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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財產品市場年報

發布時間:2021-10-31 11:11:58

㈠ 求理財產品實際年利率,銀行,證券,金融等行業請進!

理財的利息從10.26期,91天到期,收益率就是5.20%。
按照資金的實際收益,如果從10.19期結算,即7+91天=98天,那麼資金的98天收益就是:
5.2%*91/98=4.828%。即資金98天的收益率是4.828%。
當然在募集期內還有一點活期利息的,不過很低很少的。

㈡ 上市公司理財收益是計入年報嗎

是的,上市公司的理財收益計入會計科目當中的營業外收入/損益,因此要計入年報當中,影響公司的凈利潤。

㈢ 理財產品的成交金額與成交份額怎麼不同,成交份額少了,代表什麼,是

定投的是來固定的金額,凈值漲了自,每次定投點買入的份額自然就少了,比如你每次定投金額是1000,上次定投時凈值是1.0,那上次買入的就是1000份(不考慮申購手續費),然後最近市場回暖,凈值漲到2.0了。

那這次定投買入的就是500份了,份額肯定就少了啊,這很理所當然。定投買入的份額少了,說明基金在漲啊,是好事啊;對於這種情況,建議要考慮在適當的時刻贖回落袋為安,或者取消定投,改為在市場跌的時候手動買入。

(3)金融理財產品市場年報擴展閱讀:

風險揭示:

1、收益率:如廣告中的收益率是年收益率還是累積收益率;產品是否代扣稅、廣告中的收益率是稅前收益率還是實際收益率。

2、投資方向:人民幣理財產品募集到的資金將投放於哪個市場、具體投資於什麼金融產品、這些決定了該產品本身風險的大小、收益率是否能夠實現。

3、流動性:大部分產品的流動性較低、客戶一般不可提前終止合同、少部分產品可終止或可質押,但手續費或質押貸款利息較高。

㈣ 未納入資產負債表的理財產品等是否單獨反映。

在銀根緊縮、資金流動性不斷抽緊的大背景下,各商業銀行為滿足存款規模、緩解存貸比監管壓力、提高中間業務收益率,紛紛通過大規模發行短期理財產品招攬優質客戶。隨著基準利率不斷提高和銀行間競爭加劇,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率水漲船高。2011年上半年,銀行理財產品發行可謂盛況空前。據統計,截至6月上旬,銀行理財產品總額已達7萬億元。光今年以來銀行發行理財產品就有6000多隻,已接近去年全年總量,理財產品的年化收益率也節節抬高,最高收益率甚至超過7%。與此同時,上市公司將閑置資金用於理財也屢見不鮮。
但新會計准則頒布後,《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等均未專題規范理財產品的入賬處理。筆者瀏覽了部分上市公司2010年年報和2011年中報,重點分析了公司委託貸款、銀行理財產品的賬務處理。從定期報告披露情況看,部分公司對委託貸款、銀行理財產品賬務處理存在一定問題,對財務分析將產生一定的影響。現將筆者認為正確的賬務處理及上市公司存在的問題分別分析如下。
一、公司委託貸款的賬務處理
1.委託貸款賬務處理分析
財政部頒發的《企業會計准則》及《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並未單獨說明公司委託貸款的賬務處理,但《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規定,企業委託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的款項,可將「1303
貸款」科目改為「1303
委託貸款」科目。具體核算為:本科目可按貸款類別、客戶,分別「本金」、「利息調整」、「已減值」等進行明細核算。
因行業和主營業務不同,金融企業委託貸款利息收入應計入「利息收入」科目,一般企業應計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

2.委託貸款實務處理中的問題
但在實務中,不少上市公司誤將委託貸款記入「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中,並將取得的利息誤記入「投資收益」科目,如2010年度中南建設(000961)控股子公司南通建築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委託青島農業銀行開發區支行貸給青島海利豐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的工程施工用款9000萬元、法爾勝(000890)通過渣打銀行南京分行貸款1億元給江陰市辰華物資有限公司、同方股份(600100)等上市公司。
二、
銀行理財產品的賬務處理
1.銀行理財產品的賬務處理分析
1)銀行理財產品應屬於交易性金額資產
筆者認為,銀行理財產品應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根據《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中第一條為:「取得該金融資產或承擔該金融負債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回購或贖回。」
銀行理財產品一般周期較短,持有時間固定,購買理財產品的目的即是為了近期內回購,因此,可以將銀行理財產品劃歸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銀行理財產品不屬於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原因

