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為何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可以不還錢
泛亞成立時就得到雲南政府的大力支持。雖然當時昆明的領導仇和等人被抓了內,但是還是有相當多容的領導還在位。這些人試圖將泛亞的「詐騙」說成是市場行為,以逃避政府責任。所以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可以「騙錢」不還。
上面的雙引號表示未經經偵調查,只能猜測。但雲南政府拒絕調查。420億與22萬家庭,與其它相比,就不重要了。
❷ 泛亞有二次退款嗎
泛亞有二次退款。目前,只是一審宣判了,賠償還沒有出來
昆明泛亞有色公司總裁因非法吸收存款獲刑18年
【拓展資料】
3月22日,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對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明泛亞有色公司)等4家被告單位以及單九良等21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職務侵佔案宣告一審判決,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昆明泛亞有色公司判處罰金人民幣十億元,對雲南天浩稀貴公司等3家被告單位分別判處罰金人民幣五億元、五千萬元和五百萬元;對被告人單九良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千萬元,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對郭楓、張鵬、王飈、楊國紅等20名被告人分別依法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查明:2011年11月至2015年8月間,被告單位昆明泛亞有色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總裁)單九良與主管人員郭楓、王飈經商議策劃,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以稀有金屬買賣融資融貨為名推行「委託交割受託申報」「委託受託」業務,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給付固定回報,誘使社會公眾投資,變相吸收巨額公眾存款。被告單位雲南天浩稀貴公司等3家公司及被告人錢軍等人明知昆明泛亞有色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而幫助其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昆明泛亞有色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巨大,給集資參與人造成巨額經濟損失。此外,法院還查明被告人單九良、楊國紅在經營、管理昆明泛亞有色公司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單獨或者共同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的事實。
案發後,公安機關全力開展涉案資產追繳工作,依法查封、扣押、凍結涉案金屬等財物,涉案財物的追繳工作仍在進行中。追繳到案的資產將移送執行機關,並繼續追繳違法所得,按比例發還集資參與人。根據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本案財產刑執行時,退賠集資參與人損失優先於罰金刑的執行。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單位昆明泛亞有色公司等4家公司、被告人單九良等21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巨大,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告人單九良、楊國紅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將本單位財物占為己有,數額巨大,構成職務侵佔罪,均應依法懲處。法院根據各被告單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各被告人的親屬、部分集資參與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 及群眾120餘人旁聽了宣判。
❸ 泛亞會倒閉,國家會給投資者賠償嗎
泛亞會倒閉,國家會給投資者賠償嗎?監管的缺失,人性的貪婪,令這家號稱世界最大的稀有金屬交易所,延續了數年瘋狂的圍獵資本游戲。最終資金鏈斷裂,20多個省份的22萬投資者的430億元資金難以討回。
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下稱泛亞)自2011年開盤以來,投資熱浪令市場震驚。監管的缺失,人性的貪婪,令這家號稱世界最大的稀有金屬交易所,延續了數年瘋狂的圍獵資本游戲。最終資金鏈斷裂,20多個省份的22萬投資者的430億元資金難以討回。
種種跡象表明,這場游戲已難以持續。在泛亞企圖用講故事的方式掩蓋不住真相的緊急關頭,就連泛亞的二把手、老闆娘和財務總管都拋下了泛亞,雙雙辭職。
