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資產證券化和信貸資產證券化有什麼區別
一、企業資產證券化和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區別
1、基礎資產不同
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是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信貸資產及金融租賃資產。
企業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則主要包括財產權利(企業應收款、租賃債權、信貸資產、信託受益權等)、動產及不動產收益權(基礎設施、商業物業等),以及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財產或財產權利。
2、監管機構不同
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監管機構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即「銀監會」。
企業資產證券化的監管機構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基金業協會」)。
3、轉讓、交易場所不同
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上發行和交易。
企業資產支持證券則可以按照規定在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證券公司櫃台市場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掛牌交易和轉讓。
4、投資者不同
信貸資產證券化的投資者主要是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銀監會等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可以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的,也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和銀監會等監督管理機構有關規定允許的范圍內投資資產支持證券。
企業資產證券化針對購買對象的是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條件的合格投資者。
二、企業資產證券化
(一)概述
企業資產證券化是證券公司以 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專項計劃」)為特殊目的載體,以計劃管理人身份面向投資者發行資產支持受益憑證(以下簡稱「受益憑證」),按照約定用受託資 金購買原始權益人能夠產生穩定現金流的基礎資產,將該基礎資產的收益分配給受益憑證持有人的專項資產管理業務。企業資產證券化是一種以專項計劃為載體的企業未來收益權或既有債權證券化的融資方式,是融資方式變革的一個方向。
(二)內容
企業資產證券化是作為非金融機構的企業將其缺乏流動性但未來能夠產生現金流的資產,通過結構性重組和信用增級後真實出售給遠離破產的(SPV)或信託後,由SPV在金融市場上向投資者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一種融資方式。企業資產證券化適用於大型公司或機構類客戶的債權類或收益權類資產項目,如水電氣資產、路橋港口收費權、融資租賃資產等。毫不誇張地說,該項業務在某種程度上引領了投資銀行理論與業務的創新,是解決投融資難題的有效手段,也是企業資金融通的一種好形式。
企業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市場前景主要取決於兩個因素:一是企業的融資需求,二是證券投資者的投資需求。
(三)分類
根據企業所持有資產的形式,企業資產證券化可以分為:
1、是實體資產證券化,即使企業所擁有的實體資產向證券資產的轉換,具體包括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為基礎發行的證券。
2、是信貸資產證券化,主要是把企業缺乏流動性但有未來現金流的應收賬款等,經過重組形成資產,以此為基礎發行證券。
3、是證券資產證券化,就是將企業已有的證券或證券組合作為基礎資產,再以其現金流或與現金流相關的變數為基礎發行證券。
(四)意義
1、企業資產證券化有利於拓寬融資渠道,優化資本結構
受中國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的限制,中國企業大都以貸款這一外源 融資為主要渠道。負債在企業資本結構中的比重最大。貸款的發放有很多限制條件,一旦有一家企業違約,便會引起銀行對整個行業的關注,貸款的額度便會大大降低。在當前經濟危機影響的條件下,企業難以獲得充足的貸款。再者,貸款在企業資本結構中占的比重過大,不利於企業經營的靈活性。企業資產證券化,不但能以新的方式緩解企業融資困難,提高企業經營活力,而且可以改善企業的資本結構,盤活企業的資產,提高資產的周轉率。
2、企業資產證券化有利於增強資產的流動性
企業實施資產證券化,可以將缺乏流動性的資產轉變成流動性高,不但活躍了金融市場,還增強了企業自身資產的流動性。資產證券化提供了一種傳統融資渠道之外的獲取資金方式,企業能夠補充營運資金,同時還可以進行投資,提高了企業資產的流動性。
3、企業資產證券化有利於獲得低成本融資
