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高分懸賞: 中德兩國合同法(尤其是購銷合同方面)差異, 越詳細越好
你好,給你找了一些資料,也許對你有幫助:
中德買賣合同制度的比較
德國學者霍恩指出:「在各種交換性的行為中,買賣是最重要的一種。」(註:〔德〕羅伯特·霍恩:《德國民商法導論》,中國大網路全書出版社1986年版,第126頁。)各國合同法大多將買賣置於各種有名合同之首,表明了買賣合同的重要性。就買賣合同制度而言,中德合同制度各具特色。由於中國合同法大量借鑒了德國合同法的經驗,因此,關於買賣合同的許多規定與德國民法的規定有相似之處。但事實上,我國買賣合同制度除借鑒了德國民法的經驗以外,還吸收和借鑒了兩大法系的經驗以及國際慣例和有關公約的有關規定,(註:例如,在該章中,大量借鑒了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也參考了美國統一商法典、國際統一私法協會於1994年頒行的《國際商事合同通則》等。)不僅如此,我國本身已有的有關立法和司法實踐方面的經驗,也為我國買賣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參考和依據。從而使買賣合同制度與德國民法的規定又存在著諸多的區別。下面,謹從四個方面對此作出比較。
一、關於買賣合同制度調整的范圍
根據《德國民法典》關於買賣合同的一般規定,其調整范圍不僅包括物的買賣關系,而且還包括權利的買賣關系,特別是債權的買賣關系,《德國民法典》第 433條第1款規定,「因買賣合同,物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交付物,並使其取得物的所有權。權利的出賣人有義務使買受人取得權利,並在權利使權利人有權佔有物時,向其交付物。」從該定義中,可見《德國民法典》中的買賣制度適用於權利的買賣關系。該民法典第437條規定了權利買賣的擔保責任;第451條規定了權利買賣的危險移轉和費用;而關於買賣的一般規定中的許多規則(如權利瑕疵擔保制度),既適用於物的買賣也適用於權利的買賣。(註:史尚寬:《債法各論》,榮泰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1981年版,第15頁。)買賣合同制度中包括物的買賣和權利的買賣,主要優點在於將各種類型買賣的共同規則抽象為買賣的一般規定,從而可以大大地簡化有關買賣的規定,尤其是因為權利買賣的規定日益復雜,很難完全通過制定特殊的買賣合同規則解決各種權利買賣關系,因此,通過買賣合同制度統一調整物的買賣和權利的買賣,從而使各種權利的買賣關系都具有可供適用的法律依據。
然而,我國合同法關於買賣的制度原則上僅限於物的買賣,而不包括權利的買賣。《合同法》第130條將買賣定義為:「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與《德國民法典》第433條的規定相比較,可見該定義中只是規定了出賣人在轉移標的物所有權方面所負的義務,而並沒有規定權利買賣中的出賣人在移轉權利方面的義務。這就表明了合同法在買賣合同一章中原則上並不適用於權利買賣。我認為,採納這一立法體例的主要原因在於:
(一)權利的買賣的類型較為復雜,有一些類型的買賣與物的買賣存在著差距,不能完全適用買賣的規定。例如,關於債權的買賣涉及到轉讓人、受讓人以及債務人三者之間的關系。與一般的買賣顯然是有區別的。因此,應當在買賣之外設立單獨的規則來規定有關權利買賣的問題。
(二)盡管權利的買賣類型比較復雜,但幾種主要的權利買賣關系已經受合同法的其他制度或者專門法律規定調整。具體來說,第一,有關債權的買賣,我國合同法將其作為合同的轉讓規定在第五章之中,而不是將其規定在買賣合同之中。這一規定具有其合理性,因為債權的移轉涉及到債權人的通知義務、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等問題,與一般的買賣關系不完全相同。尤其是因為債權的轉讓與債務的移轉往往是聯系在一起的,所以將權利的移轉與義務的移轉一並作出規定是有必要的。第二,關於知識產權的轉讓,我國合同法並沒有對此作出規定,有關知識產權的移轉問題由知識產權法作出規定。但在買賣合同中,也涉及到出賣具有知識產權的計算機軟體問題,根據《合同法》第137條的規定:「出賣具有知識產權的計算機軟體等標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該標的物的知識產權不屬於買受人。」可見此處涉及到出賣具有知識產權的計算機軟體,仍然只是規定物的買賣問題。第三,關於在例外情況下人身權的轉讓問題,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法人的名稱權、自然人的肖像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但有關這些權利的轉讓是由人身權制度加以規范的。第四,關於有價證券的買賣問題,例如關於票據、股票、債券、提單等的轉讓,一般是由票據法、證券法、海商法等加以規范的。買賣合同制度沒有必要專門規定權利的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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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ttp://china.findlaw.cn/hetongfa/lilunyanjiu/1216.html
2、http://www.studa.net/guojifa/080817/11550418.html
3、http://chinake.com/law/shi/cs/msf/1433534_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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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ttp://www.google.cn/search?hl=zh-CN&newwindow=1&q=%E4%B8%AD%E5%BE%B7+%E5%90%88%E5%90%8C%E6%B3%95+%E5%AF%B9%E6%AF%94&btnG=Google+%E6%90%9C%E7%B4%A2&meta=&aq=f&oq=
② 2000名樂視網投資者索賠近46億,這起案件究竟有多大
2000名樂視網投資者索賠近46億,這起案件究竟有多大?下面就我們來針對這個問題進行一番探討,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到有需要的朋友們。
臧小麗覺得,在該案子中,法院核查的關鍵可能是中介服務、董事、別的管理層對投資者是否有義務,如果有責任該賠付是多少。「一旦有中介服務取出真金白銀為作假的上市企業付錢,對全部銷售市場的威懾力更強。」
③ 樂視網遭起訴索賠45億
樂視網遭起訴索賠45億
樂視網遭起訴索賠45億,樂視網對資本市場的影響仍在發酵中。若是樂視網21名被告平均承擔責任,則山西證券或將產生高達2億元非經常性損失。樂視網遭起訴索賠45億。
1月17日晚山西證券公告,控股子公司中德證券近期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上海君盈資產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等兩千名原告對樂視網等21名被告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樂視網賠償因其虛假陳述行為造成的投資損失共計45.71億元,要求其他20名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被告除樂視網外,還有賈躍亭等14名自然人;中德證券、中泰證券、平安證券3家證券公司;利安達、華普天健、信永中和3家會計師事務所。
據了解,該案件是北京法院受理的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訴訟案件。目前一審尚未開庭。山西證券表示,由於還未開庭審理,所以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
2000名原告請求賠償45.71億元
有關樂視網的風波仍未結束。中德證券1月13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其作為被告人之一,被兩千名投資者告上法庭,事涉樂視網、賈躍亭等證券虛假陳述案。
作為原告,樂視網投資者認為,樂視網虛假陳述行為致其權益受損,要求樂視網承擔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責任;賈躍亭等14名自然人作為虛假陳述過錯責任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中德證券等3家證券公司及3家會計師事務所因未勤勉盡責、未能發現樂視網財務造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投資者訴請法院判令樂視網向原告支付因虛假陳述引起的投資損失之侵權賠償款項(含投資差額損失、印花稅、傭金、利息),共計45.71億元;判令除樂視網外的其他二十名被告對原告的上述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判令被告共同承擔案件全部訴訟費用。
