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的決定(2015)
一、第三條第(一)項修改為:「發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項修改為:「發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發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二、第四條修改為:「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人員,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人員,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作出的證券市場禁入決定後立即停止從事證券業務或者停止履行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並由其所在機構按規定的程序解除其被禁止擔任的職務。」三、第五條第(二)項修改為第五條第(二)、(三)、(四)項:
「(二)從事保薦、承銷、資產管理、融資融券等證券業務及其他證券服務業務,負有法定職責的人員,故意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義務,並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採取隱瞞、編造重要事實等特別惡劣手段,或者涉案數額特別巨大的;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從事欺詐發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嚴重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或者獲取違法所得等不當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或者致使投資者利益遭受特別嚴重損害的。」四、增加一項,作為第五條第(五)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嚴重,應當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且存在故意出具虛假重要證據,隱瞞、毀損重要證據等阻礙、抗拒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監督檢查、調查職權行為的。」五、增加一項,作為第五條第(六)項:「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5年內被中國證監會給予除警告之外的行政處罰3次以上,或者5年內曾經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六、第五條第(三)項改為第五條第(七)項。七、第五條第(四)項改為第五條第(八)項。
本決定自2015年6月22日起施行。
《證券市場禁入規定》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重新公布。
Ⅱ 談談當前形式下證券市場對我國經濟有那些促進做用
揮證券市場對經濟的促進作用
中共雲南省委黨校 楊宇白
中共昆明市五華區委 楊林森
中國股市從10年前的100點起步,到2000年7月19日,實現了2000年2000點的歷史性跨越,股市價格的漲幅名列全球之首。2000年上半年,我國GDP增長8 2%,再次名列世界經濟增長前列。全國稅收收入累計完成5972 56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0%,增收997 18億元,是1993年稅制改革以來增收最多、增幅最大、進度最快的一年。其中海關代征進口稅收和證券交易印花稅收入增長突出,增收額320億元,約占總增收額的32.1%。而證券交易印花稅完成267.73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47 7%,增收159 65億元。這足以說明我國經濟強勁的增長勢頭促進了股市的繁榮。而證券市場的繁榮對中國經濟的發展也凸現出其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變化1 從「老八股」的成長看20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我國證券市場在上海悄然萌芽。1990年12月19日,「上交所」開始交易,12月29日並正式開業,掛牌交易的僅有8支股票,人稱「老八股」,而深市只有6家上市公司掛牌。滬市8家公司的股本規模小得可憐,也不具有行業和產業的代表性,和整個國民經濟的關聯度十分微弱,有的乾脆就是「街道企業」,或是名不見經傳的「試點」公司。同任何新生事物一樣,我國證券市場是在一片「姓資姓社」的爭論中磕磕碰碰地成長的。
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解除了人們的思想束縛,我國證券市場才進入了加快發展的初創階段。1992年5月21日上海股市股價波動限制的取消,是這個階段開始的標志。如果說1992年5月以前我國證券市場屬於試驗階段的「小打小鬧」的話,那麼其後的飛速發展顯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引起國人的重視。證券市場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大大提高。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證券市場發展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時期。股市的健康發展不僅對國有企業籌資改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優化資源配置起到重要作用,而且促進了產業結構的提升。