企業通過資產證券化在市場上籌資,其籌資成本要比銀行或其他資本市場的要低許多。企業通過資產證券化發行的證券,具有比其他長期信用工具更高的信用等級,因此企業付給投資者的利息就較低,從而起到了降低融資成本的作用。傳統的貸款融資要付出較高的利息,這樣會加重企業的經營負擔,不利於企業的經營發展。
4、企業資產證券化可以減少企業的風險資產
企業採用資產證券化的方式融資,不但可以獲得低成本融資,還可以減少企業的風險資產。負債等傳統融資方式會增加企業的風險資產,加重企業的負擔。資產證券化有利於企業剔除資產負債表中的風險資產,改善各種財務比率,提高資本的運用效率。
二、信貸資產證券化
(一)概述
信貸資產證券化是指把欠流動性但有未來現金流的信貸資產(如銀行的貸款、企業的應收帳款等)經過重組形成資產池,並以此為基礎發行證券。從廣義上來講,信貸資產證券化是指以信貸資產作為基礎資產的證券化,包括住房抵押貸款、汽車貸款、消費信貸、信用卡帳款、企業貸款等信貸資產的證券化;而開行所講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是一個狹義的概念,即針對企業貸款的證券化。
銀行的信貸資產是具有一定數額的價值並具有生息特性的貨幣資產,因此也具備了轉化為證券化金融工具的可能性。在銀行的實際業務活動中,常常有存款期限短而貸款期限長或資產業務擴張需求快於負債業務提供的可能性等種種情況,這樣就產生了銀行的流動性安排和資產負債管理等新業務需求。從20世紀70年代後期開始,發達市場國家特別是美國出現了一種信貸資產證券化趨勢,其一般做法是:銀行(亦稱原始權益人)把一組欲轉換成流動性的資產直接或間接地組成資產集合(亦稱資產池),然後進行標准化(即拆細)、證券化向市場出售。
從全球情況看,信貸資產證券化目前有代表性的模式大致有三種:一是美國模式,也稱表外業務模式,二是歐洲模式,亦稱表內業務模式,三是澳大利亞模式也稱准表外模式。這三種模式的主要區別是已證券化資產是否脫離原始權益人的資產負債表,資產證券化活動是直接操作還是通過一定的載體或中介進行。
(二)融資模式
傳統的融資模式包括直接融資模式和間接融資模式兩大類,而資產證券化是介於兩者之間的一種創新的融資模式。
直接融資是借款人發行債券給投資者,從而直接獲取資金的融資形式。該模式對借款人而言減少了交易環節,直接面向市場,能降低融資成本或在無法獲得貸款的情況下獲得融資,但是對投資者而言風險較大,對於風險的評審和管理主要依賴於借款人本身。間接融資是通過銀行作為信用中介的一種融資方式,即投資人存款於銀行,銀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在此過程中,銀行負責對於貸款項目的評審和貸後管理,並承擔貸款違約的信用風險。該模式的資金募集成本低,投資者面臨的風險小,但銀行集中了大量的風險。信貸資產證券化是銀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再將這部分貸款轉化為資產支持證券出售給投資者。在這種模式下,銀行不承擔貸款的信用風險,而是由投資者承擔,銀行負責貸款的評審和貸後管理,這樣就能將銀行的信貸管理能力和市場的風險承擔能力充分結合起來,提高融資的效率。
(三)實施信貸資產證券化的意義與目的
1、宏觀意義
(1)落實「國九條」,豐富資本市場投資品種。《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4]3號)明確提出:「加大風險較低的固定收益類證券產品的開發力度,為投資者提供儲蓄替代型證券投資品種,積極探索並開發資產證券化品種」。開行將優質的中長期基礎設施貸款進行證券化,形成一種具有穩定現金流的固定收益類產品,為投資者提供了參與國家重大「兩基一支」項目建設的渠道,分享經濟快速發展帶來的收益。
(2)提高直接融資比例 ,優化金融市場的融資結構。中國目前的金融體系中銀行貸款所佔比重過高,通過信貸資產證券化可以將貸款轉化為證券的形式向市場直接再融資,從而分散銀行體系的信貸風險,優化金融市場的融資結構。
(3)實現信貸體系與證券市場的對接,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通過信貸資產證券化可實現信貸體系和證券市場的融合,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價格發現功能和監督約束機制,提高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
2、微觀目的
(1)引入外部市場約束機制,提升銀行的運營效率。信貸資產證券化為銀行體系引入了強化的外部市場約束機制,通過嚴格的信息披露,市場化的資產定價, 提高了信貸業務的透明度,能促使銀行加強風險管理,提升運營效率。
(2)拓寬開發性金融的融資渠道,支持經濟瓶頸領域建設。通過信貸資產證券化可盤活存量信貸資產,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煤電油運等經濟發展瓶頸領域的建設,拓寬了開發性金融的融資渠道,提高資金的運用效率。
(3)優化開行的資產結構,為開發性金融提供市場出口。開行作為批發性的政策性銀行,其信貸資產客觀上存在長期、大額、集中的特點。通過信貸資產證券化可以優化開行的資產結構,運用市場機制合理分配政策性金融資產的風險與收益,為開發性金融提供市場出口,促進開發性金融的良性循環。
B. 干貨,融資租賃+P2P模式實現合規化的途徑有哪些
01 融資租賃與P2P平台合作的模式
實踐中,融資租賃公司在P2P平台融資多通過債權轉讓模式,債權轉讓模式即網貸平台的資產端對接融資租賃公司的債權和權益,平台轉讓的債權和權益包括融資租賃公司相應債權和權益等。 P2P平台和融資租賃公司合作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資產包轉讓模式
