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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理財業務規范指導徵文

發布時間:2024-08-24 15:35:39

❶ 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對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的監督管理,促進商業銀行理財業務規范健康發展,依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關於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包括中資商業銀行、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理財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投資者委託,按照與投資者事先約定的投資策略、風險承擔和收益分配方式,對受託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的金融服務

本辦法所稱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和實際投資收益情況向投資者支付收益、不保證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非保本理財產品。第四條商業銀行理財產品財產獨立於管理人、託管機構的自有資產,因理財產品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均歸入銀行理財產品財產。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管理人、託管機構不得將銀行理財產品財產歸入其自有資產,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的,銀行理財產品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第五條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管理人管理、運用和處分理財產品財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與管理人、託管機構因自有資產所產生的債務相抵銷;管理人管理、運用和處分不同理財產品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第六條商業銀行開展理財業務,應當按照《指導意見》第八條的相關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職地履行受人之託、代人理財職責,投資者自擔投資風險並獲得收益。

商業銀行開展理財業務,應當遵守成本可算、風險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則,嚴格遵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第七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理財業務實行穿透式監管,向上識別理財產品的最終投資者,向下識別理財產品的底層資產,並對理財產品運作管理實行全面動態監管。第二章分類管理第八條商業銀行應當根據募集方式的不同,將理財產品分為公募理財產品和私募理財產品。

本辦法所稱公募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的理財產品。公開發行的認定標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執行。

本辦法所稱私募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的理財產品。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投資於單只理財產品不低於一定金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或者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人民幣;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的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三)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

私募理財產品的投資范圍由合同約定,可以投資於債權類資產和權益類資產等。權益類資產是指上市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業股權及其受(收)益權。第九條商業銀行應當根據投資性質的不同,將理財產品分為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權益類理財產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理財產品和混合類理財產品。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投資於存款、債券等債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於80%;權益類理財產品投資於權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於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理財產品投資於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於80%;混合類理財產品投資於債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資產且任一資產的投資比例未達到前三類理財產品標准。

非因商業銀行主觀因素導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商業銀行應當在流動性受限資產可出售、可轉讓或者恢復交易的15個交易日內將理財產品投資比例調整至符合要求,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特殊情形除外。第十條商業銀行應當根據運作方式的不同,將理財產品分為封閉式理財產品和開放式理財產品。

本辦法所稱封閉式理財產品是指有確定到期日,且自產品成立日至終止日期間,投資者不得進行認購或者贖回的理財產品。開放式理財產品是指自產品成立日至終止日期間,理財產品份額總額不固定,投資者可以按照協議約定,在開放日和相應場所進行認購或者贖回的理財產品。

❷ 以「增強投資者風險意識,引導理財業務向資產管理回歸」為主題寫一篇題目自擬2500字左右的文章。求大

增強投資者風險意識,引導理財業務向資產管理回歸

近來,「大資管」、「泛資管」成為業內經常談論的話題之一。在金融脫媒、利率市場化、金融深化,以及中國社會、經濟結構變化的大背景下,資產管理行業的發展空間巨大。特別是對銀行而言,新的市場環境要求銀行業必須對自身的運行模式進行深刻變革,這種變革應使銀行建立更有效的信貸資產配置機制和更多元的市場化業務,這種變革應把銀行從傳統銀行變身為數據分析者、集成服務商、撮合交易者和財富管理者。商業銀行要從靠「借給人錢賺錢」,到「給人管理錢賺錢」。從國際金融業的數據也可以看到,全球資產管理行業的管理資產規模遠大於銀行業務資產規模。因此,長遠看資產管理市場潛力巨大。但在金融監管去杠桿,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不斷累積、互聯網金融蓬勃發展的當下,資產管理業務如何走得更遠需要我們認真思考。結合中國資產管理行業目前發展的實際,資產管理業務良性有序發展的路徑選擇至少應有以下兩點需要把握。一是建立柵欄、回歸本源。主要談銀行資產管理業務面臨的壓力與制度框架設計;二是邊界突破,同業競合,主要想說明新形勢下的「大資管」跨界布局。

