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個人可以投資海外金融產品嗎投資渠道有哪些
隨著基金投資的方式手段不斷增加,許多投資者開始對海外基金市場進行了一定的了解,並有了試水投資的想法。那麼個人可以投資海外嗎?投資渠道有哪些?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看吧。② 請問目前投資境外的金融理財產品有保障嗎,合法嗎
第一不合法也不違法鑽法律的空子(但沒關系法無禁止即可為『很多這樣的公司),第二這個是投保、投資需要簽訂合同的嘛,合同約定年化收益要寫清楚,第三是否有擔保公司等其他保障出現風險代償,產品收益是月結還是好多年一結不好說。 最後的不便知處 銀行、互聯網金融、這么多理財產品還要跑到在我國成立的公司做境外資產投資,沒必要弄得這么繞吧 省心的就余額寶 銀行理財 收益高點的就人人貸 積木盒子 宜信這樣的互聯網投資平台做的都不錯 除非你又很多很多閑置資金。。。那就隨便投唄 最後送您一句 所有的投資理財產品都是有風險的!
③ 國外的第三方理財機構都有哪些
第三方理財最早出現在美國、加拿大等國家,香港的第三方理財市場在10年前起步,台灣地區則是最近兩年才開始培訓專業的理財規劃師,而中國大陸則還處在起步階段。第三方理財是金融服務經紀市場發展的必然結果。它一般是由獨立的中介理財顧問機構提供的綜合性理財規劃服務,這種服務基於中立的立場,不代表任何機構如保險公司、基金公司、銀行等,也不僅僅代表單個消費者的利益。這種理財規劃服務涉及范圍內容廣泛,包括投資規劃、風險管理規劃、稅收籌劃、現金規劃、消費支出規劃、養老規劃和財產分配與傳承規劃等方面,以客戶個性化、多元化和長期的理財需求為根據,為客戶度身定製適合客戶個人情況的理財方案。
第三方理財是金融混業經營或金融交叉營銷的價值核心所在,所以說,能否站在中立的立場上提出理財方案,專業理財規劃師的職業道德和誠信是非常重要的。在國外一些第三方理財發展較為成熟的國家或地區,具有十年以上的從業經歷是成為理財規劃師的一項重要標准。第三方理財的收入來源一般是金融機構的產品傭金、客戶交納的服務費,或界於兩種收費方式之間的混合型收費方式。
為什麼要選擇第三方理財?
東西方文化的差異造成了東西方對於財產管理觀念的差異。從傳統上來說,中國人通常具有財不外露的心態,往往把自己財產不是自己小心看護就是留給最親近的家人管理,沒有讓外人管理和運做自己財產的傳統。自己管理財產固然安全可靠,但是不容忽視的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不是每一個人都是管理運做資產的專家,不可能每一個人都能將自己的財產管理的象專業人士那樣,在保值的基礎上還能不斷的升值。因此,委託專業人員幫助自己管理運做自己的財產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第三方理財的優勢或者說它的特點在於:
第一、改變了傳統的金融產品銷售模式,完全按照以客戶利益為中心的中立的方式服務。第三方理財由於其第三方的中立特性,其服務的重點從以產品為導向轉向以服務客戶為導向,同時按照客戶的生命周期需求,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理財服務,注重建立長期穩定,相互信任的客戶關系。
第二、人性化、個性化的理財服務。與傳統的金融機構的理財顧問提供具體投資建議或銷售金融產品不同,第三方理財顧問提供的是站在客戶的角度,以客戶資產的保值增值為目的的總體的理財規劃戰略與方案。這樣的理財方案往往涉及基金、保險、證券、信託、稅收等各個方面,實現了客戶利益和價值的最大化。因此,第三方理財幫助客戶制定的是一個長期的可執行的計劃,側重於量身定做和個性化。
第三、第三方理財之所以能為客戶提供個性化的服務,關鍵在於它的獨立性和公證性。由於第三方理財不受任何金融機構的影響,這樣的第三方身份彌補了客戶在對金融機構的信息理解和利用中的不對稱和不平等地位,幫助客戶規避了信息傳輸過程中的風險,實現了客戶選擇真正符合客戶利益的金融產品的願望。
第四、通過第三方理財可以培養客戶正確的理財意識,傳播正確的理財知識。現在國內說起理財,大多還停留在投資的領域。其實,這樣理解理財實在斷章取義、貽笑大方的。因為真正的理財重點不但在於資產的增值,更在於資產的保值,在於客戶的生活狀況發生變故的時候,還能維持原來的生活水平而不至於一下子落到衣食無著的地步。另外,理財的一個重要方面還在於財產的分配和傳承,在於為自己的子女教育和生活創造一個良好的發展空間。這些理念只有通過理財規劃師詳細、完善的理財方案的制定和與客戶多次、充分的交流才能傳達。
④ 理財投資於境外金融市場,應當嚴格遵守
企業境外投資辦事步驟梳理及注意事項
2014年、2015年,發改委、商務部門、外匯局先後實施了新的法律法規,簡化了境內企業境外投資與並購的審批、備案與登記程序,降低了審批許可權,這為我國企業進行境外投資提供了有利的保障。以下為海外投資的步驟及需要注意的問題。
下面為海外投資審批、備案步驟:
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發改委審批
(一)審批許可權問題
2014年5月8日實施的《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根據具體情況對境外投資項目分別實行核准或備案管理。
1、關於核准項目許可權的規定
根據《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第七條的規定,中方投資額10億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資項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核准。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境外投資項目不分限額,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核准。其中,中方投資額20億美元及以上,並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境外投資項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提出審核意見報國務院核准。