打包資產的債權轉讓行為,典型模式是融資租賃公司做為發起人,將自身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應收賬款進行組合/批量打包成一個資產包整體,然後通過P2P平台進行這批債權/收益權轉讓,發布標的募資。發起人往往通過承諾到期回購、引入第三方擔保公司等方式進行增信;(或者平台通過這些合作機構獲得打包資產,再在平台上發布募資),投資者購買的是產品份額。其特點為:多個債權(或應收賬款)、批量打包、一個資產包整體;
在推薦合作模式中同時開展網貸和融資租賃業務,關鍵問題是線下的如何做好風控措施。以汽車融資租賃與網貸平台業務結合為例,在網貸平台上發生的借貸行為,借款人的用途為購車。其購車通過一系列的合同設計,完全可以在線下與融資租賃公司的融資租賃業務結合,從而實現融資租賃公司合法地通過網貸平台開展業務。如通過線下簽訂《車輛轉讓合同》,使融資租賃公司成為車輛的所有權人,並有權將車輛租賃給承租人(借款人);其中涉及的付款安排為分期支付購車款,該設置使融資租賃公司可以安排在收到《融資租賃合同》中的租金後,再將購車款支付到出賣人(借款人、承租人)指定的銀行賬戶,因該銀行賬戶同時為借款人(承租人)的還款賬戶,因此實現償還線上投資者的投資款之目的。而線下的《融資租賃合同》獨立於線上的《借款合同》,即使在客戶(借款人)到期不清償借款的情況下,融資租賃公司仍能依據《融資租賃合同》行使其收取租金的權利。
C. 資管業務、資金撮合業務、委託貸款的區別
在混業經營趨勢下,金融機構間的部分業務正在形成同質化競爭,如何以最高效率運作資產與資金,盤活存量 資產,優化資產配置結構,並能夠兼顧流動性、收益性、安全性等多維度,是大資管時代的核心競爭力,而資產證券化正是詮釋這種競爭的典型標准化工具。
數年以前,資產管理時代的概念已經被人提出。單就「 資產管理」字面意思而言,它可以源於眾多行業,如金融業、實業甚至經營性物業等。本文想討論的資產管理概念僅限於金融行業。
混業經營時代最佳競爭工具資產證券化
如果想討論金融業的資產管理背景,就不得不對金融業的現狀有一個概括性的描述。筆者願意嘗試著做如下描述:
我國絕對大多數銀行是國有資產,並已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造,成為上市公司,資產規模迅速擴張,截至 2015 年底已達199.3萬億元人民幣。雖然銀行業的服務水平有所提高,服務手段有所增加,但仍面臨主營業務利差縮小及不良資產明顯增加的嚴峻挑戰。
與此同時,我國信託行業在資產管理的浪潮中快速發展,截至 2015 年底,信託行業資產規模已達16.3萬億元。源於資產隔離的天然優勢,4 年前,信託業已成為我國金融領域的第二大產業。信託公司無疑是金融資產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
信託公司雖然有綜合金融服務的靈活性,但也常年面臨主營業務有所波動的考驗,在經歷了能源行業、礦產行業和房地產行業的深度波動之後,信託行業也面臨消化不良資產的挑戰。
我國保險行業也實現了持續快速發展,截至 2015 年底,資產規模已達12.4萬億元,是我國第三大金融產業。保險公司對中長期資產配置有行業偏好,但我國保險資金的聚集成本不高,行業投資成本卻偏高,致使該行業面臨投資標的要超低風險(如 AA+ 以上)、而投資收益還要較大幅度高出固定收益市場平均水平的挑戰。
我國證券行業在經歷了股票市場的數次大幅度波動後,已逐漸走向成熟,截至 2015 年末,證券行業資產規模已達 6.42 萬億元。在營業部手續費收入和投行業務收入增速放緩的同時,在證監會的積極推動下,證券公司已成為我國金融資產管理的後起之秀。據不完全統計,截至 2015 年底,我國證券行業資產管理業務的總額已達11.89萬億元,並且有部分資產管理產品已在交易所上線發行,使資產管理的二級市場也有所活躍。
公募基金截至 2015 年底管理資產規模已達 8.37萬億元,其中貨幣型基金佔去半壁江山,達到 55%。從規模上看,公募基金行業是一個集中度非常高的行業,前五大基金公司——天弘基金、華夏基金、易方達、廣發基金和工銀瑞信的行業集中度達到 31%。
我國租賃公司分金融和非金融兩類,沒有金融牌照的租賃公司歸商務部主管,有金融牌照的租賃公司在本文的討論范圍之內,歸銀監會主管。截至 2015 年底,我國金融租賃公司資產管理規模1.45萬億元,其通過為生產資料不足的企業和個人提供融資融物服務,提高資產利用效率,也更多地涉足了資產管理業務的領域。
綜上所述,我國金融業雖然目前執行的是分業監管的原則,但各個金融行業都不約而同地投身於金融資產管理領域,甚至出現混業經營的苗頭,這也許就是我們所說的「大資管」時代的緣由所在。
在混業經營的趨勢之下,金融機構之間的部分業務實質正在形成同質化競爭,在傳統業務收入不斷縮水的現狀下,如何以最高效率運作資產與資金,盤活存量資產,優化資產配置結構,並能夠兼顧流動性、收益性、安全性等多維度,是各金融行業在大資管時代的核心競爭力,而資產證券化無疑正是詮釋這種競爭力的典型的標准化工具。
資產證券化 在我國主要指的是在銀行間市場發行的、委託人為金融機構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在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市場中,品種不斷豐富,例如工商企業貸款類資產證券化、住房抵押貸款支持的證券化、商業住房貸款證券化等產品均已成熟面市。還有一些專項類的資產證券化產品,例如:車貸資產證券化、租賃資產證券化、小額消費貸款資產證券化、信用卡資產證券化、單一鐵路專項資產證券化等。
我國的資產證券化業務,從初次試點到多次擴大試點,至今已有10 余年的市場實踐。縱觀我國資產證券化發行市場概況,市場脈絡大致可分為兩個階段:2005 年至 2008 年為試點的第一階段。
由於是初創階段,因而市場參與機構不多,發行規模不大。2008 年,美國次貸危機引發全球金融風暴,我國資產證券化市場遭遇了三年半左右的停滯。