北京金融法院公告顯示,被告除樂視網外,還有14名自然人,有賈躍亭、賈躍民(時任樂視網副總經理)、吳孟(時任樂視網監事會主席、賈躍芳(賈躍亭姐姐)、吉曉慶(時任樂視網監事)、曹彬(時任樂視網獨立董事)、朱寧(時任樂視網獨立董事)、沈艷芳(時任樂視網獨立董事)、張特(時任樂視網董事會秘書)、趙凱(時任樂視網董事會秘書)、鄧偉(時任樂視網董事會秘書、董事)、劉弘(時任樂視網監事、監事會主席、張旻翚(時任樂視網副總裁)、譚殊(時任樂視網副總裁)。
有3家證券公司也站在被告席上,分別為中德證券、中泰證券、平安證券。另外還有3家會計師事務所為被告,分別有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北京)有限公司、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早在2021年5月,北京金融法院受理了投資者訴樂視網、賈躍亭等二十餘名被告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
經初步審查,北京金融法院決定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審理本案,並於2021年7月30日作出民事裁定書,確定本案權利人范圍。裁定書送達後,部分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申請復議,之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該部分當事人的復議申請。9月北京金融法院發布樂視網、賈躍亭等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代表人訴訟權利登記公告。
據了解,該案件是北京法院受理的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訴訟案件。業內人士解釋「普通代表人訴訟」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相關規定,投資者提起虛假陳述等證券民事賠償訴訟時,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且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可以依法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對按照前款規定提起的訴訟,可能存在有相同訴訟請求的其他眾多投資者的,人民法院可以發出公告,說明該訴訟請求的案件情況,通知投資者在一定期間向人民法院登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對參加登記的投資者發生效力。
曾經的「創業板一哥」隕落
2010年樂視網在創業板上市,公司頗受市場追捧,市值一度突破1700億元。隨著樂視資金鏈危局出現,公司開始持續出現巨虧,賈躍亭遠走美國,至今未歸。
2019年4月,因樂視網及賈躍亭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等行為,證監會決定對樂視網及賈躍亭立案調查。
不久,因2018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13日起暫停上市。2020年4月27日,樂視網披露的《2019年年度報告》顯示,公司2019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期末凈資產均為負值,且財務會計報告被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觸及了深交所規定的股票終止上市情形。
2020年7月21日樂視網被正式摘牌。在最後一個交易日,公司最終股價收報0.18元,總市值7.18億元,較高峰時的1700億元市值蒸發99%以上。
次年,行政處罰落地。樂視網在2021年4月12日發布公告稱,其收到中國證監會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指出,樂視網因2007年至2016年十年財務造假,其報送、披露的IPO相關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披露為樂視控股等公司提供擔保事項,未如實披露賈某芳、賈躍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諾的情況,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構成欺詐發行等違法事實,中國證監會對樂視網、賈躍亭等15名責任主體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對樂視網合計罰款2.4億余元,對賈躍亭罰款2.41億余元。
樂視網退到新三板後,從新三板的股價表現來看,公司股價曾一路上行至2.56元,隨後持續下跌。截止2022年1月17日,公司收盤價為0.65元。
樂視網雖然已經退市,但其對資本市場的影響仍在發酵中。
1月17日晚間,山西證券發布公告,1月1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德證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案由為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
公告顯示,上海君盈資產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等兩千名原告向北京金融法院對樂視網等二十一名被告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樂視網賠償因其虛假陳述行為造成的投資損失共計45.71億元,要求其他二十名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其中包括三家券商。中德證券為二十一名被告之一,被要求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樂視網被認定「五宗罪」
2016年定增構成欺詐發行
2021年4月2日,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2021]16 號),認定樂視網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對樂視網以及賈躍亭等14名自然人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對樂視網合計罰款2.41億元,對賈躍亭合計罰款2.41億元。
此前的2020年7月21日,樂視網已經終止上市,最後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定格於每股0.18元。按照上市規則,因造假退市,樂視網無法重新上市。
證監會最終認定的樂視網違法違規事項主要有五項:
一是,樂視網於2007年至2016年財務造假,其報送、披露的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以下簡稱IPO)相關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二是樂視網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三是樂視網未披露為樂視控股等公司提供擔保事項;四是樂視網未如實披露賈某芳、賈躍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諾的情況;五是樂視網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構成欺詐發行。
之所以中德證券此次成為樂視網案件的二十一名被告有關,就是與樂視網2016年的非公開發行有關。
相關資料顯示,樂視網2016年的定增共計募集資金48億元,發行對象為財通基金、「牛散」章建平、嘉實基金、中郵創業基金。中德證券擔任了保薦機構和主承銷商,並拉上中泰證券擔任聯席主承銷商。
而追溯更早,樂視網的IPO保薦機構為平安證券。
從1月17日晚間的公告中可以看出,包括中德證券的中介機構責任問題也已被官方認定:中德證券等3家證券公司及3家會計師事務所因未勤勉盡責、未能發現樂視網財務造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此中德證券在此次樂視網的二十一名被告中赫然在列。
2016年中德證券被罰600萬
值得一提的是,中德證券被曝出未能在項目中勤勉盡責也非頭一遭。
2016年9月,中德證券及財務顧問主辦人李慶中、王鑫因*ST昆機股權轉讓中,「作為西藏紫光卓遠股權投資有限公司的財務顧問未勤勉盡責」,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當時的《證券法》規定,證監會決定:責令中德證券改正,沒收業務收入300萬元,並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李慶中、王鑫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
