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證券交易中的特別會員資格是什麼
我國證券交易所採取會員制,從事證券經紀業務的公司必須是交易所的會員.
外國券商可以早請成為特別會員,特別會員與普通會員相比許可權有一定的限制.
㈡ 我國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均實行什麼制
會員制。會員制的證券交易所並不以營利為目的,它的會員主要是證券公司,取得會員資格的券商才能在交易所進行交易,會員制的證券交易所特別強調會員的自律管理,會員承擔的責任僅僅以繳納的會費為限,而且費用也比較低,同樣的,當券商和股民發生糾紛時,交易所也不承擔責任。會員制證券交易所的傭金和上市費用較低,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放置上市股票的場外交易。但是,由於經營交易所的會員本身就是股票交易的參加者,因而在股票交易中難免出現交易的不公正性。同時,因為參與交易的買賣方只限於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新會員的加入一般要經過原 會員的一致同意,這就形成了一種事實上的壟斷,不利於提供服務質量和降低收費標准。
拓展資料
一、會員制證券交易所的概述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因其在組織形式上不同於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故在組織結構上也有別於公司制證券交易所,由於會員制證券交易所的成員並非投資者或股東,其最高權力機關通常稱為會員大會而非股東大會,證券交易所的執行機構則稱為理事會而非董事會,理事會的職責主要有:決定政策,並由總經理負責編制預算,送請成員大會審定,維持會員紀律,對違反規章的會員給予罰款,停止營業與除名處分,批准新會員進入,核定新股票上市,決定如何將上市股票分配到交易廳專櫃。
二、會員制和公司制的區別
1、投資者的歸屬不同:會員制證券交易所的成員權歸屬在交易所開展交易活動的會員,證券商既是證券交易所的投資人,也是證券交易所的實際使用人;而公司制證券交易所的成員權不一定歸屬在交易所開展交易活動的會員,因此證券商不一定對證券交易所享有成員權。
2、最高決策機構的表決機制不同:會員制證券交易所的最高決策機構是會員大會,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原則,而公司制證券交易所的最高決策機構是股東大會,實行一股一票而非一人一票的表決原則。
3、資本儲備要求不同:會員制證券交易所本身雖能夠取得收費收入,但會員不期待將取得的收入分配於廣大會員,因此會員制證券交易所的資本儲備率較高,而公司制證券交易所的股東期待證券交易所將其取得收入分配於廣大股東。
5、交易風險不同:在會員制證券交易所開展證券交易時產生的法律後果由證券買賣雙方承受,證券交易所不對此負擔保責任,證券交易所風險較低,投資者風險較高,而公司制證券交易所對其場內進行的證券交易行為負有擔保責任,證券交易所的風險較高,投資者風險較低。
㈢ 什麼是期貨交易所會員
在國內主要就是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的會員分為結算會員和交易會員,交易會員沒有結算功能,結算會員有結算功能,分為特別結算會員,能夠為交易會員提供結算服務,但本身不具有經紀業務資格,主要是銀行,但是目前還沒有特別結算會員獲批;全面結算會員可以為自己和交易會員提供結算,其本身也具有經紀資格;交易結算會員為自己提供結算,本身也具有經紀資格。 國內其他的期貨交易所的會員分經紀會員和自營會員,都是為自己進行結算。
㈣ 連麥席位什麼意思
打開麥克風溝通交易。
1、連麥的意思是兩個人打開麥克風進行互動。
2、席位是指證券交易所向證券商等會員和特別會員提供的在交易大廳設置的用於報盤交易的終端或用於交易的電腦遠程通訊埠。
3、所以連麥席位的意思就是打電話溝通交易報盤。
㈤ 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是什麼概念
一、會員資格
成為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證券商在經營范圍、證券運營資金、承擔風險和責任的資格及能力、組織機構、人員素質等方面應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一般的,會員資格應包括下列條件:
(1)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依法設立、具有法人地位的證券公司;
(2)具有良好的信譽、經營業績和一定規模的資本金或營運資金;
(3)在組織形式、業務人員及技術風險防範方面符合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規定;
(4)承認證券交易所的章程和業務規則,按規定交納會員費、席位費及其他費用;
(5)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具備上述條件的證券公司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並提供必要文件.經證券交易所理事會批准後,可成為證券交易所的會員。
二、申請程序
證券經營機構要成為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其申請程序如下:
(1)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並將相應的申報材料報送至會員管理部門。申報材料一般包括會籍申請表、申請成為證券交易所會員的正式公文、中國證監會批准機構設立的批文、中國證監會頒發的公司《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和內控制度及主要規章制度、經審計的最近兩年的財務報告、公司下屬各證券營業部的《證券經營機構營業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等:
(2)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部門對上述材料進行初審:
(3)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部門初審後,將合格者上報理事會,由理事會審核批准後,即可成為證券交易所會員。
三、會員處分
對於違反證券交易所章程、業務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定的會員,證券交易所有權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單處或並處的處分,主要有:會員范圍內通報批評、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公開批評、警告、罰款、限制交易、暫停自營業務或代理業務、取消會員資格等等。對會員暫停參加場內交易以上之處分由證券交易所理事會審定,而對取消會員資格等重大處分則要由證券交易所會員大會來審查。
另外.根據我國《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證券交易所決定接納或開除會員應在決定後的5個工作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決定接納或者開除正式會員以外的其他會員應在辦理有關手續5個工作日之前向中國證監會備案。
㈥ 證券交易所特別會員享有什麼權利
證券交易所特別會員享有權利包括:
列席證券交易所會員大會;