2012年5月至今為連續擴大試點階段,市場擴容急速提高,特別是 2015 年發行額創出 4056 億元的規模,是 2006 年同類發行規模的 47.6 倍,市場參與機構也擴大到102 家,市場環境趨於成熟。
信託公司的重要機遇和業務本源
可以肯定的是,資產證券化規模不斷擴大是未來金融市場化的必然方向。
首先,資產證券化是金融行業增加資產流動性的重要工具。
眾所周知,資產流動性,對於經濟各部門,尤其是金融企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以銀行為例,銀行需要流動性滿足存款人提取現金、借款人正常貸款、在市場上支付到期債務。
而銀行佔比最大的資產是貸款,主要負債是存款。貸款即銀行信貸資產本身是缺乏流動性的,但預期能夠產生穩定現金流。於是,其通過設立用於風險隔離的 SPV,讓這些貸款得以入池,再安排信用增級和信用評級予以實現結構化安排。最後,再通過承銷商在債券市場上發行並交易流通。通過這一系列運作,將非標准化、不具有流動性、但有未來穩定現金流的資產,變成了一個可交易、可流通的標准化證券。
資產證券化這一工具之於中小金融機構流動性釋放的重要性更是顯而易見。相比以大型政策性銀行或商業銀行為首的金融機構而言,中小型金融機構的流動性壓力更大。尤其是金融租賃公司、央企財務公司、消費貸款公司等資產管理規模較小的機構,通過信貸資產證券化能夠盤活存量,加快資產周轉,緩解流動性壓力,不僅可以大大提高其凈資本收益率,更使其可以應對金融市場波動帶來的多重不確定性,使抗風險能力得以提升。
其次,資產證券化是金融企業調整資產負債表的手段之一。
資產證券化之於信貸類金融資產擴張最大的好處是,可以讓金融機構的資產出表,從而緩解資本充足率壓力。例如,銀行資產不出表,按照中國現行的融資結構和經濟增長要求,每年發放貸款是要佔用銀行資本的,這意味著銀行需要不停地籌集資本。假設銀行不進行資產證券化,那麼銀行在自有資產負債表中閉環運作,只進不出,發放一筆貸款,貸款償還不到期,這部分資產永遠出不去,銀行就必須不斷進行資產補充,才能保持資本充足率比例不變,這也意味著銀行需要不停地「吃占」資本,才能維系其資產負債結構的平衡。
對於這一問題,有人提出銀行可以減少信貸規模,使結構重新平衡。但是,銀行如果減少信貸規模,就不能適應社會經濟增長的現實需求。也有人建議可以通過發行金融債的方式補充資本金。但是,金融債是誰在買走?還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同樣還是要佔用金融機構表內資本金。
由此可見,資產證券化作為一個可以表外融資的工具,對於調整金融機構資產負債結構的重要戰略意義。對金融機構來說,通過信託公司設立 SPV,使得相應資產打包實現真實出售和資產隔離,就可以從其資產負債表上真正消失,從而實現表外化,使表內重新騰出信貸發放規模。銀行用發行證券化產品回籠的資金,再發放新的貸款,在總信貸規模不變的情況下實現新增效益,同時提高了自己維護客戶的能力。
當然,資產證券化和其他一些藉助資產進行的融資一樣,不一定一開始就在報表上不體現,但出了表肯定就看不到了。最後,資產證券化是信託公司的重要機遇和業務本源。
信託公司相比於其他金融機構,擁有相對獨特的兩大業務優勢:一是依法規范徹底地實現受託資產的隔離;二是依據客戶需求,可以機智靈活地運用好受託資產。
這兩個優勢十分明確地告訴人們,資產證券化類業務是信託公司的本源業務。
資產證券化產品「標准化」的啟示資產證券化
針對市場上已公開發行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我們可以對此類產品做一個標准化交易結構的梳理。
從圖 2 可以看出:信託公司在資產證券化業務的交易框架中起著核心作用。其一,信託公司處於交易結構的中心,在所有交易過程中,只有發起人和信託公司簽署《信託合同》,在該合同中,信託公司是乙方;而其他中介機構都與信託公司簽署《服務合同》,信託公司均是甲方。其二,面對主管機關,信託公司是撰寫申報文件的主體。其三,信託公司不僅是受託人,在受託資產隔離中起著最為關鍵的作用,而且還是唯一向市場申請公開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發行人。
資產證券化業務的一個核心特點,就是靠受託資產分級自我增信。信託公司通常以被隔離的資產作為證券化的基礎資產池,通過對現金流的拆分設計產品,以產品的安全性為標准進行結構分層,所以此類產品一般不需要第三方的增信擔保。
標准化的資產證券化產品是公募的,如果把外延擴大,就會發現許多產品都有上述特點。只要是通過 SPV 實現資產隔離、並以被隔離的資產作為證券化的基礎、以現金流拆分和結構分層為手段設計產品,產品向客戶真實售出,這類產品都屬於資產證券化的范疇。公募發行的資產證券化產品僅僅是提供了一個標准化的範本,或者說提供了一種啟示:凡是「資產隔離化 + 結構化」的產品模式都可以算作資產證券化的范疇。它們有公募和私募之分,有綜合和專項之分,有規模大小之分。
總而言之,資產證券化類的業務領域是非常寬泛的,而且這方面的創新機會也是非常多的。作為金融從業人員,尤其是在大資管時代背景下的金融從業人員,應當學會資產證券化式的思維方式,使該模式能夠更靈活地與客戶的綜合需求相結合,不斷創新,使業務越做越有生命力。
基於這樣的認識,中信信託從三年前就開始注重打造資產證券化的專業團隊,並努力在市場上獲取資產證券化業務機會,其成果是在銀行間市場連續三年占據了資產證券化業務量的領先地位 。
D. 租賃業的相關政策
融資租賃公司是一般性企業,監管部門為商務部,金融租賃公司持有金融牌照,屬於金融機構,監管部門為銀監會。金融租賃可以吸收股東存款、從事證券投資、同業拆借、發行金融債和資產證券化產品等,同時需要接受類似銀行標準的金融監管。作為服務實體經濟的「生力軍」,金融租賃公司與融資租賃公司如何支持實體經濟發展,隨著相關政策舉措的落地,租賃行業未來發展如何?
