權利性質為標准,可以分為認購權證(向發行人購買標的證券)和認沽權證(向發行人出售標的證券)。
C、以行權方式為標准,約定持有人有權在規定期間行權的為美式權證,約定持有人僅能在特定到期日行權的屬於歐式權證。
D、以結算方式為標准,可以分為實券給付結算型權證和現金結算型權證。實券給付結算以標的證券所有權發生轉移為特徵,發行人必須向持有人實際交付或購入標的證券,而現金結算方式則是在不轉移標的證券所有權的情況下僅就結算差價進行現金支付。
從上述說明可以看出,《暫行辦法》充分考慮了股權分置改革試點中可能出現的各類權證方案,也為交易所下一步發展權證市場預留了空間。寶鋼集團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中發行的權證屬於歐式實券給付型備兌認購權證。
二、 發行上市審核
根據《暫行辦法》第6至8條的規定,權證的發行審核將由交易所完成,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而權證的上市審核完全由交易所負責。
需要說明的是,公司權證發行與股票或債券發行密切關聯,涉及融資行為,因此,公司權證的發行在向交易所提出申請前,首先應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有關核准。
三、 標的證券的條件
《暫行辦法》以列舉的方式規定股票和其他證券品種可以作為標的證券。鑒於權證市場剛剛起步,《暫行辦法》只針對選擇單只股票作為標的證券的條件作出了明確規定,對於以基金、一籃子股票等為標的證券的具體條件,交易所將根據市場發展的需要及時予以明確和完善。
權證產品高收益、高風險的特點決定了標的股票如果不具備相當的流通規模,標的股票與權證價格聯動所帶來的價格波動和操縱風險將十分巨大。選擇規模大、流動性強的股票作為標的股票是權證交易活躍而又穩定的重要基礎。鑒此,《暫行辦法》對標的股票的資格提出了嚴格要求。需要明確的是:第一,流通股指流通A股。第二,換手率的計算是以市價總值為計算依據,單日換手率=(當日標的股票的二級市場成交金額/市價總值)*100%。
四、 權證的上市條件
《暫行辦法》第十條對權證的上市條件做出了明確規定,主要包括:
1、權證的必備條款:權證類別(「認購」或「認沽」)、行權價格、行權方式(「歐式」或「美式」)、存續期間、行權日期、結算方式(實券給付還是現金結算)、行權比例。
2、權證存續時間的計算起點是上市日,具體計算可以日、月、年為單位。
3、權證發行人必須提供符合規定的履約擔保。
4、權證發行人的履約擔保。
《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在本所發行上市的權證,發行人應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有兩種,發行人可自行選擇。
第一,發行人通過在結算公司開設的專用賬戶提供足夠數量的標的證券或現金,作為履約擔保。交易所將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發行人需要提供的履約擔保數量,並要求發行人在權證發行前完成履約擔保。同時,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情況通過調整擔保系數要求發行人追加履約擔保品,擔保系數是一個介於0和1之間的數字。目前寶鋼權證的擔保系數為100%。
以標的證券或者現金提供擔保的,發行人應有義務保證標的證券或者現金不存在質押、司法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
第二,提供經本所認可的機構如商業銀行等作為履約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人。
五、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主要包含兩個方面:1、權證發行人根據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所發布的各種公告。除《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的權證發行說明書、上市公告書、終止上市提示性公告和終止上市公告外,交易所還將以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指引等形式根據市場需要,結合股權分置改革的要求,督促發行人及時發布諸如行權價格調整、對市場傳聞澄清等信息,以提高市場透明度,充分維護投資者利益。2、交易所在每日開盤前公布的每隻權證可流通數量、持有權證數量達到或超過可流通數量5%的持有人名單。