持有至到期投資要求是「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是指相關合同明確了投資者在確定的期間內獲得或應收取現金流量(例如,債券投資利息和本金等)的金額和時間。因此,從投資者角度看,如果不考慮其他條件,在將某項投資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時可以不考慮可能存在的發行方重大支付風險。而受銀監會規定,絕大部分銀行理財產品均註明風險,即意味著企業需承擔相應的理財收益和本金損失風險。因此不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核算要求。

持有至到期投資一般有活躍市場報價,在《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中對於「貸款和應收款項」段,有規定如下:「劃分為貸款和應收款項類的金融資產,與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金融資產,其主要差別在於前者不是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金融資產,並且不像持有至到期投資那樣在出售或重分類方面受到較多限制。」根據這段描述,持有至到期投資屬於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金融資產。但銀行理財產品大都屬於一對多或一對一產品,企業在持有期間不得擅自轉讓,其公允價值難以衡量,即沒有活躍市場,也無公開報價。更重要的是銀行理財產品一旦簽訂,無法公開轉讓。
綜上所述,將銀行理財產品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並不合適。
3)銀行理財產品不屬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原因
《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規定,「對於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金融資產,企業可以將其直接指定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對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不明確。」
而銀行理財產品沒有公開市場報價,其投資組合、投資標的復雜,公允價值並不能可靠計量,且企業持有的目的就是為了到期贖回,其持有目的比較明確,因此,不符合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定義。
4)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反映
在資產負債表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均屬於「非流動資產」,而《企業會計准則講解31:財務報表列報》中規定,「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歸類為流動資產:(1)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內變現、出售或耗用。(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3)預計在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含一年)變現。(4)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交換其他資產或清償負債的不受限制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
因此,即使有部分銀行理財產品被企業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但如果該理財產品到期日在一年以內,也應將其在資產負債表中的「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項目中反映,而不應反映在「持有至到期投資"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項目中。
3.銀行理財產品實務處理中的問題
1)將銀行理財產品誤記入「持有至到期投資」
福建七匹狼(002029)於2010年年報中披露,公司使用閑置資金用於購買中短期低風險銀行理財產品,理財產品主要投向為有擔保的債券或由被投資方提供擔保或保證的其他投資,理財產品期限3-24個月不等。該公司期末將余額全額36285萬在資產負債表「持有至到期投資」欄目中反映。但在2011年8月13日該公司公布的2011年半年報顯示,上半年有19196萬元理財產品到期,這意味著該公司2010年資產負債表中理財產品余額中至少有19196萬元到期日在半年以內。
另如友誼股份(600827)在2010年年報中披露,公司期末銀行理財產品賬面余額為45000萬元,記入「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並在資產負債表中反映為「持有至到期投資」項目。而在2011年半年報中披露期末銀行理財產品賬面余額已大幅下降至5000萬元,則意味著其間至少已有40000萬元銀行理財產品到期,即2010年資產負債表理財產品余額中至少有40000萬元到期日在半年以內。
以上兩家公司將銀行理財產品誤記入「持有至到期投資」項目,對公司短期償債能力指標分析將產生較大的影響。且資產負債表日未能對理財產品到期時間進行認真分析,即使將理財產品記入「持有至到期投資」,資產負債表日也應將一年內(或一個營業周期內)將到期的部分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的「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項目中。
2)將銀行理財產品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如東阿阿膠(000423)在2010年年報中反映,2010年6月1日,本公司投資4億元購買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本利豐」人民幣信託理財產品。該理財產品為保本浮動收益型,資金將運用於農業銀行優質客戶的信託貸款項目,預期年收益率為4%,投資期限為1年,理財收益按季支付,客戶無權提前終止該產品。該公司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反映為「其他流動資產」中。
陝鼓動力(601369)在2010年年報中披露多筆銀行理財產品,總金額為96700萬元,包括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保本保收益型理財產品、固定期限保證收益理財產品、保本型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等。該公司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反映為「其他流動資產」中。
以上兩家公司誤將理財產品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中,按前述分析應記入「交易性金融資產」項目。即使記入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中,按財務報表列報相關要求,在資產負債表日,一年內到期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也應在資產負債表中的「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中列示。
隨著金融市場的成熟發展,銀行理財產品品種將越來越豐富,企業應認真分析理財產品特點,准確入賬。因理財產品一般金額較大,其列示結果對短期償債能力指標分析將產生較大的影響,因此,入賬不當將可能給投資者造成誤導。

