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利用閑置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對股民是好事還是壞事
不少股民,往往認為上市公司「利用閑置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行為,是一種不務正業的行為。其實,從利潤增長的角度看,上市公司的這類操作,屬於一種相對中性的行為。
正常情況下,上市公司往往都能及時收回理財產品的本金、獲得相應的利息。這類利息收入,最終會被納入上市公司的利潤累積當中。從這個角度看,上市公司的相應理財行為,對股民是件好事。
不過,上市公司的理財操作不應當過於頻繁。如果一家公司頻繁利用閑置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就說明該公司的生產效率不高,資金大量閑置,而這對於投資者來說並不是個長期的利好。
B. 國有公司用公司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是否合法,有無文件依據
國有企業用流動資金購買理財的情況目前很常見,幾乎每天都有上市公司公告稱用自有資金購買了理財產品。
如果按以下流程操作購買理財產品,是被允許的:
1、公司章程沒有明確禁止購買理財產品。
2、報方案給上屬集團公司。
3、原則上需要國資委審批。
C. 公司購買銀行理財產品需要向國資委申報,誰給寫個申請報告呀,謝謝
國有企業用流動資金購買理財的情況目前很常見,幾乎每天都有上市公司公告稱用自有資金購買了理財產品。
D. 銀監會關於銀行理財資金投資的文件有哪些
文件內容如下:
E. 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規定有哪些
最近,銀行理財收益率超5%已成常態,甚至超7%的產品再現「江湖」。這種理財產品收益的節版節攀升,不但吸權引了個人投資者,也令A股上市公司嗅到了「錢味」。據統計,6月份以來,已有298家上市公司耗資629億元購買理財產品。
不過今年以來證監會對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已經開始不淡定了,年初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再融資新規,明確規定上市公司不得將募集資金投向理財等財務投資領域。對於廣大股民和實體經濟發展來說,都是一件好事。
此外,投資者還要留意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資金比例情況,留意相關公告信息。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發生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涉及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審計凈資產絕對值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500萬元,上市公司應該及時披露。
對於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規定,相信監管層後續會繼續完善相關規定內容,更有效的發揮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的作用,而不是簡單的用投資者的錢或者自有閑置資金用於財務投資。
F. 上市公司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是否必須公告
都需要進行公告.
G. 【請問】上市公司利用可用自有閑置資金投資理財產品,是利好還是利空啊
是利好(即利多)還是利空需要根據上市公司投資的理財產品的市場行情具體而定。分兩種情況,具體如下:
1、利好(即利多)時:對多頭有利且能刺激股價上漲的消息和因素。 比如降息對房地產板塊就是利多。比如2012年6月7日,央行下調存貸款基準利率0.25個百分點,次日地產股板塊集體漲幅超1%。
利好(即利多)對多頭有利,它能刺激股價行市上漲,利多的具體表現如公司利潤增加、股息增加,公司經營狀況好轉、利率降低等。
2、利空時:對空頭有利,且能促使股價下跌的因素和消息。比如2010年1月12日,央行宣布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重大利空消息,導致13日滬指跌2.8%,深成指跌2.97%。
利空能夠促使股價下跌的信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經營業績惡化、銀行緊縮、銀行利率調高、經濟衰退、通貨膨脹、天災人禍等,以及其他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方面促使股價下跌的不利消息。
(7)銀行理財資金上市公司公告擴展閱讀:
利空與利多,從來就是一對歡喜冤家,勢不兩立還不說,有時還真假難辨。市場人士一般把利空分為實質性的利空,例如調高印花稅,就帶有政策調控的意味。而有的只是市場傳聞之類的利空,那就經不起考驗了,晚間有關方面人士一澄清,第二天股指就高開高走。
利多也具同樣的道理,也有實質性和非實質性之分,例如降低印花稅,就帶有政策鼓勵的用意,股指便會一沖上天,但也有傳說中的利多,一旦沒有兌現,不用說,所涉及的個股便跌跌不休。這種真假利空利多「騷擾」股市的例子,舉不勝舉。
多頭當然喜歡多出些利多,而空頭唯恐利空少了;多頭有時會利用利多出貨,也利用利空來吸貨;空頭也會利用利多反手打壓,真是一對股市中的活寶。
H. 中國上市公司為什麼會大量購買理財產品
很多上市公司有大量沉澱資金,隨便翻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就可以看到很多類似公告,比如2014年德力股份發布公告,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1億元購買理財產品;多喜愛公告,增加閑置自有資金5000萬元購買銀行理財產品。2016年11月份,有90多家上市公司發布購買理財產品公告,其中60多家的投入資金中包含閑置募集資金。
為什麼上市公司熱衷於購買理財產品?
公司的理由通常是這樣的:為了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率,合理利用閑置資金,增加公司收益。這樣的說法不無道理,因為大多上市公司在購買理財產品時,是以保障資金安全為最優先考慮的因素,大多會選擇低風險理財產品,期限最短為7天,最長為1年,年化收益率大概在3%-4%左右。這樣一算,一個億買一年理財利息是:1億元*3%=300萬元,這可是凈利潤,基本沒有人力物力成本。非常劃算。
但作為投資者,我們不能對上市公司的說法偏聽偏信,需要審視公司的經營情況。通過眾多案例的總結,可以看出,其實上市公司熱衷於銀行理財,有兩個方面原因,一是理財產品收益高,獲利快;二是主業增長空間有限,經營性盈利艱難,企業發展的動能不足。這其中透露出的風險如下:
首先,上市公司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流向了「理財市場」,這違背了我們投資者的初衷。投資者買股票,是希望企業通過經營,獲得長期的獲利能力,提升公司估值,使股價上漲獲利。但有的公司在主業不振的情況下,不做業務創新改進,而是去買了理財產品,用錢生錢,實際是存在一定的資金浪費。
其次,所有的投資均有風險,上市公司用投資者的錢買了「理財產品」,無非是將理財產品的風險轉嫁給了「買股票的人」。趨利避害!
另外,某種程度上說,那些上市公司里的「理財專業戶」,是一種「懶惰」的投資行為,反映出公司高管缺乏進取精神。
再補充一句,入市有風險,投資一定要謹慎!
I. 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一般由什麼部門負責對接
1、購買理財產品前的審議程序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或內部相關投資理財制度中,都規定了上市公司委託理財的審議標准。
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的標準是:委託理財金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1000萬元的,在投資之前要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並公告;如果佔比達到5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5000萬元的,或者根據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提交股東大會的,在投資之前還應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2、購買理財產品
上市公司進行委託理財,出於資金安全性的考慮,都是選擇資信狀況良好、無不良誠信記錄及盈利能力強的合格專業理財機構或銀行作為受託方,明確委託理財的金額、期限、投資品種、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等。
選擇什麼品種,購買後上市公司都是需要及時發布公告的。
3、內部監管
一般是由上市公司財務部門,直接對接銀行,辦理購買理財產品事宜,並定期評估理財產品的安全性與收益性,並定期向董事會或經營管理層匯報;由內部審計部門進行每月或每季度的審計監察,防範可能的風險;由董事會辦公室負責每次購買理財產品、理財產品兌付的公告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