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投資公司上班拿了提成現在公司倒閉了老闆被抓業務員有罪嗎提成用交出來嗎
投資公司涉嫌的犯罪通常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集資詐騙罪。在司法實踐中,針對這兩個罪名通常處罰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骨幹管理層和吸收存款金額較大且客戶難安撫的業務人員。以上人員都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② 自己在理財公司投的錢自己是業務員,理財公司出事了用退錢嗎
如果是客戶,本金都有危險,難道你不幫忙追回來嗎?更何況是自己的錢。
③ 金融公司涉嫌詐騙,業務員提成需要返還嗎
金融公司涉嫌詐騙,公司的成員都要受到審核,業務員以共犯論處,詐騙的錢財都要沒收,業務員的提成也要沒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同上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詐騙物處理
1、行為人實施詐騙犯罪活動,案發後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如果權屬明確的,應當發還給被害人;
如果權屬不明確的,可按被害人被騙款物占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總額的比例發還給被害人;如果能夠確定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不屬於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無法發還被害人的,應當依法上繳國庫。
2、行為人將詐騙財物已用於歸還個人欠款、貸款或者其他經濟活動的,如果對方明知是詐騙財物而收取的,屬於惡意取得,應當一律追繳;如屬善意取得,則不再追繳。
3、對多次進行詐騙活動,並以後次詐騙財物歸還前次詐騙財物,在計算詐騙財物數額時,應當將案發前已經歸還的數額扣除,按照實際為換的數額認定,量刑時可將多次行騙的數額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慮。
④ 理財公司跑路了,客戶的錢業務員該還嗎
肯定應該是公司還!
⑤ 我是一家理財公司的員工,我幫親戚在我公司做了理財,但是現在公司要倒閉了,錢還能要回來嗎急急急...
1、有點困難,我朋友投資他同學公司100萬,打官司都1年了都沒有要回來。
2、趕緊讓你親戚把錢收回來(帶上理財合同)
3、要不回來走法律程序
⑥ 理財公司倒閉,錢該怎麼要回來理財公司倒閉成本怎麼要回來
保存相關資金往來證據,攜帶證據向警察局報案,警察立案後如果破案,會參考追回案值歸還被詐騙人。
⑦ 我一個朋友在理財公司做業務員,通過他在理財公司買理財產品,理財公司倒閉了沒還錢我能給他要嗎
你在理財公司買理財產品,你的朋友只是一個業務推薦員,從法律,角度來看,你應該是向理財公司索賠,你找你朋友要,是一個私人關系,而不是一個債務關系
⑧ 投資公司倒閉了,老闆被抓了,沒錢還給客戶,現在經偵大隊讓業務員退還之前所拿提成合理嗎應該退嗎不
合理,應該退
⑨ 理財公司倒閉了業務員要還客戶錢嗎
你就是一個倒霉蛋,老闆跑路了你去頂缸,你的工資拿到了嗎?沒拿到就和客戶一起去報警。