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理財產品和存款的區別
存款和理財存在以下的區別:
1.風險性
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即投資者在50萬元以下的存款,基本上是保本的,而理財不保本,存在虧本的情況,其風險性相對於存款來說要高一些。
2.收益性
存款收益一般與活期存款的利率掛鉤,比較穩定,而理財產品的收益與理財產品投資的標的物走勢掛鉤,其波動較大,收益可能會高於存款。一般而言,理財產品的收益是要更高的,在理財產品中國債、基金等都是不錯的,但是理財產品想較而言風險也是較大的,個人投資應該仔細考慮後在進行投資。銀行存款是根據銀行給的利率收獲利息,但是要注意通貨膨脹率,否則將錢放入銀行實際上是虧損的。
3.靈活性
活期存款可以隨時支取,定期存款也可以提前支取,而一些理財產品具有一定的封閉期限,在封閉期限內不可以進行贖回操作,比如,封閉式基金,其靈活性相對於存款來說要差一點。
總之,投資者在選擇存款還是理財產品時,應結合它們的風險性、收益性、靈活性這幾點去考慮。
4.種類不同
銀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大致可分為債券型、信託型、掛鉤型及QDII型。銀行存款賬戶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基本存款賬戶是指企業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賬戶存款根據時間可以分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儲蓄存款三種。
【拓展資料】
存款指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權的條件下把資金或貨幣暫時轉讓或存儲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或者是說把使用權暫時轉讓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或貨幣,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金融行為或活動,也是銀行最重要的信貸資金來源。
而理財產品並不會保證本金不受虧損(2020年低以後不存在保本型理財產品,因為任何理財產品都存在風險),而一旦虧損,那投資者得承擔本金虧損,任何機構不進行虧損賠付。
特別是較高風險的P2P理財,平台倒閉或者跑路,你找誰都沒用,只能等清算結果出來,按照投資比例賠付。
㈡ 怎樣看存單是定期還是理財
1.功能上的辨別。定期存款,包括整存整擾族和取、零穗悔存整取、個人通知存款等,屬於儲蓄存款,不需要另外花錢,是理財的一種方式;而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並發行的產品,一般需要一定手續費才能購買的。
2.風險的辨別。定期存款的本金風險低於銀行理財,定期存款可以理解為銀行向投資者借錢,到期後支付相應的固定利息,而銀行的理財產品,盈虧是由具體所購買的理財產品來決定的,不能保證本金的穩定,會有風險說明。
3.收益率計算的區別。理財產品一般按7日年化收益率標的,而銀行定期存款則是按年化收益率標的。通常理財收益率比同期的存款要高一些。
拓展資料:
存單持有人的權利
從法律上來說,存單是證明存款人與金融機構之間債權債務關系的合同憑證。它反映了以下的合同內容:
(1)雙方具有建立存款關系的真實意思表示。
(2)存款已實際交付金融機構。在法律上,存款合同是一種「實踐性合同」,即必須有存款人將存款實際交存於金融機構的行為,存款合同才告成立。
(3)存款金額、存款期限、利率等條款均為合同的內容,雙方應共同遵守。
存款人除了享受合同規定的以一定利率、在一定期限,取出一定金額款項的合同權利外,其存款還受到法律的直接保護。我國憲法第13條第1款規定:緩盯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這一保護存款人儲蓄的法律原則體現3個方面:存款的所有權屬於存款所有人,任何人不得侵犯;存款的使用權歸存款所有人;存款的處分權歸存款人,存款人有權將自己的存款贈與、轉讓。《商業銀行法》和《儲蓄管理條例》均規定:金融機構辦理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