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相關建議;
接受證券交易所提供的相關服。
境外證券經營機構設立的駐華代表處,若符合條件,經申請可以成為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特別會員。境外證券經營機構駐華代表處申請成為證券交易所特別會員的條件是:
1.依法設立且滿一年;
2.承認證券交易所章程和業務規則,接受證券交易所監管;
3.其所屬境外證券經營機構具有從事國際證券業務經驗,且有良好的信譽和業績;
4.代表處及其所屬境外證券經營機構最近一年無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而受主管當局處罰的情形。 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在批準的投資額度內投資在交易所上市的除B股以外的股票、國債、可轉換債券、企業債券、權證、封閉式基金、經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的開放式基金,還可以參與股票增發、配股、新股發行和可轉換債券發行的申購。
㈦ 什麼是證券交易所特別會員
證券交易所特別會員享有權利包括:
1.列席證券交易所會員大會;
2.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相關建議;
3.接受證券交易所提供的相關服。
境外證券經營機構設立的駐華代表處,若符合條件,經申請可以成為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特別會員。境外證券經營機構駐華代表處申請成為證券交易所特別會員的條件是:
1.依法設立且滿一年;
2.承認證券交易所章程和業務規則,接受證券交易所監管;
3.其所屬境外證券經營機構具有從事國際證券業務經驗,且有良好的信譽和業績;
4.代表處及其所屬境外證券經營機構最近一年無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而受主管當局處罰的情形。 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在批準的投資額度內投資在交易所上市的除B股以外的股票、國債、可轉換債券、企業債券、權證、封閉式基金、經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的開放式基金,還可以參與股票增發、配股、新股發行和可轉換債券發行的申購。
㈧ 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的第六章 證券交易所對會員的監管
第四十條 證券交易所應當制定具體的會員管理規則。其內容包括:
(一)取得會員資格的條件和程序;
(二)席位管理辦法;
(三)與證券交易和清算業務有關的會員內部監督、風險控制、電腦系統的標准及維護等方面的要求;
(四)會員的業務報告制度;
(五)會員所派出市代表在交易場所內的行為規范;
(六)會員及其出市代表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
(七)其他需要在會員管理規則中規定的事項。
第四十一條 證券交易所接納的會員應當是有權部門批准設立並具有法人地位的境內證券經營機構。
境外證券經營機構設立的駐華代表處,經申請可以成為證券交易所的特別會員。特別會員的資格及權利、義務由證券交易所章程規定。
第四十二條 證券交易所決定接納或者開除會員應當在決定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證監會備案;決定接納或者開除正式會員以外的其他會員應當在履行有關手續5個工作日之前報證監會備案。
第四十三條 證券交易所必須限定交易席位的數量。證券交易所設立普通席位以外的席位應當報證監會批准。證券交易所調整普通席位和普通席位以外的其他席位的數量,應當事先報證監會批准。
第四十四條 證券交易所應當對會員取得的交易席位實施嚴格管理。會員轉讓席位必須按照證券交易所的有關管理規定由交易所審批。嚴禁會員將席位全部或者部分以出租或者承包等形式交由其他機構和個人使用。
第四十五條 證券交易所應當根據國家關於證券經營機構證券自營業務管理的規定和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對會員的證券自營業務實施下列監管:
(一)要求會員的自營買賣業務必須使用專門的股票賬戶和資金賬戶,並採取技術手段嚴格管理;
(二)檢查開設自營賬戶的會員是否具備規定的自營資格;
(三)要求會員按月編制庫存證券報表,並於次月5日前報送證券交易所;
(四)對自營業務規定具體的風險控制措施,並報證監會備案;
(五)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過後的30日內向證監會報送各家會員截止該日的證券自營業務情況;
(六)其他監管事項。
第四十六條 證券交易所應當在業務規則中對會員代理客戶買賣證券業務做出詳細規定,並實施下列監管:
(一)制定會員與客戶所應簽訂的代理協議的格式並檢查其內容的合法性;
(二)規定接受客戶委託的程序和責任,並定期抽查執行客戶委託的情況;
(三)要求會員每月過後5日內就其交易業務和客戶投訴等情況提交報告,報告格式和內容由證券交易所報證監會批准後頒布。
第四十七條 證券交易所每年應當對會員的財務狀況、內部風險控制制度以及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和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情況進行抽樣或者全面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上報證監會。
第四十八條 證券交易所有權要求會員提供有關業務的報表、賬冊、交易記錄及其他文件、資料。
第四十九條 證券交易所會員應當接受證券交易所的監督管理,並主動報告有關問題。
第五十條 證券交易所可以根據證券交易所章程和業務規則對會員的違規行為進行制裁。
㈨ 我國證券交易所的特別會員有哪些機構,其取得特別會員資格需要什麼條件各個會員的業務范圍分別有哪些
境外證券經營機構設立的駐華代表處,若符合條件,經申請可以成為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特別會員。境外證券經營機構駐華代表處申請成為證券交易所特別會員的條件是:1.依法設立且滿一年;2.承認證券交易所章程和業務規則,接受證券交易所監管;3.其所屬境外證券經營機構具有從事國際證券業務經驗,且有良好的信譽和業績;4.代表處及其所屬境外證券經營機構最近一年無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而受主管當局處罰的情形。 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在批準的投資額度內投資在交易所上市的除B股以外的股票、國債、可轉換債券、企業債券、權證、封閉式基金、經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的開放式基金,還可以參與股票增發、配股、新股發行和可轉換債券發行的申購。
㈩ 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有什麼用請口語簡單解答,不然我理解不了!
1.交易所的會員就是申請後得到批準的證劵商。2.會員分為有普通會員和特別會員。普通會員是有法人地位的境內證券公司;特別會員是境外證券經營機構設立的駐華代表處。3.正式會員是指上面的全體會員,是得到了批準的.但會員還需要向交易所申請交易權,獲得一個以上席位,這就是正式會員與其他會員的區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