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通道業務如何為銀行轉表
銀監對於銀行的監管是很嚴格的,尤其是對表內資產,有無數的監管指標盯著。並且表內資產大量佔用資本和信貸規模,影響了銀行的信貸投放能力和資產收益率,因此,銀行為了或騰出信貸規模,或減少資本佔用,或為了提高收益,或為了減少稅收等原因,往往會有把部分資產從表內往外挪需求,或者挪到表外,或者找下家接手。這種資產轉移過程肯定不能赤裸裸的做報表調整,必須藉助某種工具,這個工具就是通道。
一般來說,通道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能夠實現資產出表,這是前提,不用多說。
2、能夠規避監管,這是基本要求。直接報表騰挪是違規,通道則是打監管的擦邊球,銀行也心虛啊,所以通道一定要能規避監管,一般來說就是三個手段:跨區域,跨行業,抽屜協議。跨區域就是找外省的做,讓你不方便查;跨行業就是銀行(銀監會管)找信託、資管等(證監會管)做,讓你信息溝通不暢;同樣的,通道業務往往有些不能拿到桌面上來談的東西,因此很多情況下會有一份抽屜協議。
3、能夠實現兩端不入表。這里的兩端不入表,是指在一筆通道業務中,資產的出讓方和最終持有方都不把該資產入表,沒人喜歡買一塊資產來壓著自家的表,所以不能實現兩端不入表的通道不是好通道。
通道的類型大概有幾種:
1、雙買斷方式,即賣方在把資產出售的同時,又和買家簽個遠期回購的抽屜協議。對於賣方來說,將該交易視為不相乾的兩個業務,在當期實現出表;而對買方來說,將該業務視為買入販售,也不入表。這是最簡單的通道業務,銀監怒了,09年在《關於規范信貸資產轉讓及信貸資產類理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中直接封殺了。
2、信貸轉理財,即銀行通過發行理財產品籌集資金,再由該理財資金投向原本應由信貸資金發放的信貸項目。結果銀監會又怒了,10年在《關於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的通知》中又封殺了理財資金購買信貸資產。
3、受益權轉讓方式,即通過信託、資管計劃等做包裝,通過受益權轉讓的方式來實現資產出表。這一模式主要應用於擬投放的信貸項目。首先,資產出讓方尋找一家合作銀行,由該合作銀行出面作為甲方,與信託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簽署一份協議,將該信貸項目打包成為信託計劃或資管計劃;其次,該合作銀行將信託資管的受益權轉讓給資產出讓方。有時候,該類型還會再增加一個遠期受益權轉讓協議加一份免責函作為抽屜協議。這樣資產出讓方就實現了通過非信貸資金來給信貸項目放貸的目的。
4、委託投資方式,該方式與受益權轉讓模式類似,只不過沒有了信託和資管的包裝,資產出讓方將一筆資金以同業存放的名義存入合作銀行,同時與合作銀行簽署一份委託協議,約定以該筆同業資金向特定對象投資。由於該委託是抽屜協議,在出讓方的表內只會體現為存放同業,而在合作銀行處則體現為代理業務。
5、資產證券化,即通過中介機構,將擬出讓資產打包成標准化產品(一般是債券)並在市場上掛牌出售,為了實現這一目的,銀行需要找一個(或者乾脆自己成立)SPV,將該資產出售給它,然後由SPV打包成債券,並經過評級公司評級之後才能出售,很麻煩,成本也很高,目前很少銀行做,不過這種做法是合規的,不怕被監管查。
B. 關於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投資非標產品必須「一一對應」
《通知》的核心是要求理財產品均須與其所投資資產(標的物)相對應,做到每個理財產品單獨管理、建賬和核算。只有堅持資金來源一一對應,才能真實反映每一項理財產品的真實情況。權威人士稱,這也是理財業務健康發展的根本。
而理財產品投資非標債權資產類業務的對應要求更加嚴格。《通知》規定,對於本通知印發前已投資的達不到「一一對應」要求的非標債權資產,商業銀行應比照自營貸款,按照《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要求,於今年底前完成風險加權資產計量和資本計提。
自通知印發之日起,如果銀行不能實現「一一對應」要求,銀監會將不再允許其新增非標債權資產業務。對於通知印發前的存量資產,銀監會將給予寬限期。根據要求,銀行要對已經投資的產品進行整改、梳理,使理財產品與跟投資品一一對應起來,如果實在做不到的,則必須在2013年底前計提資本。據了解,有部分銀行已經按照上述原則實現了「一一對應」,但也有一些銀行未單獨建賬、單獨管理。