如司法機關因偵查、起訴或審理案件,需要向銀行出示縣級或縣級以上的司法機關的正式查詢公函——協助查詢通知書,經銀行縣(市)支行或市分行區、辦事處一級核對,指定所屬儲蓄所提供資料。司法機關在案件處理過程中,發現當事人的存款與案件直接有關,要求停止支付存款時,必須向銀行出具縣級或縣級以上司法機關的正式「協助停止支付通知書」及裁定副本,止付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逾期自動解除。人民法院在執行民事判決時,涉及個人儲蓄存款的,應由當事人交出儲蓄存單。當事人拒絕交出的,由縣或縣級以上人民法院向銀行發出「協助停止支付通知書」,附判決書或調解書副本,對當事人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判決沒收罪犯的儲蓄存款時,銀行憑縣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和儲蓄存單辦理提款手續。這些規定都有力地保護了存款人的合法利益,防止因司法專橫而造成對存款人存款的非法侵害。
㈢ 儲戶在存錢時,如何辨別銀行產品是儲蓄還是理財看完長知識了
把錢放進銀行就一定是安全的嗎?答案是否定的。銀行產品可謂是五花八門,有眾多形式,存款保險條例也只保護儲戶50萬以內的存款,其他理財不在范圍之內,那麼儲戶該如何分辨銀行產品到底是儲蓄存款類還是理財呢?下面我就帶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吧。
第一,看單據,存款儲蓄類是有紙質單據的,並且上面有明確的「存款」字樣,像活期、定期、大額存單、大額存款等等一系列的都屬於儲蓄類存款,單據上有具體的備注,而理財類就不一樣了,一般情況下沒有紙質單據,都是以電子數據的形式存在。
第二,存款類業務辦理相對簡單,只要一張身份證就可以了,無需做風險測評,而理財類產品在購買前必須做風險測評。
第三,存款儲蓄類一般都是有明確的期限以及利率,也可以隨時支取,只不過沒到期的話利率會按照活期來算,而理財一般採用的都是收益率多少之類的,動支不叫支取,而是贖回等字樣。
第四,存款儲蓄類產品辦理時一般只需要簽字人臉識別即可,而理財類產品一般是需要雙錄的,也就是錄音錄像,保證購買過程的真實性,所以說遇到這種錄音錄像或者讀風險提示語錄之類的,就一定不是存款,而是理財類。
最後總結一下:儲戶把錢放進銀行不一定就是存款,有些工作人員含沙射影欲蓋彌彰的介紹會讓儲戶無法分辨導致張冠李戴的現象比比皆是,所以在銀行辦理存款時,要結合以上幾點細心分辨,銀行產品是多種多樣的,安全系數也完全不一樣,至於具體是要辦理存款還是購買理財,在自己完全了解清楚了的情況下,根據自身情況而選擇都是沒問題的,收益高風險就大,結合自身資金安排實際考量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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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理財和定期存款有什麼區別
理財與銀行定期存款存在以下區別
1.靈活性不同
定期存款存在一定的期限,在期限到期之前,投資者可以提前支取,但是會損失一部分利息收益;而一些具有期限的理財產品,在到期之前,投資者不能提前贖回,其靈活性相對來說要差一些。
2.風險性
定期存款的收益率,隨著活期存款利率變動而變動,基本上不會出現負收益率的情況,而理財產品,其收益率隨其投資標的物而變動,會出現負收益的情況,其風險性要大些,同時,其收益性也要高一些。
3.安全性
存款受到國家存款保險制度的保障,在50萬元范圍內本息全額賠付,而理財產品則不受存款保險制度保障,風險由投資者自擔,因此,理財產品的安全性相對來說要差一點。
【拓展資料】
定期存款是存款的一種方式,不屬於理財產品。如果想買理財產品的話,就必須要了解什麼是理財產品。
理財產品按不同的分類標准,有不同的類別。比如按照產品開放形態分類,即按照理財產品存續期間份額是否可變可以分為開放式和封閉式。開放式產品在存續期間份額可變,可細分為現金管理類、定期開放類等。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與貨幣基金類似,具有風險低、流動性高、交易便利等優勢,七日年化收益率一般在3~4%之間,比如網路錢包的『活期盈』。按照投資性質來分類的話,可以分為固定收益類、權益類、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和混合類。
固定收益類產品投資於存款、債券等債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於80%;權益類產品投資於股票類資產的比例不低於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投資於商品或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於80%;混合類理財產品投資於任一前三類資產的投資比例均低於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