從樂視網巨額涉案金額來看,中德證券此次若是被判承擔連帶責任,或將對山西證券投行業績產生較大拖累。
東方財富Choice金融終端數據顯示,中德證券2021年全年實現主承銷收入1.03億元,市場份額0.29%,排名第47位(按照發行人報表統計)。而山西證券2021年前三季度投資銀行手續費凈收入為3.13億元。若是樂視網21名被告平均承擔責任,則山西證券或將產生高達2億元非經常性損失。不過,山西證券最終將承擔多大責任,還需法院認定。而公司也在公告中指出:「鑒於案件尚未開庭審理,目前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
樂視網最近被股東們維權起訴了,而且原告方還是多達2000名投資人,索賠金額超過45億元。
其實被告方也不止樂視網一家,還有賈躍亭等14名自然人,以及中德證券等3家證券公司、3家會計師事務所。
樂視網被股東起訴的消息,就是中德證券的母公司山西證券在1月17日晚間發公告披露的。
原來在1月13日,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案由為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
原告方為上海君盈資產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等兩千名原告,他們要求樂視網的母公司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賠償因其虛假陳述行為造成的投資損失共計45.71億元。其中中德證券等3家證券公司及3家會計師事務所被起訴的原因是因未勤勉盡責、未能發現樂視網財務造假,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這起訴訟還有一個背景,就是在2021年4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已經認定樂視網存在5項違法違規行為:
1、樂視網於2007年至2016年財務造假,其報送、披露的IPO相關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2、樂視網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
3、樂視網未披露為樂視控股等公司提供擔保事項;
4、樂視網未如實披露賈某芳、賈躍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諾的情況;
5、樂視網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構成欺詐發行。
當時樂視網被罰款2.4億元,賈躍亭作為樂視網的實際控制人被罰款2.41億元。再加上其他樂視網高管被處罰的金額,行政處罰的總金額達到4.831億元。
樂視網及賈躍亭被處罰
如今在這個行政處罰的基礎上,樂視網的投資人們發起訴訟,要求樂視網對他們進行民事賠償。
樂視網長達10年的財務造假,給投資人們帶來了多少損失,目前還無法得出准確的數字,不過樂視網在股市的巔峰期,2015年其市值曾高達1700億元,股價最高44.72元,而到2020年7月21日,樂視網退市時,它的股價最終鎖定在了0.18元,總市值僅為7.181億元。
賈躍亭2017年留下一句「盡責到底」,選擇赴美造車,至今未歸。
目前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中,賈躍亭的持股比例為28.57%,他是公司第二大股東。第一大股東是一家名為天津嘉睿匯鑫的公司,持股約47.53%,這應該是融創系的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2月21日,也就是大約一個月前,樂視網曾高調宣布全員漲薪,當時樂視的內部信中稱:「經過近2年的經營,在不考慮歷史債務影響的前提下,最新的經營數據實現了經營利潤和現金流的雙平衡,這是過去數年來的第一次,意義非凡」。
如今樂視網面臨2000名投資人的起訴索賠,他們也不得不再次面對現實,考慮一下「歷史債務」的影響了。
④ 2000名投資人向樂視網起訴,索賠超45億
2000名投資人向樂視網起訴,索賠超45億
2000名投資人向樂視網起訴,索賠超45億,公開資料顯示,被告除樂視網外,還有賈躍亭等14名自然人。目前一審尚未開庭。2000名投資人向樂視網起訴,索賠超45億。
樂視網最近被股東們維權起訴了,而且原告方還是多達2000名投資人,索賠金額超過45億元。
其實被告方也不止樂視網一家,還有賈躍亭等14名自然人,以及中德證券等3家證券公司、3家會計師事務所。
樂視網被股東起訴的消息,就是中德證券的母公司山西證券在1月17日晚間發公告披露的。
原來在1月13日,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案由為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
原告方為上海君盈資產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等兩千名原告,他們要求樂視網的母公司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賠償因其虛假陳述行為造成的投資損失共計45.71億元。其中中德證券等3家證券公司及3家會計師事務所被起訴的原因是因未勤勉盡責、未能發現樂視網財務造假,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這起訴訟還有一個背景,就是在2021年4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已經認定樂視網存在5項違法違規行為:
1、樂視網於2007年至2016年財務造假,其報送、披露的IPO相關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2、樂視網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
3、樂視網未披露為樂視控股等公司提供擔保事項;
4、樂視網未如實披露賈某芳、賈躍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諾的情況;
5、樂視網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構成欺詐發行。
當時樂視網被罰款2.4億元,賈躍亭作為樂視網的實際控制人被罰款2.41億元。再加上其他樂視網高管被處罰的金額,行政處罰的總金額達到4.831億元。
樂視網及賈躍亭被處罰
如今在這個行政處罰的基礎上,樂視網的投資人們發起訴訟,要求樂視網對他們進行民事賠償。
樂視網長達10年的財務造假,給投資人們帶來了多少損失,目前還無法得出准確的數字,不過樂視網在股市的巔峰期,2015年其市值曾高達1700億元,股價最高44.72元,而到2020年7月21日,樂視網退市時,它的股價最終鎖定在了0.18元,總市值僅為7.181億元。
賈躍亭2017年留下一句「盡責到底」,選擇赴美造車,至今未歸。
目前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中,賈躍亭的持股比例為28.57%,他是公司第二大股東。第一大股東是一家名為天津嘉睿匯鑫的公司,持股約47.53%,這應該是融創系的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2月21日,也就是大約一個月前,樂視網曾高調宣布全員漲薪,當時樂視的內部信中稱:「經過近2年的經營,在不考慮歷史債務影響的前提下,最新的經營數據實現了經營利潤和現金流的雙平衡,這是過去數年來的第一次,意義非凡」。
如今樂視網面臨2000名投資人的起訴索賠,他們也不得不再次面對現實,考慮一下「歷史債務」的影響了。
1月17日晚山西證券公告,控股子公司中德證券近期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上海君盈資產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等兩千名原告對樂視網等21名被告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樂視網賠償因其虛假陳述行為造成的投資損失共計45.71億元,要求其他20名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被告除樂視網外,還有賈躍亭等14名自然人;中德證券、中泰證券、平安證券3家證券公司;利安達、華普天健、信永中和3家會計師事務所。
據了解,該案件是北京法院受理的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訴訟案件。目前一審尚未開庭。山西證券表示,由於還未開庭審理,所以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
2000名原告請求賠償45.71億元
有關樂視網的風波仍未結束。中德證券1月13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其作為被告人之一,被兩千名投資者告上法庭,事涉樂視網、賈躍亭等證券虛假陳述案。
