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6年8月24日《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針對P2P,那對P2B行業有影響嗎
《暫行辦法》對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作出以下規定: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從事自融,不得為出借人提供擔保或保本保息。
不得將融資項目拆分,不得發售銀行理財、券商管理、基金、保險或信託產品等金融產品。
不得從事股權眾籌或實物眾籌等業務。
不得吸收公眾存款;不得設立資產池;網貸機構具體金額應當以小額為主。
《暫行辦法》允許網貸機構引入第三方機構進行擔保或與保險公司開展業務合作。對網貸業務活動實行負面清單管理,不得開展類資產證券化等形式的債權轉讓等行為。另外,網貸機構應充分披露借款人和融資項目信息。
目前的14項禁令是:
(一)利用本機構互聯網平台為自身或具有關聯關系的借款人融資;
(二)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的資金;
(三)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
(四)向非實名制注冊用戶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
(五)發放貸款,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將融資項目的期限進行拆分;
(七)發售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託產品;
(八)除法律法規和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允許外,與其他機構投資、代理銷售、推介、經紀等業務進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綁、代理;
(九)故意虛構、誇大融資項目的真實性、收益前景,隱瞞融資項目的瑕疵及風險,以歧義性語言或其他欺騙性手段等進行虛假片面宣傳或促銷等,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損害他人商業信譽,誤導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向借款用途為投資股票市場的融資提供信息中介服務;
(十一)從事股權眾籌、實物眾籌等業務;
(十二)禁止原始債權打包類證券化以及混業經營和證券化;
(十三)禁止線下門店和線下宣傳,推介融資;
(十四)法律法規、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B. 2016年p2p發生了什麼
2016年p2P網貸爆發式增長之後,很多都進入了鮑蕾階段,所以國家開始大力的整頓
C. 聽說2016年被查封的p2p理財公司,哪幾家啊
據專家比較統計的數據,2015年全國有約660家平台跑路,今年1~2月又有約200家平台跑路。其中金朝陽,以財商培訓為入口,坑走900億;e租寶,最張揚的P2P平台,捲款747億;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在一眾官員、專家的站台下,吞了400億…這不最近又爆出一個中晉系。我自己選擇的是知商金融,靠譜,是中國首家互聯網知識產權金融平台,平台有雙重防控體系,資金由華興銀行進行存管,很安全。
D. 2016哪些P2P理財平台靠譜一些,選擇的理由是什麼
【答案】: 據悉,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工商局已開始叫停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注冊工作。業內人士表示,此舉有利於梳理出大概的現存風險敞口,為備案做准備。短期來看,投資人只能從現有的正常運營的網貸平台中做出選擇。那麼,這些老平台中,相對靠譜的有哪些呢?
1.拍拍貸
國內唯一一家純線上模式的P2P理財平台,成立時間最早擾余友,其從國外引進P2P概念和模式,並進行了本土化的改造。與其他P2P平台相比,拍拍貸最大的特點便是採用了純線上模式運作,平台本身不參與借貸,而是實施信息匹配、工具支持和服務等功毀猛能,借款人的借款利率在最高利率限制下,由自己設定。同時這也是P2P網貸平台最原始的運作模式及做法。
另外,通過大數據審核借款人信用及逾期風險並對投資人進行風險提示,但並不對項目兜底,這也是拍拍貸的獨特亮點。拍拍貸投資理財產品多樣,起投金額50元,期限一般在12個月以內,平台的整體年化收益率在7%-12%左右。
2.ppmoney
近日,在2016胡潤新金融百強榜上,ppmoney斬獲「2016中國新金融50強企業」殊榮,其實力被進一步獲得認證。該平台成立於2012年,無論頁面設計還是語言風格都有著洋溢著平台活潑清新的風格。ppmoney結合多年的資產管理和風險控制經驗,通過五大風控流程,嚴格甄選優質借款項目。同時還與陽光保險達成合作,對每筆交易提供全程擔保。
ppmoney上有活期、定期和計劃理財產品,最低100元緩槐起投,年化收益率6%-12%不等。雖然在安全性和收益上平台還是有提升的空間,但整體形象給人的感覺還是不錯的。
3.三益寶
三益寶成立於2012年,兩年後正式將業務遷至線上。平台的借款項目全部經由風控團隊嚴格審核,借款企業有一定的經營能力和還款能力,目的是為了降低逾期風險;還需具備土地、房產、設備等資產,萬一風險發生,作為投資人的資金償還保障。
投資人稱,三益寶的投資體驗度較好。首先,平台對用戶的交易資金進行獨立託管,相對安全;其次,投資人持有債權兩個月之後,急需用錢時還可通過債權轉讓及時贖回資金,投資靈活性較高;然後,平台的提現速率較快,工作日一般兩小時到賬。除此之外,三益寶的收益也保持在較高水平,達到年化15%左右,值得投資人一試。
E. 2016年最新出台的P2P網貸監管細則有哪些
一、明確借款上限: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網路借貸平台借款余額上限不超過人民幣20萬,在不同借款平台總額不超人民幣100萬。如借款者為法人或組織,則同一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同一網貸平台的借款余額上限不超過100萬元,在不同網貸平台的借款總余額不超過500萬元。
二、P2P不能觸碰13條紅線:(一)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
(二)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的資金;
(三)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承諾保本保息;
(四)自行或委託、授權第三方在互聯網、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進行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
(五)發放貸款,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將融資項目的限額進行拆分;
(七)發售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託產品等金融產品;
(八)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或實現以打包資產、證券化資產、信託資產、基金份額等形式的債權轉讓行為;
(九)除法律法規和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允許外,與其他機構投資、代理銷售、經紀等業務進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綁、代理;
(十)故意虛構、誇大融資項目的真實性、收益前景,隱瞞融資項目的瑕疵及風險,以歧義性語言或其他欺騙性手段進行虛假片面宣傳或促銷等,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損害他人商業信譽,誤導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一)向借款用途為股票投資、場外配資、期貨合約、結構化產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風險的融資提供信息中介服務;
(十二)從事股權眾籌等業務;
(十三)法律法規、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三、必須有銀行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