最近,泛亞管理層和泛亞授權服務機構、客戶,向期貨日報記者提供了泛亞大量的內部文件、協議、報表、規定等。這讓我們進一步看清了泛亞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裁單九良的「朋友圈」及泛亞「合夥人」,是如何進行圍獵資本游戲的。
批量文件流出,在無聲起底這場游戲的真相。
單九良的「朋友圈」:暴富、限制出境、辭職
眼下,泛亞至少有330餘家授權服務機構被關閉,4/5的合作企業被神秘「剔除」,泛亞管理層與外界溝通渠道切斷。不但記者聯系不到一個泛亞高管,就連對接媒體的品牌部負責人、泛亞客服也拒絕聯絡。各地維權者奔走於泛亞總部、泛亞在全國設立的機構、雲南省和昆明市政府相關部門之間,以期撞上大運,希望溝通對話。然而,無人對話,投資者只能「拉橫幅、喊口號」,別無選擇。
泛亞呼請放管理層出國
9月1日,上海投資者獲悉泛亞副總裁張子諾,將於下午在泛亞網電部兼上海代銷機構聯合辦公所在地開會,其懇請警方作為第三方,見證他們理性維權的全過程。但是,泛亞方面得知消息後,提前撤離,拒絕與投資者交流溝通。而在不足十天前的8月22日,泛亞董事長、總裁單九良同著上海警方表示他們會坦誠與投資者溝通面談的承諾再次被冰冷的現實撕毀。
投資者呼籲泛亞盡快直面問題、拿出誠意,歸還22萬個投資者的430億元資金。
福建一位投資者到雲南省金融辦請願,連大門都進不了,氣得心梗被搶救;9月6日,投資者羅女士在泛亞總部門口被毆打,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下達病危通知。在這樣的情況下,仍沒有人與投資者對話,給個說法。
泛亞高管不與投資者溝通,也不見記者,他們在忙什麼?泛亞接待過記者的工作人員說,高管們一直在外邊跑事兒。跑什麼要緊的事兒?直到9月1日,記者收到泛亞內部人士提供的文件,才發現要跑的「事兒」還真有點見不得光。
單九良6月19日在雲南省金融辦約談會議上的匯報提綱中請求道:「取消對我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出境限制。泛亞作為當前世界上最大的稀有金屬交易所,同國外多家公司有貿易來往和技術領域、資金領域的合作,限制我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出境,嚴重阻礙了公司業務的正常發展乃至這次危機的處理,建議有關部門立即取消對我公司高管的限制出境行為,為化解危機創造良好的條件。」
對此,一些投資者不明白:從單九良近期飛行記錄看,他總是沿著邊疆飛行,原來他出國是找機會弄錢回來填大窟窿?單九良「為國收儲」稀有金屬,居功至偉,但為什麼被限制出境呢?
被限制出境,這足以讓泛亞高管置於聚光燈下。
泛亞的「公司架構、崗位職責、通訊錄」等相關材料,給我們列出了單九良的「朋友圈」。
這些人跟隨現年51歲的單九良,縱橫捭闔大宗商品市場多年並成功「金蟬脫殼」,可謂是司馬遷筆下「苟富貴,勿相忘」的朋友。
泛亞二號人物是單九良38歲的夫人張子諾。泛亞內部文件證實,張子諾就是張鵬。
由張子諾簽名的材料顯示,其身份證上的名字為張鵬,1977年7月出生,湖南寧鄉縣人,碩士學位。1995年,她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1999年7月—2007年8月,在中央電視台新聞中心工作;2007年9月—2008年8月,在美國加州伯克萊大學作訪問學者;2008年6月—2009年12月,任美國CRI新能源投資公司PR副總監;2010年3月—2012年12月,在第一財經傳媒有限公司工作,任品牌運營中心副總監;2012年12月15日之後,單九良先後提議張子諾任泛亞副經理、董事、副總裁,同時兼品牌戰略中心總經理、總裁辦主任等職。
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會計學專業、擁有北京大學MBA碩士學位的財務總監溫笛,雖不是董事和副總裁級別,但在單九良夫婦心中的地位高於其他高管,這從薪酬待遇中不難看出。
泛亞《董事、高管薪酬統計表(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顯示:單九良年薪為637500元,張鵬為579836元,溫笛為624405元。同時,溫笛還兼任單九良夫婦掌控的意馬國際財務總監,年薪與單九良和張鵬同為20萬港元。副總裁楊國紅,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會計學專業,年薪為552717元;董事、副總裁王飈,山西人,年薪為544550元;董事王清民年薪為227600元;董事郭楓年薪為268733元;監事、渠道管理中心副總經理張麗梅年薪為465039元;監事、總裁助理李文康,太原人,年薪為465546元……
❹ 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各種清退群是真的嗎
真的。
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是全球最具規模的稀有金屬現貨投資及貿易平台,是中國最早由政府批准、監管的專業有色金屬現貨交易所,其使命是利用中國獨有的稀有金屬資源優勢,先進的電子商務模式,提升中國稀有金屬產業鏈價值,形成稀有金屬國際定價中心。為企業提供購銷和融資服務,為投資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稀有金屬投資服務。2011年4月21日交易所正式開市交易,已上市品種包括銦、鍺、鎢、鉍、鎵、鈷、白銀等8大類10個品種,除白銀外其他9個品種的交易量、交割量均為全球第一。2015年8月,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宣布將進行重組並停止了委託受託業務。2015年12月22日,昆明警方對泛亞公司立案偵查。2016年2月5日,昆明市人民政府通報了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有關情況。2016年6月22日,昆明泛亞有色涉嫌非法集資犯罪事實查明,單九良等19人被逮捕。
