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理財產品中的募集期是什麼意思
募集期就是開始吸收投資者投資開始到結束的期限。
❷ 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募集期和投資期有什麼區別
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募集期和投資期在時間期限和收益上有所區別。
1、時間期限不同
募集期是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中載明,並經中國證監會核準的基金份額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為一到三個月不等,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而投資期又稱投資期限,是你和融資主體簽訂的一個投資協議上的期限,比如投資互聯網金融產品1年要求收回本金和回報,那麼一年就是投資期。
2、收益不同
募集期說明這個產品還沒有滿,意思就是還沒有起息,即不給你利息。而投資期的話,意思就是一天有一天的收益。
基金募集期結束夠就進入基金的封閉期,在基金封閉期,投資者不能對基金進行申購和贖回。在基金封閉期的後期一般也是先開放基金申購,投資無法立刻將基金變現。基金封閉期不超過三個月。
基金封閉期結束後,投資者就可以對基金進行正常的買入和賣出。此時的基金買入就稱為基金申購,其基金價格與基金認購時不同,是按照當天的收盤價計算的。
封閉式基金存續期至少5年,基金存續期滿後可以延長。開放式基金存續期只要基金持有人認可基金的運作就可以長期持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