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定增審核問詢函啥意思
較大,但不能保證。
定增一般都是第一輪問詢,然後第二輪問詢,再然後第三次告訴知道函問詢,然後才審核通道。
問詢函一般是表示有不理解的問題要發問,通常是上市公司經營過程中或者在股票交易的過程中出現了違規的相關情況,如大額敏感的交易和科目、社會熱新聞牽出的問題、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股權質押、控制權轉讓、並購重組等。
② 股票年報都有問詢函嗎
如下所述不一定有問題。
年報問詢函已成為一些「問題」公司繞不過的一道坎。
「年報無疑是上市公司最重要的信息披露文件之一,也是投資者了解上市公司的最重要渠道之一。」有分析人士指出,監管部門一直非常重視對上市公司年報的事後審核,向上市公司發出審核問詢函件,本身即是重要的監管措施;
要求公司回復有關問詢內容並予以公開,既可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也給了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深入了解公司的機會。
(2)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審核問詢函擴展閱讀;
中國證監會頒發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第二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對公司年度報告中應披露的信息作了詳細的規定。其中年度報告正文主要內容包括:
(1)公司簡介;
(2)會計數據和業務數據摘要;
(3)董事長或總經理的業務報告,其中包括公司經營情況的回顧、對實際經營結果與盈利預測的重大差異的說明、對前次募集資金的運用情況的說明、新年度的業務發展規劃等;
(4)董事會報告,其中包括董事會工作摘要、股票與股東、董事、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重大訴訟、仲裁事項報告等;
(5)監事會報告;
(6)股東會簡介;
(7)財務報告,包括審計報告、財務報表、財務報表附註;
(8)公司在報告年度內發生的重大事件及其披露情況簡介;
(9)關聯企業:
(10)公司其他有關資料。
③ 定增問詢函回復後多久獲批
法律分析:公司與相關中介機構將按照審核問詢函的要求,對問詢函中的相關問題進行逐項落實後,通過臨時公告方式及時披露對問詢函的回復。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尚需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並獲得中國證監會作出同意注冊的決定後方可實施,最終能否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獲得中國證監會作出同意注冊的決定及其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該事項的審核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條 本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或者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的,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進行表決。
第一百四十八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④ 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是什麼意思
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又稱「定向增發」,是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行為,屬於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上市公司與特定對象達成共識後的選擇,可分為一般程序和簡易程序。上市公司向指定投資者發行股票募集資金,這在某些程度上能夠緩解公司出現的資金緊張的情況,並且能夠籌集到一定的資金來進行發展。總的來說,定向增發是一大好處。
拓展資料: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也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核程序,審核程序分為一般程序和簡易程序。
1.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一般程序: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並履行相關公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後,提交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審核,認為公司符合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後,證券證券交易所將按要求向證監會, 中國申報履行相關登記手續。
2.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簡易程序:為加快小規模融資審核,滬、深市場出台了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簡易程序規定。但非公開發行簡易程序要求融資總額不得超過3億元,且不得超過上年末凈資產的20%。
3.向特定目標發行股票對股票的影響:一般來說,短期內私募會有利於股價。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股票發行前,為了獲得更低的價格,一些主力會在上漲前打壓股價,導致股價下跌;當它固定時,將以較低的價格購買,這將提振股價。同時,定增完成後,主力也可能打壓股價。通過打壓股價,散戶可以認為主力在出貨,把籌碼甩在手中,從而達到洗盤的目的,減輕個股後期拉升的壓力。
⑤ 寧德時代什麼時候進入寧德
2017年11月,寧德時代發布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此次發行股份不超過2.17億股,發行後總股本為21.7億股,本次發行股份占公司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10%。募資後市值約為1300億元,這比2017年3月份的市場估值增加約500億元。[7]
2018年
2018年4月4日,發審委召開會議審議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發事項。
2018年6月11日,深交所公告,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幣普通股股票將在本所創業板上市。證券簡稱為「寧德時代」,證券代碼為「300750」。公司人民幣普通股股份總數為2,172,437,000股,其中首次公開發行的217,243,733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開始上市交易。
