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結構性理財產品的風險包括以下哪些
現貨交易基礎知識認識
一 現貨交易在現代經濟中的社會地位和作用
現貨交易進入市場運作的切入點為電子商務,參與經營大宗初級原料商品包括農產品,金屬類,建材類等多種交易品種,開展專業縱深的B-to-B商業模式。
1 現貨交易為買賣雙方提供資金在線結算服務,避免了企業的「三角債」問題。
現貨交易採用先進的交易結算智能網路體系,在網上開展集中競價交易,由交易市場進行統一撮合,統一資金結算,保證現貨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交易成交後,市場為買賣雙方進行資金結算,實物交收,先進即時入帳,保證買賣雙方的共同利益,從而避免了我國企業現存的較嚴重的「三角債」問題。
2 現貨倉單的標准化,杜絕了「假冒偽劣」商品。
3 完善的物流配送體系,滿足不同交易商的交割需求
4 現貨交易行業的形成,對我過現貨貿易流通的發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現貨交易是我過現貨流通領域出現的新興事物,在我過經濟生活中尚處於起步階段,但其先進的運作方式,特有的功能已經引起全社會的普遍關注。
二現貨交易的優點
現貨交易是以現貨市場為基礎進行的,現貨交易也稱為網上現貨商品交易,因為我過地域遼闊,資源豐富,人口眾多,故而商品經濟的發展更是突飛猛進。不遠的將來,一半的商品將在網上進行。從97年開始,國內已經紛紛成立了各種商品的專業交易市場,各現貨商品交易市場交易金額成幾何級增長。這充分說明:現貨交易讓我們擁有了一個無限的發展空間。
1 投資成員多
1》現貨生產商 2》現貨使用商 3》套利投機商
在現貨交易里,我們所做的就是套利投機商!現貨交易市場上市的交易品種在現貨市場中較大的價格波動幅度,完善的交易機制有利於投機者靈活買賣,風險控制,充分博取價格波動中的的差價,從而獲得巨額投資回報。
2 信息明確,規律明顯
現貨交易是商用國際互聯網進行集中競價,統一撮合,在線結算,價格行情實時顯示有利於交易商准確快速判斷價格行情波動趨勢
3 操作簡單,投資見效快。
投資者可長線持有現貨商品進行實物交收,也可短線即時買賣對沖交易,套取差價,正所謂投資小,風險小,回報快,收益高。
三現貨交易的特點
1 現貨倉單標准化
現貨倉單的所有條款包括商品的等級,質量,數量,色澤等都是預先規定好的,具有標准化的特點。
2 網上交易集中化
現貨商品交易市場是一個具有高度組織化、嚴格管理制度的市場、交易最終在網上集中完成。
3 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的靈活交易方式。
因為現貨倉單的標准化,所以絕大部分交易可以通過反向對沖操作解除履約責任。交易者可以在價格低時買進現貨倉單,等價格上漲後賣出對沖平倉;也可以在價格高時先賣出然後價格下跌後買進對沖平倉,雙向獲利。
4 可自由調節履約金的杠桿機制
履約金制度始終多交易商參市場市場需要面對的首要問題,現貨商品交易市場通常提供的是100%到10% 履約金制度,這樣參與市場的交易商就可以分句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履約金方式。
『貳』 銀行理財產品的法律風險
隨著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居民的收入得到迅速提高,理財與投資意願不斷增強,使我國理財市場呈現出蓬勃發展之勢。但同其它成熟市場國家相比,我國理財市場起步較晚、相關法律法規相對滯後,投資者自我保護意識較為薄弱,關於理財產品的法律糾紛時有發生,這些法律風險嚴重阻礙了我國資本市場健康快速的發展,從宏觀來看,這些法律風險不僅有礙我國理財產品的持續健康發展,進而影響我國資本市場的穩定與繁榮;從微觀角度上說,會使投資者及商業銀行面臨著更多的法律層面上的不確定性,不僅增糾紛與爭議大幅增多,同時也提高了交易成本,挫傷了投資者的信心,因此對理財產品法律風險的剖析與防範極為必要。
逐年增多的法律糾紛在一定程度上起因於理財產品自身的特殊性與復雜性,但是我國相關法律不完善、理財產品法律關系不清晰以及交易各方法律風險防範意識不強才是問題產生的根本。因此我們的研究必須首先針對理財產品的法律性質,並在此基礎上探索法律風險產生的根本原因和防範措施。從研究來看,學術界關於理財產品法律風險的研究成果並不多見,且存在著發掘深度不夠深入、研究方法單一等諸多問題,仍有待於我們進一步研究。本文在總結學術界相關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針對出現的法律問題,詳細分析其成因,理論結合實際,運用比較研究法、規范闡釋法等多種研究方法,對理財產品各方面法律風險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研究、分析、論證,並提出防範法律風險的政策建議。