截止到1999年底,當年滬市的8家公司總股本已達592950 16萬股,是上市之初的16 69倍。在規模擴張的同時,8家公司藉助證券市場的籌資和資源配置功能,實現了產業的升級,獲得了持續發展能力。中國證券市場10年的發展變化,在「老八股」成長變化上得到了最充分的體現。2 從上市公司規范發展的歷程看1992年以前,以試點方式運作的中國證券市場,對上市公司的運作要求也只能是一種試點探索。雖然有從境外成熟市場引進吸收的一部分規范制度,但滬深兩市14家大部分是由集體、聯營、行政性企業改制過來的上市公司,其行為規范很大程度上仍依賴於自身的認知和自律。
1992年起,隨著上市公司的批量上市,上市公司與證券市場間的紐帶關系趨向緊密,加之運作要求更高的B股公司的誕生,上市公司已初步意識到「股東老闆」的權益所在。5月間,《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的頒布,為招股改制後股份制企業的運作作了較詳細的規定。1993年5月,《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禁止證券欺詐行為暫行辦法》出台;6月,第一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准則」發布。
與此相應,以各地「證管辦」建立為標志的監管體系初具雛形。從1996年開始,我國上市公司的規范化建設邁進了一個新的時期。期間,在「法制、監管、自律、規范」八字方針的指引下,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制度、股東大會制度、公司檢查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改制輔導制度、市場禁入制度及中介組織行為規范等相繼建成並得到完備。證券交易所初步完善了對上市公司的一線監管體系,管理層同時也加大了對公司不規范行為的處罰力度。通過「規范年」和「風險防範年」的教育,推崇基本面業績成為市場投資理念的重要組成部分。經過長達6年的不斷修訂,1999年7月,《證券法》終於正式頒布實施,這是我國證券市場監管法律、法規體系邁上新台階的標志,是證券市場10年發展的里程碑。我國股市由此進入了有法可依的良性發展軌道。2000年7月,中國證監會出台了旨在規范上市公司資產重組行為,支持其通過重組提高資產質量的新政策,使重大資產重組有章可循;8月,又發布《法人配售發行方式指引》,給法人配售新股定規立矩。我國的上市公司目前正在規范化的道路上謀求更大的發展與創新。
3 從證券市場及上市公司的內部機制變化上看中國的上市公司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在自身規范發展道路上執著地向前走。2000年7月6日,我國滬深兩市上市公司總數已經超越千家。我國證券市場站在了新的高度,具備了向更遠目標邁進的基礎。這是個值得紀念的日子,它將載入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史冊。從1990年滬深交易所成立時的14家,發展到今天的1000多家,躍居世界前十名,上市股票1086支,開戶投資者超過5000萬戶。網上交易量已佔交易總量的1%。目前,在全國84家證券公司中,已有10家證券公司的資金超過15億元。滬深股票市值增加為4萬多億元,日成交量最高達900多億元。2000年上半年,滬深兩市A股成交總金額就突破了34700億元,這比1999年全年的成交額還多一成。除台灣省外,其他省、市、自治區都能見到挺進滬深的上市公司的身影。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幾乎遍布國民經濟的各個行業。
自1993年以來,我國先後4次下達發行額度,1993年50億元,1995年55億元,1996年150億元,1997年300億元。直到2000年取消額度限制,僅上半年就發行新股66隻,籌資823億元。10年間,千家上市公司累計籌資近4000億元,極大緩解了企業資本金不足的矛盾,優化了資產負債結構,開發了新的產品,增強了發展後勁,提升了企業經濟效益和市場競爭力。新舊體制交匯碰撞,傳統國企「鳳凰涅�」。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經理層,股份公司的這種管理架構很好地解決了過去國有企業普遍存在的政企不分、所有權與經營權不分的弊病。上市公司責權明晰,管理科學;來自廣大投資者、各類中介機構、社會輿論、交易所和證監會等層面組成的監督機制,也促使上市公司信息透明,運作規范,決策風險降低。尤其是凈資產收益率必須連續3年達到10%(現改為年均6%)以上,才可獲准配股籌資的激勵機制,促使上市公司奮力向前,投資者擇良木而棲,社會資本源源不斷地向優勢企業和朝陽產業集中,催生了一批行業巨人。社會資源優化配置,資產重組大戲連台。上市公司挾機制、資金之優勢,采起資產剝離、資產置換、收購兼並、資本運營等新形式,充分發揮了資本市場配置社會資源的功能。追逐高科技股,已成為一種新的投資理念。總之,我國證券市場用10年時間走過了發達國家和地區證券市場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發展歷程。
總的看,我國證券業呈現出的是一種健康、良性的發展趨勢。
4 從證券市場對經濟的影響力來看經過10年的發展,我國證券市場正進入一個全面的轉型期,證券市場對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影響已呈現出越來越大的趨勢。特別是1999年以來,管理層出台了一系列有利於機構投資者發展、改革新股發行制度的舉措,更使市場呈現出了新面貌。首先,股市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出現重要轉折。