㈤ 在企業年報怎麼看個人理財產品的收入

理財產品的收入計入在財務費用里,
可以看年報附註關於財務費用部分。

㈥ 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要怎麼做才算規范

銀行理財產品的銷售過程,是一個信息溝通的過程。銀行理財產品本身,實際上是一系列信息和數據的組合。而要加強消費者的保護,必須加強對消費者知情權的保護,強化銀行信息披露的義務。與隱私權、救濟權等權利相比,知情權具有更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在銷售階段,保護知情權是為了保證消費者做出正確選擇,使得消費者的利益最大化。多年來,國際金融監管組織對金融產品的信息披露規則極其重視,究其原因,在於消費者知情權保護的意義重大。2013年,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聯合國際證券監管聯合會和國際保險監管聯合會,針對集合投資產品的信息披露要求提出建議,信息披露的標准和規則,尤其是銷售階段的信息披露,是促進金融消費者保護的重要監管工具,可以增強金融產品和市場的透明度。完善的信息披露機制,可以有助於減少存在於產品發售者和消費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可以使得消費者更好的做出知情決策。而歐盟等國家和地區,也陸續提出了金融產品信息披露的規范和法律法規。
我國銀行監管機構,對消費者知情權保護和銀行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同樣十分重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銀監會)為規范銀行理財業務的發展,2005年相繼出台了《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2011年出台《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管理辦法》)。其中諸多規定,著眼於保護消費者的利益,規范和改進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但是在實際中,還是出現大量因信息披露規則的不完善,而導致消費者與商業銀行對簿公堂的訴訟案件。究其原因,是因為銀行在銷售理財產品的過程中,信息披露存在嚴重缺陷,這已經成為阻礙銀行理財產品市場發展的重要原因。
一、當前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息披露中的缺陷
目前,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信息披露的實踐和立法,都不夠完善。實踐中商業銀行在銷售理財產品時,常常發生誤導性的披露,披露內容不真實,披露的模式不統一,造成消費者在獲取信息和使用信息時存在障礙,以至於在實踐中,信息披露無法發揮作用有,沒有起到保住消費者選擇產品,提供依據的功能。
(一)實踐中的信息披露存在缺失
目前,商業銀行在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中,存在諸如:專業術語難以理解、披露內容龐雜和披露格式不統一等問題,消費者無法獲得相應的信息。即使獲得部分信息,也可能無法做出判斷。過於深奧的專業名詞,對於一般的消費者而言,無法獲知其准確含義。以年化收益率為例,沒有多少消費者能夠理解其真實含義,多數人甚至將其直接與年利息的概念直接等同,豈不知,在商業銀行普遍採取資金池操作的模式下,對於非保障收益的理財產品,年化收益率僅僅是消費者可能獲得的最大收益率而已。
實踐中普遍存在沒有統一的披露格式,商業銀行根據自身習慣採取不同的披露格式。沒有統一的披露格式,消費者根本無法對獲知的信息進行對比,沒有可比性的信息,對於消費者的決策,幾乎沒有價值,消費者獲取的僅僅是冰冷的毫無意義的數據而已。以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披露格式為例,風險是所有消費者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的重點考慮因素,但是對於這一重要的信息,各家銀行的實際做法,卻是大相徑庭。甚至是同一個銀行的不同產品之間,採用的風險分級也不同。
(二)法律法規的規定不適宜消費者的選擇
實踐中產生的亂象,根源在於現有法律法規不完善。銀監會出台大量規范的初衷,目的在於規范銀行理財產品的健康發展。但是規定中存在的制度性的缺陷,導致銀行理財產品信息披露存在大量的問題,在實踐中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1.傳統信息披露原則無法適應需求
