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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證券特證

發布時間:2022-12-26 08:53:36

『壹』 公募證券和私募證券的區別有什麼不同並舉例說明

私募是相對於公募而言,是就證券發行方法之差異,以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公眾發行或公開發行證券的區別,界定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證券和私募證券。 金融市場中常說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其方式基本有兩種,一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的契約型集合投資基金,二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資基金。 首先,私募基金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其次,在募集對象上,私募基金的對象只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圈子雖小門檻卻不低。第三,和公募基金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也相應比較寬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運作也更為靈活,相應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 所謂私募基金,是相對公募基金而言,它的標志性特徵是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因為這種非公開性,私募基金成為中國資本市場中最為隱秘的一股資本力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基金法》草案第四稿有專門一章用於規范「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其中一些條款如「投資人數應當在2人以上50人以下」,「每個投資者的最低出資額由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約規定,但不得低於10萬元」,「設立特定基金,應當向國務院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機構備案」等,意味著我國基金業正在醞釀著一場調整和突破,私募基金合法化、市場化的步伐將加快。 私募基金並非是地下的非法的不受監管的基金,它是相對於公募基金而言的,指不是面向所有的投資者,而是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和富有的個人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一般以投資意向書(非公開的招股說明書)等形式募集的基金。在國外,一些著名的基金公司如量子基金、老虎基金等,都是典型的私募基金。由於私募基金容易發生不規范行為,所以,一些國家的法律法規明確限定私募基金證券的最高認購人數,超過最高認購人數就必須採用公募發行。 私募基金與一般的公募基金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差別私募基金公募基金 募集方式非公開方式公開方式 募集對象 少數特定投資者, 多為有一定風險承受能力、資產規模較大的個人或機構投資者, 不確定的社會公眾投資者 信息披露要求 相關信息公開披露較少,一般只需半年或一年私下公布投資組合及收益,投資更具隱蔽性 要求定期披露詳細的投資目標、投資組合等 服務方式 「量體裁衣」式,投資決策主要體現投資者的意圖和要求 「批發「式,投資決策主要基於基金管理公司的風格和策略 監管原則和標准 監管相對寬松,基金運作上有相當高的自由度,較少受監管部門的限制或約束,投資更具靈活 對基金管理人有嚴格的要求;對基金投資活動有嚴格的限制 對投資者的要求 具有一定的投資資金規模以及理性的投資理念 相對較低 風險 相對較大 相對較小 雙方關系 投資者可以與基金發起人協商並共同確定基金的投資方向及目標,具有協議性質 由基金發起人單方面確定有關事項,投資人被動接受 鑒於私募基金的特點,與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以下優勢:(1)由於私募基金面向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因此,其投資目標可能更具有針對性,能夠根據客戶的特殊需求提供度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2)一般來說,私募基金所需的各種手續和文件較少,受到的限制也較少,一般法規要求不如公募基金嚴格詳細,如單一股票的投資限制放寬,某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可以超出一定比例,對私募基金規模的最低限制更低等,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有靈活性;(3)在信息披露方面,私募基金不必向公募基金那樣定期披露詳細的投資組合,一般只需半年或一年私下公布投資組合及收益即可,政府對其監管遠比公募基金寬松,因而投資更具有隱蔽性,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 但是,私募基金也存在明顯的缺陷:私募基金受到政府監管相對較寬松,操作缺乏透明度,有可能出現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規行為,將不利於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護,在可能取得較高收益的同時,蘊藏著較大的投資風險如基金管理者的道德風險、代理風險等。此外,以這種方式發行的基金證券一般數量不大,而且投資者的認同性、流動性較差,不能上市交易。私募發展歷程:1993年-1995年:萌芽階段,這期間證券公司與大客戶逐漸形成了不規范的信託關系;1996年-1998年:形成階段,此期間上市公司將閑置資金委託承銷商進行投資,眾多的咨詢顧問公司成為私募基金操盤手;1999年-2000年:盲目發展階段,由於投資管理公司大熱,大量證券業的精英跳槽,憑著熟稔的專業知識,過硬的市場營銷,一呼百應。2001年以後:逐步規范、調整階段,其操作策略由保本業務向集中投資策略的轉變,操作手法由跟庄做股到資金推動和價值發現相結合轉變。私募基金的運作模式 私募基金的主要運作方式有兩種。 第一種是承諾保底,基金將保底資金交給出資人,相應的設定底線,如果跌破底線,自動終止操作,保底資金不退回。 第二種,接收帳號(即客戶只要把帳號給私募基金即可),如果跌破10%,客戶可自動終止約定,對於贏利達10%以上部分按照約定的比例進行分成,此種都是針對熟悉的客戶,還有就是大型企業單位。