從整個經濟運行看,支持國有企業改革、加快科技創新、實施西部開發戰略等都需要證券市場的穩定發展。證券市場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承擔著如此重大的任務。我國證券市場正展現一個全新的發展圖景。從具體指標上看,國民經濟證券化率從1993年的10 2%上升到目前的51%,國內市場總市值相當於GDP一半左右。隨著股市規模的擴大,股市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還在不斷上升。其次,證券市場主體正發生質的變化。在發展證券投資基金,允許保險資金、「三類企業」入市等政策的推動下,機構投資者越來越多。1997年末,兩地市場機構投資者開戶數僅占開戶總數的0 3%,到2000年上半年,這一比例已提高到4 5%。同時,上市公司結構發生了顯著變化,上市公司的規模越來越大。在政府大力鼓勵企業從事高科技的背景下,大量的上市公司涉足高科技產業,有些甚至完全改變主營業務。
第三,以市場化、國際化、規范化為基礎的政策創新全面展開。更為重要的是,在證券市場發生一系列積極變化的情況下,證券市場的投資理念出現重要轉變。以新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成為市場上新的主導力量。在它們的帶動下,投資者從純粹的投機轉為以成長性為核心的中長期投資,這一轉變為推進市場化進程創造了有利條件;專業的市場研究,使得證券投資專業化傾向越來越明顯;面對加入WTO的壓力,國內投資者開始轉變思路,從局部到放眼全局,研究新對策。
這些變化標志著我國證券市場全面轉型期已經到來。在這個轉型期內,在政策態度上表現為堅決支持股市發展;在管理思路上,將更多依靠市場管理市場;在發展環境上,表現為堅持發展不斷開放;在投資者結構上,表現為機構投資者比例越來越大,從而為證券市場的發展培育了一個良好的投資群體;在證券市場的地位上,表現為證券市場在國民經濟中各項指標全面提升,並成為影響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我國證券市場存在的一些問題我國證券市場作為一個新興市場,改革開放以來,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我國股票市場尚未成熟,還有一些需要改進的地方。
第一,股票市場處於一種被分割的狀態。目前我國上市的股份按投資主體的不同分為國有股、法人股、社會公眾股、內部職工股、外資股(B股)等五種股權,只有占總股本30%左右的社會公眾股和B股可以上市流通,70%左右的國有股和法人股沒有上市交易,股市變成了單純籌資的工具;我國的股票又分為A股、B股以及在海外發行上市的H股、N股等,不同類型的股票在不同的、互相封閉的市場上流通。一個公司可以同時有A股、B股或H股,但一個公司不能同時將全部募集股份在一個市場上上市。
另外,一個公司不能同時在滬深兩個交易所上市,造成市場之間具有有很強的排斥性。
第二,上市公司質量不高,規模不大。上市公司質量不高是當前我國股市很大的不穩定因素,主要表現在: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差,虧損家數不斷增多,凈資產收益率呈逐年下降趨勢,每股收益不斷降低,審計報告中出具保留意見的公司也不斷增多。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惡化並非由發行股票和上市本身造成,其根本原因在於現行的股份制改造沒有真正從產權關系、責權利制度等根本性問題上進行改造,這跟上市公司基本上沿襲了國有企業的經營機制有關。
第三,中國證券市場非理性,不成熟,投機氣氛濃。股票ST、PT等本來是警告信號,然而這些股票價格卻節節攀升,這說明市場懲罰在當前的中國證券市場上作用不是很大。股市過度投機的原因主要是機構投資者比例仍然很小、發行機制不合理、股息紅利不按規矩分配等助長股市的投機行為。
第四,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難如人意。如遲來的公告,含糊其辭的內容,自相矛盾的事情接二連三,甚至把內容大相徑庭的草稿當成定期報告正文發了出來。規定「至少應披露以下內容」的多個「至少」是上市公司應該披露的底線,但仍有一些公司遠離這個最低要求。
第五,證券市場監管機制尚不健全。在規范中發展、在發展中規范的交響樂章中,人們也不時聽到一些極不和諧的音符,面對一些「摻水產品」,中小投資者投資利益得不到保障。此外,政府行為與市場相對立。在對違法違規券商及上市公司的處理過程中,各種政府行為層出不窮,地方保護主義和利益集團保護主義盛行。政府的尷尬在於:一方面政府既是市場的監管者,又是市場的經營者。我國不少上市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由政府任命,政府控制董事會,干涉公司經營、給予差別性的補貼和優惠政策等,這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市場規則,但同時政府又必須保障市場規則的實行。另一方面政府缺乏對其法人代理的有效監控機制,當代理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相沖突時,代理人往往傾向自身,損害政府及其他投東的利益,而且可以長期不露,直至無法收拾。
第六,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時受到侵害。維護投資者權益離不開管理層的大力監管,離不開公司的自律,也離不開投資者股東意識的自覺提高。證券市場的違規行為雖然大大減少,但透支買賣,挪用客戶保證金,挪用客戶股票違規行為並沒有完全消除。大股東把上市公司當成「提款機」把上市公司「掏空」;這種狀況持續下其後果不堪設想。受害最深的除了上市公司之外就是廣大中小股東。進一步發揮證券市場推動經濟發展的對策據英國《經濟學家》刊載,截至2000年底,主要新興市場的上市公司總數已由1990年的8920家上升為26314家,市價總值達3 07萬億美元,約佔全球股市的8 5%。中國內地市場的上市公司數在印度和埃及之後,名列第三,其股價指數上漲了近50%。但是,要使我國證券市場的大好形勢得到持續發展,還必須制定相應對策,使證券市場在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第一,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加強行業職業道德教育,加快培養我國高級證券從業人才。有關各方應始終把握住發展這一主題,有關舉措都要有利於發展,一定要避免和防止出現因追求短期行為或局部利益而導致證券市場發展方向受到歪曲。應堅決取消「特殊待遇」,為各種所有制企業提供平等的融資環境,最大限度地提高上市公司的整體質量。