2018年6月18日,寧德時代等多方共同投資建設的大型鋰電池儲能項目完成簽約。該大型鋰電池儲能項目由福建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福建省電力勘測設計院、寧德時代CATL多方合作建設。項目計劃總投資24億元。[8]
2018年7月9日,寧德時代創始人兼董事長曾毓群與德國圖林根州經濟部部長沃夫岡·蒂芬澤簽署了在該州建造鋰電池工廠及智能製造技術研發中心的投資協議。
2018年7月11日,寧德時代低開高走,大漲8%,創上市以來新高,成交額超17億。[9]
2018年7月17日,寧德時代披露,鑒於公司與華晨寶馬是長期戰略合作關系,雙方為進一步深化合作,華晨寶馬擬向公司購買電池產能建設項目,采購動力電池產品,並同意在雙方約定條件得到滿足的情況下華晨寶馬有權選擇向公司進行股權投資,公司、公司控股股東瑞庭投資、公司實際控制人曾毓群、李平與華晨寶馬於2018年7月17日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2019年
2019年10月18日,寧德時代位於德國圖林根州的首個海外工廠正式動工,該項目建成後將成為德國最大的鋰電池工廠。根據計劃,寧德時代歐洲工廠此次開工面積為23公頃,生產線包括電芯及模組產品,預計2022年可實現14GWh的電池產能。[10]
2020年
2020年2月26日,寧德時代主導的寧德鋰電新能源車里灣基地項目正式開工建設。同日,中國福建能源器件科學與技術創新實驗室舉行授牌儀式。[11]
2021年5月31日,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首次突破一萬億元,成為創業板首家萬億市值公司。[12]
2021年
2021年7月29日,寧德時代推出鈉離子電池,電芯單體能量密度達到160Wh/kg,在常溫下充電15分鍾,電量可達80%,在零下20°C低溫的環境下,有90%以上的放電保持率。[13]
2021年8月消息,寧德時代估值已經看到了2060年。預計終局15%~25%份額,2060年營收中樞1714億元。寧德時代已通過合資建廠、入股等方式整合儲能產業鏈。
2021年8月25日,寧德時代上半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440.7億元,同比增長134%;實現凈利潤44.8億元,同比增長131.5%。在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公司的凈利潤為39億元,同比增長184.64%。[14]
2021年10月,深交所發布《關於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問詢函》(審核函〔2021〕020254號),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4月28日,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關於開展境內外產業鏈相關投資的議案》,擬對上市企業進行投資,投資總額不超過190億元。[15]
2021年10月,寧德時代發布公告稱,擬由控股子公司廣東邦普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湖北省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園田家河片區投資建設邦普一體化電池材料產業園項目,項目投資總金額不超過320億元。[16]
2021年10月,投資總金額不超過人民幣320億元在湖北省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園田家河片區投資建設邦普一體化電池材料產業園項目。主要建設具備廢舊電池材料回收、磷酸鐵鋰及三元前驅體、磷酸鐵鋰、鈷酸鋰及三元正極材料、石墨、磷酸等集約化、規模化的生產基地。
2021年10月14日,路透社報道,美國商用電動汽車製造商Electric Last Mile Solutions Inc周四表示,已經與中國寧德時代簽署了電池供應協議。這筆交易將持續到2025年,交易金額未披露。
2021年12月13日,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寧德時代(貴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0億人民幣,經營范圍包括新材料技術研發;礦產資源(非煤礦山)開采;選礦;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等。[17]
2022年
2022年1月9日,由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志存鋰業有限公司共同持股的奉新時代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注冊資本10億人民幣,經營范圍包括新材料技術研發,新材料技術推廣服務,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等。[17]
⑥ 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回復問詢函之後深交所要多久能批復
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從受理到批准一般要3個月左右,短的也有1個月以內的,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上市公司向非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⑦ 問詢函延期回復最長時間
通常情況下,問詢函需要上市公司在7日內進行恢復,如果超過7天沒有回復,就可以按默認情況處理。但是,如果問詢函中的相關問題解決難度較大可以向交易所申請延期回復披露。如果上市公司在問詢函回復時間內並未作出有效披露回應,也沒有向交易所申請延期,那麼該上市公司會被出具警示函。
在A股市場當中,被證監會發布問詢函通常是上市公司在經營的過程中,或者是股票交易的過程中出現了一些違規的情況或者現象,這時候交易中心就會發送問詢函給相關公司,是一種警告作用。要求上市公司補充相關信息,核實相關問題,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在股票市場中,被發問詢函是一種比較正常的現象,很多上市公司都收到過這個問詢函,它對股票價格並沒有絕對的影響,主要影響的是被發問詢函後給投資該股的投資者造成的情緒變化。如果市場持股投資者看到上市公司問詢時,投資該上市公司的投資者出現投資信心不足的情況。有可能會出現恐慌拋售該股,導致股票價格出現下跌,上市公司的市值就會蒸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九條 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注冊。未經依法注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證券發行注冊制的具體范圍、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公開發行:
(一)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