投資非標債權資產要堅持限額管理原則
去年以來,商業銀行理財直接或通過非銀行金融機構、交易平台等間接投資於非標債權資產業務增長迅速。一些商業銀行在業務開展中,通過跨業交易、跨機構合作進行風險資產騰挪或轉移,規避了貸款管理和相關監管要求。商業銀行由此放大的信貸投放,可能對沖了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及貨幣政策的力度。這也是銀監會下重拳治理這類理財產品的最直接目的。
為了防止業務規模過快擴張而引發系統性風險,《通知》要求商業銀行應當合理控制理財資金投資非標債權資產的總額,理財資金投資非標債權資產的余額在任何時點均以理財產品余額的35%與商業銀行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披露總資產的4%之間孰低者為上限。
這一規定的實質是從「銀行對資產負債規模管控的匹配程度及對理財業務的把控程度兩者誰更審慎的角度」做出的。「我覺得這個限額的規定,關注點不應在數字上,而是應該將投資者保護與提升銀行金融服務水平兩者結合起來。一方面是為了保護投資者,另一方面也是為了讓銀行能夠在完善風險評估的過程中,逐步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該人士表示。
截至2012年末,銀行理財產品余額達到7.1萬億。如果簡單按照35%的限額計算,非標債權資產的規模將在2萬億元左右。而如果按照孰低原則,不同類型的銀行,選擇總資產佔比還是選擇理財產品余額佔比的情況將有所差異。該人士稱,對於資產規模大的銀行,通常應選擇35%的演算法,而資產規模小的銀行,通常應選擇4%的演算法。以農行為例,該行2012年末的總資產為13.2萬億元,理財產品余額為4700億元。按照孰低原則,該類理財產品需控制在1645億元左右。
由於通知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因此,將有一部分銀行的持有規模超限。對於這部分存量超限資產,銀監會也給予了比較靈活的政策。據了解,如果超出根據孰低原則計算的規模後,將不能新增非標債權資產,但可以進行結構調整。投資品種更審慎、風險值更低的客戶將成為銀行保留的首選。
監管機構力促銀行做真實理財產品
在此次《通知》規范的非標債權資產中,通過銀證、銀信通道操作的業務赫然在列。不過,權威人士稱,通道業務增長過快確實有隱患,但僅僅規范通道業務是不能夠解決問題的。銀行可以不通過通道進行投資,因而銀監會要規范的是銀行直接或間接投資非標債權資產的行為,而不是簡單的限制通道。該人士表示,銀監會希望解決的問題是銀行的理財產品必須投向清晰,標的明確。而這也有助於防範理財產品形成「資金池」,從而達到防範風險的目的。
為此,監管機構對於銀行在非標債權投資中的角色問題態度也十分堅決。《通知》要求,銀行不得為非標債權或股權性資產融資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的擔保或回購承諾。而對於通知印發前,已進行擔保或承諾的,銀行應自行處理,也可以採取一些風險緩釋措施。
除了將在產品端實施嚴格的規范,銀監會還將在源頭進行把關。《通知》規定,商業銀行要加強理財投資合作機構名單制管理,商業銀行應將合作機構名單於業務開辦前10日前報告監管部門。《通知》印發前已開展合作的機構名單應於2013年4月底前報告監管部門。此外,銀行代銷代理其他機構發行產品投資非標債權或股權性資產的審批許可權,必須上收總行。
真實理財產品必須堅持「買者自負、賣者有責」原則。銀監會在《通知》中也對投資者保護做出了相應安排。商業銀行應向理財產品投資人充分披露投資非標債權資產的情況,如果存續期內,投資非標債權的資產發生變更或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的,必須在5日內向投資人進行披露。
C. 銀行資產如何從表內轉往表外
銀監關於銀行的監管是很嚴厲的,特別是對表內資產,有無數的監管指標盯著。並且表內資產大量佔用資本和信貸范圍,影響了銀行的信貸投放才能和資產收益率,因而,銀行為了或騰出信貸范圍,或減少資本佔用,或為了進步收益,或為了減少稅收等緣由,常常會有把局部資產從表內往外挪需求,或者挪到表外,或者找下家接手。這種資產轉移過程肯定不能赤裸裸的做報表調整,必需藉助某種工具,這個工具就是通道。
普通來說,通道需求契合以下條件:
一、可以完成資產出表,這是前提,不用多說。