六、 權證的交易
權證交易與股票非常相似,在交易時間、交易機制(競價方式)等方面都與股票相同。不同之處在於:
1、申報價格最小單位:與股票價格變動最小單位0.01元不同,權證的價格最小變動單位是0.001元人民幣。這是因為權證的價格可能很低,比如在價外證時,權證的價格可能只有幾分錢,這時如果其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就顯得過大,因為即使以最小的價格單位變動,從變動幅度上看,都可能形成價格的大幅波動。
2、權證價格的漲跌幅限制:目前股票漲跌幅採取的10%的比例限制,而權證漲跌幅是以漲跌幅的價格而不是百分比來限制的。這是因為權證的價格主要是由其標的股票的價格決定的,而權證的價格往往只佔標的股票價格的一個較小的比例,標的股票價格的變化可能會造成權證價格的大比例的變化,從而使事先規定的任何漲跌幅的比例限制不太適合。例如,T日權證的收盤價是1元,標的股票的收盤價是10元。 T+1日,標的股票漲停至11元。其它因素不便,權證價格應該上漲1元,漲幅100%。按《辦法》中的公式計算,權證的漲停價格為 1+(11-10)×125%=2.25元,即標的股票漲停時,權證尚未漲停。
七、 禁止權證發行人和標的
證券發行人買賣權證
《暫行辦法》中規定權證發行人不得買賣自己發行的權證,標的證券發行人不得買賣標的證券對應的權證。由於權證是高杠桿性的產品,標的股票的微小變動都會導致權證價格的大幅度波動。如果允許權證發行人和標的股票發行人買賣權證,那麼,權證發行人和標的股票發行人通過某種方式影響標的股票價格,就有可能導致權證價格的大幅波動,從而獲得非法收益,給一般投資者造成損失。
八、 權證的終止交易
《暫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權證存續期滿前5個交易日,權證終止交易,但可以行權」。這里的前5個交易日包括到期日,即以到期日為T日,權證從T-4日開始終止交易。
九、 權證的行權
《暫行辦法》在行權方面做的一個主要規定是「當日買進的權證,當日可以行權。當日行權取得的標的證券,當日不得賣出」。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維持權證價格和標的股票之間的互動關系,使得權證價格主要由標的股票決定的特點得到更有效的體現。當然,更理想的情況是允許當日行權取得的標的證券,當日可以賣出。但在綜合考慮了風險控制等因素後,本所作出了現在的規定。
十、 權證行權的結算
在行權結算方式方面,《暫行辦法》對現金結算方式和證券給付方式都作出了規定。在現金結算方式中,標的證券結算價格對於權證發行人和持有人都非常重要,為此《暫行辦法》規定「標的證券結算價格,為行權日前十個交易日標的證券每日收盤價的平均數」。這樣較大程度地避免了結算價格被操縱的可能性。此外,從保護投資者角度出發,《暫行辦法》允許現金結算的自動支付方式和證券給付的代理行權方式,並作出了相應規定。
十一、 權證交易、行權的費用
權證是我國證券市場的又一創新產品。為鼓勵這一產品的發展,本所在費用方面考慮給予一定的優惠措施,其交易、行權費用的制定基本參考了在本所上市交易的基金標准,例如權證交易傭金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3%,行權時向登記公司按過戶股票的面值繳納0.05%的股票過戶費。
十二、 權證的創設機制
權證價格主要取決於標的股票市場價格及其波動性,其價格不應該完全受到供求關系的影響。在市場需求上升時,應該存在某種機制,允許權證供應量適時得以增加,以平抑價格暴漲。境外成熟的權證市場無一例外地使用了這種「持續發售」機制。為此,《暫行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合格機構可以創設權證,以增加二級市場權證供給量,防止權證價格暴漲以致脫離合理價格區域。
所有的權證到了該權證的行權日(可查看其F10)都可以按照它的規定行權,問題是值不值得行權(對自己有沒有利)。
認沽權證行權時,憑每份權證按行權價賣給非流通股大股東相應數量(一般都是1:1,具體看該權證的說明)的正股;
認購權證行權時,憑每份權證按行權價向非流通股大股東買入相應數量(一般都是1:1,具體看該權證的說明)的正股。
投資者問:進行權證交易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深交所答:如投資者需要參與權證交易,首先應該向具備代理權證交易資格的證券公司了解有關權證交易的必備常識及該產品的風險,然後與證券公司簽訂風險揭示書後方可參與權證交易,可使用A股賬戶。
投資者問:權證的價格漲跌幅限制與股票有什麼不同?
