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理財公司業務員、為什麼這么冤、我一個打工的被定個非法集資罪。我也是受害者.我就那個工資和提成
如果已經參與了而不認為構成犯罪,只能說是法律知識貧乏,法律意識淡薄,當然,也可以依法進行上訴申訴。
2. 投資理財公司老闆跑路了,業務員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題主您好
公司老闆跑路的話,公司自有法人來承擔法律責任。如果你是在知情的狀況下觸犯法律那你需要承擔部分法律責任
3. 我一個朋友在理財公司做業務員,通過他在理財公司買理財產品,理財公司倒閉了沒還錢我能給他要嗎
你在理財公司買理財產品,你的朋友只是一個業務推薦員,從法律,角度來看,你應該是向理財公司索賠,你找你朋友要,是一個私人關系,而不是一個債務關系
4. 我朋友在一家理財公司做業務員,去年公司被定為非法吸存,朋友直接被捕,現在在看守所羈押了一年了。
你好,量刑不僅要參考他從中牟利數額,而且要參照他給被害人造成損失的金額,以及他本人是否知情而定。現在沒法說判多少年。業務員說不知道這是站不住腳的,這個行當的從業人員裡面誰都知道是騙人的把戲。
5. 業務員感覺理財公司騙錢咋樣報案
6. 投資公司涉嫌詐騙,業務員會承擔責任嗎》
業務員無責或輕責,若有責任也是從犯,具體分析:
1、業務員知道還是不知道所在公司是詐騙,如果該公司合法及不知道公司詐騙則本人認為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2、如果知道該公司是詐騙,而繼續與公司已其干,應承擔相應責任。
但不管怎麼講,公司才是違法主體,作為主犯,公司老闆及高管才是主要犯罪人員,主要後果應該由公司承擔。
3、如果該公司本身就是空殼公司,沒有經過正規注冊,這就有點復雜一點,責任大一點。
4、如果公司沒注冊且知道是在騙人而繼續干,肯定要承擔從犯責任。
(6)理財公司業務員是詐騙嗎擴展閱讀:
公司詐騙,以共犯論處,以公司犯罪為主要考慮,或者主從分離:
《「兩高」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7. 理財公司跑路了,客戶的錢業務員該還嗎
一般業務員是職務行為,不承擔個人責任。但是如果業務員明知公司進行非法集資而參與重要事務,如擔任會計、發展客戶等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啦!
8. 我是投資理財公司的業務員,如果公司被判定集資詐騙,而我不知情,結果是公司老闆自己把錢用了
你有連帶責任!因為在這個事件中,你也有收益,不論是提成,還是工資,在這個事件中你有參與,只是問題的大與小而已。
9. 理財被業務員欺騙
立即報警、公安機關會全力貞破的.放心吧、建議你下次買理財去銀行吧、因為銀行所有理財產品.都有銀監會監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