同時,應在證券行業開展以愛崗敬業、遵紀守法為主要內容的職業道德教育。通過職業道德教育,進一步提高監管隊伍素質,推動證券市場改革創新和規范發展。培養和造就「政治過硬、業務優良、作風清正、紀律嚴明」的證券監管隊伍,充分調動廣大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高度重視人才的選拔、引進和培養,根據「用事業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適當的待遇留人」的工作原則,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證券監管幹部隊伍。
據統計,目前,我國證券從業人員超過10萬人,約有70%從事承銷、經紀、自營和研究開發業務,35%左右分布在上海、北京、廣州和深圳四個地區。我國證券從業人員總體特點是從業人員年輕,學歷整齊,但碩士以上的高學歷人員數量較少,從業時間短,人才結構有待調整。在從業人員中,大專以上學歷的佔75%,其中8 5%具有碩士以上學位。高學歷人員大多集中在1000人以上的大公司中,主要從事投資銀行、經紀、自營和研究開發等業務;而在500人以下的中小公司中,具有碩士學位的人數較少,有的公司甚至沒有。業務人員中40歲以上的佔7%左右,30~40之間的佔35%,30歲以下的從業人員佔58%左右。在從業人員的結構方面,經紀業務人員佔60%,從事承銷、自營、研究開發的人員分別占總人數的5%、2%、5%,從事國際業務的人數更少,不到1%。管理人員占總人數的11%左右,其中高級管理人員佔1 13%,中層管理人員佔11 6%,營業部經理佔5 9%。管理人員中70%以上具有中級以上職稱,60%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學歷,40歲以下的佔71%,從業5年以上的佔63%。因此,為適應證券市場發展的需要,應加強證券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設立證券從業人員培訓中心和培訓基地,培訓證券高中級管理幹部及高中級專業人員。
第二,強化和完善證券監管機制。一是要樹立中國證監會在證券市場的權威性、獨立性和對證券監管的惟一性,改革證券監管機關的工作方法,提高證券監管效率;二是規范各級政府行為,政府應與證券市場保持一定的距離,因為證券市場是一個高度市場化的市場,有其運作的基本規律,它不會認同反規律的政府行為;三是嚴格執行《證券法》中規定的各類券商成立的最低注冊資本要求,逐步建立起國際通行的動態的資本充足率監管體系,因為沒有充足的資本,券商是不畏懼市場懲罰的;四是應對現有券商進行股份制改造,並在條件成熟時上市,使其接受資本市場的約束與監督,以利於市場懲罰機制的形成和發揮作用;五是完善政府法人代理機制。
一方面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形成權利制衡;另一方面建立代理人選擇、行為管理、考評等一系列制度;六是發揮中介機構的監督作用。中介機構監督程度取決於行為的規范性和市場規范性;七是增加機構投資者的數量。機構投資者具有監督公司的人才和實力,但當其數量很少時,由於其具有較散戶更強的資金和信息優勢,因此相互之間競爭少,聯合對抗散戶多。只有當市場投資主體以機構投資者為主並開展有序競爭時,對上市公司監督作用才能更好發揮。八是要建立健全證券公司內控機制,防範金融風險。要理順證券公司的資金來源與資金運作關系,既要開辟證券公司正常的融資渠道,又要加強對證券公司融入資金作用的管理;九是逐步消除證券業的過度競爭問題,調整證券公司設置的地方性色彩,培育和支持全國性的證券公司,以適應中國加入WTO的國際競爭要求。
此外,對經紀業務、投資銀行業務和資產管理業務,應制定具有國外投資銀行專業水準的業務操作程序與工作規范要求。加強對證券公司違規性風險的管理,包括對利用內幕消息進行股票自營活動的監管、對挪用客戶保證金進行透支活動的監管、對證券公司以代客理財形式變相融資活動的監管、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時、虛假陳述、惡意進行題材配合炒作股票交易的監管等。只有對違規行為的嚴厲處罰,才能逐步消除各種違規性風險。
第三,採取有力措施,保護投資者的權益。要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就必須實施「公開、公開、再公開」,最大限度地杜絕「黑箱操作」。對某家公司的上市申請,把投票的具體情況和每位委員的意見發表出來,讓投資人對即將發行上市的公司有一個比較真實和全面的了解。證券業界需要的是證券分析師,可我國的證券分析師總讓人想起股評人士。在這方面可大膽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建立企業業績評估體系,用動態市盈率衡量。建立上市公司和行業風險指數,按期公布。這一體系可向投資人揭示風險,考察各咨詢機構的研究實力。應擴編咨詢人員隊伍,將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與社會上的注冊會計師、律師資格甚至是高教自考並軌,去掉一切不必要的條條框框。增加咨詢人員隊伍的新鮮血液,凈化咨詢隊伍,形成競爭,使證券咨詢人員努力工作,把有價值的研究成果貢獻給投資人。要嚴格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建立對大股東的制衡機制。權力沒有了制衡,就肯定會產生腐敗。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行為」也存在這個問題。要想保護中小投資人利益,就必須建立大股東制衡機制。現今有些上市公司的高層,仍然只是大股東掌權,而大多數持股人卻無緣過問公司的管理。如果對公司管理層進行一下改造,讓一些普通投資者———「小股民」———進入管理層,上市公司恐怕會凈化許多。可建立和推行獨立董事制度,引進來自西方成熟市場的正式名詞———「獨立董事」。何謂獨立董事?國際上普遍的觀點是:獨立董事必須與執行董事、管理層以及任職公司都沒有任何業務或其它重要的關系;與執行董事不同,獨立董事不受制於公司控股股東和公司管理層,非但如此,他還可以監督公司管理層,從而制約控股股東在董事會內「獨斷專行」,利用其控制地位做出對公司和普通中小投資者不利的行為。