『貳』 公募和私募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公募和私募的主要區別有以下幾點:

1、募集方式

公募,是通過公開發售來募集資金的;

私募,是通過非公開發售來募集資金的。法律嚴格規定,私募是不能公開宣傳來募集資金的,像我們經常在外看到那些滿大街張貼的宣傳產品的海報,都是違規的行為。

2、募集對象及門檻

公募,募集對象為廣大社會公眾,無人數限制,也無投資門檻。

私募,募集對象為少數的合格投資者,擁有300萬金融資產證明或最近三年50萬以上收入證明,而且每隻基金都有人數上限,個人投資門檻在100萬以上的。

3、產品規模

公募,產品規模通常為幾億元,甚至百億級的,規模是較大的。

私募,相對公募來說就小的多,一般為幾千萬,或十幾億,但操作就更為靈活。

4、信息披露

公募,關於投資的標的,投資組合,產品凈值等都要求進行嚴格的披露。

私募,對以上這些無明確的要求,只對購買該產品的投資者進行適當的凈值披露,保密性就比較強。

5、投資限制

公募,無論是在投資品種、投資比例、投資與基金類型的匹配上都有較為嚴格的限制;

私募,投資方面相對來說就比較的靈活,可空倉也可滿倉,且可參與股票、股指期貨、商品期貨等多種金融品種的投資。

6、追求目標

公募,主要是靠收取「管理費」維持運作,旱澇保收。規模夠大,基金經理就很難賺錢,和投資者的利益不完全一致。

私募,基金經理主要是靠「業績提成」生存,與投資者共進退。投資者吃上飯了,管理人才能有粥喝。

(2)公募證券特證擴展閱讀:

一、概念

1、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者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這些基金在法律的嚴格監管下,有著信息披露,利潤分配,運行限制等行業規范。

2、私募基金私募是相對於公募而言,是就證券發行方法之差異,以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公眾發行或公開發行證券的區別,界定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證券和私募證券。

二、基金的分類知識

1、基金按是否面向一般大眾募集資金分為公募與私募,按主投資標的又可分為證券投資基金(標的為股票),期貨投資基金(標的為期貨合約)、貨幣投資基金(標的為外匯)、黃金投資基金(標的為黃金)、FOF

2、私募fund of fund(基金投資基金,標的為PE與VC基金),REITS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房地產投資基金,標的為房地產),TOT trust of trust(信託投資基金,標的為信託產品),對沖基金(又叫套利基金,標的為套利空間),以上這么多基金形態,很多都是西方國家有,在中國只有此類概念而並無實體(私募由於不受政策限制,投資標的靈活,所以私募是有的)。

中國所謂的基金准確應該叫證券投資基金,例如大成、華夏、嘉實、交銀施羅德等,這些公募基金受證監會嚴格監管,投資方向與投資比例有嚴格限制,它們大多管理數百億以上資金。

3、私募在中國是受嚴格限制的,因為私募很容易成為「非法集資」,兩者的區別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大眾集資,資金所有權是否發生轉移,如果募集人數超過50人,並轉移至個人賬戶,則定為非法集資,非法集資是極嚴重經濟犯罪,可判死刑,如浙江吳英、德隆唐萬新、美國麥道夫。

4、中國的私募按投資標的分主要有: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經陽光化後又叫做陽光私募(投資於股票,如赤子之心、武當資產、中鑫私募聯盟、星石等資產管理公司)

私募房地產投資基金(如星浩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即PE,投資於非上市公司股權,以IPO為目的,如鼎輝,弘毅、KKR、高盛、凱雷、漢紅)、私募風險投資基金(即VC,風險大,如聯想投資、軟銀、IDG)