服務國家戰略
支持小微企業
租賃業在我國起步較晚,但在服務實體經濟方面具有獨特的優勢:一是「實」。每一單業務必須有租賃物的真實存在,杜絕了脫離實體經濟自行其道的風險;二是「近」。直接面對實體企業開展租賃業務,將資金全部轉化為企業所需的設備設施,起到了資本直達管道的作用;三是「廣」。服務對象方面,既有大中型企業,也有小微企業。既包括國有經濟,也有大量民營企業;四是「活」。相比信貸產品,更加側重於考察企業經營能力、未來盈利水平以及租賃物的通用性。同時,根據客戶的不同情況,設計符合實際需求的業務結構,最大程度地解決實體經濟融資融物難題。
據了解,對於飛機、船舶、通信、機械設備等一些高端製造業和資產密集型產業來說,很多企業不得不面對資產價值昂貴、企業資金壓力大的制約。以飛機領域為例,我國民航業中約有65%的飛機以租賃方式引進,其中絕大多數來自於國外租賃公司。我國租賃業的發展,打破了國外租賃公司的壟斷,增強了我國航空業的自主發展能力。同時,租賃還可以支持國產大飛機的研製、生產和銷售,進一步增強我國航空業的自主權。
在便利小微企業融資融物方面,小企業想用什麼設備而買不起時,可以由租賃公司出錢購買再租給企業使用。租賃能夠根據企業需求,通過租賃與信貸、保理等產品的組合設計,最大程度地方便小微企業融資融物,減少企業資金的佔用,降低融資成本。
在服務企業「走出去」方面,租賃可以為企業提供更加貼身的金融服務,打造出「中國製造+中國金融租賃」的海外發展模式,即租賃公司從國內購買產品租給國外企業,打開國際市場,為中國高端裝備製造業「走出去」充當先鋒。在進口方面,租賃業還能通過從國外采購直接拉動進口,發揮平衡國際貿易的作用。
優化產業結構
熨平周期影響
在國家促改革、調結構的過程中,落後產能的淘汰、技術裝備的更新換代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這些資金需求通過租賃的方式能夠得到有效解決。
一方面,租賃業尤其是金融租賃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嚴格制定投向,能側重於支持先進、高端產業和國家扶持的戰略產業,從而持續推動整個宏觀經濟的結構優化;另一方面,通過金融租賃可以帶動國際產能合作,起到平穩經濟運行,化解系統風險的作用。
由於租賃業逆經濟周期運行,在價格低谷時買入資產,高點時轉出,因此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充當實體經濟的「蓄水池」,有效熨平經濟周期對實體產業的影響,幫助企業在行業周期上行時避免盲目擴張,在下行時渡過難關。
在輔助新興產業、改善民生方面,租賃業在地鐵輕軌、綠色公交、污水處理、節能發電、教育醫療、文化娛樂等諸多領域可以提供資金支持,盤活現有存量資產,有效緩解地方政府財政支出壓力,完善基礎設施,切實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從國外情況看,租賃行業在西方有著較為成熟的模式,而我國金融租賃行業在國際化和專業化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未來,我國租賃行業將在社會融資當中扮演更為重要的角色。一是隨著金融改革的整體推進、配套政策的完善、准入條件的放寬,越來越多的社會投資主體進入租賃行業,將會大大提升金融租賃在全社會融資總量中的佔比;二是在我國經濟轉型升級當中發揮的作用會更加明顯,成為貫徹國家戰略與宏觀調控的有效金融工具,對國家的大飛機戰略、製造強國戰略、海洋戰略、新興產業戰略、城鎮化戰略的扶持作用將進一步深化;三是發揮自身貼近實體經濟、相對靈活便利的優勢,與信貸、基金、保險、資產管理等其他金融業務形成有機互補,並通過創新打造各類組合產品,進一步豐富金融產品服務鏈,更好地滿足客戶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E. 金租資產證券化需要銀監會備案嗎
都需要在相關部門備案,具體可關注資產證券化數創板,馬上有新企業發行原始股並很快掛牌交易。
F. 資產證券化在我國的發展現狀及發展對策
我國資產證券化現狀與問題分析
[摘要] 本文簡介了資產證券化的概念和基本交易結構;從資產證券化的市場分類、發展動力、銀行動機、產品定價、發起主體和基礎資產等六個方面,分析了我國資產證券化的現狀和問題,提出統一資產證券化法律和交易規則,擴大投資人范圍,增強資產支持證券的流動性,並注意控制風險的建議。
[關鍵詞] 資產證券化 現狀和問題
一、資產證券化概念和基本交易結構
早在1977年,美國的投資銀行家維斯·S·瑞尼爾(Lewis S.Rainer)就已使用了「資產證券化」這個用語。但是至今,各種定義解釋仍未統一。美國杜克大學西瓦茲(Shwartz)教授定義為:「在證券化中,企業部分的分解自己,把不具有流動性的資產從企業整體風險中隔離出來,隨後以該資產為信用基礎在資本市場上融資,融資成本比起企業的直接債務融資或股權融資來的要低」。這一概念非常旗幟鮮明地提出了資產證券化實現的兩個目標,一是降低融資成本,二是分離那些「不具有流動性」的資產所帶來的風險。
資產證券化的交易結構較為復雜,但是基本結構不變。如圖1所示,在典型的資產證券化交易中,發起人通過創設金融資產,然後選擇資產匯集成資產池,並通過兩種方式轉讓這一資產池:一是發起人向信託受託人轉讓該資產池,換取基礎資產所有權權益的轉遞憑證;二是發起人向商業信託受託人或特殊目的載體(SPV)轉讓資產池,後者發行以該資產池為擔保的債務工具,並用所募集資金向發起人支付轉讓資產的價格。
二、我國資產證券化的現狀和問題
1.發展歷程
我國資產證券化起步較晚,最早可以追溯到1992年三亞市丹洲小區將800畝土地作為發行標的物,以地產銷售和存款利息收入作為投資者收益來源而發行的2億元地產投資券。
而對於我國的金融機構而言,資產證券化真正開始於2005年12月兩項試點交易的成功發行。這兩項交易分別是中國建設銀行的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RMBS)和國家開發銀行的現金流抵押貸款證券(CLO)。經過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監會)等數家政府機構的多年努力,上述兩項涉及總額約人民幣72億元證券化資產的交易成為可能。之後,國內各家銀行紛紛試水資產證券化。2008年,建行發行了國內首隻不良資產支持證券——建元2008-1重整資產證券化。