一.建立柵欄、回歸本源

包括銀行理財在內的資產管理業務,本質上是受託代客業務,資產管理機構按與投資者事先約定的投資范圍進行資產組合配置和投資管理,投資收益與風險由投資者承擔,資產管理機構履行受託、盡責的義務並收取管理費。任何存在剛性兌付的理財產品本質上都是借貸關系而非受託資產管理關系,都應對資產管理機構比照銀行的監管要求計算風險資產並有充足的資本做支持,以防止監管套利。這也是08年國際金融危機後,國際金融監管機構提出「柵欄」原則以防範不同性質的業務過度交叉所帶來的風險隱匿與擴散的主要原因。例如,在2013年 1月開始實施的國際會計准則第十條修正案(IFRS10)就明確規定,判斷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或設立的對沖基金是否在金融機構自身資產負債表外核算不再單純根據理財協議所載明的法律關系,而是看銀行對理財產品或基金是否有實際「控制權」。如果其風險收益實質由銀行承擔,則產品或基金應在銀行表內核算並計算風險資產,以避免金融機構借所謂的表外理財產品隱匿風險。因此,中國資產管理行業的制度框架設計、業務發展模式首先需要堅持的原則就是如何在法律形式與業務實質上回歸代客的本源,使基礎資產的風險與收益能夠過手給投資者。否則,我們要討論的就不是「資產管理業務如何走得更遠」的問題,而是「能不能走得下去的問題」。對商業銀行理財業務而言,既要看到中資商業銀行的理財產品是我國利率市場化和資產證券化發展進程緩慢,企業直接融資市場欠發達和投資者投資渠道匱乏的背景下銀行創新的產物,且經過十年的發展,目前超過十萬億規模的銀行理財產品在波動的市場環境中為投資者帶來了持續投資收益的同時,連通了投資與融資,推動了我國利率市場化的進程,促進了中國金融投資體系有效前沿面的逐步形成;也要看到,銀行理財產品以約定收益率方式為主的發行模式以及法律地位缺失等問題,使得銀行理財業務的風險收益隔離、過手機制沒有真正確立,盡管法律協議上明確客戶承擔風險,但剛性兌付的現象客觀存在。約定收益率的發行方式使得理財產品所投資基礎資產的利率風險、市場風險沒有傳遞給投資者,又由於銀行聲譽的背書,使得信用風險也沒有傳遞給投資者,從而不可避免地刻上了影子銀行的烙印。各行銀行理財產品的發行收益率,實際反映了各行的籌資成本,其收益差別更多是各行之間的信用溢價,而不完全是理財管理能力的差別。盡管由於銀行相對審慎的風險管理政策、過去十年中國經濟持續的增長以及銀行自身的盈利能力支持,使得銀行理財業務截止目前還風險可控,但相對有利的外部環境已經發生變化。一是經濟結構調整、去杠桿、去產能,必然帶來流動性風險和信用風險的累積;二是在利率市場化條件下,銀行盈利能力下降,銀行間的並購將會出現。銀行自身難保,又如何保證理財產品的剛性兌付。銀行理財原有模式必然難以為繼。因此,資產管理行業以及銀行理財業務也應該遵循「柵欄」原則,在風險隔離的前提下,把銀行理財業務的風險、收益傳遞給投資者,使得銀行理財業務回歸資產管理的本源。在我的理解中,柵欄能夠成立應該有三個前提條件:第一是風險可隔離,第二是風險可計量,第三是風險可分散。金融業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風險的處置與定價」。在銀行主導的間接融資體系中,風險是被管理的。金融風險是通過銀行的客戶關系管理與持續信用風險監測(貸後管理)、模式/模型選擇與組合管理得以控制的,儲戶(投資者)僅承擔銀行的信用風險而不承擔銀行貸款所對應的基礎資產的風險。而在以金融市場為主導的直接融資體系中,風險處置要靠分散。普通投資者是無法進入基礎資產,包括股票和債券發行企業的管理運營當中去的,而只能通過基金為代表的資產管理機構通過組合投資、動態管理來分散風險,通過對開放式產品的認購贖回,用腳投票來選擇風險的承擔和不承擔。因此,直接融資體系中風險控制的主要手段是依靠專業化的資產管理與財富管理機構,以分散化的風險轉移為主要控制手段,投資者直接承擔了基礎資產的風險,但由於資產管理機構的動態管理與組合投資,單一基礎資產的風險被層層分解,最終能夠被不同風險偏好的機構投資者、個人投資者所承受。