首先界定了理財產品的概念、特徵,並針對比較流行的委託論和信託論,指出在分析理財產品法律關系時應根據自身特點進行具體分析,並將其分為三種類型分別對其法律關系進行研究和探討,進而對理財產品進行清晰的法律定位奠定了基礎。隨後結合實際,彌補前人研究不足,分別從投資者和商業銀行兩個角度來探討當事雙方所面臨的法律風險及其相對關系,並從金融立法、監管機構及商業銀行等方面深層次分析風險產生的根源。同時本文還比較和借鑒了發達國家和地區,如美、日、香港等地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法律體系進行分析和研究,並從中得出對我國的啟示。本文的最後針對我國監管體系特點,針對理財產品市場的現狀及未來趨勢,分別從立法機構、商業銀行及投資者三個角度提出了各方應對法律風險時應採取的措施和政策建議,以期更好地控製法律風險的發生,為我國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的發展創造一個健康穩定的環境。
『叄』 什麼是結構性存款和結構性理財產品有什麼關系
結構性存款可以理解為:普通存款+高風險投資;投資范圍包括股票、外匯、黃金、利率等金融衍生品。存款人在承擔一定風險的基礎上獲得相應的收益。
參考:《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結構性存款業務的通知 銀保監辦發〔2019〕204號》http://www.gov.cn/xinwen/2019-10/18/content_5442092.htm
理財產品從種類劃可以分為三類,保本固定收益型產品、保本浮動收益型產品、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產品。而從發型機構劃分可以分為銀行、券商、基金公司、保險和第三方理財。
結構性存款可以包含在銀行理財的范圍內。
『肆』 什麼叫結構性理財產品
結構性理財產品就是嵌入衍生品的固定收益證券產品,可以分為靜態和動態兩種。
靜態就是產品發行後設計結構就不發生變化;動態則會有資產管理部分,針對市場情況作相應的資產調整。
基本上,目前的結構性產品都是保證本金的,浮動收益決定於產品掛鉤標的的表現
『伍』 結構性理財產品有哪些優缺點
結構性理財產品的優點:
結構性理財產品的基本模式是「固定+衍生」,即將固定收益產品與金融衍生品組合在一起(將大部分資金投資於固定收益產品,小部分資金進行衍生品投資),實現在保本的目標下博取可能的高收益。-擁有資本市場的高收益,又不願意冒損失本金的風險。
結構性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率在設定上較其它類產品有明顯優勢,可以達到10%甚至14%,大部分結構性產品設計為到期100%保本,有的產品還設置了最低收益率的保證。
此外,結構性理財產品的門檻較低,通常幾萬元即可。
結構性理財產品的缺點:
流動性是結構性理財產品的最大缺點,因為它通常是無法提前終止的,不適合短期投資。此外,結構性理財產品拿到高收益條件的限制較為苛刻,從而降低了達到預期最高收益率的機率。
『陸』 結構性理財產品優點,主要風險有哪些,與固收理財產品
結構性理財產品優點
『柒』 結構性理財產品可靠嗎
若是招行的「結構性存款」,實質為存款而非理財產品,它與理財產品的區別為:
本金運用:結構性存款的本金由招行自營。理財產品的本金則受客戶之託由資產管理部進行投資運作;
賬戶管理:結構性存款資金在客戶存款賬戶隨時可查。理財資金在運作期只能查詢受託合同。
『捌』 結構性理財產品的主要風險
(1)掛鉤標的物的價格波動
由於結構性產品的浮動收益部分來源於其所掛鉤的標的資產的價格變動,因此,影響標的資產價格的諸多因素都成為結構型理財產品的風險因素。
(2)本金風險
通常結構型理財產品的保本率直接影響其最高收益率,因此,結構型產品的本金是有部分風險的。
(3)收益風險
由於結構型理財產品的收益必須完全符合其產品說明書所約定的條件,也就是說期權的執行是基於一定的標准,所以結構型理財產品的收益實現通常是兩點或是點狀分布,從而使得結構型理財產品的收益往往是有或者無,而沒有中間水平。
(4)流動性風險
結構型產品通常是無法提前終止的,其終止是事先約定的條件發生才出現,因此結構性產品的流動性不及其他銀行理財產品。
『玖』 結構性外匯理財產品的風險有哪些
結構性產品的收益風險很大,收益很高或沒有收益,甚至負收益都是有可能的。
而且目前結構性外匯理財產品的設計越來越復雜,一般投資者很難看懂產品設計的條款和可能發生的投資風險。雖然保本條款的設定確保投資者免受本金受損的風險,但是還必須考慮以下有可能發生的風險。
收益風險
結構性外匯理財產品是跨市場操作的,銀行一般會將到期的收益水平取決於掛鉤標的的實際表現(觀察值),有單邊掛鉤,雙邊掛鉤兩種方式。銀行有時預先設定一個波動區間,無論是單邊還是雙邊方式,當實際觀察值在區間內或超出區間時才能獲得收益。
任何一款結構性理財產品,要獲得預期收益比較困難。採取雙向掛鉤方式的收益風險比單向掛鉤方式要小,由於雙向掛鉤產品到期收益只與掛鉤資產價格的波幅絕對值有關,和實際波動方向無關,在觀察期內,只要價格有波動,則無論漲跌都可以獲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