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信託合作理財計劃,原則上不得投資非上市公司股權嗎
並沒有這個限制。信託理財計劃可以投資於股權項目。或者並購項目重點要分清,信託財產和信託公司自有財產的區別。
B. 股權投資概念是什麼意思
股權投資(Equity Investment),是為參與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經營活動而投資購買其股權的行為。可以發生在公開的交易市場上,也可以發生在公司的發起設立或募集設立場合,還可以發生在股份的非公開轉讓場合。股權投資的動因,主要有: ①獲取收益,包括獲得股利和資本利得。②獲得資產控制權,通過資產的調整、調度和增值來獲得利益。③參與經營決策,以分散風險、發現商業機會。④調整資產結構、增加可流動資產,在投資購買可交易股份的場合,這種動因時常存在。⑤投機,以獲取買賣價格的差額,在投資於可交易股份的場合,這種動因時常存在。
C. 銀行資金可以投資於股市嗎
銀行理財資金原則上不得投資上市公司股票、未上市公司股權。而面向私人銀行客戶、高資產凈值客戶及機構類客戶發行的理財產品,則不受上述限制。銀行理財資金對股市的投資,屬於「限制性投資」,而非「禁止投資」。
D. 銀行理財監管新規下發,影響有多大
影響一:去小銀行只能買國債、票據、大額存單等基礎理財產品
原理:新規第十六條規定可開展風險較高的綜合類理財業務的商業銀行的門檻:資本凈額不低於 50 億元人民幣、監管評級良好、理財業務管理規范等;新規第十七條規定商業銀行首次開展理財業務的,應當從事基礎類理財業務至少三年。總體而言,要有錢、有資歷、身家必須清白。
因此,新規實施後,投資人在體量較小的銀行可能只能買到國債、票據、大額存單、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型基金等基礎理財產品。如果要購買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資產、權益類資產的綜合類理財產品,就需要去大銀行方可辦理。大銀行在資金實力、風控機制、業務水平等方面占優勢,相當於是監管部門通過新規幫投資者篩選出了投資相對高風險理財產品的備選銀行。
影響二:非常難以買到投資於股市的銀行理財產品
原理:新規第三十五條規定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除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型基金之外的證券投資基金,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境內上市公司公開或非公開發行或交易的股票及其受(收)益權,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非上市企業股權及其受(收)益權。簡而言之,銀行理財的資金不能投向股票市場。也就是說,新規一旦實施,普通投資人將無法買到投資股市的銀行理財產品。
但這並不意味著「一刀切」,使銀行理財徹底與股市絕緣。因為新規第三十五條還有後半句話:「僅面向具有相關投資經驗,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私人銀行客戶、高資產凈值客戶和機構客戶發行的理財產品除外。」也就是說,銀行理財還是可以投股市的,只不過這部分高風險的理財產品只面向特定客戶開發:私人銀行客戶和高資產凈值客戶。
私人銀行客戶是指金融凈資產達到 600 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商業銀行客戶,而高資產凈值客戶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單筆認購理財產品不少於 100 萬元人民幣;認購理財產品時,個人或家庭金融凈資產總計超過 100 萬元人民幣等。
影響三:難以通過選擇優先順序份額參加權益類產品的投資
新規第十四條規定商業銀行不得發行分級理財產品。所謂分級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按照本金和收益受償順序的不同,將理財產品劃分為不同等級的份額,不同等級份額的收益分配不按份額比例計算。
分級產品遭禁後,不同風險偏好的客戶將無法通過選擇不同優先順序份額的方式參加權益類產品的投資。融360小編認為,此舉意在降低分級理財產品中劣後級產品的風險,對於高風險偏好的銀行理財投資人進行了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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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商業銀行理財監管辦法徵求意見有什麼內容
7月21日,為促進統一資產管理產品監管標准,推動銀行理財業務規范健康發展,銀保監會近日起草了《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辦法》要求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實行分類管理,區分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公募理財產品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私募理財產品面向不超過200名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同時,將單只公募理財產品的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降至1萬元。
為了防範「虛假理財」和「飛單」,《辦法》要求銀行在全國銀行業理財信息登記系統對理財產品進行「全流程、穿透式」集中登記。銀行只能發行已在理財系統進行登記並獲得登記編碼的理財產品。投資者可依據該登記編碼在中國理財網查詢產品信息,核對所購買產品是否為銀行發行的正規理財產品,有助於防範「虛假理財」和「飛單」,加強投資者保護。
《辦法》過渡期自本辦法發布實施後至2020年12月31日。據介紹,2018年上半年,銀行理財業務總體運行平穩。2017年底,銀行非保本型理財產品余額為22.17萬億元,2018年5月末余額為22.28萬億元,6月末余額為21萬億元,同業理財規模和佔比持續下降。理財資金主要投向債券、存款、貨幣市場工具等標准化資產,佔比約為70%;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投資佔比約為15%,總體保持穩定。
來自《 人民日報 》( 2018年07月22日 03 版)
F. 根據資管新規的框架,理財產品按照投資性質分為哪些
「資管新規」:資產管理產品按照募集方式的不同,分為公募產品和私募產品。公募產品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公開發行的認定標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執行。私募產品面向合格投資者通過非公開方式發行。
資產管理產品按照投資性質的不同,分為固定收益類產品、權益類產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和混合類產品。固定收益類產品投資於存款、債券等債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於80%,權益類產品投資於股票、未上市企業股權等權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於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投資於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於80%,混合類產品投資於債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資產且任一資產的投資比例未達到前三類產品標准。非因金融機構主觀因素導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金融機構應當在流動性受限資產可出售、可轉讓或者恢復交易的15個交易日內調整至符合要求。
「銀行理財新規」:實行分類管理,區分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公募理財產品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私募理財產品面向不超過200名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同時,將單只公募理財產品的銷售起點由目前的5萬元降至1萬元。
明確資管產品分類,按投資性質不同,以80%作為比例判斷,分為固定收益類產品、權益類產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混合類產品。
按照募集方式的不同,分為公募產品和私募產品。同時將銀行公募理財產品的認購起點降至1萬元。
G. 商業銀行理財資金可以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嗎
即使是上市公司,也是不能投的,有法律規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