公募基金如大成、嘉實、華夏等基金公司是證券投資基金,只能投資股票或債券,不能投資非上市公司股權,不能投資房地產,不能投資有風險企業,而私募基金可以

『叄』 如何區分一隻股票是公募還是私募

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者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這些基金在法律的嚴格監管下,有著信息披露。利潤分配,運行限制等行業規范。例如目前國內證券市場上的封閉式基金屬於公募基金。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各有千秋,它們的健康發展對金融市場的發展都有至關重要的意義。然而目前得到法律認可的只有公募基金,市場的需要遠遠得不到滿足。
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是相對於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是就證券發行方法之差異,以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公眾發行或公開發行證券的區別,界定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證券和私募證券。

『肆』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市場》第一章重難點分析

2017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市場》第一章重難點分析

證券市場是股票、債券、投資基金等有價證券發行和交易的場所。下面是我為大家帶來的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市場》第一章重難點分析,歡迎閱讀。

第一章 證券市場概述

根據考試大綱及近年考試的命題規律,本章需要重點掌握的知識點有:

(1)證券與有價證券的定義、分類和特徵,證券市場的定義、特徵、結構和基本功能。

(2)證券市場參與者、證券市場自律性組織的構成,證券市場中介的含義和種類。

(3)證券發行主體及其發行目的,機構投資者的主要類型及投資管理。

(4)新中國證券市場的歷史發展階段和對外開放的內容。

第一節 證券與證券市場

證券是指各類記載並代表一定權利的法律憑證。證券可以採取紙面形式或證券監管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一、有價證券

(一)有價證券的定義

有價證券是指標有票面金額,用於證明持有人或該證券指定的特定主體對特定財產擁有所有權或債權的憑證。這類證券本身沒有價值,但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買賣和流通,客觀上有了交易價格。

有價證券是虛擬資本的一種形式。所謂虛擬資本,是指以有價證券形式存在,並能給持有者帶來一定收益的資本。通常,虛擬資本的價格總額並不等於所代表的真實資本的賬面價格。

(二)有價證券的分類

有價證券有廣義與狹義兩種概念。狹義的有價證券即指資本證券,廣義的有價證券包括商品證券、貨幣證券和資本證券。

屬於商品證券的有提貨單、運貨單、倉庫棧單等。貨幣證券主要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商業證券,主要是商業匯票和商業本票;另一類是銀行證券,主要是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資本證券是有價證券的主要形式,本書中的有價證券指資本證券。

1.按證券發行主體的不同,有價證券可分為政府證券、政府機構證券和公司證券。

在公司證券中,通常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證券稱為金融證券,其中金融機構債券尤為常見。

2.按是否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有價證券可分為上市證券和非上市證券。

憑證式國債、電子式儲蓄國債、普通式開放式基金份額和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股票屬於非上市證券。

3.按募集方式分類,有價證券可分為公募證券和私募證券。

(1)公募證券:指發行人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的證券,審核較嚴格,並採取公示制度。

(2)私募證券:指向少數特定的投資者發行的證券,其審查條件相對寬松,投資者也較少,不採取公示制度。目前,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發行的信託計劃以及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發行的理財計劃均屬私募證券。

4.按證券所代表的權利性質分類,證券可分為股票、債券和其他證券三大類。股票和債券是證券市場兩個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品種;其他證券包括基金證券、證券衍生產品等,如金融期貨、可轉換證券、權證等。

(三)有價證券的特徵

1.收益性。

2.流動性。

證券具有極高流動性必須滿足的三個條件:(1)很容易變現;(2)變現的交易成本極小;(3)本金保持相對穩定。

證券的流動性可通過到期兌付、承兌、貼現、轉讓等方式實現。

3.風險性。

4.期限性。

二、證券市場

證券市場是股票、債券、投資基金等有價證券發行和交易的場所。

(一)證券市場的特徵

1.證券市場是價值直接交換的場所。 (本質)

