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第三方理財公司靠譜嗎
第三方理財公司只是做產品的代銷或者包銷,因此在選擇第三方理財公司的時候更多還是要看他們推薦的產品本身,產品的優劣就決定了這次投資的風險程度,比如在信託第三方選擇產品關鍵還是看信託產品的好壞
② 從事第三方理財的風險是哪些
法律風險
首先,第三方理財在界定和規范上屬於法律真空。據記者了解,如今市場上的第三方理財機構多以「理財顧問公司」,「投資咨詢公司」抑或「財富管理中心」的名義運作,具體又分為兩種模式:其一是只提供理財咨詢,其二是既可提供咨詢也可代客理財。由於我國沒有對應的法律部門或者法規對第三方理財機構進行監管,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院霍文文教授就認為,很多沒有合法法律地位的私募基金就會打著第三方理財機構的名義進行代客理財。由於金融市場近些年來發展蓬勃,我國的法律法規雖然有將私募納入到《證券投資基金法》調控范疇之內的需求,但由於配套的監管手段、對策和風險控制機制尚不完備,法律規范之路還比較漫長。這也是第三方理財機構與銀行、信託和券商等推出的理財產品的主要區別。
道德風險
道德風險在經濟哲學上的定義是:基於雙方信息不對稱,從事經濟活動的一方在最大限度地增進自身效用的同時做出不利於他人的行動。上海財經大學教師何韌說:「正因為欠缺法律約束,受託方也就是第三方理財機構很有可能利用專業技術和信息的優勢侵害投資者的利益。」如果是只提供理財規劃建議的機構,很有可能因為利益上的牽連而跨越其所宣揚的「中立」。而對於幫助客戶進行資產管理的第三方理財機構,就更有可能行因信用或投資能力不佳而讓投資者受到損失。更應注意的是,很多理財機構其實就是地下私募,門檻一般還都不低於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由於不像公募基金存在定期信息披露機制,投資人的利益也難以獲得穩妥的保障。
投資能力風險
由於現存的第三方理財機構水平參差不齊,雖然其中的服務人員都從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轉入,但是要真正給客戶提供全球著眼、長期規劃、細枝末節並且專業精準的投資理財服務還是非常困難的。這是一個團隊集體智慧的體現,投資能力的高低不在於外表的華麗,而是要追求實際的投資回報。
③ 最近幾年出現了好多的第三方理財公司,但是做第三方理財可靠嗎會不會有很大的風險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額。。。說幾句,供樓主參考:
其實第三方理財是否有風險,跟這個理財形式沒有啥關系的,關鍵就是看協議本身是如何簽訂的。
比如某個第三方協議顯示,樓主作為個人投資者,將資金通過銀行這個平台,委託給證券投資機構進行理財,受託方,就是證投,表示該理財主要集中於股票等領域,不承諾保本——那麼風險就是有滴。
現在樓主明白了吧?主要看協議條款的內容來決定是否有風險的呵呵。
求推薦吧。
④ 第三方理財公司如何能得投資者信任
銀監會於近日將《關於規范信託產品營銷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發到各信託公司。《通知》中明確,信託公司不得委託非金融機構推介信託產品。非金融機構可以向信託公司推薦合格投資者,但不得以提供咨詢、顧問、居間等方式直接或間接推介信託產品。 對此,業內人士有不同的解讀。樂觀者認為第三方理財公司代銷信託產品的事實實際上得到了確認;悲觀者認為第三方理財公司或將已窮途末路。無論事實怎樣,對於投資者而言,選擇中間環節最少的購買方式無疑是最「劃算」的。 禁止還是默認 「信託公司不得委託非金融機構推介信託產品意味著第三方理財公司將繼續無緣代銷信託產品,而僅能向信託公司推薦合格投資者。」某信託公司人士指出。該人士甚至認為,監管部門將禁止第三方理財公司推介(或代銷)信託產品,更不會給第三方「發牌」。而是會鼓勵信託公司發展直銷業務,並放開在異地銷售上的限制。 雖然是同行,但信託經理小張的觀點和上述人士恰恰相反。他覺得《通知》默認了第三方理財公司代銷信託計劃的事實。理由是,盡管從未經過監管部門許可,但在美國紐交所上市的諾亞財富就是以代銷信託產品起家。2008年、2009年,信託產品占諾亞財富所代理的全部理財產品的比重分別高達62.7%和64.8%。 「現在《通知》明確非金融機構可以向信託公司推薦合格投資者,那麼推薦合格投資者是不是意味著非金融機構可以向信託公司收取傭金了呢?」小張反問。從這個意義上說,第三方理財機構的生存狀態甚至得到了確認,其境遇甚至可以說有所改善。 其次,第三方理財機構是僅僅向信託公司推薦合格投資者,還是以提供咨詢、顧問、居間等方式直接或間接推介信託產品,其實很難區分。監管部門不可能抽出一份信託合同去追問是信託公司直銷的結果還是代銷的。