2、關於備案項目許可權的規定
根據《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第八條的規定,除上述需核準的項目外,其它境外投資項目向發改委備案即可。其中,中方投資額3億美元及以上境外投資項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備案;中方投資額3億美元以下境外投資項目,由地方發改委備案。
對於境外投資項目前期工作周期長、所需前期費用規模較大的,如履約保證金、保函手續費、中介服務費等,企業可對項目前期費用申請核准或備案。
3、關於信息報告確認的規定
根據《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中方投資額3億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收購或競標項目,投資主體在對外開展實質性工作之前,應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報送項目信息報告。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收到項目信息報告後,對符合國家境外投資政策的項目,在7個工作日內出具確認函。
(二)項目核准或備案流程問題
1、關於項目核准程序與時限的規定
根據《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需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核準的境外投資項目,首先由國內企業直接向地方發改委提交項目申請報告,由地方發改委提出審核意見後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
根據《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自受理項目申請報告之日起,對於符合核准條件的境外投資項目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准,或提出審核意見報國務院核准。如20個工作日不能做出核准決定或提出審核意見的,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負責人批准延長10個工作日,並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報企業。
2、關於項目備案程序與時限的規定
根據《境外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屬於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備案的項目,地方企業應填報境外投資項目備案申請表及其附件,直接提交地方發改委,由地方發改委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在受理備案申請表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對符合備案條件的境外投資項目出具備案通知書。對不予備案的境外投資項目,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將以書面決定的方式通知申報企業並說明理由。
投資主體憑核准文件或備案通知書,依法辦理外匯、海關、出入境管理和稅收等相關手續。
(三)其他注意事項
1、需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核准或備案的境外投資項目,國內企業在對外簽署具有最終法律約束效力的文件前,應當取得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出具的核准文件或備案通知書;或可在簽署的文件中明確生效條件為依法取得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出具的核准文件或備案通知書。
2、國內企業需在核准文件和備案通知書的有效期完成相關手續,其中建設類項目核准文件和備案通知書有效期為二年,其他項目核准文件和備案通知書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內企業未能完成相關手續的,應在有效期屆滿前30個工作日內申請延長有效期,以避免因項目核准文件或備案通知書失效而需重新辦理。
(四)法律責任問題
1、關於項目申請報告內容失實的法律責任
根據《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投資主體應當對境外投資項目申請報告或項目備案申請表及附件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投資主體在境外投資項目申報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將不予受理或不予核准、備案;已經取得核准文件或備案通知書的,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將撤銷核准文件或備案通知書,並給予警告。
2、關於未依法申請核准與備案的法律責任
根據《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對於未依法辦理核准或備案的項目,或未按照核准文件或備案通知書內容實施的項目,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將會同有關部門責令國內企業停止項目實施,並提請或者移交有關機關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3、關於未依法報送項目信息而開展實質工作的法律責任