作為原告,樂視網投資者認為,樂視網虛假陳述行為致其權益受損,要求樂視網承擔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責任;賈躍亭等14名自然人作為虛假陳述過錯責任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中德證券等3家證券公司及3家會計師事務所因未勤勉盡責、未能發現樂視網財務造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投資者訴請法院判令樂視網向原告支付因虛假陳述引起的投資損失之侵權賠償款項(含投資差額損失、印花稅、傭金、利息),共計45.71億元;判令除樂視網外的其他二十名被告對原告的上述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判令被告共同承擔案件全部訴訟費用。
北京金融法院公告顯示,被告除樂視網外,還有14名自然人,有賈躍亭、賈躍民(時任樂視網副總經理)、吳孟(時任樂視網監事會主席、賈躍芳(賈躍亭姐姐)、吉曉慶(時任樂視網監事)、曹彬(時任樂視網獨立董事)、朱寧(時任樂視網獨立董事)、沈艷芳(時任樂視網獨立董事)、張特(時任樂視網董事會秘書)、趙凱(時任樂視網董事會秘書)、鄧偉(時任樂視網董事會秘書、董事)、劉弘(時任樂視網監事、監事會主席、張旻翚(時任樂視網副總裁)、譚殊(時任樂視網副總裁)。
有3家證券公司也站在被告席上,分別為中德證券、中泰證券、平安證券。另外還有3家會計師事務所為被告,分別有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北京)有限公司、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早在2021年5月,北京金融法院受理了投資者訴樂視網、賈躍亭等二十餘名被告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
經初步審查,北京金融法院決定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審理本案,並於2021年7月30日作出民事裁定書,確定本案權利人范圍。裁定書送達後,部分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申請復議,之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該部分當事人的復議申請。9月北京金融法院發布樂視網、賈躍亭等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代表人訴訟權利登記公告。
據了解,該案件是北京法院受理的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訴訟案件。業內人士解釋「普通代表人訴訟」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相關規定,投資者提起虛假陳述等證券民事賠償訴訟時,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且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可以依法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對按照前款規定提起的訴訟,可能存在有相同訴訟請求的其他眾多投資者的,人民法院可以發出公告,說明該訴訟請求的案件情況,通知投資者在一定期間向人民法院登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對參加登記的投資者發生效力。
曾經的「創業板一哥」隕落
2010年樂視網在創業板上市,公司頗受市場追捧,市值一度突破1700億元。隨著樂視資金鏈危局出現,公司開始持續出現巨虧,賈躍亭遠走美國,至今未歸。
2019年4月,因樂視網及賈躍亭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等行為,證監會決定對樂視網及賈躍亭立案調查。
不久,因2018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13日起暫停上市。2020年4月27日,樂視網披露的《2019年年度報告》顯示,公司2019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期末凈資產均為負值,且財務會計報告被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觸及了深交所規定的股票終止上市情形。
2020年7月21日樂視網被正式摘牌。在最後一個交易日,公司最終股價收報0.18元,總市值7.18億元,較高峰時的1700億元市值蒸發99%以上。
次年,行政處罰落地。樂視網在2021年4月12日發布公告稱,其收到中國證監會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指出,樂視網因2007年至2016年十年財務造假,其報送、披露的IPO相關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披露為樂視控股等公司提供擔保事項,未如實披露賈某芳、賈躍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諾的情況,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構成欺詐發行等違法事實,中國證監會對樂視網、賈躍亭等15名責任主體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對樂視網合計罰款2.4億余元,對賈躍亭罰款2.41億余元。
樂視網退到新三板後,從新三板的股價表現來看,公司股價曾一路上行至2.56元,隨後持續下跌。截止2022年1月17日,公司收盤價為0.65元。
樂視網雖然已經退市,但其對資本市場的影響仍在發酵中。
1月17日晚間,山西證券發布公告,1月1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德證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達的民事起訴狀,案由為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
公告顯示,上海君盈資產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等兩千名原告向北京金融法院對樂視網等二十一名被告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樂視網賠償因其虛假陳述行為造成的投資損失共計45.71億元,要求其他二十名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其中包括三家券商。中德證券為二十一名被告之一,被要求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樂視網被認定「五宗罪」
2016年定增構成欺詐發行
2021年4月2日,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2021]16 號),認定樂視網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對樂視網以及賈躍亭等14名自然人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對樂視網合計罰款2.41億元,對賈躍亭合計罰款2.41億元。
此前的2020年7月21日,樂視網已經終止上市,最後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定格於每股0.18元。按照上市規則,因造假退市,樂視網無法重新上市。
證監會最終認定的樂視網違法違規事項主要有五項:
一是,樂視網於2007年至2016年財務造假,其報送、披露的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以下簡稱IPO)相關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二是樂視網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三是樂視網未披露為樂視控股等公司提供擔保事項;四是樂視網未如實披露賈某芳、賈躍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諾的情況;五是樂視網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構成欺詐發行。
之所以中德證券此次成為樂視網案件的二十一名被告有關,就是與樂視網2016年的非公開發行有關。
相關資料顯示,樂視網2016年的定增共計募集資金48億元,發行對象為財通基金、「牛散」章建平、嘉實基金、中郵創業基金。中德證券擔任了保薦機構和主承銷商,並拉上中泰證券擔任聯席主承銷商。
而追溯更早,樂視網的IPO保薦機構為平安證券。
從1月17日晚間的公告中可以看出,包括中德證券的中介機構責任問題也已被官方認定:中德證券等3家證券公司及3家會計師事務所因未勤勉盡責、未能發現樂視網財務造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此中德證券在此次樂視網的二十一名被告中赫然在列。
2016年中德證券被罰600萬
值得一提的是,中德證券被曝出未能在項目中勤勉盡責也非頭一遭。