2.證券市場是財產權利直接交換的場所。

3.證券市場是風險直接交換的場所。

(二)證券市場的結構

1.層次結構。 這是按證券進入市場的順序而形成的結構關系。按這種順序關系劃分,證券市場的構成可分為發行市場和交易市場。

此外,根據所服務和覆蓋的上市公司類型,證券市場可分為全球性市場、全國性市場、區域性市場等類型;根據上市公司規模、監管要求等差異,證券市場可分為主板市場、二板市場(創業板或高新企業板)和三板市場;根據市場的集中程度,證券市場可分為集中交易市場(交易所市場)和場外市場等。

2.品種結構。 這是根據有價證券的品種形成的結構關系。這種結構關系的構成主要有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基金市場、衍生產品市場等。

3.交易場所結構。 按交易活動是否在固定場所進行,證券市場可分為有形市場和無形市場。通常人們也把有形市場稱為場內市場,也稱有固定場所的證券交易所市場。有時人們也把無形市場稱為場外市場或櫃台市場(簡稱“CTC”市場),也稱沒有固定交易場所的市場。

(三)證券市場的基本功能

1.籌資—投資功能。

2.資本定價功能。

3.資本配置功能。

第二節 證券市場參與者

一、證券發行人

證券發行人是指為籌措資金兒發行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的發行主體。包括:

(一)公司(企業)

企業的組織形式:獨資制、合夥制和公司制。現代公司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發行股票。

在公司證券中,通常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證券稱為金融證券。金融機構作為證券市場的發行主體,既發行債券,也發行股票。西方國家能夠發行證券的金融機構,一般都是股份公司,所以將金融機構發行的證券歸入了公司證券。而我國和日本則把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定義為金融債券。

(二)政府和政府機構

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直屬機構已成為證券發行的重要主體之一,但政府發行證券的品種一般僅限於債券。

政府發行債券所籌集的資金既可以用於協調財政資金短期周轉、彌補財政赤字、興建政府投資的大型基礎性建設項目,也可以用於實施某種特殊的.政策,在戰爭期間還可以用於彌補戰爭費用的開支。這一類證券被視為無風險證券,相對應的證券收益率被稱為無風險利率,是金融市場上最重要的價格指標。 中央銀行作為證券發行主體,主要涉及兩類證券。第一類是中央銀行股票。第二類是中央銀行出於調控貨幣供給量目的而發行的特殊債券。中國人民銀行從2003年起開始發行中央銀行票據,期限從3個月到3年不等,主要用於對沖金融體系中過多的流動性。

二、證券投資人

證券投資人是指通過買入證券而進行投資的各類機構法人和自然人。包括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兩大類。

(一)機構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主要有政府機構、金融機構、企業和事業法人及各類基金等。

1.政府機構。政府機構參與證券投資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調劑資金餘缺和進行宏觀調控。各級政府及政府機構出現資金剩餘時,可通過購買政府債券、金融債券投資於證券市場。

中央銀行以公開市場操作作為政策手段,通過買賣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影響貨幣供應量或利率水平,進行宏觀調控。

2.金融機構。

(1)證券經營機構。是市場上最活躍的機構投資者,我國主要是證券公司。

(2)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用自有資金買賣政府債券和金融債券。

(3)保險經營機構。最大的機構投資者。2010年8月31日起實施的《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①投資於銀行活期存款、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銀行債券和貨幣市場基金等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低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②投資於無擔保企業(公司)債券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

③投資於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

④ 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4%,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⑤投資於不動產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投資於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⑥投資於基礎設施等債權投資計劃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⑦ 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累計投資成本不得超過其凈資產。

(4)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簡稱QFII)與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簡稱QDII)。

(5)主權財富基金。代表國家進行投資。

(6)其他金融機構。

4.各類基金。

(1)證券投資基金。

(2)社保基金。大多數國家,社保基金分為社會保障基金和企業年金;在我國,社保基金分為社會保險基金和社會保障基金。

(3)企業年金。

(4)社會公益基金。福利基金、科技發展基金、教育發展基金、文學獎勵基金等。

(二)個人投資者

最廣泛的投資者。為保護個人投資者利益,對於部分高風險證券產品的投資,監管法規還要求個人具有一定的產品知識並簽署書面的知情同意書。

(三)投資者的風險特徵與投資適當性

投資者的分類:風險偏好型、風險中立型和風險迴避型。

三、證券市場中介機構

其是指為證券的發行、交易提供服務的各類機構。包括證券公司和其他證券服務機構。

(一)證券公司

證券公司又稱證券商,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包括:證券經紀業務,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業務,證券承銷和保薦業務,證券自營業務,證券資產、管理業務及其他證券業務。

