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銀行設立理財子公司的目的是融資還是吸收存款
這肯定是融資好,吸收存款兩種都有可能。
❷ 銀行的理財產品和基金公司的理財產品有啥區別
基金和理來財有什麼區別?
1、 投資標的自范圍不同
從廣義上來說,基金屬於其中一種理財方式,投資市場中的投資工具:基金、股票、期貨等都屬於理財范疇。
2、收益與風險不同
理財的投資方向很廣,風險由產品本身性質來決定,從低風險的類固收產品到中高風險的股票期權期貨等,風險與收益成正比。
3、計價方式不同
基金凈值是一天計算一次,凈值每天更新一次,而理財產品根據投資方式不同計價方式也有差異。如:一般的銀行理財:具有預期預期收益率,根據預期預期收益率預期收益水平上下浮動,產品一般具有封閉期,到期付息或定期付息;股票期貨期權等價格是開盤期間實時波動的。
4、流動性不同
基金在開放日靈活申購、贖回,不會因為基金申購和贖回的多少凈值發生變化;理財產品有的可以隨時買賣賺取差價,如股票外匯等;有的則需要在滿足期限里買賣,一般不可以贖回。
❸ 證券公司資管和基金子公司資管有什麼不同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基金子公司與券商資管在某些方面相似,都可以募集單一資金投資到各類資產,都可以募集集合資金參與交易所轉讓的產品以及集合信託等。但是信託、券商資管、基金子公司在投資限制、投資者限制、投資效率、監督約束等方面仍有顯著差異。基金子公司與券商資管的區別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委託人限制
券商資管在銀證合作中,委託人為銀行的情況下,委託人總資產不能少於300億。而基金子公司的委託人不受限制。
法律依據:《關於規范證券公司與銀行合作開展定向資產管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2、法律關系
券商資管是委託關系,基金子公司是信託關系。法律依據:新《基金法》
3、投資限制
券商資管有三類產品,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僅限於單一資金投資,投資限制較少;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范圍僅限於交易所交易的產品、商業銀行理財、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等,不能將募集資金投資到未在交易所轉讓的股權、債權、lp受益權和財產權等;
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限制較少,但需要證監會逐一審批,操作效率較低。而基金子公司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范圍較廣泛。
同時,在銀證合作中,券商資管募集資金不得投資於高污染、高能耗等國家禁止投資的行業;而基金子公司則無約束。在股票質押式回購中,券商資管的定向、集合可參與,而基金子公司不能直接參與。
法律依據:《關於規范證券公司與銀行合作開展定向資產管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4、集合資金募集能力經紀業務體系較為強大券商資管,在集合資金募集方面較有實力;而基金子公司成立時間較短,募集資金的能力有限,但如果基金子公司的股東銷售實力較強,亦可解決部分銷售問題。
5、凈資本約束
券商資管隸屬於證券公司,證券公司受到凈資本約束,券商資管的總體規模受到限制;基金子公司不受凈資本約束。
❹ 理財子公司投研崗怎麼樣
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作為資管行業的重要參與者,備受關注。到目前為止,包括全部的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部分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在內,超過40家銀行提出設立理財子公司的計劃,所以理財子公司投研崗還是有就業前途的。
2019年開始,銀行便成立了銀行理財子公司,專門用來開發和管理銀行理財產品,然後將銀行現有的理財業務剝離到理財子公司,主要就是為了打破銀行的剛性兌付。
在新的資產管理條例和新的財務管理條例的政策要求下,理財子公司承擔著整頓和轉變銀行理財業務的重任,而保本型理財也已經不適用於現行的資產管理條例。
成立了子公司後需要了解的就是理財子公司與母行之間微妙的關系變化——理財業務過去作為總行的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對全行前中後台業務部門資源的整合,是典型的「買方部門」。
而公司化運營後,理財子公司與母行之間將會以更市場化的方式展開合作,逐步演化為「賣房部門」。
機構未立,人才先行。最近這一年來,銀行理財子公司廣撒英雄帖,這些以市場化方式選聘而來的人才,和原有銀行資管部門劃轉過來的人員,一道構成了銀行理財子公司的人才隊伍。對於從母行遷徙至理財子公司的人員而言,面臨的最大挑戰就是轉型,所以子公司的壓力也還是有的。
但是子公司的能力也還是可以體現到的。理財這類專業的資產管理業務交由專門的理財子公司來操盤,可以將理財業務更加規范化,由專業的人來做專業的事,更加有利於理財業務的發展。
成立銀行理財子公司,那麼理財子公司就是一個獨立法人,以前只是銀行的一個部門。那麼之前在銀行體系內,理財產品是不能投資股票市場的。
而現在的理財子公司,理財業務可以允許投資公募股票型基金,從而間接的投資股市,這也意味著,銀行理財產品投資渠道更加寬泛,替客戶多元化理財的渠道也會越來越多樣性。所以投研崗作為其中的一個崗位,在子公司發展前景好的情況下也還是能夠發展好的。
❺ 最近銀行開始設立理財子公司,這個部分和市場上現有資管公司業務有什麼異同,將來的發展業內看好嗎
理財子公司算是個比較新鮮的東西,拿的是全牌照,目前更接近公募的形態。
將來的發展自然很好的,你求職的時候可以關注一下。
價值立方
❻ 銀行理財子公司是什麼意思
為推來動銀行理財回歸資自管業務本源,有序打破剛性兌付,實現「賣者有責」「買者自負」,監管發布了《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由銀行設立理財子公司開展資管(理財)業務。