對於投資主體應報送項目信息報告但未獲得信息報告確認函而對外開展實質性工作的,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將予以通報批評,責令其糾正。對於性質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嚴重損害的,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將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罰,並提請或者移交有關機關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二步:商務部審批
2014年10月6日施行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簡化了行政審批,確立了「備案為主、核准為輔」的新型管理模式,進一步提升了境外投資的便利化,並進一步提升了國內企業進行境外投資與並購的自主權。
(一)關於審批許可權的規定
根據《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企業境外投資除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需實行核准外,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資實行備案管理。
(二)關於審批流程的規定
(1)備案申請
根據《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第九條的規定,對屬於備案情形的境外投資,中央企業報商務部備案;地方企業報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投資主體填寫《境外投資備案表》後,連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分別報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備案表》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並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2)核准申請
根據《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對屬於核准情形的境外投資,中央企業向商務部提出申請,地方企業通過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提出申請。企業申請境外投資核准需提交申請書、《境外投資申請表》、境外投資相關合同或協議、有關部門對境外投資所涉的屬於我國限制出口的產品或技術准予出口的材料等。
(三)關於審批期限的規定
根據《境外投資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商務部核准境外投資應當徵求我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意見。商務部應當在受理中央企業核准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包含徵求經商處意見的時間)作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商務部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企業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在受理地方企業核准申請後對申請進行初步審查,並在15個工作日內(包含徵求經商處意見的時間)將初步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商務部。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企業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商務部收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的初步審查意見後,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對予以核準的境外投資,商務部出具書面核准決定並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四)其他注意事項
根據《境外投資管理辦法》規定,自領取《企業境外投資證書》之日起2年內,境內企業未在境外開展投資的,《企業境外投資證書》自動失效。如需再開展境外投資,應當重新辦理備案或申請核准。
第三步:外匯登記
在獲得發改委和商務部門的核准或備案文件之後,然後需要辦理境外投資外匯登記。
2015年2月13日,《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簡化和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5〕13號文)(以下簡稱《外匯13號文》)開始實施。13號文取消了境外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核准行政審批,改由銀行按照《直接投資外匯業務操作指引》直接審核辦理境外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因此,自2015年6月1日起,外匯局不再負責境外投資外匯登記事項,而只是通過銀行對直接投資外匯登記實施間接監管。企業可自行選擇注冊地銀行辦理直接投資外匯登記。企業完成直接投資外匯登記後,再辦理後續直接投資相關賬戶開立、資金匯兌等業務(含利潤、紅利匯出或匯回)。