金融機構向消費者,全面、充分、准確地披露非誤導的信息是金融機構應該遵循的法定義務,也是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多年以來,我國法律法規中都遵循了這一原則,《銷售管理辦法》也無例外。但是這些看來絕對正確的標准,在現實世界中,卻不能完全發揮作用。信息披露的目的,在於為消費者提供選擇購買理財產品時所需要的具體信息和數據,消費者要根據獲得的信息,來挑選產品,做出決定。而在實踐中,消費者不僅要決定是否購買一款產品,還要決定具體買哪家的產品,由此必然帶來選擇的困惑。設計產品信息披露的目的,可以概括為以下兩點:第一,向消費者提供必要信息,供其做出知情決策(informed decision),確定是否購買產品;第二,促進產品間進行比較,鼓勵消費者在產品間進行挑選,促進產品競爭。簡而言之,信息披露的功能包括兩點:知情和比較。而在兩者之間,比較更加重要。只有能夠比較,才能讓消費者做出合理的選擇。傳統上信息披露的重點,是基於消費者知情的需求,更多地強調需要消費者了解產品的基本情況,然而,缺忽略了不同產品之間的比較,忽視了消費者進行決策的具體過程;而比較是在知情的基礎上,方便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進行選擇,進而做出決定。沒有一個消費者,在進行決策的時候,缺少比較的過程,真實的產品銷售,必然是消費者進行比較的過程。因此,無法進行比較的信息,實際價值大打折扣,消費者還是一頭霧水,無從選擇。然而遺憾的是,由於法律法規缺乏相應規范,我國目前銀行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忽視了信息比較的功能,阻礙了消費者進行比較,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場優勝略汰功能的發揮。
2.關鍵信息規定在法律法規中缺失
無論信息披露的原則如何確定,最終目的是將消費做出決策最需要的信息,提供給消費者。而任何一款銀行理財產品都擁有大量的信息,但是在所有的信息中,只有最關鍵的信息,是決定消費者選擇的依據。然而如前文所述,我國目前法律法規中,並沒有重點關注關鍵信息的披露。根據《銷售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應當全面、客觀反映理財產品的重要特性和與產品有關的重要事實,語言表述應當真實、准確和清晰。但是,對於何為理財產品的重要特性和重要事實,並沒有進一步明確的規定,需要各商業銀行決定。有的銀行的產品說明書,分為特別提示和基本信息。特別提示包括風險和收益情況,對最不利情況進行說明,還包括了產品的風險評級、流動性評級和適合客戶類別。雖然已經具備了一定的關鍵信息披露的雛形,但是還需要進一步的改進。實踐中,如何落實理財產品的重要特性和重要事實的披露,成為保護消費者知情權的關鍵。反映理財產品重要特性和重要事實的信息,將是消費者進行挑選不同產品的重點,是消費者做出決定的最重要依據。正如歐盟經過研究認為,許多國家現有的金融產品信息披露體系存在問題,現有體系更多關心如何使得發售者免除自身的法律風險,而不是為消費者提供有效的信息。
二、金融產品信息披露規則的國際經驗
目前我國的金融體制,已經更多的與國際接軌,銀行理財產品業務的發展,本身就是借鑒國際經驗的探索。為促進金融產品信息披露規則的改進,許多國際組織和國家,已提出信息披露的標准化原則。同時,重點通過開發和完善關鍵信息的標准化披露,達成信息披露標准化的目的。
(一)國際社會對信息披露標准化的探索
在金融產品信息披露方面,有關國際組織和國家,已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和總結,很多國家和地區已經進行了相關的立法。巴塞爾委員會認為,不同金融產品之間,應該採取相同的信息披露范圍和模式,便於消費者進行產品比較。應該採用平實的語言,增強金融產品信息的可理解性。2012年,歐盟出台的《投資產品關鍵信息披露監管指引建議稿》,其目的在於方便消費者了解投資產品的關鍵信息和風險,並且可以比較不同產品之間的特點。盡量使信息披露更加標准化,使消費者可以獲得關鍵信息。英國金融服務局(FSA)對信息披露標准化進行了長期的研究,認為信息披露應該遵循標准化原則。簡單和標准格式的信息披露能夠幫助消費者比較不同金融機構之間的產品。這種比較能夠使消費者獲得符合其需要的產品,也能夠促進金融機構在透明的原則下進行競爭。並且形成了一系列的實踐成果,以抵押貸款領域為例,包括消費者抵押貸款信息披露文件(Consumers and mortgage disclosure documentation)、抵押貸款標准化初始披露文件(Standard Mortgage Initial Disclosure Document ,IDD)、標准化抵押貸款負擔能力宣傳冊(Standard Mortgage Affordability Leaflet)、抵押貸款標准化關鍵信息說明(Standard Mortgage Key Facts Illustration ,KFI)。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理事會總結了不同金融產品的信息披露標准化的經驗和做法。根據有關信用卡的測試表明,標准化可以幫助消費者理解信息披露的內容。在現實中,可以將金融產品信息,用一種更加標準的方式和概念來披露,採取這種方式可以有助消費者對金融產品信息的理解。