(二)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二百人,但依法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員工人數不計算在內;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採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
⑧ 漢邦高科王西林跟王立群啥關系
近來,漢邦高科(300449.SZ)處於「多事之秋」。
10月31日收盤之後,漢邦高科發《關於北京漢邦高科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問詢函之回復(修訂稿)》等多份公告,正在推進定向發行股份的事項。
而在10月28日(周五)晚間,漢邦高科發布公告稱,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獲悉其因(2022)皖0181執2620號案件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經漢邦高科核查,上述案件系其和王立群與巢湖市涌峻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巢湖涌峻」)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已於2022年3月23日作出《民事調解書》,本案以調解方式結案。
2022年6月22日收盤後,漢邦高科發布的《關於公司累計訴訟、仲裁情況的補充公告》顯示,上述案件的訴訟金額為901.19萬元。截至10月28日晚間,漢邦高科已支付巢湖涌峻247.83萬元,但未在期限內履行全部調解協議約定的給付義務。
圖片來源:漢邦高科公告
同在10月28日晚間,漢邦高科披露了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今年第三季度,漢邦高科實現單季營業收入3768.33萬元,和上年同期相比增長33.16%;但是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4111.52萬元,同比減少152.26%。
今年前三季度,漢邦高科的營業收入為6784.65萬元,同比減少72.34%;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5953.91萬元,同比減少78.51%。前三季度的營業收入和凈利潤雙雙出現下滑。
圖片來源:漢邦高科公告
不但今年前三季度如此,2019年至2021年各年度漢邦高科的營業收入處於不斷減少的趨勢,分別錄得5.15億元、4.24億元和2.92億元,營收合計12.31億元;然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5.19億元、0.48億元和-7.54億元,合計虧損12.25億元,幾乎與同期營業收入金額相等。
在營業收入不斷減少,凈利潤出現大額虧損的同時,漢邦高科的總資產和股東權益也現出大幅「收縮」。2019年至2021年各年末,漢邦高科總資產為17.42億元、14.03億元、6.29億元,股東權益為9.27億元、9.16億元、1.62億元。在2022年第三季度末,總資產減少至5.22億元,股東權益減少至1.02億元,此時,漢邦高科的資產負債率已經上升至80.40%的最高值。
2022年第三季度末,在流動負債為4.15億元的情況下,貨幣資金只有0.07億元(即682.22萬元)。公告顯示,漢邦高科正面臨著日益緊張的流動資金短缺問題。
為了緩解這個問題,漢邦高科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以尋求注入流動資金。
2022年10月29日漢邦高科披露的《2021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預案(二次修訂稿)》顯示,擬向特定發行對象北京沐朝控股有限公司(簡稱「沐朝控股」)發行不低於7456.47萬股且不超過8922.14萬股股票,每股發行價格為5.80元。
本次發行股票募集的資金總額不低於4.32億元且不超過5.17億元,所募集的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後,擬全部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銀行貸款。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份完成後,漢邦高科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將發生變更,沐朝控股將成為控股股東,李檸和王朝光將成為公司共同實際控制人。
不久之前,7月25日收盤後,漢邦高科發布《關於公司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稱,公司原實控人王立群已將質押給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漢邦高科的713.9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2.39%)協議轉讓給黃孕欽,並於2022年7月22日辦理完成過戶登記。該次協議轉讓完成後,王立群仍持有2402.94萬股(占公司總股本8.06%),仍為公司第一大股東,但是漢邦高科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由王立群變更為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公告顯示,沐朝控股成立於2021年4月2日,截至本次股份發行預案公告日,未實際開展業務,亦無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財務數據。
圖片來源:漢邦高科公告
沐朝控股由李檸、王朝光各持50%股份,注冊資本為5億元。李檸擔任沐朝控股的執行董事及總經理,王朝光為監事。李檸於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擔任漢邦高科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他接替王立群而出任漢邦高科董事長。王朝光從2021年8月至今擔任漢邦高科董事。
圖片來源:漢邦高科公告
對於向特定對象沐朝控股發行股份募資用於補流和償債的必要性,漢邦高科表示,公司營運資金較為緊張,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貨幣資金余額僅為數百萬元的情況下,短期借款高達9711.80萬元,出現貨幣資金較少但一年內要償還的短期借款較多的情況。
漢邦高科認為,若公司未來經營出現不利波動,或應收款項回收、項目實施不及預期等,可能導致公司面臨較大的流動性壓力,進而導致公司面臨資金短缺的風險和對公司正常業務經營造成影響。
另外,自2019年以來漢邦高科經審計扣非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連續為負值。若漢邦高科2022年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0.3.1條規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交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同時,如果漢邦高科2022年營業收入、經營業績持續下滑,也有可能面臨持續經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