第四步:國資委審批或備案
如海外投資主體是國有企業的,則涉及國資委的審批或備案。根據《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第六條規定,屬於企業主業的境外投資項目要報國資委備案,非主業境外投資項目須報國資委審核。同時根據《市屬國有企業股權投資管理暫行規定》第十條規定,國有企業進行境外股權投資和海外並購融資跨境擔保的,應按內部決策程序審議,經所出資企業審核後,由所出資企業報市國資委審批。
⑤ 投資海外股票的基金有哪些這樣找這類基金
海外投資是境內投資者將資金投資於海外市場,來獲得增值預期收益機會的行為。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投資者是可以選擇對海外市場進行投資的。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投資海外股票的基金有哪些吧。⑥ 國內可以投資國外金融產品嗎
可以。
中國股市的持續性低迷,讓越來越多的人對中國股市投資持謹慎態度,而中國房地產市場的高泡沫化,也讓很多人在房地產投資上如履薄冰,隨著國際信息交流的日益通暢以及國家對於海外投資的逐步試點,越來越多的的人將目光投向了海外市場,其較為完善的法律保護和相對超額的收益,讓中國投資者躍躍欲試,本期格上理財將為您簡單梳理海外投資的相關途徑。
海外直投
由於國家外匯管理局對於個人投資海外金融市場的相關限制,現在個人投資者對於海外的直接投資主要是購買房產,開辦企業等,由於開辦企業的難度較大,所以較大比例的投資者還是購買房產。隨著國人手中"閑錢"越來越多,而金融危機的影響,使得部分國家的房地產價格低廉,有較好的保值增值功能,所以國內的海外房產投資異常火爆。
即使不自住,買來出租。格上理財數據顯示,中國房地產市場,以北上廣為例,價值1千萬的房子,房屋的租金每月大約是1到2萬,收益率為千分之一到二每月,而美國房市的租金收益率約為千分之7到8,也是不錯的投資收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於對國外風土民情的不了解,海外置房因所選區域,匯率,甚至相關地區的法律不同,收益率等也不相同,所以海外直投房產需要花費較多的精力,而我國現在選擇海外直投的更多的還是有投資移民需求的人。
QDII
QDII是指允許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投資海外資本市場有價證券投資業務的一項制度。因為我國個人投資者不允許直接投資海外資本市場,QDII無疑彌補了這個縫隙,讓我國個人投資者有機會參與國際資本市場,獲取國際資本盈餘。
我國現有的QDII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銀行發行的QDII產品,一種是基金公司發行的相關產品,銀行發行的QDII產品,主要投資於海外固定收益資產項目,隨著國家相關政策的放寬,銀行發行的QDII也可以投資於海外的股票市場,但是比例不會太高,並會受相關政策監管,總體來說,銀行類QDII產品屬於風險較低,投資收益適中的產品,相對比較適合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投資者,但是投資門檻比較高,一般幾萬到幾十萬不等。
基金公司發的產品,自主選擇權比較大,可以自由選擇投資品種,可直接進行股票投資,也可投資股票基金,同時股票市場的持倉比例也可根據基金經理人的投資策略進行自由選擇,但是相關投資策略的實現,需要遵循基金公司的審核流程。該審核流程在控制了風險的同時,鑒於時效性,有時也會錯失投資良機。基金公司發型的QDII產品,相較於銀行產品而言,收益率較高,但是波動幅度較大,風險也相對較高,適合具有一定風險承受能力,希望獲取較高產品收益的投資者,投資門檻較低,部分產品甚至可以一千元起投。
不管是銀行還是基金公司發行的QDII,都屬於公募產品,也就是公開向社會發行,同時產品的相關信息,如凈值,收益率等,也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定時定製的披露。但是海外投資理財中,還有一種產品,以其較高的風險和超額的收益率,而被國內外高凈值客戶所追捧,那就是陽光私募海外基金。
陽光私募海外基金
陽光私募海外基金,顧名思義,它是通過信託公司平台發型,經過監管機構備案的,資金實現第三方銀行託管的,有定期業績報告的投資於海外市場的基金。陽光私募海外基金,一般都是由多年海外市場操作經驗的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學歷基本以海歸碩士為起點。據格上理財數據顯示,景林金色中國的基金經理蔣錦志,證券市場從業年限超過20年,早期操作海外理財專戶,累計凈收益就達771%。現在其旗下產品景林金色中國,凈值也創造過976.06的奇跡,年復利30.07%,成立至今曾4次問鼎彭博財經大中華區對沖基金第一名。經驗豐富,操作手法老到。
此外私募海外基金對於投資經理的投資策略和手法限制較少,倉位自由調整,因此能對市場做出快速的反應,經常能取得超額收益。2013年中國股市長期震盪,滬深300股指下跌約8%,市場調查顯示,約七成股市投資者處於虧損狀態,可謂損失慘重。而海外私募卻異軍突起,據格上理財數據顯示,天馬中國成長在2013年取得了15.84%的年收益,整個海外私募行業在2013年也取得了14.45%的不錯收益。
雖然私募海外基金在我國起步較晚,但是卻受到國內外高凈值客戶的追捧,認購火爆。海外私募投資門檻較高,最低為10萬美金起投,適合資金量較大,對於資金的流動性要求不高,具有一定風險承受能力,希望獲取海外市場超額收益的投資者。
不管是何種理財產品,投資者都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如資產總值,風險承受能力,精力,時機等進行合理的選擇,畢竟投資理財,還需風險自擔,盈虧自負。在自己不能合理把握的時候,不妨多咨詢一些相關的理財機構,將自己的資產交給專業的人士進行打理,投資者要時刻謹記,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⑦ 境內個人向境外投資公司如何辦理