只有理財業務或是資產管理業務的投資風險最終被投資者承擔以後,才能使投資者真正獲得風險收益;才能使原來集中在銀行系統的信用風險得以轉移出來,真正促進直接融資的發展與中國金融結構的轉型;也才能使理財或是資產管理業務能夠擺脫銀行或是資產管理機構自身資產負債表或資本金的束縛,從而走得更遠。這也正是去年10月,監管機構推出「理財直接融資工具」與「理財管理計劃」的初衷。「銀行理財直接融資工具」和「銀行理財管理計劃」這一配套業務框架制度設計的提出是在銀行理財業務框架內,為了繼續發揮銀行理財業務為投資者創造財產性收入、推動實體經濟發展、促進銀行轉型等積極作用的同時,解決理財業務存在的信息不透明、影子銀行隱形風險積累、通道業務放大金融杠桿等問題,按照「柵欄」原則,分別在理財業務的資產端和投資端做出的規范性安排。「銀行理財直接融資工具」是一種由商業銀行作為發起管理人設立、直接以單一企業的債權融資為資金投向,在指定的登記託管結算機構(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統一登記託管、由合格投資者(銀行理財管理計劃)進行投資交易、在指定製定渠道進行信息披露的標准化投資載體(SPV)。「銀行理財管理計劃」有別於傳統的銀行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發行的開放式、無預期收益率、僅投資銀監會認可的標准金融工具(債券、理財直接融資工具等)並獨立開戶、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和單獨核算的理財產品。「工具」是在信託型、合夥制之外的一種特殊目的載體(SPV),在法律形式上起到風險隔離與破產遠離的作用,並保證理財資金與實體經濟一一對應,避免脫實向虛。工具的創設引入外部評級、公開發行、集中薄記、持續報價、連續估值、以及最高80%的自我投資,並在向「計劃」管理銀行披露相關信息,使得非標準的基礎資產轉化為可交易、可估值、透明的標准金融產品。「計劃」則藉助另一個基金化的特殊目的載體,通過動態管理(開放式)、組合投資、公允估值(非預期收益率)、信息透明,做到分散風險並將基礎資產的投資收益於風險過手給投資者,銀行只收取管理費。因此,「計劃」的特性確立以「工具」的可交易、可估值為基礎,「工具」的風險傳遞以「計劃」的組合投資為要件,工具是立柵、計劃是橫桿,兩者缺一不可,構成了理財業務堅實的柵欄。與很多媒體著重分析「工具」對債券的替代或是對通道業務的沖擊不同,我們認為整體框架設計重點不在「工具」,而在「計劃」。通過理財管理計劃的動態管理、組合投資解決了單一投向的集中度風險以及實體經濟需要長期資金但資金端需要流動性的矛盾,增加了理財業務與實體經濟的擬合程度,特別是通過「理財管理計劃」的發行,促進銀行理財產品向開放式凈值產品轉型,破除剛性兌付,使得理財業務回歸本源,這是整體框架設計終點,而理財直接融資工具本身可能只是這一歷史過程中的過渡產品。隨著「計劃」的大量發行並被投資者逐漸接受,銀行理財逐步演變為中國債券市場最大的機構投資者,不僅賦予了銀行應對金融脫媒與利率市場化的有效防禦武器,也促進債券等直接融資市場的發展。一個強大的債券市場或債權直接融資市場與一個強大的資產管理行業相互配合。像海綿一樣,銀行資管的厚度可以吸納債券市場化可能的違約風險,將會使得中國債券市也能破除剛性兌付,真正變身為企業直接融資,債券市場的發行主體層次更加豐富,信用溢價更符合企業自身的信用狀況,銀行理財投資的方向肯定是以公募市場債券為主。希望通過新老理財產品一段時間的並行,這些改革措施能夠使得我們的理財業務在未來兩三年取得政策制定製高點,因為很多時候監管政策制定帶有偶發性,這可能是由一篇報道引發,也可能是由高層領導批示所引發,但政策是否符合市場導向存在疑問。通過專業化取向的監管政策制定,保證我們理財發展路徑選擇符合市場化的方向,是理財業務制度創新的重點。如果繼續剛性兌付,理財業務將會佔用銀行的資本金以及銀行資產負債表的資源,必將受制於銀行發展邊界的限制。只有銀行理財產品從法律形式到業務實質真正回歸代客業務、回歸資產管理,銀行理財才能隨著金融脫媒、利率市場化的進一步發展,真正做大。所以說建立柵欄,回歸本源是資產管理業務能夠走得更遠的前提條件。