非金融機構方面,中國聯通作為發起人於2005年8月完成了首個企業資產管理計劃交易。擔任計劃管理人的證券公司通過設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發行了不同系列的資產支持受益憑證。這是我國企業資產證券化的標志性事件,之後一年中,另外8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陸續誕生,「基礎資產」的范圍擴大到與高速公路收費、設備租賃、電力銷售、基礎設施建設和股權轉讓等相關的各種應收賬款或未來現金流(對應收益權)。
我國的信用風險與流動資本高度集中在銀行業,據統計,約90%的融資來自於銀行。企業從國內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渠道並未完全暢通(例如發行企業債或股票),況且企業直接融資的金額與銀行貸款的規模相比還是遠遠不夠。幫助降低信用風險在銀行界的高度集中和減少社會流動性過多的問題,使得資產證券化成為重新分配風險和資本的必要手段之一。
2.我國資產證券化的現狀及問題
目前我國的資產證券化分為企業資產證券化(也叫專項資產證券化)和信貸資產證券化(即狹義的資產證券化)。主要呈現如下特點:
(1)資產證券化兵分兩路,銀行間債市與證券市場天然相隔。受分業監管體制的限制,資產證券化被割裂為兩塊,一是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二是企業資產證券化。兩種資產證券化產品各自由不同的監管部門審批,在不同的交易場所上市流通,適用不同的監管規則。
證監會將企業資產證券化完全消化在證券行業內部來運行和管理,銀行信貸的資產證券化只能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和交易,造成與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並不在統一的市場上交易的局面。面對的投資者結構單一,數量有限,證監會對企業的會計和法律界定不夠明確。而銀監會對證券化產品審批手續復雜,節奏緩慢。
(2)流動性整體過剩,銀行缺乏實施動力。關於資產證券化,國內目前有很多關於增加了流動性的討論,大概是指,將未來現金流轉換為近期的流動性。事實是,由於投資途徑有限而導致的高儲蓄率,使國內銀行的流動性過於充足。且存額與銀行貸款總額之間的差距仍在擴大。資產證券化在這一方面的優勢對銀行業整體來說,沒有很大的吸引力。當然,不能一概而論。
對於四大國有銀行和交通銀行等大行來說,有的是剛剛為上市進行過資本注入,有的存款本身過剩,但是對於很多規模相對較小的股份制商業銀行,他們的需求很迫切。一家快速成長的銀行必須不斷有資金尋求新的市場,像民生、浦發和興業這樣的銀行需要提高信貸資產的流動性以支持更多的新客戶開發,追求新的利潤。我們看到,2007年9月11日浦發銀行推出「浦發2007年第一期信貸資產證券化信託」產品,其他幾家也已准備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
(3)利差盈利長期主導,不舍放棄既得利益。對於占融資比例絕對多數的信貸資產,目前國內銀行的盈利模式主要就是利息差,目前存貸利息差近400個基點,比世界平均水平高一倍以上,資產證券化賣掉之後,200點沒了。中國貸款是23.6萬億元,200個基點相當於4720億元收入,銀行當然不大樂意。商業銀行不實行資產證券化,也能獲得較高的收益。即便是把現金拿回來,也很難找到比貸款更好的收益率項目。用交通銀行副行長錢文輝的話說,「我們目前對資產證券化肯定不感興趣。」資產證券化的開展對很多銀行來說,首先是一種金融創新的嘗試。
(4)交易體系構成缺陷,證券化定價存在問題。資產證券化面對一個資產池,其中的基礎資產盡管被要求是同質的,即在收益率的期限、結構和風險上比較接近,同時,資產的數目要足夠大才符合風險分散的原則。事實上,國開行發行的2005和2006開元信貸資產支持的證券中,基礎資產的構成是多元的,涉及電力、通信、基建、運輸和傳媒等各個行業。這樣一來,在定價的時候就問題多多。
與一般的企業債、國債、金融債等固定收益類產品按季付息、本金最後結算的方式不同,資產支持類證券採用的是本息按季結算的方式,由此導致同樣面值的債券隨著時間推移,所代表的債權數額將逐步遞減。由於資產池中的客戶可能出現提前還款的情況,導致每季支付給所有者的本息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如果一筆回購橫跨兩個結算周期,就會出現對於債券的定價難題。
另外,市場定價要遵循基本的市場規則,由於目前的制度框架下,投資者比較少,對於資產支持的證券發起人來說,面臨價格大打折扣的威脅。今年以來不斷上揚的利率環境給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造成了較大的壓力。比如浦發銀行,就在首次資產證券化業務中只落得保本而歸。從前面幾期資產支持的發行情況來看,銀行機構相互持有對方資產支持證券的情況比較突出。風險轉移不可實現,原有資產的風險仍然留存於銀行業內部。
(5)一級市場投資受限,二級市場尚未成形,資產支持證券流動性差。相較於理論上調整資產負債結構、增加資產流動性等對於證券化的誘人表述,信貸證券化試點的尷尬不斷,先是國開行,後是浦發,關鍵是投資者太有限,而各家的資產證券化紛至沓來,勢必抬高收益率水平,導致銀行虧損。對於即將展開試水的工行、中信、興業、民生、招行等來說,浦發的尷尬可能繼續上演。
從二級市場的情況來看,資產支持證券的交投十分清淡,少有機構通過交易進行轉讓,大多數機構投資者選擇持有到期。如圖3圖4所示,到2006年信貸資產支持的證券只有6次交易發生,交易額僅為總發行額的2%,企業專項資產支持證券雖明顯優於信貸資產支持的證券,但仍顯示資產支持證券二級市場流動性的不足。一方面出券方很難在市場上找到交易的對手,另一方面資產支持證券本身尚不具備回購功能。因此,目前的流動性是無從談起。
