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的規定的特別規定
關於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的規定
(2011年4月2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根據2012年11月1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關於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的規定〉的決定》修訂)
第一條 為了明確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的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根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證券公司從事證券自營業務,可以買賣本規定附件《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投資品種清單》所列證券。
第三條 證券公司可以委託具備證券資產管理業務資格、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或者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資格的其他證券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進行證券投資管理。
證券公司將自有資金投資於依法公開發行的國債、投資級公司債、貨幣市場基金、央行票據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認可的風險較低、流動性較強的證券,或者委託其他證券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進行證券投資管理,且投資規模合計不超過其凈資本80%的,無須取得證券自營業務資格。
第四條 證券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從事《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投資品種清單》所列品種以外的金融產品等投資。
設立前款規定子公司的證券公司,應當具備證券自營業務資格,並按照《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三條關於變更公司章程重要條款的規定,事先報經公司住所地證監會派出機構批准。
證券公司不得為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子公司提供融資或者擔保。
第五條 具備證券自營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可以從事金融衍生產品交易。
不具備證券自營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只能以對沖風險為目的,從事金融衍生產品交易。
第六條 證券公司與本規定有關事項的凈資本和風險資本准備計算,應當符合證監會的規定。
第七條 本規定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證監會此前公布的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准。
附件: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投資品種清單
B. 證券公司能幹哪些業務
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包括:
【1】經紀業務。就是代理買賣滬深股市的證券業務。投資者必須在證券公司開戶,利用證券公司提供的交易通道交易席位,才能與交易所進行證券交易。證券公司收取服務傭金的業務。
【2】自營業務。利用證券公司的人才優勢,信息優勢和市場經驗等等進行的自有資金投資經營的業務。
【3】資產管理業務。簡稱資管業務。憑借證券公司在投資方面眾多優勢,為客戶提供投資服務,即幫客戶理財,從中賺理財服務費,虧盈客戶自負。其代表就是證券公司提供的各種各樣的理財產品。
【4】融資融券業務。借錢給客戶買證券或者是借證券給客戶賣,從中收服務費。
【5】IB業務。即代理期貨業務。
【6】發行與承銷業務。股份公司股票要上市必須要證券公司的輔導和推薦才能上市,這其中涉及非常專業的金融服務項目。也只能靠證券公司的服務。上市之後幫助股份公司在一二級市場承銷。
【7】股權抵押。可以進行一定規模的股權質押貸款。
C. 證券公司從事融資融券時,自有資金不足時可以向什麼機構借
《證券監督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證券公司從事融資融券業務,自有資金或者證券不足的,可以向證券金融公司借入。
證券金融公司也稱證券融資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的在證券市場上專門從事證券融資業務的法人機構。 證券金融公司自股票市場或銀行取得資金,再將這些資金提供給需要融資的投資人,並依規定將融資擔保的股票提供給融券的投資人,作為投資者和證券公司間的媒介,促進了交易市場的活絡,完善了整個金融制度。
D. 證券公司也買股票
經過中國證監會認可的證券公司可以買賣股票,也可以自己發行股票。證券公司只能用自有資金或者依法籌集可用於自營的資金進行買賣股票
E. 兩融業務放開以後,券商融資融券是否只能用自有資金
不限於自有資金,可以通過轉融資借入資金進行融資融券,或通過發債等方式。
F. 怎麼看待上市公司用自有資金在證券市場投資
許多上市公司大大小小的股東都在多家證券公司開設了股票證券賬戶。 數以千萬計的基金在炒股,其中不乏今年深陷其中的基金。 當然,這個私募股票市場不會對外公布。 因此,作為上市公司的主體,數千萬、數億美元被用來炒股。 購買理財只是一種投資行為。 沒有什麼問題。 所有公司都是以盈利為目的的法人實體。 只要投資決策得到董事會的批准,就可以進行投資。 許多海外上市公司本身就是投資公司。 公司的管理層和職員股東都是股東會選出來的,而不是董事會選出來的。公司的管理層和董事會不是同一個人,股東會也不是一個人,只是一個組織。
平台有許多種,不同類型的股票配資平台,其風控模式和風險控制模式都是不一樣的,但是股票配資平台的盈利方式一般都是...在股票配資市場中,資金是非常重要的資源,如果你不及時的進行配資的話,那麼,你的資金就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如果是一些小的波動, 這些不同類型的配資產品是有其自身的特色和作用的。
G. 證券公司靠什麼賺錢