據說,目前各國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中的比例,美國為62%,英國為34%,法國29%,而在美國公司1000強中,董事會的平均規模為11人,其中獨立董事就達到9人,執行董事只有2人。目前支撐著中國證券市場的是幾千萬中小投資者。假如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屢屢受損而得不到有力的保護,假如這種狀況長期得不到改變,投資者就會失去投資信心和熱情。對中國證券市場而言,信心比資金更重要,有信心就有資金。投資者的信心是證券市場穩定的基本保證。只有能夠真正保護投資者權益的市場,才能給投資者以安全感和信心,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參與,保障市場的持久健康發展。可以這么說,哪個國家或地區的證券市場對投資者的權益保護得越好,它的市場效率就越高,市場發展也就越健康。
因此,除了繼續加強監管部門對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外,應當建立一個專門機構,即投資者權益保障機構。它集中代表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投資者在權益受損時能投訴有門,及時獲得法律援助,能夠對種種違反法定義務的侵權行為提起民事訴訟,督促、監督上市公司和券商切實履行勤勉義務和受託人誠信義務,維護證券市場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廣大中小投資者是市場的弱者,對他們的保護說到底是法律的保護。我國現行的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法律規定主要有《公司法》、《證券法》和《民法通則》中的少數條款。而且,這些條款的規定不是過於原則,就是缺乏明確清晰的界定,可操作性不強,難以起到真正保護投資者利益的作用。在這方面我們應該向西方一些證券市場發展成熟的國家學習,他們不但有專門的《證券投資人保護法》,而且規定明確,易於操作。因此,我們在強調保護投資者合法利益的時候,除了在現有法律法規框架的范圍內加大執法力度外,更應加強和完善與證券市場相關的立法。
第四,進一步提高市場規范化程度,積極推進證券市場的市場化改革。主要措施是,按市場化原則管理證券業,提高市場透明度。按照《證券法》要求,積極推進中國證券市場的市場化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加強信息披露監管,同時要加強證券市場各參與主體的責任制,充分發揮自律組織的功能,繼續完善法律法規制度。加緊制定《證券法》的配套法規和實施細則,著手制定《基金法》、《期貨法》,建立比較完善的證券市場法規體系,加快證券發行、上市與交易制度的改革與創新,在股票發行方面,研究加強交易所一線審核責任,簡化上市程序和手續;在上市交易制度方面,研究增加交易時間的可行性,建立高效、公正、均衡的證券管理體制,提高監管效率。
應強化市場機制的作用,堅決按市場經濟的原則管理市場,市場能夠決定的事就讓市場做出選擇;如果存在障礙,就應設法清除,積極培育市場,為市場功能的發揮創造條件。還應改革帶有較重計劃經濟色彩的股票發行制度。發行核准制替代行政審批制,成立獨立決策的專家發行審核委員會。中國證監會已不再對發行數量、價格進行調控,行政干預讓位於市場選擇。還有,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擴大上網發行和法人配售相結合的適用范圍,證券投資基金按市場方式參與申購而不再享受單獨優惠,要用市場的手段來解決市場自身的問題。還應大力發展包括證券投資基金、保險基金、養老基金在內的機構投資者,以此拓展市場的廣度和深度,引導理性投資,強化市場機制。要積極推出開放式基金,在基金設立、發行上要由審批制過渡到注冊制,保險機構、社保機構可參與發起設立基金,支持基金管理公司與國外專業機構合作。同時,應建立二板市場,按國際慣例運作和管理,把它作為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在轉配股上市流通的問題上,一定要保證股市平穩、健康發展。還要完善證券市場結構,推進金融創新,形成我國多層次的市場體系,逐步開放保值性產品市場,並提高證券市場的國際化程度。
通過引入外部競爭和參與國際競爭,促進國內證券業各類結構及市場組織的發展、壯大和規范化。鼓勵境外企業在國內市場上市,試行允許中外合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在國內市場上市,研究向合格的外國機構投資者有限度地開放國內股票市場。加強證券期貨業信息系統建設,切實防範技術風險,保障系統安全,提高系統效率。簡言之,要加快我國證券市場的市場化進程,加大一級市場、二級市場、監管制度的市場化改革力度,加速培育機構投資者,盡快實現我國證券業制度環境與國際市場接軌;加快金融品種創新,盡快推出指數期貨與期權等金融新品種,為我國券商提供更廣闊的市場空間、更多的交易品種與避險工具;嘗試從分業經營走向混業經營,培育我國自己的金融界「巨無霸」,允許券商引進國外戰略投資者,鼓勵一部分有實力的券商走出國門,在國際證券市場上經受鍛煉,壯大自己。
Ⅲ 財政政策對證券市場的影響有哪些
三個方面:
1.利率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利率水準的變動對股市行情的影響最為直接和迅速。一般利率與股票反向。利率下降時,股市上漲。利率上升時,股市下降。在08年10月9日,央行存款利率為
