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盈魚寶理財自稱良性退出,如何拿回自己的錢
中央要求問題平台必須全額退還受害群眾本金,一分都不能少!即使是平台已經被認定非法集資詐騙,依然要把錢退還給受害群眾,因為受害群眾是無辜上當受騙的一方,平台主觀犯錯不能作為賴賬的理由,必須還錢!
還有不少的平台至今仍然心存僥幸,以為還能像過去那樣騙個幾億也就隨便判個三五年,所以他們寧肯坐牢也不願意主動還錢。如今,為了徹底粉粹騙子們的這一幻想,全國人大馬蘭就率先提出了死刑提案,主張對那些詐騙金額巨大,且不肯主動還錢的平台失控人直接執行死刑,同時沒收全部財產!
這是有史以來對打擊非法集資詐騙案件最嚴的一年。騙子再不主動還錢,等待他們的就只有死刑!唯有主動還錢才能救他們自己!而且就算騙子主動投案自首也不行,不能作為減刑的理由,必須要真金白銀地歸還受害群眾血汗錢才能解決問題,而且必須全額退還受害群眾被騙本金,一分都不少!
自馬蘭提出了死刑提案以後,就有不少問題平台實控人打擦邊球,企圖用一些毫無價值的東西來兌換本金,或者打著「良性清盤」的旗號,推出一套所謂的三年兌付方案,實則都是在拖延時間,企圖強行收割受害群眾的血汗錢,對於這些不被出借人接受的條件,是不能作為減刑的理由的,必須是真金白銀地退還受害群眾全部被騙本金才能免去死刑!
中央要求問題平台全額退還受害群眾本金,是因為中央知道在此次雷潮風暴中上當受騙的本多就是低收入人群,因為本來就缺乏理財的渠道,才會上了騙子們的當。而且這些被騙的本金還多是他們的養老錢,治病錢,如果這些錢不能全數歸還給受害群眾,這些人未來的生計就會成為大問題。因此必須要求問題平台全額退還本金,一分都不能少!
唯有按照中央的要求去做,乖乖還錢,主動退贓退賠的,就可以免去死刑,視平台退還受害群眾本金的多少來決定是否減刑:
能夠退還受害群眾被騙本金一半以上的,可以免去死刑改為無期徒刑,在服刑過程中,若家屬能夠代替還錢的,直到還清為止,可以給予減刑。
能夠退還受害群眾全部被騙本金的,視其清退速度來決定是否免去刑罰,若能在今年之內全部退還本金的,則可以免去刑罰。
對於那些頑固分子,怎麼也不肯還錢的,就應該立即執行死刑,且執行死刑後還要家屬接著還錢,尤其是被查出家屬有轉移贓款的證據時,應當視為騙子同夥,一並受罰,並沒收全部家庭財產!
今年是史上最嚴的一年,騙子唯有還錢才能救贖自己!中央要求他們做到全額退還本金,一分都不能少!希望受害的親們團結同心,及時更新跟進,聲討盈魚寶理財,黑龍江啟辰公司這些騙子,盡早討回大家的血汗錢
B. 蘇州夢一派理財公司老闆逃了
是的,
蘇州一家本地知名理財公司鑫宜富財富「公司資金鏈斷裂,老闆已經自首」。這個消息如同一聲驚雷。
7月28號上午,大量投資人聚集到蘇州工業園區湖東派出所報案。據初步了解,鑫宜富財富涉及的投資人超千人。
目前大部分投資人都已經在警方做了登記,等待通知做筆錄。據投資人自行統計,這次涉及的投資人超千人,涉及金額至少六七億。
C. 天津祥雲理財怎麼處理了
天津祥雲理財老總自首,人民檢察院以津寶檢公訴刑訴〔2019〕294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於2019年5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訴,並提出量刑建議,後於2020年11月10日以津寶檢公訴刑變訴〔2020〕3號變更起訴決定書對指控事實予以變更,並調整量刑建議。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天津市寶坻區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劉婷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李忠及其辯護人張博到庭參加了訴訟。
拓展資料
1、在審理過程中,因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檢察機關建議延期審理二次;經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批准,延長審理期限三個月;本院中止審理一次。現已審理終結。
2、天津市寶坻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4年12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李忠在擔任天津祥雲盛泰科技有限公司(原稱「天津祥雲盛泰投資有限公司」)業務員、團隊經理及大團隊經理期間,未經批准,夥同蒙桂霞、田寶霞(二人均另案處理)等人組織業務員以口頭宣傳及發放宣傳單等方式,公開宣傳天津祥雲投資集團管理有限公司推出的理財產品,並許諾高額利息,為天津祥雲投資集團管理有限公司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吸收趙新等142人資金共計人民幣37316150元。 為證明上述指控事實,公訴機關向法庭提交了相應的證據,認為被告人李忠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應當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忠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
3、公訴機關建議對被告人李忠在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至三年間判處刑罰,並處罰金。 被告人李忠對起訴指控事實及定性均無異議。辯護人對起訴指控定性沒有異議,提出如下辯護意見:1、被告人李忠屬於自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2、被告人李忠不是提議和策劃人,主觀惡性較小;3、被告人李忠自願認罪認罰,懇請法庭在量刑幅度內給予較輕處罰。
D. 我在一家投資公司上班,公司倒閉老闆被抓。請問業務員也要承擔責任嗎又被判刑的業務員嗎
有以下幾種情況下,業務員無責或輕責。
業務員知道還是不知道所在公司是詐騙,如果該公司合法及不知道公司詐騙則本人認為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知道該公司是詐騙,而繼續與公司已其干,應承擔相應責任或者,但不管怎麼講,公司才是違法主體,公司老闆及高管才是主要犯罪人員,主要後果應該由公司承擔。
如果該公司本身就是空殼公司,沒有經過正規注冊,這就有點復雜一點,責任大一點。
如果公司沒注冊且知道是在騙人而繼續干,肯定要承擔責任。
E. 理財公司出事我領導已經判刑了我會被抓嘛
這個要看你在理財公司職位以及在這個公司中有沒有嚴重違規操作
F. 寧陽民興理財王輝開始還款了沒有有誰知道
這個公司早就關門了,王輝也跑了,在寧陽縣城南關工商所工作的妻子也不上班了,跟王輝一塊逍遙去了,據說寧陽公安局已經立案。我們等著王輝花沒了錢回來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