二.邊界突破、同業競合
大資產管理時代的跨界布局主要體現在投資端的「資管投行」以及資金端的「模塊化的財富管理」。投資端,作為最活躍的金融市場參與者,逐利屬性決定了資產管理在不斷尋求新的投資領域,其投資邊界也在不斷被打破,新的投資品種、新的交易技術不斷納入資產管理機構的視野。上個世紀50年代前,資產管理的精華部分還主要集中在股票市場,因為「大蕭條」和二次世界大戰的沖擊還處於市場孕育階段,公司債券還僅僅作為被動投資放在替補席上。二戰後至60年代,經濟企穩催生了公司債券發行量的急劇增長,而伴隨著70年代石油危機和利率市場化進程的結束,美國國債市場拉開了長達30年的大牛市行情,債券投資才逐步成為資產管理行業主動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至於ABS、MBS、REITs等一系列資產證券化技術和以B-S期權定價模型為代表的量化投資交易、以及對沖基金的興起不過是上世紀70年代以後的事情。存在金融管制的領域,由於金融市場被不同的監管規則所割裂,資產管理管理機構更有沖動通過創設金融產品去打破管制與市場割裂以獲得套利機會。例如上個世紀70年代,由於保險公司、銀行以及儲蓄貸款機構等機構投資者的被不同的「牌照」以及會計准則所限制,投資范圍被區隔在特定的領域,而新興的資產管理機構則完全沒有限制,他們通過創造各種證券化方式在國債、公司債、抵押貸款等各領域進行組合投資,如同PIMCO的首席投資官Bill Gross在1986年他寫的第一篇名為Bond Wars的隨筆寫到 「只有有人能夠創造一個證券化工具,一切都可以進行套利(…anything in theworld can be arbed, if onlysomeone would create asecurity to do it)」。這些金融工具在創設之初,因為可交易性差,而往往是非標准化的和OTC的(判斷標准與非標的區別不是其交易的市場,而是其可交易的本質,國外稱為marketablebond與non-marketable bond)。但隨著這些工具的投資價值被投資者所認識,規模的擴大與市場的成熟,使得原本非標准化的產品逐漸標准化,並成為場內交易工具。例如,成熟金融市場上銀行貸款往往存在流動性較好的二級市場,因此,相伴隨也同樣存在可以投資貸款的基金(loan fund)。中資銀行理財產品的出現與壯大,實際就是通過管制套利與創設(非標)投資工具,打通了客戶資金與貨幣市場、債券市場、股票市場,特別是信貸市場的區隔,平滑了投資譜系中的收益風險曲線,促進了中國投資有效前沿面的形成,也成為自身快速發展的催化劑。2012年以來,中國證監會、保監會推出了一系列券商資管、基金公司子公司定向產品以及保險公司債權計劃等政策,都可以看作監管機構在市場力量的推動下,放開投資管制,使得資產管理機構投資更有效的努力。未來,資產管理行業面對的投資邊界還會進一步擴大,這既是由於金融產品與交易技術的創新仍層出不窮,更是由於市場的波動和信息時代的信息壁壘被打破。新的市場環境下,信用風險與流動性風險的累積使中國的資產管理行業面臨前所未有的變局與波動,信息高速傳遞也放大了噪音所帶來的擾動。傳統的資產管理業務面對金融市場一般僅作為買方被動接受金融市場上的債券、股票等金融產品進行資產配置,但由於在市場缺乏有效對沖工具時,系統風險難於避免以及資產管理機構原有的信息優勢被財經網站、微信、微博等新媒體、自媒體的發展不斷削弱(當下,一個微信圈足夠廣的散戶擁有的市場信息可能不比一個小券商少)等原因,對抗信用風險與市場風險的關鍵更在於獲得收益足夠的優質資產。