2016年9月,中德證券及財務顧問主辦人李慶中、王鑫因*ST昆機股權轉讓中,「作為西藏紫光卓遠股權投資有限公司的財務顧問未勤勉盡責」,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當時的《證券法》規定,證監會決定:責令中德證券改正,沒收業務收入300萬元,並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李慶中、王鑫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
從樂視網巨額涉案金額來看,中德證券此次若是被判承擔連帶責任,或將對山西證券投行業績產生較大拖累。
東方財富Choice金融終端數據顯示,中德證券2021年全年實現主承銷收入1.03億元,市場份額0.29%,排名第47位(按照發行人報表統計)。而山西證券2021年前三季度投資銀行手續費凈收入為3.13億元。若是樂視網21名被告平均承擔責任,則山西證券或將產生高達2億元非經常性損失。不過,山西證券最終將承擔多大責任,還需法院認定。而公司也在公告中指出:「鑒於案件尚未開庭審理,目前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
⑤ 請問中國有幾種銀行,它們各有什麼區別如題 謝謝了
(一)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實際上是行政管理機關,基本上可以認為它不對個人和企業辦理銀行業務。(二)政策性銀行。包括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只辦理政策性的銀行業務。(三)商業銀行。具體又分為國有商業銀行(工農中建)、全國性的股份制銀行(有十五六家,如交通、中信、光大、華夏、招商、興業、民生等等,最近設的是浙商和恆豐)、城市商業銀行(如上海銀行,某某市商業銀行等)、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四)信用社,有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五)郵政儲蓄(只辦理儲蓄業務)。(六)非銀行金融機構,如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 除中國人民銀行外,統稱銀行業金融機構。銀行業金融機構由中國銀監會實施專業化的監督管理。 所謂的投資銀行,目前實際上是指基金管理公司,由中國證監會實施專業化的監督管理
⑥ 天津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方法和公積金最低標准規定
公積金貸款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其中四個條件計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貸款人最高可貸金額。那麼天津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如何計算的,天津公積金貸款最低標準是如何的呢?本文我為你介紹關於天津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發放的相關知識。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支持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定向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專項住房消費貸款。職工購買的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私產住房、公有住房產權。
第三條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實行存貸結合,先存後貸,整借零還,貸款擔保的原則。
第四條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本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管理機構,負責審批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監督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借貸和結算。
第五條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金融業務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貸款銀行」)辦理。
貸款銀行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必須接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監督、考核和管理。
第六條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購買、建造、翻建或者大修住房所需費用時,可同時向貸款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由貸款銀行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銀行個人住房貸款(不包括中德住房儲蓄貸款)組合(即「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的形式向職工發放。
第二章貸款對象及條件
第七條職工家庭(包括職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購買自有住房的,職工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以下簡稱「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配偶須同時符合本辦法規定的貸款條件。
第八條非同一家庭成員共同購買一套住房的,其中一名購房人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九條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二)未到法定離退休年齡(國家另有規定可延長的,按其規定執行,但最大應未到65周歲);
(三)住房交易行為真實、合法、有效;
(四)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年以上,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並且所在單位不存在欠繳情況;
(五)未負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
(六)已按本辦法規定支付首付款;
(七)同意按照本辦法規定提供擔保。
第十條職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還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十一條職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購買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的;
(二)離婚兩年內,職工與原配偶之間買賣住房。
第十二條職工因工作單位變動,造成欠繳3個月(含)以內住房公積金或因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有誤,重新調整造成欠繳住房公積金,在申請貸款時已將欠繳的住房公積金補齊並恢復逐月繳存的,可視同連續繳存。
第十三條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職工或其配偶存在以下信用不良情況之一的,原則上不準予貸款:
(一)貸款當前存在未還本息或擔保人代還記錄;
(二)近24個月內存在貸款展期(延期)或以資抵債等記錄;
(三)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未還清的商業性住房貸款近24個月內存在連續未還本息超過6期記錄;
(四)近60個月內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累計逾期超過24期;
(五)近60個月內因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被起訴;
(六)有呆賬或核銷記錄;
(七)個人信用報告中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第三章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四條職工購買首套自有住房或公有住房產權應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價款30%的首付款;購買第二套自有住房應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價款60%的首付款。