二、可以躲避監管,這是根本請求。直接報表騰挪是違規,通道則是打監管的擦邊球,銀行也心虛啊,所以通道一定要能躲避監管,普通來說就是三個手腕:跨區域,跨行業,抽屜協議。跨區域就是找外省的做,讓你不便當查;跨行業就是銀行(銀監會管)找信託、資管等(證監會管)做,讓你信息溝通不暢;同樣的,通道業務常常有些不能拿到桌面上來談的東西,因而很多狀況下會有一份抽屜協議。
三、可以完成兩端不入表。這里的兩端不入表,是指在一筆通道業務中,資產的出讓方和最終持有方都不把該資產入表,沒人喜歡買一塊資產來壓著自家的表,所以不能完成兩端不入表的通道不是好通道。
通道的類型大約有幾種:
1、雙買斷方式,即賣方在把資產出賣的同時,又和買家簽個遠期回購的抽屜協議。關於賣方來說,將該買賣視為不相乾的兩個業務,在當期完成出表;而對買方來說,將該業務視為買入販售,也不入表。這是最簡單的通道業務,銀監怒了,09年在《關於標准信貸資產轉讓及信貸資產類理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中直接封殺了。
2、信貸轉理財,即銀行經過發行理財富品籌集資金,再由該理財資金投向本來應由信貸資金發放的信貸項目。結果銀監會又怒了,10年在《關於進一步標准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的通知》中又封殺了理財資金購置信貸資產。
3、受益權轉讓方式,即經過信託、資管方案等做包裝,經過受益權轉讓的方式來完成資產出表。這一形式主要應用於擬投放的信貸項目。首先,資產出讓方尋覓一家協作銀行,由該協作銀行出面作為甲方,與信託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簽署一份協議,將該信貸項目打包成為信託方案或資管方案;其次,該協作銀行將信託資管的受益權轉讓給資產出讓方。有時分,該類型還會再增加一個遠期受益權轉讓協議加一份免責函作為抽屜協議。這樣資產出讓方就完成了經過非信貸資金來給信貸項目放貸的目的。
4、拜託投資方式,該方式與受益權轉讓形式相似,只不過沒有了信託和資管的包裝,資產出讓方將一筆資金以同業寄存的名義存入協作銀行,同時與協作銀行簽署一份拜託協議,商定以該筆同業資金向特定對象投資。由於該拜託是抽屜協議,在出讓方的表內只會表現為寄存同業,而在協作銀行處則表現為代理業務。
5、資產證券化,即經過中介機構,將擬出讓資產打包成規范化產品(普通是債券)並在市場上掛牌出賣,為了完成這一目的,銀行需求找一個(或者痛快本人成立)SPV,將該資產出賣給它,然後由SPV打包成債券,並經過評級公司評級之後才幹出賣,很費事,本錢也很高,目前很少銀行做,不過這種做法是合規的,不怕被監管查。
D. 目前銀行和信託合作讓自己的資產出表是怎麼操作的
1,,大類上來說,銀行與信託公司合作分為銀信理財合作、銀行資產證券化、銀行為信託提供代銷、託管、咨詢等服務合作。目前開展最廣泛的就是銀信理財合作。
銀信理財合作業務是指公司接受銀行理財計劃項下資金的委託,擔任受託人並按照信託文件的約定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的信託業務,包含銀行理財資金直接交付給信託公司管理的信託業務和銀行理財資金間接受讓信託受益權業務。
2,分類可以分為三類:投資類、融資類和組合類。
a,投資類:包括權益投資、票據投資、債券投資、證券投資、金融衍生品投資和結構性產品等。信託公司接受理財資金的委託,通過管理投向上述領域,與一般的基金沒有特別本質的差別。
b,融資類:包括信託貸款、信貸資產轉讓等,本來還可以受讓票據資產,現在被禁了。但是以未到期票據作為質押標的進行融資的業務還是可以開展的。
c,組合類即上述一種或多種的組合。
最常見最廣泛的還是融資類。因為信託是除了銀行之外唯一具備法定的放貸資質的金融機構,從事貸款業務地位跟銀行是一樣的。
3,銀行開展融資類銀信合作的動機主要是兩個:
一是目前銀行由於存准率、存貸比、窗口指導等等限制,很多貸款並不一定能放出去,或者放出去的貸款也希望盡快轉讓,因此可信託公司合作,將債權轉讓給信託公司,或者直接介紹給信託公司來放。
二是理財資金不可以直接受讓銀行的信貸資產,這是有明文規定禁止的。而銀行需要給理財客戶不斷提供穩定的產品,以維持客戶關系。通過銀信合作,由信託受讓信貸資產,再拿到銀行返銷,滿足理財客戶的需求。
E. 銀保監會如何規范銀行理財業務
資管新規公布近3個月後,占據中國金融資管市場主導地位的銀行理財業務終於迎來監管細則。
2018年7月20日晚,中國銀保監會宣布就《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華泰證券研究團隊認為,隨著此番監管政策明確新產品發行要求,過去2個多月銀行理財產品發行因細則未定帶來的不確定性得以消除。理財細則落地有助於新產品加速推出,理財產品規模下行勢頭也會改善,同時股票和債券市場流動性亦有望好轉。