通過對不同國家和國際組織經驗的考察,可以總結出兩條有益的經驗:一是信息披露的標准化,二是關鍵信息披露,通過關鍵信息披露的標准化,來落實信息披露的標准化原則。實際上,標准化的目的是可比性,要求標准化的過程中,需要通過適當性和可讀性,來達成可比性。因為即使格式一致,但是文字晦澀難懂,也無法進行比較。適當性是因為消費者不可能將全部信息一一比較,只能是對最重要的內容進行比較,因此應該防止重要信息淹沒在大量無關緊要的信息中。也正因為以上的原因,需要將標准化固定在一個可實行的范圍中,由此產生了關鍵信息披露,要求對消費者最重要、需要進行比較的最關鍵的信息按照規范、標准化的格式進行披露。可以說,信息披露的標准化原則是總的原則,而關鍵信息披露就是落實這一原則的途徑。
(二)信息披露標准化原則的內涵
標准化原則是促進金融產品按照同樣的規范進行信息披露,促進相互之間進行比較,進而促使消費者做出正確決策的有效方法。要求金融產品的信息披露標准化,必須明確標准化所具有的內涵。總結和研究各國的經驗,可以將標准化的內涵有以下三方面:可比性、可讀性和適當性。
1.可比性。所謂可比性,是要求金融產品之間具備基本統一的披露規范,使得消費者可以在不同產品之間進行比較。許多國家和國際組織,對於信息披露的可比性,都有規定。例如澳大利亞的金融產品信息披露規則規定:及時、相關和完整、促進對產品的理解、促進產品間的比較、重點表述重要信息和充分考慮消費者的需求。經濟合作組織提出的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原則》中,所有的金融信息都應該准確、真實、可理解和非誤導性。應該盡最大可能,採用銷售前的格式化信息披露,以利於相同類型的產品之間的比較。巴塞爾委員會認為,完善的信息披露應該促進產品間的對比,使得消費者在不同產品中間,更容易的選擇符合自己需求的產品。尤其當產品非常近似,不一致的信息披露規則可能給包括保護消費者在內的監管目標帶來風險。為達成金融產品所披露信息的可比性,需要更多的格式規范,需要更多的規則來統一同類金融產品的信息規范的途徑、格式、內容。消費者獲得統一格式的信息披露文件,必然會帶來進行比較的便利性和可行性。
2.可讀性。所謂可讀性,是指所披露的信息,應該考慮大多數消費者的理解和接受程度,能夠被消費者所理解。金融產品設計比較復雜,即使是專業人士也很難判斷其蘊藏多少潛在風險。大多數消費者欠缺金融知識,很難真正了解復雜和高深的金融術語。而為了邏輯嚴密,又很可能出現用一個術語去解釋另外一個術語的情況,造成的結果就是消費者無法理解具體含義。為了達到可讀性的目的,採用的表達方式,不僅要能夠准確的反映專業含義,同時要使得即使是沒有經驗的消費者也能夠理解其含義。巴塞爾委員會提出,銷售信息披露文件應該是明確、公平、非誤導的,以平實的語言表達,使得消費者能夠理解。金融服務和產品是非常的復雜的領域,對於一些金融領域的專家,有些數據非常有價值,但是對於普通的消費者,這些數據可能是無法理解的,對其做出決定沒有什麼價值。信息披露的文字,在兼顧含義准確,邏輯嚴密的前提下,必須考慮消費者的接受和理解程度,應該將目標著眼於消費者的可理解性。因為無法被消費者所理解的信息,無論其披露的內容如何真實,如何全面,最終的效果都是不盡如人意。
3.適當性。所謂適當性,主要是指信息的數量和范圍應該適當,應該將最受消費者關心,對決策最具意義的關鍵信息,重點披露給消費者。銀行所披露的信息的重要性,對於消費者應該有所區分,總有一些信息具有決定性的意義。英國金融服務局(FSA)根據信息重要性,將向消費者披露的信息分為三類:最重要的信息、次重要的信息和非重要信息。重要性不同的信息,對於消費者做出決策的影響自然不同,消費者所需要的程度也不同。有學者指出:「披露核心信息的基本考慮在於,雖然銀行向消費者披露了產品或服務的所有方面,包括產品的特點、風險、條件等,但不強調消費者做出決策最需要的信息,或者說把消費者做出決策最需要的信息淹沒在產品或服務的各種重要或非重要、有意義或無意義的信息中,許多消費者照樣會將銀行披露的信息束之高閣。」
(三)關鍵信息披露的價值和內容
如何落實標准化的原則,關鍵在於將產品的關鍵信息和重要事實反應在信息披露中,消費者比較金融產品的信息,重點也是比較能反映產品主要特徵的信息。標准化應該將集中在最反映特性、最受消費者關心的信息方面。這也就是國際上比較通行的關鍵信息披露的做法。
1.關鍵信息披露的價值