貸款額度不高於購房全部價款(私產住房為購房全部價款與住房評估價值兩者中的低值)減除前款規定的首付款後的金額;其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貸款額度還應不高於購房全部價款與房屋補償金的差價。
第十五條貸款額度不高於按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倍數確定的金額。
購買首套自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高於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元的,按2萬元計算。購買第二套自有住房、公有住房產權的,貸款額度不高於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元的,按2萬元計算。
第十六條貸款額度不高於按照職工(職工與配偶)還貸能力計算公式確定的金額,具體公式如下:
[(月工資總額+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現有貸款月應還款額]×借款期數(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現有貸款月應還款額為個人信用報告中貸款的月應還款額。
第十七條貸款額度不高於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
購買首套自有住房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購買第二套自有住房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
第十八條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按照本辦法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規定的最低值計算。
第十九條按照本辦法計算出的可貸額度數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為零的則千位加1。
職工申請的貸款額度應為1千元的整數倍。
第二十條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的,最長貸款期限30年;購買私產住房的,最長貸款期限20年;購買公有住房產權的,最長貸款期限10年。
職工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不超過法定離退休年齡後5年(國家另有規定可延長的,不超過延長後的退休年齡後5年,最長不得超過70周歲)。
第二十一條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年限及額度,按照貸款銀行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職工申請之日確定。
第二十二條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四章貸款擔保
第二十四條職工應按照以下規定提供擔保:
(一)購買已取得商品房准許使用證(或開發商房屋所有權證,下同)商品住房的,可採用住房抵押擔保、保證擔保或質押擔保方式。
(二)職工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超過法定離退休年齡(國家另有規定可延長的,超過延長後的退休年齡或超過65周歲)或購買未取得商品房准許使用證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私產住房、公有住房產權的,應當採用保證擔保或質押擔保方式。
第二十五條採用住房抵押擔保方式的,購買已取得商品房准許使用證商品住房應以所購住房作抵押。已設定抵押的住房不得用於抵押擔保。
借款人(及其他產權人、購房人)須與貸款銀行簽訂書面抵押合同,依法辦理住房抵押登記手續。
抵押住房的現值,按照全部購房價款或者住房評估價值的低值確認。抵押值最高不得超過抵押住房現值的70%。
抵押人對設定抵押的住房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當抵押物滅失或被公告拆遷時應及時主動通知貸款銀行並辦理提前清償貸款或變更抵押物。抵押人在告知受讓人住房已抵押的情況,並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銀行書面同意後,其自有住房、共有房產自有部分可以轉讓、出租,轉讓所得價款應向貸款銀行提前清償貸款。貸款銀行應監督檢查抵押物狀況。
第二十六條採用質押擔保方式的,職工應以國債、貸款銀行存單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作為質物。
出質人須與貸款銀行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質物金額不得低於借款金額本息。
第二十七條採用保證擔保方式的,借款人須與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的保證人和貸款銀行簽訂書面擔保合同。
第五章組合貸款
第二十八條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以下簡稱「組合貸款」)的,需同時符合本辦法及貸款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組合貸款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額度由貸款銀行自行確定,且首付款應符合本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
第三十條組合貸款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期限應與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相同。
第三十一條同一筆組合貸款應當採用同一種擔保方式。
第三十二條組合貸款借款人違反借款合同約定不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貸款銀行應當按照規定處理抵押物、質物,或者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在清償貸款本息時,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應當先於貸款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本息受償。
第六章貸款申請及償還
第三十三條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貸款銀行提出書面申請並按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銀行規定如實向貸款銀行提供貸款申請資料。
第三十四條借款人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第三十五條貸款期限為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的還款方式。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實行按月分期歸還貸款本息。借款人可以採用等額本息等額本金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方式還款。
借款人與貸款銀行在借款合同中約定還款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第三十六條借款人自銀行劃款之日的次月起進入還款期,每月還款日為銀行借款發放日的對應日。借款人應通過委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貸款銀行在每月還款日代扣的方式按月還款。
第三十七條借款人提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應當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同意後辦理。提前償還組合貸款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本息應當向貸款銀行提出申請,經貸款銀行同意後辦理。
第三十八條借款人可以採用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或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的方式提前還款。
第三十九條借款人在貸款期內,要配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銀行對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第四十條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後,採用抵押擔保或保證擔保方式的,應辦理注銷抵押手續;採用質押擔保方式的,貸款銀行將質押的有價證券退還借款人。