❺ 泛亞騙局事件
泛亞事件是由該交易所旗下一款產品「日金寶」所引發的。該產品是一款資金隨進隨出、年化約13%、每日結息實時到賬的項目,豐厚的收益吸引了眾多投資者。
然而從2015年4月開始,投資者的資金開始無法取回,泛亞逐步限制交易,到了2015年7月就連投資者存放在泛金所賬戶的個人資金也遭到「凍結」。隨後,泛亞事件不斷升級,其模式更暴露出龐氏騙局、不規范經營、挪用資金等質疑。
2015年12月2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發布通報稱,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公安機關已依法立案偵查。
(5)雲南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事件擴展閱讀:
龐氏騙局是對金融領域投資詐騙的稱呼,金字塔騙局(Pyramid scheme)的始祖,很多非法的傳銷集團就是用這一招聚斂錢財的,這種騙術是一個名叫查爾斯·龐茲的投機商人「發明」的。龐氏騙局在中國又稱「拆東牆補西牆」,「空手套白狼」。簡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製造賺錢的假象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
查爾斯·龐茲(Charles Ponzi)是一位生活在19、20世紀的義大利裔投機商,1903年移民到美國,1919年他開始策劃一個陰謀,騙子向一個事實上子虛烏有的企業投資,許諾投資者將在三個月內得到40%的利潤回報,然後,狡猾的龐茲把新投資者的錢作為快速盈利付給最初投資的人,以誘使更多的人上當。由於前期投資的人回報豐厚,龐茲成功地在七個月內吸引了三萬名投資者,這場陰謀持續了一年之久,才讓被利益沖昏頭腦的人們清醒過來,後人稱之為「龐氏騙局」。
參考資料:龐氏騙局-網路
❻ 宋鴻兵為什麼被打
12月12日,一段《貨幣戰爭》作者宋鴻兵在講座中遭人圍攻的視頻在網上流傳。視頻中,數十位泛亞公司的投資者手舉標語,在講台下將宋鴻兵團團圍住,撕扯其衣服,並逼迫其道歉。有媒體稱,此事件可能與其曾為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站台有關。
❼ 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的爭議事件
泛亞兌付危機持續發酵。眾多投資者來到北京維權 。
2015年7月15日,泛亞有色交易所發布公告,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委託受託交易商近日出現了資金贖回困難,在委託受託業務合同期限內,部分受託資金出現了集中贖回情況。此後,涉及全國20餘萬投資者,據稱總金額達400億元的泛亞交易所流動性危機浮出水面,投資者已在位於昆明的泛亞總部等地展開多次維權活動。
根據其官網介紹,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2011年於雲南成立,是全球最大的稀有金屬交易所,中國客戶資產管理規模最大的現貨交易所。以保本保息、資金隨進隨出為特點的活期理財產品「日金寶」為代表,泛亞在過去四年時間里迅速膨脹。
新京報記者采訪多位投資者了解到,他們投資的正是這款產品。簡單來說,日金寶的委託方為日金寶投資者,借款者則是有色金屬貨物的購買方。投資者購買日金寶理財產品,也就是為借款者墊付貨款,借款者則按日給投資者支付一定利息,並在約定時間購買貨物償還本金。
多位投資者表示,最早在4月份,泛亞資金鏈就已出現問題。河北的陳女士表示,3月17日開始買,一共存了3300萬,但從4月13日開始,資金就轉不出來了。「泛亞反復說市場在打新股,所以流動性不足,讓我等等,但一直沒有進展。」
8月31日,泛亞所停止委託受託業務。新京報記者獲得的一份泛亞內部文件顯示,泛亞目前正在准備向投資者推出三種解決方案,其中一種是委託方將代持貨物在交易所新系統現貨盤面掛牌賣出,所得收益歸資金受託方。
多位投資者表示,目前已對泛亞失去信任,希望政府成立工作小組,並邀請機構代表、客戶代表及相關專業人士參與到處理小組中,切實維護投資者利益。 立案偵查
2015年12月2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關於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關情況的通報(八)》。
通報稱,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出現兌付危機以來,雲南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昆明市和省有關部門成立專項工作組,進行調查核實。昆明市政府迅速組成專項工作組,全力開展各項工作。經前期大量調查,判明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公安機關已依法立案偵查。