如同打乒乓球,在無法判斷對方來球旋轉方向時,重板是最有效的回球方式。因此,資產管理行業競爭重點與專業能力建設除傳統的市場分析與大類資產配置外,也要增加金融工具創設以獲得風險與收益配比更佳的優質基礎資產的能力,即尋找新α的能力,仍局限於固有投資領域的資產管理機構只能是自廢武功。這方面,耶魯基金會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這家表現優異的長期捐贈基金管理機構是最早進入另類投資領域的資產管理者,1973年起投資杠桿收購,1976年進入風險投資基金領域,上世紀80年代使用量化對沖工具開始絕對回報策略,從而為其帶來豐厚的回報。新形勢下國內資產管理業務核心能力除市場投資的研究能力、大類資產的交易能力、平衡有效的風險控制能力外,還應有金融工具的創設能力和客戶投資活動粘合的能力。優良資產只能是來自於實體經濟。9月份曾經有個流傳很廣的段子—「做標債的從全球經濟到美國QE、新興市場危機到國內工業增加值、流動性分析,然後又是久期,凸性,騎乘免疫、二叉樹定價,終於把收益率做到了6%,然後銀行一個客戶經理買了一個非標,眼睛一閉一睜,輕輕鬆鬆地做到了9%」。段子反映了市場的一種情緒,在實際路徑選擇上,決不能如此簡單與放縱。資產管理行業應逐步建立「資管投行」的理念與模式。「資管投行」意味著資產管理行業不能僅僅充當買方被動接受金融市場上的債券、股票等金融產品,在某些時候要成為金融產品的創設者,主動去創設金融工具以融入實體經濟。不同於僅為交易而存在的狹義投資銀行,「資管投行」的精神在於傳承商業銀行的精神,利用資產管理業務獲得的中長期穩定資金把投資融入不同生命周期、不同類型企業的各層面經濟活動當中,包括流動資金貸款、項目融資、權益融資、並購重組、現金管理等,從而在經濟增長結構性變化的背景下獲得優質的資產,也更好地支持了實體經濟。「資管投行」的價值一是在於將資產管理的大類資產配置的方法進一步下沉企業經濟活動中,在中觀組合管理的基礎上通過加強微觀層面與融資客戶的粘合,通過對所投資資產的信用資質變化和還款來源的持續監控和管理,降低違約風險、提高投資收益;二是作為嫁接投融資的一座橋梁,「資管投行」在市場主導的直接融資體系中為企業提供中長期金融服務解決方案,幫助企業乃至實體經濟突破在發展中的各種制約和瓶頸。我認為在現階段有三個主題可供資管投行選擇,一是城鎮化背後的基礎設施資產證券化;二是經濟結構調整、過剩產能淘汰背後的並購重組;三是資本項下開放與美國經濟轉強背後的海外投資。如果有現成金融產品可以選擇,我們可以去評估並投資,如果市場缺乏相應的產品,資產管理機構應藉助資管本身的資金實力,通過內部的不同部門或是合作夥伴,創設金融工具,使得資產管理的投資觸角直接作用到實體經濟。資金端,傳統的資產管理與投資者的粘合度弱,客戶往往掌握在渠道手中。但互聯網的發展使得資管業務與客戶拉近了,直接改變產品服務提供商與客戶、渠道之間的關系。互聯網的精神內涵是「開放、平等與客戶體驗」。開放。按馬化騰的說法,互聯網是「連接一切」,我理解還要加上「拉到眼前」,通過移動互聯,任何銷售中介都失去了存在的價值。互聯網金融下,標准化的金融產品與非金融產品一樣都可以直接推送到客戶眼前。平等。互聯網時代,消費者之間、消費者與生產者之間也更見平等。