⑤ 第三方理財機構可信嗎
建議您通過銀行渠道進行理財。目前,個人投資理財方式較多:定期、國債、受託理財、基金、黃金、信託、保險等做組合投資,不同產品的投資起點不一,對應的風險級別也不相同。建議您可以到招行網點咨詢理財經理的相關建議。
⑥ 現在第三方什麼之類的理財機構挺多的,有兩個問題,這些機構的產品如何國家法律允許嗎
1,看規模和成立時間。法律不禁止就是允許。
2,你說的這些公司我都沒有聽說過。想學習的話去證券銀行保險。
⑦ 獨立第三方理財的第三方理財存在的風險
法律風險首先,第三方理財在界定和規范上屬於法律真空。據記者了解,如今市場上的第三方理財機構多以「理財顧問公司」,「投資咨詢公司」抑或「財富管理中心」的名義運作,具體又分為兩種模式:其一是只提供理財咨詢,其二是既可提供咨詢也可代客理財。由於我國沒有對應的法律部門或者法規對第三方理財機構進行監管,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院霍文文教授就認為,很多沒有合法法律地位的私募基金就會打著第三方理財機構的名義進行代客理財。由於金融市場近些年來發展蓬勃,我國的法律法規雖然有將私募納入到《證券投資基金法》調控范疇之內的需求,但由於配套的監管手段、對策和風險控制機制尚不完備,法律規范之路還比較漫長。這也是第三方理財機構與銀行、信託和券商等推出的理財產品的主要區別。道德風險道德風險在經濟哲學上的定義是:基於雙方信息不對稱,從事經濟活動的一方在最大限度地增進自身效用的同時做出不利於他人的行動。上海財經大學教師何韌說:「正因為欠缺法律約束,受託方也就是第三方理財機構很有可能利用專業技術和信息的優勢侵害投資者的利益。」如果是只提供理財規劃建議的機構,很有可能因為利益上的牽連而跨越其所宣揚的「中立」。而對於幫助客戶進行資產管理的第三方理財機構,就更有可能行因信用或投資能力不佳而讓投資者受到損失。更應注意的是,很多理財機構其實就是地下私募,門檻一般還都不低於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由於不像公募基金存在定期信息披露機制,投資人的利益也難以獲得穩妥的保障。投資能力風險由於現存的第三方理財機構水平參差不齊,雖然其中的服務人員都從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轉入,但是要真正給客戶提供全球著眼、長期規劃、細枝末節並且專業精準的投資理財服務還是非常困難的。這是一個團隊集體智慧的體現,投資能力的高低不在於外表的華麗,而是要追求實際的投資回報。
⑧ 第三方理財的存在風險
理財存在哪些風險
1.跑路風險:本質是平台騙取投資人的巨額資金後,玩人間消失,
2.壞賬風險:項目到期了,借款人由於各種原因,無法還款,並且是沒有還款的可能,比如借款人的企業破產了。
3.逾期風險:借款的人能夠還錢,只是無法在約定的時間還;或者即使還不了,可以變賣他的資產,來還款。
4.資金池風險:就是你的錢是直接進平台的銀行賬戶,然後平台再來調配資金。這是國家命令禁止的行為。
5.政策風險:監管帶來的風險,這種風險一般比較小,對於合規運營的平台來說基本沒有影響。
⑨ 關於第三方理財出現問題後該由誰承擔責任
這類事情我們當地也有發生,一般有業務員協助,憑借款合同向第三方追討,你現在還沒有簽訂合同,相當於沒有法律憑證,你的朋友有詐騙之嫌他應該負任。如果已經簽訂借貸協議可以走仲裁程序,以合同法解決。僅供參考。
⑩ 第三方理財公司都有什麼
第三方理財公司如雨後春筍般發芽生長,多如過江之鯽,比較有名氣的有:展恆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