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監會的監管文件 對P2P平台到底有多大的影響
你好,之前2015年年底發布的P2P監管細則意見稿主要有:
P2P的身份是信息中介,不可在線下設立理財門店、不可承諾保本保息、作為信息中介不可為產品擔保、不可代替投資者投資等。
2. 中國銀監會官網最新出條的對p2p理財的法律法規
2015年12月28日,《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正式發布,這份《意見稿》無疑讓一直以來備受爭議的p2p行業有望走出蠻荒時代,正式邁入監管時代。《意見稿》明確要求,網貸中介機構做好融資信息披露及風險揭示,並細化到中介機構需要向出借人披露包括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資項目信息、風險評估及可能產生的風險後果。
參考資料:http://www.zbzx.com/website/notice/getNotice/521.html
3. 聽說銀監會要對互聯網金融進行監管,會不會對P2P有影響啊
互聯網金融必將會引領金融發展的新格局,但是這種新格局必須是以行業的規范化和安全性為前提的。對於P2P來說,別讓安全成為絆腳石,只有擁有合理的管理機制和監管平台,並盡可能的降低自身互聯網性質所產生的內生風險,才能充分保障投資者利益,才能實現企業穩步前進,才能推動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做互聯網金融沒有捷徑,存利網會一步一個腳印,持續優化客戶獲取和風險控制技術,追求長期、穩健的發展。
4. 銀監會對P2P網貸提出的監管意見要點有哪些
P2P受銀監會監管 銀監會介入改變監管真空
P2P借貸行業出現的問題,引起監管部門持續關注。
5. 銀監會會制裁P2P理財嗎
在今年以前,813奠定了P2P整改大綱,大家開始有了合規化意識,今年4月公布資管新規29號文,是一記強葯針,對平台進行進一步的約束。這些法規不僅是為了規范好平台,也是為了淘汰自融、假標、大標、高風險操作等劣質平台。
這些新政有沒有發揮預期的效力呢?有!近3個月的清退爆雷潮就是結果,在新規葯效下,病毒般的劣質平台被排除P2P體內。從整體和長遠看,這是一件好事,以後的行業就會更加清晰規范,不再藏污納垢,投資人可以更加放心的投,不怕投到有貓膩的平台。
所以說這雷潮是行業發展必經的,雖然慘烈,無論是平台們還是投資人們都必須跨的一個坎。好平台受到了被淘汰平台的警醒,進一步規范業務。投資人在這次雷潮中也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只要這半年在P2P圈中混的投資人都被鍛煉得風險意識很高,投資平台要看合規化指標,不能投線下和高返,不能隨便聽信他人,要密切關注行業動態等。不是這次雷潮,怕80%的人都還停留在投P2P像閉眼投銀行產品的習慣中。
我甚至懷疑這批良性或惡性清退潮某種程度而言是監管層默認出現的。時至今日該雷該退出的也淘汰得差不多了,投資者被教育到都快不敢玩了,監管層終於下定決心把備案時間確定下來了。
6. p2p理財公司被銀監會監管了嗎
是的,相關的監管政策已出,現在是過渡階段,所以現在選擇平台的話,可以先看看平台是否有銀行存管,目前還沒有存管的平台就果斷的屏蔽吧。
7. 銀監會對p2p監管什麼時候開始
具體的監管時間還沒確定,銀監會首次提出十大監管原則如下:
一是P2P監管要遵循P2P業務本質,所謂業務的本質就是項目要一一對應,P2P機構不能持有投資者的資金,不能建立資金池,我們P2P不是經營資金的金融機構。
二是要落實實名制原則,投資人與融資人都要實名登記,資金流向要清楚,各國都對開戶有非常高的原則要求,避免違反反洗錢法規。
三是要明確P2P機構不是信用中介,信用中介要承擔信用風險,也不是交易平台,是信息中介,P2P是為雙方的小額借貸提供信息服務的機構,應當清晰其業務邊界,應與其他法定特許金融服務進行區別。
四是P2P應該有一定的行業門檻,P2P信息平台作為分析、遴選新聞信息、提供參考性的信用分析有很強的專業性,應有一定的門檻,對從業機構應該有一定的注冊資本,高管人員的專業背景和從業年限、組織架構也應該有一定的要求,同時對他的風險控制、IT設備、資金託管等方面也應該有一定的資質要求。P2P機構應做好風險評估、風險提示和投融資限額的規定。
五是投資人的資金應該進行第三方託管,不能以存款代替託管,託管是獨立的監管行為。同時盡可能引進正規的審計機制,P2P機構自己不能碰錢,這也是為大家避免非法集資的行為。
六是P2P機構不得為投資人提供擔保,不得自身為投資人提供擔保,不得為借款本金或者收益作出承諾,不承擔系統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只是信息的提供者,不得從事貸款和受託投資業務、不得自保自融,這也是避免非法集資、詐騙等行為。
七是走可持續發展道路,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資項目,我們很高興看到現在規范P2P機構融資的利率已經在逐步的下降,也接近了合理的水平。
八是P2P行業應該充分信息披露、充分的提高信息披露的程度、揭示風險,既要向市場披露自身的管理和運營信息,也要向投資者做好風險提示,開展必要的外部審計。
九是P2P投資者平台應該推進行業規則的制定和落實,加強行業自律的作用。
十是必須堅持小額化,支持個人和小微企業的發展,項目一一對應的原則。
8. P2P平台以後歸銀監會監管,這樣是不是說明以後P2P理財更安全了
當P2P平台歸銀監會監管,監管政策落地後,P2P理財將會更加安全。
按照當前2015年年底發布的「網路借貸管理辦法」以及2016年10月13日,國務院網站正式發布了《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實施方案》來看,目前國內很多P2P平台由於各種原因,尚未達到監管要求,隨著監管政策落地,將會很多平台退出這個市場。所以說,P2P平台以後歸銀監會監管後,相比之前無監管狀態要好很多,P2P網貸行業將會回歸理性的合規運營,安全性也更高。
2016年10月13日,國務院網站正式發布了《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其中多次提到「穿透式」監管,「穿透式」監管將更注重功能監管,讓監管落實到平台核心業務,不以表象論企業是否合法合規,從業務本質入手,將資金來源、中間環節和資金最終流向穿透聯結起來,依平台實際業務邏輯進行監管,從而徹底打破企業為自己貼標簽、逃避監管的企圖。相信P2P理財將會更加安全。
9. 最近銀監會對p2p平台出台了什麼新政策
P2P發展迅速,越來越受到國家和人們的強烈關注,平台的安全問題一直也是大家所關注的焦點,網貸行業的監管細則還不是特別明確,而隨著行業的發展,監管細則也會相繼出台,平台的質量也會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