2008年的1月11日,中國保監會向各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下發《關於保險機構投資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意見稿》要求,保險公司投資的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只能是由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起的資產證券化產品,且暫限AA級或相當於AA級以上的優先順序證券,投資額度則限於上年度末總資產的2%。雖然,開始允許保險公司投資於信貸資產支持證券,但有限的額度和有限的產品供給使保險機構普遍反應平淡。
(6)基礎資產供需矛盾,市場運作出現瓶頸。按照基本理論,擬證券化的基礎資產一般應為未來帶來穩定預期收益的正常資產,目的是用市場化的方法調控流動性風險。但在實際情況中,發起人更傾向於證券化產品結構中以不良資產為基礎資產。如果資產自身償付能力存在問題,將不僅影響資產證券化的效果,還很可能大大增加其自身運營成本,甚至影響產品證券的如期全額支付。
當然,市場的認可和證券化的步伐都是漸進的,經過,繼2005和2006兩次發行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後,2008年建行又發行了國內首隻不良資產支持證券——建元2008-1重整資產證券化。越來越多的證券化產品,面對有限的投資人,對收益率和期限的要求都會越來越苛刻,發行證券難度增大。
(7)資產證券化發起主體壟斷,資產證券化優勢無存。理論上的合格發起人與實際差異很大,只有規模與資產質量處於領先地位的機構和企業才會在第一輪或第二輪的申請中進入被考慮的范圍,而資本市場中迫切需要通過資產證券化解決流動性和資本需求的不是這些大型的機構或企業,那些急需資金流動性補償的企業和機構仍然無法獲得實際的好處,資金的流轉仍然是在銀行系統內部或少數的幾個貸款本就容易的大企業。
3.對我國資產證券化的展望和建議
總體上,目前資產證券化在我國創新和學習多於其功能和實效。但存在的問題在實踐中仍有可能累積風險、創造投機、限制創新,針對以上問題,提出如下的三點建議:
(1)對資產證券化進行專門立法,確立統一的發行、上市、交易規則,建立資產證券化專門統一的法律體系;適應混業經營的新格局,加強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形成發展資產證券化良好的外部環境。由於中國金融市場現行的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體制,資產證券化被割裂為兩塊。而我們所發行的資產證券化產品,無論是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還是企業的資產證券化產品,都是利用信託的基本原理,在同一種機制下應該對資產證券化監管統一規則。比如說,會計處理、稅收優惠政策以及交易規則和交易市場的統一問題,其所反映的深層次的問題是在混業金融新格局下的監管協調問題。
(2)擴大投資人范圍,增強資產支持證券的流動性。我國現有的金融結構中,交易手段缺乏,投資品種單一,造就了高儲蓄銀行高風險股市,大量的資金和投資者只擁有少數的投資品種,勢必導致金融結構進一步惡化,風險在銀行的大量積聚。資產證券化是上個世紀最偉大金融創新之一,如果沒有廣泛的投資者,即便是各家銀行都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各家企業都開辟資產證券化專項,風險不但不能分散和化解,反倒會因為個別大型資本佔有者相互持股而累積加劇。沒有良好的流動性和充分的一級二級交易市場和交易流程,資產價格不能正確估計和實現,隨著利率市場化的進程,以及儲蓄機構的變化,利差空間逐步縮小,不合理的交易會帶來更多的經營風險。
(3)美國次級貸危機在目,我國在體制和流程都不夠不完備的時候,目前流動性整體過剩,理應減少不必要的不良資產和利率敏感性風險擴散的可能,漸進化的實施各種級別和類別的資產證券化過程。
(4)相對於大型國有股佔主導的銀行企業,更多的融資需求是一些規模較小的,但成長性較好的銀行和企業。證監會和銀監會在審批核准時,應以風險收益權衡考慮,公平合理的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整合優質資產,構建合理規模的銀行信貸和企業專向資金證券化業務,切實地解決融資難的問題,改善金融結構,降低融資成本。
參考文獻:
[1]Leon T.Kendall, Michael J.Fishman. A Primer on Securitization [M].Cambridge.Massachusetts. London.The MIT Press, 1996.31
[2]斯蒂文·L·西瓦茲《結構金融:資產證券化原理指南》[M].清華大學出版社,2003年出版,第91-92頁
[3]宋林峰:信託投資公司在資產證券化中的作用[R].北京國投研究發展部,2004年6月25日
[4]馬力:中國資產證券化之路:現狀和前瞻[R].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2007年4月25日
[5]胡濱張超:中國金融發展報告[R].www.china.com.cn,2007年12月10日
[6]扈企平:中國資產證券化現狀和發展 〔EB/OL〕http://www.jrj.com,2007年09月27日
[7]孫軻:保險機構投資資產證券化產品近日開閘[M].《21世紀經濟報道》,2008年1月11日
[8]林彬陸星兆:國內資產證券化面臨的困難與挑戰[N].《證券時報》,2008年1月14日
[9]American Bankers Association.[R].「The Trustee』s Role in Asset-Backed Securities.」,2003
[10]《2005年第1期開元信貸資產支持證券信用評級報告》[R]. 2005年12月
[11]《建元2005-1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信託項下資產支持證券信用評級報告[R].2005年12月