調查處理
2016年2月5日,昆明市人民政府通報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有關情況。昆明等地公安機關自2015年12月1日起,對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明泛亞有色)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立案偵查,並對該公司密切關聯公司和授權服務機構依法開展調查。
經初步調查:昆明泛亞有色於2012年4月擅自改變交易規則,推出「委託受託」業務,在未經相關部門審批的情況下,與雲南天浩稀貴金屬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關聯公司,採取自買自賣手段,操控平台價格,製造交易火爆假象,同時昆明泛亞有色統一印製大量宣傳材料,通過全國各地授權服務機構及公司網電部將「委託受託」業務包裝成「日金寶」、「日金計劃」等產品,承諾10%至13%固定年化收益率且收益與貨物漲跌無關,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形成由其實際控制的「資金池」,套取大量現金。
犯罪嫌疑人
昆明泛亞有色實際控制人、公司董事長單九良等1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與此案相關的一批犯罪嫌疑人被各地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公安機關依法查封、凍結、扣押了一批涉案資產,並在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下,開展調查取證、甄別涉案資產等工作,全力以赴追贓挽損。
❽ 最近泛亞的事件是怎麼一回事專業人士都是如何看待的
泛亞的投資熱潮本質就是龐氏騙局,跟炒房、傳銷差不多。貨品的價格遠遠超過了其價值本質,商品變成了投資品,這時候就看誰最先撤出了。
❾ 泛亞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的涉「龐氏騙局」
圖片顯示是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跟泛亞國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是兩個不同實體,不同董事長,不同法人,兩碼事。
不過話說回來,叫泛亞的公司太多了,很容易被別人牽連進去的。
❿ 金融詐騙怎麼辦,怎麼報警
金融詐騙怎麼辦,怎麼報警?
如果你能確認其是騙子或者騙子公司,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或者報案。
舉報或者報案電話號碼110。
公安機關受理後,就會展開初查,進行辨別,如果確實涉嫌詐騙,會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追究其刑事責任。
到當地派出所報案,攜帶相關證據有助於及時立案處理。如果公安機關不給立案或者處理速度上不滿意,可以向上一級管理部門舉報。
也可以直接帶相關證據去法院起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報案的話110或到最近的公安局辦事機構都可以,他們不會拒絕接的,而且你說明情況對方會自動歸入該管的部門。
如果去法院起訴後公安機關立案的,法院的起訴無需撤訴,法院會中止審理。到刑事處理有結果後,法院或繼續審理。如果刑事立案後,民事部分撤訴的,刑事審理時,是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只能另案起訴。
(10)雲南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事件擴展閱讀:
我國現行法律上所講的經濟詐騙主要分一般詐騙、合同詐騙和金融詐騙,經濟詐騙罪是包括了詐騙罪、合同詐騙罪、金融詐騙罪,其中跟經濟社會密切相關的詐騙犯罪,包括但不限於詐騙罪、合同詐騙罪、金融詐騙罪。經濟詐騙罪中其他的詐騙行為就是通常意義上的詐騙,包括利用一般手段詐騙別人財產的行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出口退稅的行為,利用某些非法組織的詐騙行為(刑法第三百條)等。
經濟詐騙罪的立案標准:
1、犯詐騙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其中「數額巨大」一般指詐騙公私財物3萬-5萬以上,「數額特別巨大」一般指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
法律上沒有「經濟詐騙罪」的說法,那麼經濟詐騙罪該怎麼量刑呢?
經濟詐騙罪量刑標准一般就是指詐騙罪的量刑標准:
構成詐騙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詐騙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
根據《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50000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