5.58%(5年年利率),滬市指數為2100點左右,而後央行存款利率一調再調08年10月30日為5.13 ,11月27日為3.87,12月23日再次調整為3.60。那麼股市中表現出明顯反應,股市從最低點1600點左右漲至近2900點。從這一變化,定以證明利率對股市直接的影響。究其原因,利率上升公司借貸成本增加,公司因融資能力相對減弱木得木選擇縮小縮小生產規模,導致公司利潤下降股票價值因此下降。同時,利率的上升使得場內資金轉向銀行和債券,也是導致股市下跌的原因。反之,利率下降,股市上漲也是同樣的道理。
2.匯率變動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開放,證券市場國際化程度不斷提高,證券市場受匯率的影響也越來越大。2005年7月至今,人民幣匯率一直在下調,從人民幣匯率走勢圖來看,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匯率下調幅度最大,2007年12月的匯率為美元兌人民幣7.3 : i,當時的上證指數為5200點左右。一年後,2008年12月,匯率為6.83(之信匯率一致在6.83附近)而大盤在1600左右,大盤縮水3600餘點。不得不承認其中匯率下調是大盤大跌的原因之一。匯率下調,人民幣升值,對於股市來說,本國產品競爭力減弱,出口型企業利潤受損,拉動經濟的三駕烏車其中二駕陷入閑境,股市自然下跌。
3.財政政策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財政政策對證券市場產生一定的影響,金融危機以來政府不斷提高轉移支付水平,創造更多的社會福利條件。如出口退稅,家電下鄉政策。這些優惠政策會是一部分人的收入水平和購買力水平提高,從而增加社會總需求,帶動經濟的發展,從而間接促進證券指數上升。
在金融危機爆發後,我國政府出台了龐大的4萬億投資計劃,國務院批准了十個重點產業的調整和振興規劃。這樣宏偉的計劃對社會總需求產生的乘數效應和擠出效應,可以直接刺激經濟。從而刺激股市,4萬億計劃帶動水泥、鋼鐵、建材等行業的發展。其中一隻題材股600293三峽新材,自計劃出台後已經上漲近一倍。由此可見,財政政策對證券市場影響深遠。
Ⅳ 關注證券市場宏觀情況和新政策,在哪個網站比較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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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新《證券法》關於操縱市場規制的完善
新《證券法》關於操縱市場規制的完善,主要體現在以下兩方面:
其一,增加關於操縱市場行為的總括性規定,完善操縱市場行為的構成要件。新《證券法》第55條規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縱證券市場,影響或者意圖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原《證券法》把「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放在每一項具體的操縱市場手段里作為結果要件進行分散規定。而新《證券法》則將其調整到前面進行總括性規定,適用於所有操縱手段,而且還增加了「意圖影響」。這表明,新《證券法》不再以造成實際操縱結果作為唯一認定標准,完善了關於操縱市場行為的認定。
其二,擴展操縱市場行為的類型。新《證券法》在原《證券法》規定的三種交易型操縱市場行為類型的基礎上,增加了四類操縱市場行為:一是虛假申報操縱,即「不以成交為目的,頻繁或者大量申報並撤銷申報」;二是信息型操縱,即「利用虛假或者不確定的重大信息,誘導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三是「搶帽子」操縱,即「對證券、發行人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並進行反向證券交易」;四是跨市場操縱,即「利用在其他相關市場的活動操縱證券市場」。
Ⅵ 證券市場禁入規定(2021)
第一條為了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眾利益,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以下統稱執法單位)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有關責任人員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以事實為依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第三條下列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執法單位可以根據情節嚴重的程度,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一)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證券發行人、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證券發行人、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執法單位認定的其他對欺詐發行或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二)證券公司及其依法設立的子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證券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證券服務機構、債券受託管理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合夥人、負責人及工作人員,證券服務機構、債券受託管理人的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依法設立的子公司、其他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其設立的基金託管部門、基金服務機構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基金管理公司、其他公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服務機構的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五)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私募投資基金託管人、私募投資基金銷售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合夥人、負責人;