基於金融產品關鍵信息的重要作用,眾多國際組織和國家,在自身的研究或者立法中,都賦予關鍵信息披露足夠的重視。經濟合作組織提出的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原則》中,其中第四條涉及到信息披露和透明度。該原則認為,金融服務提供,應該向消費者提供關鍵信息,使消費者了解產品的基本優勢、風險和條款。應該提供有關金融產品的實質性方面(material aspects)的信息。為解決重要事項披露的具體方式問題,有學者提出了一個解決方法,即是採用關鍵事實說明(Key Facts Statement),以簡單平實的語言提供所有金融服務和產品的關鍵條款和條件。關鍵事實聲明的要求可以由行業協會制定,並建議金融機構使用。該文件需要使用平實的語言,在一或兩頁紙的篇幅內概括金融合同的主要條款。英國早已開始實行「重要事實文件」(key features documents,下稱KFD)的制度,重要事實文件(KFD)在銷售產品前提供。歐盟2012年發布《投資產品關鍵信信文件監管指引建議稿》,這份監管指引建議稿目的在於盡量使得信息披露更加標准化,使得消費者可以獲得關鍵信息。讓零售投資者了解投資產品的關鍵信息和風險,並且可以比較不同產品之間的特點。
2.關鍵信息披露的內容
巴塞爾委員會認為,集合投資產品的信息披露,應該包括產品關鍵信息,以精準的書面語言表達風險、優勢和其他特徵。巴塞爾委員會提出,應該考慮要求銷售信息披露文件提供關鍵信息,包括成本、風險、收益以及其他特徵。銷售信息披露文件應該是精確,並且列明產品的關鍵信息,也包括其他需要的信息。其中不能包括垃圾信息(exhaustive information)。英國金融服務局(FSA)於2000年對金融機構的重要事實文件進行梳理分析,所有的重要事實文件必須包括描述產品的關鍵標題、風險、消費者的承諾、費用。在金融機構向消費者出售產品時,必須向消費者提供重要事實文件。重要事實文件規定了一系列的信息,包括產品目標,風險因素,收費和費用,未來受益的範例或者闡釋,收費的效果影響。
三、我國銀行理財產品信息披露規則的立法建議
通過分析我國目前實踐和立法中存在的問題,結合國際經驗的思考,我國應改進目前的銀行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立法規則,採納標准化和關鍵信息的做法。
(一)促進信息披露標准化
在確保真實有效全面地基礎上,遵循標准化原則,圍繞關鍵信息,統一格式和范圍,促進不同金融產品之間的比較。銀監會可以通過修改規章,確立信息披露的標准化原則。可以考慮將產品信息披露,劃分為兩個部分,一是關鍵信息,二是基本信息。標准化不能是全部信息的標准化,各銀行產品之間要競爭,必須是有各自的特色,否則同質化的競爭,最後就只剩下了價格的競爭,不利於整體的發展。但是要讓各個產品之間能夠進行比較,必須要有比較的基礎,將需要比較的信息,限定在一定的范圍之內,同類型的產品,要將進行比較的內容進行統一。不同產品之間,可以有不同的關鍵信息。關鍵信息披露文件,應該完全標准化,不允許增加,不允許私自改變。如果消費者感興趣,或者要了解更多信息,才需要進一步去查閱各個銷售文件的內容。而基本信息,應該具有最低限度的一致,各銀行可以有自己的自主權,可以更加詳細,更加體現各自的風格。但是,同一家銀行內部的這些銷售文件,必須採用同樣的格式。借鑒中國證券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一系列公司信息披露內容和格式准則,可以將一系列信息披露的內容、格式,用範本進行統一,確保不同銀行的理財產品,都能夠遵循同樣的格式進行披露,建立起銀行理財產品信息披露的規范。
(二)規范關鍵信息披露
監管規則應該將金融產品需要披露的關鍵信息予以明確,確定必須進行披露的內容。為同類金融產品,設置最低的關鍵信息披露標准。所謂最低程度的關鍵信息,應該是社會上絕大多數消費者,在選擇金融產品時,所需要的信息。同時,關鍵信息的披露必須以規范的模式來進行,這也是落實信息披露標准化原則的重點。因此,應該明確關鍵信息的披露范圍,同時要規范關鍵信息披露的標准格式。例如,歐盟《投資產品關鍵信信文件監管指引建議稿》第二章詳細規定了關鍵信息文章中的格式和內容。我國可以通過在銀監會公布的規章中,具體規范關鍵信息的披露形式,達成銀行間關鍵信息披露的一致。另外,可考慮借鑒中國證券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做法,具體出台信息披露的指引和模版,規范關鍵信息披露。
結語
強化銀行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是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的重要舉措,對促進銀行理財業務的健康發展,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我國銀行業以往的實踐所暴露出的種種問題亟待解決。通過借鑒國際經驗,完善信息披露的標准化原則和加強關鍵信息的披露,必然會改進我國銀行理財產品的信息披露的質量,也將會對消費者權利的保護發揮重要作用。