第四十一條住房公積金貸款具體辦理資料和辦理流程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並向社會公布。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以虛假的購房、婚姻或其他信息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提高貸款額度的,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貸款額,並依據《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予以處罰;逾期不退回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三條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要求貸款銀行停止支付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全部貸款:
(一)借款人採用欺詐手段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二)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抵押物減值、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質物明顯減少影響貸款人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押(質押)的;
(三)不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四)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押權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復抵押的;
(五)借款人拒絕或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六)其他由於借款人原因,影響借款償還或損害貸款銀行利益的;
(七)貸款銀行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情況。
第四十四條借款人將貸款挪作他用的,貸款銀行有權對挪用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利息。
第四十五條借款人未按貸款合同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的,逾期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計收利息。
第四十六條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個月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終止前死亡、被宣告失蹤或移居國外,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不承擔償還貸款本息或無力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銀行有權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抵押物、質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四十七條貸款銀行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抵押房產或質物,所獲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抵押房產拍賣費和處理抵押房產的其他費用或處理質物的相關費用;
(二)扣除抵押房產應繳納的稅款;
(三)歸還借款人所欠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及支付違約金;
(四)賠償因借款人違反合同而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貸款銀行造成的損害;
(五)剩餘金額退還抵押人或質押人。
處分抵押房產或質物所得金額不足以支付貸款本息和違約金、賠償金時,貸款銀行有權向借款人追索不足部分。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在還款期內需解除或變更借款合同時,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採用保證擔保的,還須徵得保證人同意後,依法簽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未達成以前,原借款合同繼續有效。
第四十九條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當事人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五十條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條件、額度計算、期限、利率等執行與購買公有住房產權相同政策。
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可採用抵押擔保、保證擔保或質押擔保方式,採用抵押擔保的應用本人其他自有住房作抵押。貸款擔保其他規定與購買自有住房一致。
第五十一條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積極與房屋管理、民政、貸款銀行等機構實現信息聯網,推進網上申請貸款、償還貸款業務,為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簡便、高效服務。
第五十二條在本市就業的港澳台同胞及外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本辦法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本辦法自2月1日起施行,2024年1月31日廢止。《天津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津公積金委〔2009〕8號)、《關於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信用審核標準的通知》(津公積金委〔2012〕11號)、《關於調整提前償還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津公積金委〔2014〕7號)、《關於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津公積金委〔2015〕5號)、《關於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津公積金委〔2016〕5號)、《關於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津公積金委〔2016〕6號)、《關於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津公積金委〔2017〕5號)於本辦法施行之日廢止。
⑦ 公司出問題,為什麼財務人員常常被牽連—財智東方e講堂
財務人員在整個社會職業體系中,是很有特點的一種職業。它的職業特點有三個:
一是它處在國家、企業和個人利益的交匯點,向國家繳稅不能少,不能讓員工吃虧,更不能少了企業的,財務人員在三者利益分配的過程中充當著執行者,而非最終決定者,但卻被法律賦予相當重要的職責這樣一種角色,「丫環拿鑰匙——當家不作主」,不同的是這個「丫環」在這個利益分配中被法律賦予了一定的權利和義務,尤其是在國有企業、企業在處理與國家的利益分配、分支機構較多的企業處理分支機構與總公司利益這三種情況下,這個特點就更為明顯;
二是公司犯罪,企業財務人員往往會受到波及,常常是公司負責人進去了,財務負責人也會進去,甚至是公司負責人沒進去但財務人員卻進去了,這與其他如人事部、總裁辦等這些同為後勤保障部門人員的處境截然不同,這也是財務人員的一個職業特點;
三是財務人員負責保管資金,某些別有用心的人想多撈錢卻還想建「防火牆」,總想把自己隱藏起來,財務人員明知有風險卻又常常在最後照辦了,他們的意志並沒有得到體現,這也是其職業的一個特點。這些職業特點,決定了我們必須對財務人員個人的法律風險給予足夠重視。
從瑞幸咖啡的財務造假事件,先是引起公憤,進而CEO和COO下台,被迫調整管理層;到A股市場上,2016年至2018年期間造假300億的康美葯業,也遭遇了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近日,證監會公開表示,將進一步健全市場化法治化的多元退市機制,完善退市標准,簡化退市流程,對觸及強制退市標準的堅決予以退市。
財務造假其實無關大小,一旦造假,一經查證,就無法免責。
也許廣大普通財務人員距離上市公司很遠,但工作中仍有很多踩雷的可能。如何防微杜漸,從細微處和源頭處就保持警惕?如何理清責任,做好自我保護,避免無意中背上他人的鍋?