以前,資產管理總認為投資者是分層次的,但淘寶淘寶天貓雙十一350億的交易量,證明了互聯網上任何人都可能是英雄。正如David Bowie在倫敦奧運會上的歌曲「Heroes」所唱的「we can be heroes, just for oneday」。互聯網金融面前,私人銀行客戶、財富管理客戶、大眾理財客戶、屌絲理財客戶的邊界模糊了。消費者與生產者的平等,消費者參與生產決策。對金融而言,就是信息的透明。你會發現,在互聯網上,你的信息佔有量可能並不比一個經常上網的老太太更多些。客戶通過各種自己的知識、通過專業網站,完全可以對不同機構提供的金融產品做清晰的對比。客戶體驗。以「客戶為中心」的提法太虛化了,互聯網強調把客戶體驗做到及至才能生存。有人說,要以「二」的精神做互聯網和互聯網金融。如果你做的不夠好,說明你還不夠「二」。因此,而互聯網的開放為資產管理行業直接面對終端客戶提供了條件,但也需要金融機構低下原本高傲的頭,按照互聯網的精神去改變自己的基因。但同時看到,復雜金融產品難以完全在互聯網上進行風險的揭示與定價,因此資產管理產品直接通過互聯網對接投資者或是標准化程度高的貨幣市場基金類的產品,或是需要提供模塊化的財富管理服務。例如,互聯網和資產管理相結合可以通過大數據挖掘對客戶消費模式和日常資金流的進行分析從而篩選出客戶的資產負債情況,收入情況,風險承受能力等一系列必要條件,並可以據此推薦適宜的投資組合。投資組合的資產則是由模塊化的資產管理產品所組成,客戶即可以選擇「一鍵式投資」,也可以按照自己的特定需求做相應配置比例的調整或刪改。模塊化財富管理服務透過互聯網這一開放平台,平等地將一切可投資資源、財富顧問服務、個性化資產配置、金融產品評級等服務完整的呈現在每一個客戶面前,使得大眾財富客戶既能獲得等同於私人銀行客戶一樣「tailor-made」的用戶體驗,既藉助互聯網金融將服務門檻下移,這正是金融民主化的體現。但在客戶層面表現出相對多樣化的資產配置背後,資產管理機構仍可實現集約化的投資與管理。從資訊提供、市場研究、組合管理、模型設計、交易經紀、託管清算到平台系統,資產管理本身就是一個業態豐富的行業。資產管理行業如向投資銀行、財富管理兩端跨界延伸,所提出的多元化的能力要求,更使差異化發展與同業競合成為必然。不論是銀行、信託、券商、保險、基金,都有其發展的空間,但發展與合作的前提是價值提供的核心競爭能力。各類資產管理機構都應根據自身資源稟賦,確定適合的戰略進行業務擺布,例如信託業可以發揮基礎資產結構化設計方面的能力向投資銀行發展,可以藉助信託清晰的法律關系通過家族信託等工具的拓展向私人銀行進軍,也可以發展清算託管平台業務成長為紐約道富銀行一樣以託管業務見長的機構。沒有價值提供能力的機構是沒有生存空間的,單純的通道業務一方面拉長了中介鏈,催生資管泡沫,提高了金融體系的杠桿率,增加了系統性的流動性風險;一方面使參與者心態浮躁,一味賺快錢而忽視了能力建設與基礎工作的推進,最終在市場變化、政策改變之後敗下陣來。間接融資體系以銀行為主導,而在以金融市場為主導的直接融資體系中,資產管理行業連接投融資,具有核心地位,沒有資產管理業務的良性發展,就不可能有間接融資到直接融資的轉換。正所謂守正出奇,資產管理行業應堅守代客理財的本源和專業的資產配置、組合管理、風險平衡的理念,根據新的市場環境,跨界布局尋找新的收益驅動因素與資金獲得方式,資產管理行業之路應該可以走得更遠。