(六)直接或者間接在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以下統稱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投資的自然人或者機構投資者的交易決策人;
(七)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的有關責任人員;
(八)執法單位及相關自律組織的工作人員;
(九)執法單位認定的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有關責任人員。第四條執法單位可以採取的市場禁入種類包括:
(一)不得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不得擔任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不得在證券交易場所交易證券。
執法單位可以根據有關責任人員的身份職責、違法行為類型、違法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和違法情節嚴重的程度,單獨或者合並適用前款規定的不同種類市場禁入措施。第五條被採取本規定第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人員,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原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其他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被採取本規定第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人員,應當在收到證券市場禁入決定後立即停止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停止履行證券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並由其所在機構按規定的程序解除其被禁止擔任的職務。第六條被採取本規定第四條第一款第二項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人員,在禁入期間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在證券交易場所交易上市或者掛牌的所有證券。但在禁入期間存在以下情形的除外:
(一)有關責任人員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責令回購或者買回證券;
(二)有關責任人員被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
(三)有關責任人員持有的證券被依法強制扣劃、賣出或轉讓;
(四)根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證券交易場所相關業務規則,為防範和化解信用類業務風險需要繼續交易證券;
(五)為履行在被禁入前已經報送或者已經公開披露的材料中約定的義務需要繼續交易證券;
(六)賣出被禁入前已經持有的證券;
(七)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或者依法制定的證券交易場所業務規則規定,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被採取本規定第四條第一款第二項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人員,應當在收到證券市場禁入決定後立即停止證券交易活動。
證券交易場所應當做好相配套的限制證券賬戶交易許可權工作,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和證券公司應當予以配合。
Ⅶ 證券市場禁入情形規定
法律分析:《證券市場進入規定》第三條規定了下列8類禁入情形:1.嚴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證監會有關規定,被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認定構成犯罪的;2.從業人員等負有法定職責的人員,故意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證監會規定的義務,並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或者致使投資者利益受到特別嚴重損害;3.在報送或者公開披露的材料中,隱瞞、編造或者篡改重要事實、重要財務數據或者其他重要信息,或者組織、指使從事前述行為或者隱瞞相關事項導致發生上述情形,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4.