來聽聽財務出身的紀檢人
張國鋒老師為你解讀新書
《財務人員防範職業風險實戰指南》
這本書從實戰出發,從財務人員的工作角度出發,深度解密財會灰色地帶,精準剖析職業風險根源,總結出了21大風險「防衛術」,系統的構建了財務人員風險防禦和應對機制,作為從事財務工作的我們來說,是不可不讀的一本書。
作者簡介
張國峰,男,1973年出生,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具有法律職業資格,高級會計師,從事企業財務和金融監管工作十餘年,後任一家大型公司紀檢審計部總經理助理,多次協助公安機關查辦經濟案件;現任中德證券公司保薦業務負責人、業務管理與質量控制部聯席主管、董事總經理,負責過多家企業的上市和並購重組工作,其中遠大智能IPO、熙菱信息IPO、國泰集團IPO等無條件通過發審會審核。
著有《法律風險可以防範--一名會計人員的執業感懷》(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企業上市典型案例深度剖析--疑難問題與解決對策》(法律出版社)、《走向資本市場:企業上市盡職調查與疑難問題剖析》(法律出版社)、《軟體企業上市:路徑規劃與操作指引》(法律出版社),並多次講授高級會計師繼續教育培訓中有關課程,以生動、翔實的案例解構財務人員如何既能切實遵守職業道德又能防範職業風險的實戰經驗。
書籍簡介
求授人以魚更要授人以漁,本書分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財務人員的風險根源和法律責任分析;
第二部分則是防範法律風險的二十一種策略、財務人員應當掌握的基本法律理念和知識,以及大型案例剖析,其中對大型案例的剖析,將會使我們以一個全程的視角對案件進行判斷和分析,也是對防範策略、基本法律理念和知識的融會貫通;
第三部分則是從企業制度建設的角度,提出財務人員應主動推動單位建立和完善哪些制度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這也是實踐經驗的總結。
讀者反饋
來自一線財務人員的讀者反饋:
1. 我本人就是名財務經理,書中寫的部分案例也親歷過,但沒有作者親自辦案的經歷,看了這些感到真是受益菲淺啊,真心感謝作者將這么寶貴的經驗拿出來分享。
2. 我做財務工作多年,感覺這本書對於從事財務的人很實用,很有啟發,大力向同行推薦!!!
3. 詳述許多坑爹和被坑事跡,做財務就是提心吊膽。
4. 我在財會戰線上工作不少年,但並沒有紀檢、審計這些親身經歷,看完很受啟發,值得讀。
書籍目錄
部分目錄內容展示:
1.1四個真實案例揭示財務人員無法迴避的法律風險
1.2財務人員法律風險的根源
2.1財務人員的「緊箍咒」:法律責任
2.2金額達到多少才算構成犯罪:立案標准
2.3不只是對財務人員的定責
3.1財務基礎工作中的防衛點
3.2「小金庫」與謀福利
3.3財務處理過程中對證據的正確理解和處理
3.4關於財務人員人際關系處理的特殊之處
3.5身處不同財務崗位時的幾個重要理念
4.1財務人員應具備的證據意識
4.2財務人員必備的法律基礎知識
4.3責任人員的認定
4.4結語:開開心心工作堂堂正正做人
5.1陰陽發票套出資金:為何公安撤銷案件?
5.2費用花不完「紅人」們報銷忙:為何財務部經理全身而退?
5.3向行政監管部門提供虛假收入資料:為何沒被移送司法機關?
5.4大家喝涼水為何個別人肚子疼:謀福利還是私分國有資產?
5.5中國證券死刑第一案:為何財務經理受此牽連被判6年?
5.6從匡達偷稅案看:哪些人要為刑事責任「埋單」?
5.7虛開發票:你說不知道法官信嗎?
5.8銷毀會計資料:真正的作繭自縛!
5.9帶上會計去行賄:最重要的是說得清!
5.10虛報注冊資本:是股東的責任為何會計也被判刑?
5.11欣泰電氣欺詐發行:錦上添花實沒必要,狗頭軍師害人害己
6.1單位負責人實至名歸是基礎
6.2推動單位建立和完善保障財務人員權益的關鍵制度
6.3結語:安心的財務人員讓單位走得更遠
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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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什麼是外資券商
你好,外資控股合資券商的概念
根據證監會《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外商投資證券公司即(一)境外股東與境內股東依法共同出資設立的證券公司;(二)境外投資者依法受讓、認購內資證券公司股權,內資證券公司依法變更的證券公司;(三)內資證券公司股東的實際控制人變更為境外投資者,內資證券公司依法變更的證券公司。根據以上標准,我國現有外資投資證券公司共13家。
外資參股證券公司依據其境外股東屬性大致分為4類:
第1類即中金公司,其歷史沿革較久、股東成份較多。1995年中金公司由中國建設銀行與摩根士丹利合資設立,2010年摩根士丹利將其持有股權轉讓給GIC等4家投資方,2015年於香港上市後引入公眾股東。
第2類合資券商的股東為中管金融企業所設在港中資機構,包括中銀國際證券與光大證券。
第3類合資券商的股東均為美國、歐洲地區的大型商業銀行或投資銀行,於2004-2011年期間批設,包括高盛高華證券、瑞銀證券、瑞信方正證券、中德證券、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與東方花旗證券等6家。
第4類合資券商依據CEPA(《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框架設立,股東均為港、澳資機構,於2016年3月後批設,包括申港證券、華菁證券、匯豐前海證券與東亞前海證券等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