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投資收益需要上所得稅嗎
投資收益一般不需要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十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二)企業所得稅稅款;
(三)稅收滯納金;
(四)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五)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六)贊助支出;
(七)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
(八)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本條規定,被投資單位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也就是說,投資單位從被投資單位分回的投資收益是被投資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後的凈收益,如果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那就重復了。
但有一種情況是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貳』 公司理財收入交什麼稅
公司理財收入需要交納的主要稅種包括企業所得稅、增值稅以及可能的印花稅。
一、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對企業經營所得收入進行征稅的一種稅。公司從理財活動中獲得的收入,如債券利息、股票分紅、理財產品的收益等,都需要納入企業收入范疇,並作為計算企業所得稅的基礎。企業根據盈利情況,按照稅法規定的稅率交納相應比例的企業所得稅。
二、增值稅
在某些情況下,公司理財收入可能涉及增值稅。例如,公司在進行金融商品轉讓時取得的收入,若符合增值稅的納稅條件,需要交納增值稅。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債券等理財產品的買賣交易。
三、印花稅
印花稅是針對特定經濟憑證和行為進行徵收的稅。在證券市場交易時,買賣雙方需就交易的股票、證券等憑證交納印花稅。雖然印花稅通常與具體的證券交易行為相關,但如果公司涉及相關證券交易,也需要考慮交納印花稅。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稅率和征稅范圍可能會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當地稅收政策有所變化。因此,公司在進行理財活動時,應當結合自身的業務特點,充分了解相關的稅收法規和政策,以確保合規經營並有效進行稅務籌劃。同時,建議企業在進行理財活動時咨詢專業的稅務人員或機構,以獲得更為准確的稅務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