從事欺詐發行、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違法行為,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並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或者獲取違法所得等不當利益數額特別巨大;5.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證監會有關規定,五年內曾經被執法單位給予行政處罰2次以上,或五年內曾經被採取身份類禁入措施的;6.組織、策劃、領導或者實施重大違反法律、改帶行政法規或者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活動;6.對於新規實施前發生的應予證券市場禁入的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證券市場進入規定》 第三條 下列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根據情節嚴重的程度,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一)發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二)發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發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三)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內設業務部門負談旁責人、分支機構負責人或者其他證券從業人員;(四)證券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證券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五)證券服務機構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人員和證券服務機構的實際控制人或者證券服務機構實際控制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六)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證券投資基金託管人核侍蘆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內設業務部門、分支機構負責人或者其他證券投資基金從業人員;(七)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有關責任人員。
Ⅷ 2022年宏觀經濟政策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2022宏觀經濟對證券投資的陪清斗影響,最顯著的就是新一輪汽車下鄉政策;對股市影響非常正面;就是下調過戶正余費,對股市也是有非常大的影響;央行下調存款准備金率,是非常大的影響;很多非常棒的宏觀政策,但股市還是非常弱,主要是受歐美股市大跌影響拖累;同時全球局勢蘆磨非常亂,影響了投資市場。
Ⅸ 我國證券市場目前的發展趨勢
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現實及建議措施證券市場是指一切以證券為對象的交易關系的總和。在發達的市場經濟中,證券市場是完整的市場體系和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從橫向看證券市場的主要構成有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基金市場以及衍生證券市場等子市場,證券市場也因其特有的運作機制而具有加速融通資金,優化資源配置,進行資本定價,轉換機制,宏觀調控,分散風險等重要功能。因而它不僅能反映和調節貨幣資金的運動,而且對整個經濟的運行具有重要影響。
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處於一個特殊的環境之中,並且有其特殊的國情,它的特殊之處在於:第一,不可以在一個漫長的年代裡自由式地發展;第二,不具備雄厚的基礎條件,即發達的股份制公司和富有的投資者群體。第三,中國必須發展證券市場,而且必須使其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能夠像發達證券市場一樣規范有序。而這決定了我國證券市場的現實情況。
我國實行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和商品經濟的發展,人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社會閑散資金日益增多,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導致對資金的需求迅速增加,資金不足問題十分突出,在這種經濟背景下,要求建立長期資金市場,恢復和發展證券市場的呼聲越來越高,我國的證券市場也便在改革中應運而生。而隨著證券市場各項功能逐步健全,它也推動了經濟和金融體系的改革,引領了一系列經濟和企業制度變革,促進了國民經濟的增長。證券市場對我國經濟和社會的影響日益增強,對國民經濟的支柱作用也逐步顯現.證券市場促進了中國經濟體制和企業改革的深入,它為企業拓寬了外部融資渠道,改變了原來單純依賴銀行貸款和財政撥款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業的負債率。截至2006年底,企業在股票市場共籌資11300億元,在企業債市場共籌資6155億元。證券市場也加速了資源向優勢企業集中,增強了企業核心競爭力,推動了一批企業的壯大,並促進了機械製造、金融、電子、能源、鋼鐵、化工等行業的發展。以此同時,證券市場也
帶動了金融體制改革的進展,促進了中央財政收入的提高並加速了社會轉型的進度以及推動了信用體系的初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