未來「銀行理財」產品主要由銀行理財子公司發行的公募理財產品,主要投資於標准化債權類資產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因此銀行理財產品不再像以前一樣只有「固收」類產品,也有股票權益類資產,這類產品也就具有一定的「風險」,大家需要做好充分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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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銀行與基金公司的關系
巴曙松:雙向選擇和合作共贏
基金與銀行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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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06日
13:24
次證券時報/金燁經歷了從基金公司主導到銀行主導後,二者關系有望步入雙向選擇和合作共贏的新階段http://news.hexun.com/detail.aspx?ID=947870在日前舉辦的2004博鰲財富論壇會上,國務院金融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博士生導師巴曙松表示,隨著銀行業務結構的調整以及對個人業務的重視程度逐漸增加,銀行與基金公司的關系將進入一個雙向選擇和共嬴的階段。
巴曙松指出,在基金行業發展初期,由於基金公司尚屬於稀缺資源,基金公司在與銀行的關系中占據主導地位,當基金公司數量迅速增長,基金銷售成為主要瓶頸時,銀行發行基金的「檔期」逐漸成為稀缺資源,銀行轉而在兩者關系中占據了主導地位。但隨著基金公司產品創新能力的增強,以及銀行自身業務的調整,銀行與基金公司的關系將逐步進入合作共贏和雙向選擇的階段。
巴曙松研究員指出,從銀行的角度看,由於我國金融體系的低效率,大量不良資產累積在銀行系統,商業銀行被要求到2007年達到8%的資本充足率,為達到這一目標,商業銀行一方面將進入一個補充資本金、調整資產結構的階段,需要控制高風險資產的擴張,促使銀行從高風險的企業信貸轉向對於資本金要求不高的中間業務和資產管理業務,日前出台的利率調整方案在存款利率繼續出現負利率的情況下只是輕微上調了0。27,這是一個明顯的政策導向,有意識地促使儲蓄存款從銀行分流,而資產管理業務是其中一個重要的渠道。所以,如果說前兩個階段基金公司與銀行的關系是不十分市場化的相互看面子,你照顧我我照顧你,現在則逐步進入到雙方出於業務需要,基於各自獨特的核心競爭力開展合作,銀行應利用其了解終端市場、掌握客戶資源的優勢,將不同的基金產品主動整合到自身產品體系當中來,主動提出產品設計的意見和建議,而基金公司應發揮在產品創新和投資領域的優勢,根據市場不同層次的需要開發不同風險收益特徵的產品。這時,擁有良好銷售隊伍的銀行和擁有良好產品設計能力和投資能力的基金公司都將成為稀缺資源,雙方將進入相互合作相互挑選的過程。
對此,工商銀行個人金融部副總經理郭超表示,作為國內基金代銷託管規模最大的商業銀行,工商銀行面對新興的市場潛力,將隨遇而變,抓住難得的歷史發展機遇,從戰略高度將代理基金業務作為個人中間業務的拳頭產品優先予以發展。在基金銷售模式方面,將原來的階段性、指令性、數量性、單一產品式的銷售模式轉變為市場化、日常性、組合性、利潤型的營銷模式;加快發展基金存續期銷售按照「發行與申購並重」的思路,在做好發行期基金銷售的基礎上努力開拓創新,選擇優秀的基金管理公司和業績價值突出的基金產品,通過基金定期定額等業務手段,積極推行持續期基金申購業務。此外,還將與多家優秀基金公司緊密合作,積極開展基金產品創新,並正在設計基金與儲蓄、基金與債券,以及基金與外匯等多種產品的組合產品;並堅持多渠道的基金銷售策略,構建以客戶為中心的基金營銷平台,建立由客戶經理、理財專家、理財顧問三位一體分層次的專業化基金銷售團隊。
❽ 財富管理公司與一般的銀行、信託、基金公司的理財區別
財富管理公司一般屬於第三方理財公司,代銷信託、基金等公司發行的各類型理財產品。
❾ 銀行的理財子公司是什麼
商業銀行的理財子公司和現在的理財部門相區別,相當於把銀行負責理財業務的內設部門拿出來,單獨作為一個子公司,原銀行是母公司。理財子公司在經濟上受銀行母公司的支配與控制,但在法律上,銀行母公司、理財子公司各為獨立的法人。
「擬在理財子公司業務規則中予以採納」的意見建議,也就是商業銀行的理財子公司可能會接觸的業務主要有三大部分:
進一步降低理財產品銷售起點,擴大銷售渠道,將依法合規、符合條件的私募投資基金納入理財投資合作機構范圍,不強制要求個人首次購買理財產品在銀行營業網點進行面簽,允許發行分級理財產品等。
允許子公司發行的公募理財產品直接投資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間接投資股票。
將依法合規、符合條件的私募投資基金納入理財投資合作機構范圍。
因《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還未出台,理財子公司和銀行理財的區別無法具體了解。
但可以明確的是銀行理財業務和理財子公司參考文件不同:銀行理財業務,即「銀行尚未通過子公司開展理財業務」的,銀行開展理財業務需同時遵守「資管新規」和《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而理財子公司參考的是《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
《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擬作為《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的配套制度,其適用的監管規定與其他同類金融機構總體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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