❸ 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

金融

除金融機構外,互聯網企業、各類投資顧問公司等非金融機構開展資管業務也十分活躍。為規范市場秩序,切實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意見》明確,資管業務作為金融業務,必須納入金融監管,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銷售資管產品,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針對非金融機構違法違規開展資管業務的情況,尤其是利用互聯網平台等分拆銷售具有投資門檻的投資標的、通過增信措施掩蓋產品風險、設立產品二級交易市場等行為,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規范清理。非金融機構違法違規開展資管業務的,依法予以處罰,同時承諾或進行剛性兌付的,依法從重處罰。

來源人民網

❹ 關於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介紹

2013年3月25日,銀監會下發《中國銀監會關於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對銀行理財資金的投向、風險撥備提出明確要求。此舉是應對日益火爆的銀證業務、銀基業務的重要舉措,在一定程度上鮮明的對銀監會的立場做了表示,雖意在控制風險,但實際對銀證、銀基業務(通道業務)起到了降溫的作用。

❺ 銀保監會如何規范銀行理財業務

資管新規公布近3個月後,占據中國金融資管市場主導地位的銀行理財業務終於迎來監管細則。

2018年7月20日晚,中國銀保監會宣布就《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華泰證券研究團隊認為,隨著此番監管政策明確新產品發行要求,過去2個多月銀行理財產品發行因細則未定帶來的不確定性得以消除。理財細則落地有助於新產品加速推出,理財產品規模下行勢頭也會改善,同時股票和債券市場流動性亦有望好轉。

作為此次理財細則的一大重點,官方實行分類管理,區分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前者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後者面向不超過200名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同時,將單只公募理財產品的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降至1萬元。

這意味著,投資者進入銀行理財市場的門檻有所降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協創中心研究員李虹含表示,該措施對擴大民眾選擇理財產品非常有利。當前中國民眾可投資的產品主要集中在股票、房產等少數幾樣,降低公募理財起售點對實現普惠金融有重要意義。

對銀行而言,上述舉措亦是利好。隨著銀行理財客戶范圍擴大,吸引更多資金流入理財資金池,其負債端壓力也將得到一定緩解。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一段時間以來監管方對理財資金投資非標資產「圍追堵截」。如何在新規過渡期內穩妥處置好非標,銀行壓力不小。

具體而言,由於銀行理財產品資金來源端期限較短,而運用端期限較長,在過渡期結束之時,可能出現非標資產尚未到期但對應理財產品到期的現象。而由於此時發行同類新產品已不合規,到期不能續作,銀行表外理財對接的非標資產將面臨回表問題,使資本金承壓。

對此,理財細則給出一定轉圜餘地。銀保監會表示,在過渡期結束後,對於因特殊原因而難以回表的存量非標債權資產,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權類資產,經報監管部門同意,商業銀行可以採取適當安排,穩妥有序處理。

華泰證券研究團隊分析稱,此舉為銀行處理該類資產提供了更大空間。對於無法回表的長久期非標債權類資產來說,銀行不必發行對等久期的理財產品來對接,同時也解決了一些股權投資確實無法滿足表內監管要求無法回表的問題,從而降低了市場對理財細則可能帶來沖擊的擔憂。

在此情況下,一些市場機構看好中國銀行業穩妥適應監管新規。據德意志銀行估算,中國現存約6萬億元表外非標信貸余額,其中約50%至60%將在2020年底前到期,餘下部分各銀行將通過發行凈值型封閉式理財產品,轉換成ABS標准化產品、保險資金或銀行貸款等方式充分銜接。

❻ 銀行理財業務監管新規何時公開徵求意見

2018年7月20日,為促進統一資產管理產品監管標准,推動銀行理財業務規范健康發展,銀保監會起草了《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辦法》要求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實行分類管理,區分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公募理財產品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私募理財產品面向不超過200名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同時,將單只公募理財產品的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降至1萬元。

為了防止資金空轉,《辦法》延續理財產品不得投資本行或他行發行的理財產品規定;根據「資管新規」,要求理財產品所投資的資管產品不得再「嵌套投資」其他資管產品,不得簡單作為各類資管產品的資金募集通道;充分披露底層資產信息,做好理財系統信息登記工作。同時對理財產品投資單只證券或公募證券投資基金提出集中度限制。《辦法》允許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投資各類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同時,理財產品投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可以不再穿透至底層資產。

為了防範「虛假理財」和「飛單」,《辦法》要求銀行在全國銀行業理財信息登記系統對理財產品進行「全流程、穿透式」集中登記。銀行只能發行已在理財系統進行登記並獲得登記編碼的理財產品。投資者可依據該登記編碼在中國理財網查詢產品信息,核對所購買產品是否為銀行發行的正規理財產品,有助於防範「虛假理財」和「飛單」,加強投資者保護。

《辦法》過渡期自本辦法發布實施後至2020年12月31日。據介紹,2018年上半年,銀行理財業務總體運行平穩。2017年底,銀行非保本型理財產品余額為22.17萬億元,2018年5月末余額為22.28萬億元,6月末余額為21萬億元,同業理財規模和佔比持續下降。理財資金主要投向債券、存款、貨幣市場工具等標准化資產,佔比約為70%;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投資佔比約為15%,總體保持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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