(二)證券服務機構

證券服務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法人機構,主要包括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信評級機構、資產評估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

四、自律性組織

證券市場新的自律性組織主要包括證券交易所和行業協會,我國的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也實行行業自律管理。

(一)證券交易所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證券交易所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證券交易所的監管職能包括對證券交易活動進行管理,對會員進行管理,以及對上市公司進行管理。我國證券交易所包括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

(二)證券業協會

按照《證券法》,中國證券業協會是證券行業自律組織。中國證券業協會具有獨立法人地位採取會員制的組織形式,協會的權力機構為全體會員組成的會員大會。中國證券業協會的自律管理體現在保護行業共同利益、促進行業共同發展方面,具體表現為:對會員單位的自律管理、對從業人員的自律管理和對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運行規則,監督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業務活動和信息披露等事項。

(三)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是為證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記、存管與結算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我國的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五、證券監管機構

在我國,證券監管機構是指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證監會是國務院直屬的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按照國務院授權和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證券市場進行集中、統一監管。

第三節 證券市場的產生與發展

一、證券市場的產生

證券市場產生的原因:

(一)證券市場的形成得益於社會化大生產和商品經濟的發展

(二)證券市場的形成得益於股份制的發展

(三)證券市場的形成得益於信用制度的發展

二、證券市場的發展階段

(一)萌芽階段

1.1602年在荷蘭的阿姆斯特丹成立第一家股票交易所。

2.1802年英國批准第一家最初主要交易政府債券。

3.1790成立美國第一家-費城交易所,美國從買賣政府債券開始

(二)初步發展階段

20世紀初,公司股票和債券佔了主要地位。

(三)停滯階段

1929-1933年,爆發經濟危機,第二次世界大戰。

(四)恢復階段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至20世紀60年代 。

(五)加速發展階段

20世紀70年代,其重要標志是反映證券市場容量的重要指標——證券化率(證券市值∕GDP)的提高

三、國際證券市場的發展現狀與趨勢

(一)證券市場一體化

(二)投資者法人化

(三)金融創新深化

(四)金融機構混業化

(五)交易所重組與公司化

(六)證券市場網路化

(七)金融風險復雜化

(八)金融監管合作化

2007年開始的美國次級貸款危機,最終演變成了一場全球金融危機和經濟危機。

在此背景下,全球證券市場的發展也呈現出一些新的趨勢,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金融機構的去杠桿化,二是金融監管的改革,三是國際金融合作的進一步加強。

四、中國證券市場發展史

(一)舊中國的證券市場

證券在我國屬於舶來品,最早出現的股票是外商股票,最早出現的證券交易機構也是由外商開辦的上海股份公所和上海眾業公所。上市證券主要是外國公司股票和債券。

1. 1872年設立的輪船招商局是我國第一家股份制企業。

2.1914年北洋政府頒布的《證券交易所法》推動了證券交易所的建立。

3.1917年,北洋政府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開設證券經營業務。

4.1918年夏天成立的北平證券交易所是中國人自己創辦的第一家證券交易所。

5.1920年7月,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得到批准成立,是當時規模最大的證券交易所。此後,相繼出現了上海華商證券交易所、青島市物品證券交易所、天津市企業交易所等,逐漸形成了舊中國的證券市場。

(二)新中國的證券市場

1.新中國資本市場的萌生(1978~1992年)。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推進,企業對資金的需求日益多樣化,新中國資本市場開始萌生。 1982年和1984年,企業債和金融債開始出現。 1987年9月,中國第一家專業證券公司——深圳特區證券公司成立。1988年,為適應國庫券轉讓在全國范圍內的推廣,中國人民銀行下撥資金,在各省組建了33家證券公司,同時,財政系統也成立了一批證券公司。

