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理財公司涉及非法集資,作為員工會不會被起訴,坐牢
如果不是主犯,應該不會被牽扯進去坐牢,但被叫去問話做筆錄是免不了的。
② 企業 如何進行合法集資,具體都有什麼程序
一般企業的合法集資方式:
1、發行股票
發行股票有兩種情況: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發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資發行新股票。
2、銀行借款
按企業取得貸款的用途,分為基本建設貸款、專項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
基本建設貸款是指企業因從事新建、改建、擴建等基本建設項目需要資金而向銀行申請借入的款項。
專項貸款是指企業因為專門用途而向銀行申請借入的款項,包括更新改造技改貸款、大修理貸款、研發和新產品研製貸款、小型技術措施貸款、出口專項貸款、引進技術轉讓費周轉金貸款、進口設備外匯貸款、進口設備人民幣貸款及國內配套設備貸款等。
流動資金貸款是指企業為滿足流動資金的需求而向銀行申請借入的款項,包括流動基金借款、生產周轉借款、臨時借款、結算借款和賣方信貸。
3、投資人追加投入
追加投資形成的新增注冊資本額達到或超過6000萬美元的;
追加投資形成的新增注冊資本額達到或超過1500萬美元,且達到或超過企業原注冊資本50%的。以上稅收優惠須經企業申請,報省級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後執行。各省級主管稅務機關將批准情況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4、內部融資
內部融資是企業依靠其內部積累進行的融資,具體包括三種形式:資本金、折舊基金轉化為的重置投資和留存收益轉化為的新增投資。
合法集資特徵: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二、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③ 公司非法集資老闆跑了,公司理財經理給客戶辦的理財產品,理財經理 有刑事責任嗎
除非有證據證明客戶經理在推銷產品時有虛假宣傳的行為,否則他們是沒有責任的。
④ 企業向內部員工集資是不是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的形式多樣,隱蔽性和欺騙性越來越強,如何識別和防範非法集資?有關部門建議:
3.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投資往往伴隨著高風險,不規范的經濟活動更是蘊藏這巨大風險。
4.要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參與者投入非法集資的資金及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
看是以什麼名義吧,如果只是投資應該不算是非法集資。
⑤ 請問什麼性質的公司可以合法集資然後用於投資。
證券公司,保險公司
⑥ 理財 在我單位集資2分利 這是前提 我打算向銀行貸款10萬
算的沒錯 前提是你符合銀行貸款的條件,能貸出款。而且你們公司真能按那個利息給你分紅
⑦ 非法集資和委託理財有什麼區別
委託理財:指專業管理人接受資產所有者委託,代為經營和管理資產,以實現委託資產升值或其它特定目標的行為,一般特指證券市場內的委託理財,即投資銀行作為管理人,以獨立帳戶募集和管理委託資金,投資於證券市場的股票、基金、債券、期貨等金融工具的組合,實現委託資金升值或其它特定目的的中介業務。通常情況下,人們把個人與個人之間、個人與公司之間的委託投資也稱為委託理財。
非法集資:指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⑧ 前公司涉嫌非法集資,今天接到電話讓我還提成需要理財嗎
不需要
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集資詐騙的數額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案發前已歸還的數額應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廣告費、中介費、手續費、回扣,或者用於行賄、贈與等費用,不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歸還可予折抵本金以外,應當計入詐騙數額。
三、【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四、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四十九條、《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和《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