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人壽保險公司要求入職人員簽訂擔保書,擔保書上要求蓋上擔保人的單位公章,請問擔保人的單位承擔法律責任嗎
這個擔保書一直都是個讓人詬病的奇葩東西,明明就是跟代理人簽的「代理合同」,卻還表示信不過代理人,要拉個第三人出來擔保,甚至要蓋個公章。我在保險業待了8、9年,都沒有明白這個奇葩的東西到底起了什麼作用。
回歸主題,解答問題:從普通擔保合同的效力上說,這玩意更多是一種震懾,而實際用來追責的話,根本無法對保險營銷員的個人故意行為、過失造成的損失,去要求擔保人或單位作出任何賠償。
B. 公司員工將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跟客戶簽訂合同怎麼辦
這個問題在合同條款中無法直接規避。公司可以通過規范合同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途徑使風險降低在可控范圍內。
C. 我是理財公司的業務員,給客戶寫啦保證書,要負責任嗎
你給客戶寫的保證書內容主要是承諾了客戶能達到預期收益嗎?關於是否能出具類似的承諾書,你們公司有沒有相關的規定?如果公司有相關規定,那麼你的行為首先觸犯了公司的規定,萬一到期理財收益沒達到,客戶來找公司,第一個遭殃的就是你了,要小心。
D. 請問,由公司員工簽名及蓋公章的擔保合同合法嗎合法的話是屬個人擔保還是公司擔保
公章是真的就合法。公司要承擔擔保責任,不過假如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話,公司可以要求該員工賠償公司,除非該員工的行為獲得公司授權。
E. 員工要貸款我給他在收入證明上蓋了我單位的章算不算是擔保人 別的我沒有簽字
不算,這只是對其收入的一種證明,不影響其他行為,即使員工還不上貸款,也不會關公司和本人的任何事情,放心好了!
F. 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個人名字提供擔保,但是蓋了公司的章,則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對該比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嗎
這個是肯定的,因為公司的法人代表作出的擔保決定,還加蓋了公司的公章,就表示公司願意提供擔保
G. 我公司公章刻有「擔保無效」字樣,若用這個公章蓋了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公章刻有「擔保無效」字樣,
那麼針對擔保合同,應該另有公章.
公章刻有「擔保無效」字樣,若用這個公章蓋了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應該是沒有效的.
H. 公司員工向外人借款蓋上公司公章和財務專用章算公司擔保嗎
如果是公司知道或允許的,
有擔保責任的,他不還對方就會找公司還。
如果是他違規私蓋的,
可以報警。
然後由法院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