1990年,國家允許在有條件的大城市建立證券交易所。1990年12月19日和1991年7月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先後正式營業。同年10月,鄭州糧食批發市場開業並引入期貨交易機制,成為新中國期貨交易的實質性發端。1992年10月,深圳有色金屬交易所推出了中國第一個標准化期貨合約——特級鋁期貨標准合同,實現了由遠期合同向期貨交易的過渡。

1993年,股票發行試點正式由上海、深圳推廣至全國,打開了資本市場進一步發展的空間。

2.全國性資本市場的形成和初步發展(1993~1998年)。

3.資本市場的進一步規范和發展(1999年至今)。

2005年11月,修訂後的《公司法》和《證券法》頒布,並於2006年1月1日起實施。

五、《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

“國九條“的大約內容為:

(一)充分認識大力發展資本市場的重要意義

(二)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指導思想和任務

(三)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促進資本市場穩定發展

(四)健全資本市場體系,豐富證券投資品種

(五)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豐富證券投資品種

(六)促進資本市場中介服務機構規范發展,提高執業水平

(七)加強法制和誠信建設,提高資本市場監管水平

(八)加強協調配合,防範和化解市場風險

(九)認真總結經驗,積極穩妥地推進對外開放

六、中國證券市場的對外開放

(一)在國際資本市場籌集資金

①1982年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在日本債券市場發行100億日元私募,這是我國國內機構首次在境外發行外幣債券

②1984.11中國銀行在東京發行200億日元債券,標志著中國正式進入國際債券市場

③1993.9 財政部在日本發行300億日元債券,標志我國主權外債發行的正式起步

(二)開放國內資本市場

2001年12.11日,我國正式加入世貿組織。對WTO的承諾,我國證券業5年過渡期對外開放的內容:

①外國證券機構可以(不通過中方中介)直接從事B股交易;

②外國證券機構駐華代表處可以成為所有中國證券交易所特別會員

③允許外國機構設立合營公司,從事國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外資比例不超過33%;加入3年內,外資比例不超過49%

④加入3年後,允許外國證券公司設立合營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1/3。合營公司可以

直接從事A股的承銷,從事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債券的承銷和交易,以及發起設立基金

⑤允許合資券商開展咨詢服務及其他輔助性金融服務。包括信用查詢與分析、投資與有價證券研究與咨詢,公開收購及公司重組等,對所有新批準的證券業務給予國民待遇,允許在國內設立分支機構。

(三)有條件地開放境內企業和個人投資境外資本市場

(四)對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開放

①2004年1月1日港澳申請證券從業資格:只需通過內地法律法規培訓和考試,無須通過專業考試

②2006年1月1日,允許內地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根據相關要求在香港設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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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公募證券的介紹

公募證券就是 通過中介機構面向社會不特定的多數投資者公開發行的證券。公募證券的涵義有兩點:一是證券發行的對象是多數投資者,而不是特定的少數投資者。至於人數達到多少,才算多數,各個國家的規定不一樣,如美國要求在35人以上,日本要求在50人以上。二是多數的投資者應是不特定的對象,即不明確、不限制哪些人是證券的發行對象,而是任何投資者都可以購買。

『陸』 證券投資基金的特點有哪些

(1)集合理財,專業管理。
基金將眾多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委託基金管理人進行共同投資,表現出一種集合理財的特點。通過匯集眾多投資者的資金,積少成多,有利於發揮資金的規模優勢,降低投資成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進行投資管理和運作。基金管理人一般擁有大量的專業投資研究人員和強大的信息網路,能夠更好地對證券市場進行全方位的動態跟蹤與分析。將資金交給基金管理人管理,使中小投資者也能享受到專業化的投資管理服務。
(2)組合投資,分散風險。
為降低投資風險,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必須以組合投資的方式進行基金的投資運作,從而使「組合投資、分散風險」成為基金的一大特色。「組合投資、分散風險」的科學性已為現代投資學所證明,中小投資者由於資金量小,一般無法通過購買不同的股票分散投資風險。基金通常會購買幾十種甚至上百種股票,投資者購買基金就相當於用很少的資金購買了一籃子股票,某些股票下跌造成的損失可以用其他股票上漲的盈利來彌補。因此可以充分享受到組合投資、分散風險的好處。
(3)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基金投資者是基金的所有者。基金投資人共擔風險,共享收益。基金投資收益在扣除由基金承擔的費用後的盈餘全部歸基金投資者所有,並依據各投資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為基金提供服務的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只能按規定收取一定的託管費、管理費,並不參與基金收益的分配。
(4)嚴格監管,信息透明。
為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增強投資者對基金投資的信心,中國證監會對基金業實行比較嚴格的監管,對各種有損投資者利益的行為進行嚴厲的打擊,並強制基金進行較為充分的信息披露。在這種情況下,嚴格監管與信息透明也就成為基金的一個顯著特點。
(5)獨立託管,保障安全。
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的投資操作,本身並不經手基金財產的保管。基金財產的保管由獨立於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託管人負責。這種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制衡機制對投資者的利益提供了重要的保護。