1. 投資者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天津中行開立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該賬戶收入范圍是:本人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劃入的或購匯存入的證券投資資金、境外匯回的證券投資本金及收益;支出范圍是:用於證券投資及相關費用的支出、劃入本人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結匯或經外匯局批準的其他支出。
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不得存取外幣現鈔。
2.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境內分支機構(以下簡稱中國銀行境內分支機構)與天津中行簽訂合作協議後,可辦理天津中行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見證開戶及代收中銀國際證券代理賬戶開戶申請材料。
3. 投資者應在中銀國際開立證券代理賬戶。天津中行負責中銀國際證券代理賬戶開戶文件的見證,並將申請材料轉交中銀國際。中銀國際根據天津中行轉來的材料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法規為投資者開立證券代理賬戶。
4. 天津中行為投資者辦理證券投資項下開戶及見證開戶手續時,開戶憑證應保存至關戶後五年。天津中行應盡快完善賬戶區分管理,並設立獨立的會計核算科目。
(二) 投資資金匯入
1. 以自有外匯投資的,應將投資資金劃入本人在天津中行開立的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購匯進行投資的,應通過天津中行及中國銀行境內分支機構辦理,所購外匯應直接匯入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售匯銀行應憑投資者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天津中行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開戶憑證辦理售匯。
天津中行應嚴格區分投資資金來源。從投資者本人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劃入的投資款,均視為自有外匯投資。
2. 證券投資項下購匯應通過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辦理。售匯銀行應真實、准確、完整錄入相關信息,購匯種類應填寫「外匯理財」,並同時在備注欄標明「境外證券投資不納入年度總額」字樣,相關材料保存5年備查
(三) 交易及清算
1. 投資者進行境外證券投資時,應在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或證券代理賬戶存有相應的資金或證券。中銀國際不得向投資者提供融資、融券、境外資金存取及證券轉託管服務。
2. 天津中行應憑中銀國際提交的投資者證券買賣明細清單逐日辦理投資者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資金收付,並與中銀國際進行資金軋差交割清算。
(四)投資資金撤出及結
1. 以自有外匯投資的,其本金應劃回本人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如需結匯,按照《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投資收益及購匯投資的本金可劃回本人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也可直接在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辦理結匯。在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直接結匯的資金不納入個人結匯年度總額,個人外匯儲蓄賬戶資金結匯應按照《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2. 投資者辦理投資收益及購匯投資本金結匯,其結匯後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余額應不低於以自有外匯投資的本金余額。天津中行為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資金結匯時,應通過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辦理,真實、准確、完整錄入相關信息,結匯資金屬性應填寫「證券投資」,同時在備注欄標明「境外證券投資不納入年度總額」字樣,相關材料應保存5年備查。
(五)關戶
投資者申請關戶的,應先關閉在中銀國際開立的證券代理賬戶,再關閉在天津中行開立的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中的剩餘外匯資金按照本方案第(四)條規定劃入本人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或結匯。
(六)反洗錢報告
天津中行和中國銀行境內分支機構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及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有關規定報送相關資料。
(七)國際收支統計申報