[12]《2006年第1期開元信貸資產支持證券信用評級報告》[R]. 2006年4月
G. 哪些是我國資產證券化的主要產品種類
1、根據基礎資產分類。根據證券化的基礎資產不同,可以將資產證券化分為不動產證券化、應收賬款證券化、信貸資產證券化、未來收益證券化(如高速公路收費)、債券組合證券化等類別。
2、根據資產證券化的地域分類。根據資產證券化發起人、發行人和投資者所屬地域不同,可將資產證券化分為境內資產證券化和離岸資產證券化。
國內融資方通過在國外的特殊目的機構(Special Purpose Vehicles,SPV)或結構化投資機構(Structured Investment Vehicles,SIVs)在國際市場上以資產證券化的方式向國外投資者融資稱為離岸資產證券化;融資方通過境內SPV在境內市場融資則稱為境內資產證券化。
3、根據證券化產品的屬性分類。根據證券化產品的金融屬性不同,可以分為股權型證券化、債券型證券化和混合型證券化。
(7)租賃資產證券化銀監會擴展閱讀:
資產證券化的特點
1、利用金融資產證券化可提高金融機構資本充足率。
2、增加資產流動性,改善銀行資產與負債結構失衡。
3、利用金融資產證券化來降低銀行固定利率資產的利率風險。
4、銀行可利用金融資產證券化來降低籌資成本。
5、銀行利用金融資產證券化可使貸款人資金成本下降。
6、金融資產證券化的產品收益良好且穩定。
H. 金融租賃公司的主要業務是什麼
(一)融資租賃業務;
(二)轉讓和受讓融資租賃資產;
(三)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
(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
(五)吸收非銀行股東3個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六)同業拆借;
(七)向金融機構借款;
(八)境外借款;
(九)租賃物變賣及處理業務;
(十)經濟咨詢。
經銀監會批准,經營狀況良好、符合條件的金融租賃公司可以開辦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幣業務:
(一)發行債券;
(二)在境內保稅地區設立項目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三)資產證券化;
(四)為控股子公司、項目公司對外融資提供擔保;
(五)銀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I. 哪些金融機構可以做資產證券化
您好,就我國資產證券化模式來說其實可以分為四種:
1. 央行、銀監會作為主管部門的信貸資產證券化
主要發起人是銀行業金融機構(也包括財務公司、汽車金融公司、AMC)
發行方式可以公開也可以定向
投資人主要為銀行間市場投資者:包括銀行、險資、證券投資基金、企業年金、全國社保基金等
基礎資產主要為銀行信貸資產(包括不良信貸資產)
SPV主要模式為SPT(特殊目的信託)
受託機構一般為信託公司
證券化產品一般公開發行的話是需要評級的
交易場所為銀行間債券市場
登記託管機構為中債登
審核方式為備案制審核
規章及依據主要是:《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監督管理辦法》、《關於信貸資產證券化備案登記工作流程的通知》
2.證監會為主管部門的企業資產證券化
主要發起人為非金融企業及部分非銀金融機構(比如金融租賃公司)
發行發送可以公開或非公開
投資人由合格投資人限制,並且合計不得超過200人
基礎資產實行負面清單制
SPV一般為券商資管或者基金子公司發行管理的資產支持專項計劃
受託機構一般為券商或者基金子公司
一般都是需要評級機構進行評級的
交易場所為證券交易所、證券業協會機構間報價和服務系統及證券公司櫃台市場
登記機構為中證登
審核方式為備案制
主要規章依據為:《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
3.交易商協會為主管部門的資產支持票據
發行人為非金融企業
發行方式為公開或非公開
公開發行面向的投資人為銀行間市場所有投資人;定向發行面向的投資人為機構投資人
基礎資產一般只要權屬明細,能夠產生現金流的財產或者權益即可
SPV可設也可不設
受託機構也不一定
公開發行需要評級
交易場所主要為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當然,是在公開發行的條件下)
登記託管機構為上海清算所
審核方式為注冊制
主要規章依據為《銀行簡直安全市場非金融企業資產支持票據指引》
4.保監會作為主管部門的項目資產支持計劃
發行人、發行方式和投資人並未明確規定
基礎資產咸魚信貸資產、金融租賃應收款和每年獲得固定分配的收益且對本金回收和上述收益分配設置信用增級的股權資產
SPV一般用項目資產支持計劃
受託機構一般為保險資管
信用評級需要保監會認可的評級機構
交易場所未明確規定
登記託管機構主要為具備保險資金託管資質的託管人
審核方式為注冊制
J. 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與銀監會資產證券化區別
轉一個供你參考吧:
信貸資產證券化由人民銀行、銀監會主管,在銀行間市場發行,版基礎資產為銀行業金權融機構的信貸資產,目前已有比較完善的法規支持,主要依據為《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典型案例:開元信貸資產證券化、建元信貸資產證券化。截至2012年底,我國已累計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22支,籌資總額達775.60億元。
企業資產證券化由證監會主管,在交易所市場發行,基礎資產為企業所擁有的收益權及債權資產,主要依據為《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典型案例:華能瀾滄江水電收益ABS,浦東建設BT項目ABS。截至目前,我國已累計發行企業資產證券化產品13支,籌資總額達325.0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