『柒』 公募證券和私募證券的含義分別是什麼

公募又稱公開發行,是指發行人通過中介機構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廣泛地發售證券。在公募發行情況下,所有合法的社會投資者都可以參加認購。 為了保障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各國對公募發行都有嚴格的要求,如發行人要有較高的信用,並符合證券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發行條件,經批准後方可發行。

私募又稱不公開發行或內部發行,是指面向少數特定的投資人發行證券的方式。私募發行的對象大致有兩類,一類是個人投資者,例如公司老股東或發 行駛機構自己的員工;另一類是機構投資者,如大的金融機構或與發行人有密切往來關系的企業等。私募發行有確定的投資人,發行手續簡單,可以節省發行時間和費用。私募發行的不足之處是投資者數量有限,流通性較差,而且也不利於提高發 行人的社會信譽。 公募發行和私募發行各有優劣,一般來說,公募是證券發行中最基本、最常用的方式。然而在西方成熟的證券市場中,隨著養老基金、共同甘共苦基金和保險公司等機構投資者的迅速增長,私募發行近年來呈現出逐漸增長的趨勢。目前,我國境內上市外資股(B股)的發行駛 幾乎全部採用私營募方式進行。

證券發行公募與私募的優缺點:
私募發行又稱私下發行,即證券發行者不把證券售給社會公眾而是售給數量有限的機構投資者,如保險公司、共同基金、保險基金等。
與公募發行相比它具有發行要求低、節約發行時間及成本、承銷費用低、收益高等優點,但其流動性較差、發行面窄不利進一步發行。

『捌』 公募基金主要特徵

A.可以面向社會公眾公開發售基金份額和宣傳推廣,基金募集對象不固定
B.投資金額要求低,適宜中小投資者參與
C. 必須遵守基金法律和法規的約束,並接受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

(8)公募證券特證擴展閱讀:

公募基金,金融學詞彙,與「私募基金」相對。指面向社會不特定投資者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基金。在我國採取契約型的組織形式。受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管,有信息披露、利潤分配、運行限制等行業規范方面的制約。
公募基金(Public Offering of Fund)是指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證券為主要投資對象的證券投資基金。公募基金是以大眾傳播手段招募,發起人集合公眾資金設立投資基金,進行證券投資。這些基金在法律的嚴格監管下,有著信息披露,利潤分配,運行限制等行業規范。

有利之處
(1)以眾多不特定的投資者為發行對象;
(2)籌集潛力大;
(3)可申請在交易所上市(如封閉式);
(4)信息披露公開透明。

發展歷程
第一階段:1998-2000,基金規模很小,三年的基金份額分別為100 億、510 億、610 億。
第二階段:2001 年,引入開放式基金,基金規模有所擴大,達到809 億。
第三階段:2002-2006,規模擴張達到巔峰
第四階段:2007 至今,基金發展規模波動發展,2003 年擴張規模達到了頂峰,其1633 億的市場規模比2002 年增加了一倍多。2004 年至今由於市場調整 等因素的影響,基金發行規模波動發展。截至2005 年10 月20 日,我國基金市場上共有封閉式基金54 只,開放式基金159 只,基金份額已達3200 億。
回顧過去十年,整個基金行業獲得了飛速的發展基金公司從2001 年的14 家增長到2013年的 61 家; 基金數目從2001 年的59 只到現在的746 只; 基金的在管資產也從2001 年時的837 億增長到了2011 年3 月31 日時的25564.32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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