1. 通過天津中行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對境外進行證券投資所發生的跨境資金收付,申報主體為中銀國際。天津中行應按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有關規定代中銀國際辦理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
2. 天津中行應按照《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按附表3所列格式將證券投資行為引起的存量變動進行統計並上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八)報表統計及監管要求
1. 天津中行應於每月初三個工作日內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上報相關業務統計報表(表樣見附件)。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於每月初五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家外匯管理局。
2. 中銀國際應及時統計境內個人直接投資境外證券的相關信息,並通過天津中行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報送大額、可疑交易情況。
3. 天津中行應在與中銀國際簽訂的業務合作協議中明確約定中銀國際應嚴格按照本方案的相關要求辦理境內個人直接投資境外證券業務。
4. 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應加強對天津中行及中國銀行境內分支機構辦理境內個人直接投資境外證券項下業務的監管,並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現場檢查。對違反本方案有關條款的行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風險控制
(一)堅持投資者風險自擔的原則。天津中行和中銀國際應加強投資者教育,充分向投資者揭示投資風險,使投資者形成風險自擔的意識。
(二)加強風險控制,切實保障投資者的利益。天津中行和中銀國際應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和控制風險,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三)確保外匯資金封閉運行。投資者證券投資跨境資金只能在天津中行和中銀國際之間收付,不得向第三方劃轉和在境外存取,防範境內外其他外匯資金混入證券投資資金跨境流動。
(四)堅持真實交易背景的原則。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資金應真實用於境外證券投資。證券交易資金交割清算,必須以實際買賣證券的交易清單為依據。
(五)堅持現金現券交易的原則。境內個人直接投資境外證券,必須以在資金賬戶存有的足額外匯或在證券賬戶存有的足額證券為前提,嚴格杜絕融資融券和買空賣空。
(六)嚴格匯兌管理。嚴格資金劃轉和結匯管理,防止投資者自有外匯通過此渠道規避個人結匯年度總額管理。
⑧ 如何投資全球基金定投
投資來全球的基金定投和國源內的一樣,而且全球基金定投風險較大。
1、基金定投的流程:
(1)首先登陸XX銀行的網上銀行;
(2)選擇「網上基金"點擊進入;
(3)找到「基金交易」點擊「基金定投設置」;
(4)按頁面提示進行操作即可。
2、如何辦理基金定投特別提示:
投資者需要認真的閱讀擬購基金的基金契約,說明書,業務規則和其他信息。並接受《基金契約》所載明的所有法律條款,承諾依據《基金契約》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自願辦理中國工商銀行代理的基金業務,了解並自願承擔投資基金的風險。
(1)前端收費是指當您認購、申購基金時,須繳納購買手續費。
(2)後端收費是指當您認購、申購基金時,不需要交納購買手續費,但在贖回時繳納購買手續費,且隨著持有基金年限的增加,手續費逐年遞減。
(3)前、後端收費的詳情請您垂詢各基金管理公司的相關公告信息。
如需在櫃面辦理定投,請攜帶您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指定網點辦理卡,之後直接在櫃面指定其為基金交易卡並辦理定投業務即可。
⑨ 個人境外投資規定
法律分析:普通人也可在境外投資,直接投資或將資金交給機構進行投資都可以。銀行外幣理財產品、外國股市、海外基金、國外房御宴擾地產都是不錯的選擇,根據方式選擇是否祥宏需要跨境轉賬或操作資金出海。要注意大額交易和轉賬達到一定額度是需要報告的,個人銀行購匯也審核也比以前更加嚴格。目前,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境內居民個人可以投融資為目的,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內企業資產或權益,或者以其合法持有鎮旦的境外資產或權益,在境外直接設立或間接控制特殊目的公司。除此以外,境內居民個人不能進行境外直接投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投資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境外投資是指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不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外設立各類企業或者購股、參股(以下統稱境外投資企業),從事生產、經營的活動。境外投資有關外匯事宜,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