㈦ 支付寶怎麼查看理財年報

方法/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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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打開支付寶,點擊屏幕下方的【財富】按鈕

最後我們就進入具體的查詢頁面了,在該頁面查閱我們需要的理財月報

注意不能夠查詢往期的理財月報,並且要在規定時間內查詢,否則會出現如圖所示的問題

㈧ 支付寶如何查看理財年報

支付寶查理財月報流程:打開支付寶APP—財富—昨日收益—總資產昨日收益—理財月報,按照流程可以查到往月理財月報,還可以查看用戶日收益、月收益、年收益、累計收益等。

支付寶月收益是包括支付寶用戶每月的余額寶、基金、理財、黃金等所有的收益,但投資者真實收益還需要扣除投資產品賣出手續費。
支付寶(中國)網路技術有限公司是國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致力於提供「簡單、安全、快速」的支付解決方案。支付寶公司從2004年建立開始,始終以「信任」作為產品和服務的核心。旗下有「支付寶」與「支付寶錢包」兩個獨立品牌。自2014年第二季度開始成為當前全球最大的移動支付廠商。
支付寶與國內外180多家銀行以及VISA、MasterCard國際組織等機構建立戰略合作關系,成為金融機構在電子支付領域最為信任的合作夥伴。
2018年4月1日起,支付寶、微信靜態條碼支付,每天限額500元;2018年8月21日,支付寶發布延時到賬功能全面升級,被騙資金有望追回;2019年2月2日,支付寶已獲得國家認證;2019年3月26日起,通過支付寶給信用卡還款將收取服務費。

㈨ 國內十大金融理財產品排名有哪些

(招商銀行)招商銀行理財產品購買根據自身投資偏好、風險承受能力、資金流動性等綜內合考慮,您容可以進入招行主頁,點擊「理財產品」-「個人理財產品」-「搜索」,分類您需要的產品信息。
如需相應的理財規劃建議,請到招行網點或直接聯系客戶經理嘗試了解。【溫馨提示:購買之前請詳細閱讀產品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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