作為此次理財細則的一大重點,官方實行分類管理,區分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前者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後者面向不超過200名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同時,將單只公募理財產品的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降至1萬元。
這意味著,投資者進入銀行理財市場的門檻有所降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協創中心研究員李虹含表示,該措施對擴大民眾選擇理財產品非常有利。當前中國民眾可投資的產品主要集中在股票、房產等少數幾樣,降低公募理財起售點對實現普惠金融有重要意義。
對銀行而言,上述舉措亦是利好。隨著銀行理財客戶范圍擴大,吸引更多資金流入理財資金池,其負債端壓力也將得到一定緩解。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一段時間以來監管方對理財資金投資非標資產「圍追堵截」。如何在新規過渡期內穩妥處置好非標,銀行壓力不小。
具體而言,由於銀行理財產品資金來源端期限較短,而運用端期限較長,在過渡期結束之時,可能出現非標資產尚未到期但對應理財產品到期的現象。而由於此時發行同類新產品已不合規,到期不能續作,銀行表外理財對接的非標資產將面臨回表問題,使資本金承壓。
對此,理財細則給出一定轉圜餘地。銀保監會表示,在過渡期結束後,對於因特殊原因而難以回表的存量非標債權資產,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權類資產,經報監管部門同意,商業銀行可以採取適當安排,穩妥有序處理。
華泰證券研究團隊分析稱,此舉為銀行處理該類資產提供了更大空間。對於無法回表的長久期非標債權類資產來說,銀行不必發行對等久期的理財產品來對接,同時也解決了一些股權投資確實無法滿足表內監管要求無法回表的問題,從而降低了市場對理財細則可能帶來沖擊的擔憂。
在此情況下,一些市場機構看好中國銀行業穩妥適應監管新規。據德意志銀行估算,中國現存約6萬億元表外非標信貸余額,其中約50%至60%將在2020年底前到期,餘下部分各銀行將通過發行凈值型封閉式理財產品,轉換成ABS標准化產品、保險資金或銀行貸款等方式充分銜接。
F. 根據國家規定,銀行理財產品可以提前變現嗎
是可以變現的,比如蘇寧理財和招財寶看到,變現要按變現金額的0.2%收取手續費。兩家平台也提醒,變現時要設置變現利率,變現利率設置得越高越容易變現。「想要把理財產品快速轉出去,那肯定要犧牲部分收益才更容易找到接盤者。」建議,買理財產品前最好規劃好資金,避免提前變現而損失收益。
固定期限類理財產品可提前變現後,關於搭建理財產品交易轉讓平台的呼聲也越來越高。有分析人士稱,如果銀行理財產品交易轉讓平台搭建起來,這意味著目前高達13萬億元規模的理財產品也有望成為可以隨時轉讓、變現的「活水」。
可提前變現解決的是封閉式理財產品的流動性問題,這種封閉式預期收益率型產品目前還是銀行理財產品中的主流。「但銀行理財產品正向代客理財轉型,未來開放式凈值型產品或將成為銀行理財產品的主流。屆時,可轉讓這一功能也就沒有什麼必要了,投資者可以通過贖回產品獲得流動性。」
G. 銀行如何通過理財產品將貸款轉移至表外
銀行通過理財產品將貸款轉移至表外通道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能夠實現資產出表,這是前提,不用多說。
2、能夠規避監管,這是基本要求。直接報表騰挪是違規,通道則是打監
管的擦邊球,銀行也心虛啊,所以通道一定要能規避監管,一般來說就是三個手段:跨區域,跨行業,抽屜協議。跨區域就是找外省的做,讓你不方便查;跨行業就
是銀行(銀監會管)找資管等(證監會管)做,讓你信息溝通不暢;同樣的,通道業務往往有些不能拿到桌面上來談的東西,因此很多情況下會有一份抽屜協議。
3、能夠實現兩端不入表。這里的兩端不入表,是指在一筆通道業務中,資產的出讓方和最終持有方都不把該資產入表,沒人喜歡買一塊資產來壓著自家的表,所以不能實現兩端不入表的通道不是好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