深交所答:權證漲跌幅是以漲跌幅的絕對價格來限制的,計算公式如下:
權證漲(跌)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標的證券當日漲幅價格-標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125%×行權比例
滬市權證簡稱命名規則:
滬市權證簡稱一般採用8個字位(4個漢字),第1至第4個字位用漢字、拼音或數字表示標的證券,第5個至第6個字位用兩個大寫字母表示發行人,第7字位用一個字母B或P表示認購或認沽,第8個字位用一個數字或字母表示以標的證券發行的第幾只權證,當超過9隻時用A到Z表示第10隻至第35隻。
例如:「寶鋼JTB1」中,「寶鋼」表示該權證的標的證券為寶鋼股份,「JT」表示該權證的發行人是寶鋼集團,「B」表示該權證是認購權證,「1」表示該權證是以寶鋼股份為標的證券的第一隻權證。
關衍生權證的技術用語。
溢價
溢價通常以百分比來表示,指投資者買入衍生權證相比直接買入或沽出相關資產額外付出的金額。
認購權證溢價的計算方式:[(行使價+衍生權證價格x權益比率)/相關資產價格-1]*100%
認沽權證溢價的計算方式:[1-(行使價–衍生權證價格畛權益比率)/相關資產價格]*100%
認購權證舉例:
相關資產價格:100元
行使價:95元
衍生權證價格:1.59元
權益比率:每10份衍生權證兌1股
認購權證溢價:[(95元+1.59元畛10)/100元-1]*100%=10.90%對沖值(Delta)
對沖值量度衍生權證價格相對相關資產價格變動的敏感度。對沖值顯示相關資產價格在每一單位的變動下衍生權證理論價值的變動。通常認購權證的對沖值是正數,認沽權證的對沖值是負數。舉例,如以某股份發行的認購權證的對沖值為0.5,則股份股價每上升1元,權證價格理論上會上升0.5元;如權益比率為10份衍生權證兌1股,每份權證價格的變動便為0.05元。
時間遞耗值(Theta)
時間遞耗值顯示衍生權證剩餘時間的變動引致衍生權證價格的變動。由於時間遞耗值量度時間遞耗對衍生權證的影響,其數值必屬負數。舉例來說,如每日時間遞耗值為-0.0015,即假設其他因素維持不變,權證的價值每日會跌0.0015元。
杠桿值(Gearing)
簡單杠桿值所計算的是相關資產價格高於權證價格的倍數,計算的方程式為:相關資產的股價/(權證價值畛權益比率)。實際杠桿值則把對沖值計算在內,可以較准確地算出權證提供的實際杠桿作用。實際杠桿值的方程式為:簡單杠桿值畛對沖值。舉例來說,若實際杠桿值為10,即指如相關資產價格上升1%,認購權證的理論價便會上升10%。
投資者必須注意以上提及的技術性參數會不時改變,只適用於短時間內。
使用過期數據會導致投資者作出不正確的投資決定。
行權方式:
權證按權利行使期限分為歐式權證,美式權證和百幕大式權證。
美式權證
在權證到期日前的任何交易時間均可行使其權利。
歐式權證
只可以在權證到期日當日行使其權利。
百慕大權證
在權證到期日之前的最後幾個交易日都可以行使其權利。
權證價格的決定因素:
(1)標的股價:認購成正比,認沽成反比
(2)行權價格:越高認購越低,認沽越高
(3)距離權證到期日時間:越遠越有價值
(4)標的資產的波動率:波動率越大越有價值
(5)與權證到期日對應的無風險利率:利息越高,認購價值越高,認沽越低
(6)股息:越高認購價值越低,認沽越高
(7)攤薄效應:越高認購越低,認沽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