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的資金買銀行理財產品,如何做分錄,取得的利息收入是記投資收益還是其他業務收入還是營業外收入還是
這個只能算利息收入,沖減財務費用。
㈡ 我用公司銀行存款買了理財產品,收益放財務費用(負數)還是放投資收益用交稅嗎請指點
銀行的理財產品收益又不高折騰那個沒什麼意思!以前我是某公司理財顧問,那凡是在銀行買理財的啊,沒多少是真正賺的!!!三思後行
㈢ 怎麼區分投資收益和財務費用
投資收益是投資產生的盈虧(購買股票、債券等),財務費用是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中財務結算發生的銀行手續費、銀行存款產生的存款利息、銀行賬戶管理費、購買支票等結算票據的匯兌等費用。
㈣ 單位購買銀行2個月理財產品後,收到的利息是該走「投資收益」還是該沖減財務費用為什麼
只能走投資收益
㈤ 企業參與銀行理財產品投資,取得的收益應計入投資收益還是財務費用
投資收益
㈥ 金融機構的交易費用 是財務費用還是投資收益會計分錄
如果你的是交易所手續費則計入投資收益,如果是公司手續費,那麼就是計入財務費用裡面
㈦ 公司在銀行買入理財產品,獲得收益,是沖減財務費用還是計入投資收益
你好,理財,是短期投資,應計入投資收益科目核算
㈧ 公司購買結構性存款,保本浮動性收益,如何入賬收益是財務費用利息還是投資收益
公司購買結構性存款,取得的收益,應根據金融資產分類進行相應分類。
在資產負債-銀行存款,列報的結構性存款,取得的利息在利潤表-財務費用中列報。
屬於理財性質的結構性存款,參考理財產品收益的列報方式。
提示:
根據財政部2017年修訂的《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第二十四條,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屬於金融資產的,企業不應從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應當將該混合合同作為一個整體適用金融資產分類的相關規定,這與2006年頒布的《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存在較大差異。2017年修訂後的金融工具相關准則實施後,將會簡化此類問題的處理。即結構化存款中所包含的嵌入式衍生工具可以不必分拆,根據主合同業務模式和合同現金流量特徵等方面,作為一個整體分類為符合規定的金融資產,並進行後續計量。
㈨ 銀行理財的利息收入應放進哪個會計分錄
購買銀行短期理財產品的利息收入應該記入投資收益,因為購買銀行短期理財產品應該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收益為投資收益而非財務費用。
公司購買短期理財產品應設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方法是: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貸:銀行存款
(9)理財產品投資收益財務費用還是投資收益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
一、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應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具體而言:
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