交易傭金,證券公司主要活躍在資本市場,我們從它提供的業務看賺錢吧,主要有
1,投行業務,比如股票、債券承銷,並購、財務顧問等;
2,經紀業務,為大家所熟知,比如炒股去證券公司開戶,證券公司賺的是股民的手續費;
3,融資融券業務,2013年兩融業務為證券公司賺得了豐厚的利潤;
4,資產管理,發行集合理財產品、金融改革後券商可以像銀行一樣發行固定收益類的產品,所以現在的券商有一個多層次的產品線提供給客戶,比銀行的還要全,所以券商的資管也是非常賺錢的,其他就是顧問費等等。資產管理業務:就是客戶購買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產品,由證券公司運作這些錢。證券公司可以從中收取基本的申購費和贖回費,如果業績達到合同中載明的水平,可以相應提取業績報酬。IB業務,就是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介紹客戶的業務,期貨公司會相應的給予證券公司返佣。投行業務,就是承銷與保薦,比如指導某家公司完成IPO啊,或者是增發啊,借殼上市啊,諸如此類,這些業務上市公司都要向券商支付相應的報酬。自營業務,就是證券公司用自己的合法資金來炒股啊,買債券啊,什麼的,產生的利潤也是證券公司的收入。還有融資融券業務,簡單說就是證券公司向客戶出借資金或者股票,然後客戶加一定利息歸還。這些利息也是證券公司的收入。
再就是財務顧問業務,這個主要針對公司的。
券商集合理財也稱為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指的是由證券公司發行的、集合客戶的資產,由專業的投資者(券商)進行管理的一種理財產品。它是證券公司針對高端客戶開發的理財服務創新產品。通俗地講就是券商接受投資者委託,並將投資者的資金投資於股票、債券等金融產品的一種理財服務,其風險和收益介於儲蓄和股票投資之間。證券公司是這種理財產品的發起人和管理人。
H. 請問證券公司可否以自有資金從事不動產投資活動
您好:
仔細閱讀了你的問題做如下答復:
《 證券法》125條規定證券公司只能從事以下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1)證券經紀業務
(2)證券投資咨詢
(3)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相關的財務顧問
從事上述(1)至(3)項業務的最低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
(4)證券承銷與保薦
(5)證券自營
(6)證券資產管理
(7)其他證券業務
從事(4)至(7)項中的一項的最低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1億。
從事(4)至(7)項中的兩項以上的最低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億。
注冊資本應是實繳資本。
從上面法律規定可以看出證券公司不能從事不動產的投資活動。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您,滿意求接受。
I. 證券公司傳統三大業務及其含義是什麼
1、經紀業務:通過交易平台完成客戶委託與上交所、深交所的證券交易,並收取相應的手續費與通信費。
2、自營業務:公司自有資金從事股票投資業務。
3、咨詢業務:為不同級別的用戶提供證券、債券等方面業務的指導與操作建議。
(9)證券公司自有資金投資擴展閱讀
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採取有效隔離措施,防範公司與客戶之間不同客戶之間的利益沖突。證券公司必須將其證券經紀業務、證券承銷業務、證券自營業務和證券資產業務分開辦理,不得混合操作。
證券公司接受客戶委託,為客戶做代理來買賣有價證券,業務收入來源是從中收取一定比例的傭金。該種代理可通過櫃台或者證券交易所代理買賣,在我國以後者為主。
證券公司從事該業務時,可以委託證券公司以外的人員作為證券經紀人,但該人員必須具有證券從業資格。所以說,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是非常重要的。
從事該業務的機構及其咨詢人員為證券投資人或者客戶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者建議等直接或間接的有償咨詢服務。
J. 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是什麼意思
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是指利用該公司的自有資金即注冊資本及融資的資本,對其它公司法人或自然人的實體項目或技術項目進行投資。自有資金即自有資產,是「借入資金」的對稱。企業為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所經常持有、能自行支配而不需償還的資金。西方私營企業的自有資金,主要來自股東的投資及企業的未分配利潤。
拓展資料:
1.什麼叫自有資金做中小企業股權投資 :
自由資金是指企業的內部積累或者相關部門的財政撥款。 內部積累比如股金、公積金、公益金及其他專用資金等等。 自有資金可以用來投資,比如做中小企業的股權投資,就是用自有資金投資中小企業,獲利方式就是佔有一定股份,然後獲取長期受益。
2.自有資金是什麼意思 :
自有資金(Equity Fund)企業的資金按其取得的來源,分為自有資金和借入資金。 所謂自有資金,是指企業為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所經常持有,可以自行支配使用並毋須償還的那部分資金。是與借入資金對稱的。
3.可以以公司名義開戶炒股嗎,需要辦理什麼特殊牌照嗎:
可以去證券公司開公司戶的 不是投資公司,不吸收公眾投資 只是用自有資金投資,不用辦特殊牌照 ,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確認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4.什麼是企業自有資金:
企業的資金按其取得的來源,分為自有資金和借入資金。 所謂自有資金,是指企業為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所經常持有,可以自行支配使用並毋須償還的那部分資金。是與借入資金對稱的。 [編輯本段]自有資金的構成 各個企業由於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和財務管理體制的不同,取得自有資金的渠道也不一樣。 全民所有制企業的自有資金構成:一部分來自國家財政撥款,以及固定資產的無償調入等; 一部分來自企業內部積累,即按國家規定,從成本和稅後留利中提存的各項專用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